陳儀來台前的情況
二戰末期日本本土與台灣均陷於物資與糧食嚴重缺乏的狀態,故1941年時日台均已實施米穀配給制度。在台灣,1942年時甚至連肉、青果、鮮魚、油、鹽等民生必用物資也實施配給。
1945年春夏,一切副食品幾乎都從市場銷聲匿跡。停戰當時,台灣已到了商店幾乎看不到商品的經濟破產窘境。在美軍的大轟炸下,有關米糧的生產,台灣總督府的農業主管機關官員,瞭若指掌,並預測1945年將大大減收。
1945年夏,日本殖民當局已辦妥當年八月份繳納米穀的分配,完全已經知道米穀收成的悲慘情況。
1945年的台灣糙米實際產量約僅63.8萬公噸,僅及上(1944)年產量的59.8%。也就是說,即使仍實施日據末期配給嚴重不足的米糧配給制度,1946年春時台灣仍缺糧約三分之一。如果米糧是在市場自由買賣,則台灣缺糧約超過一半。當時日本本土也是處於糧食嚴重不足的狀態,日人形容當時是糧食的地獄。
但就在要將台灣歸還我國前的九月上旬,日人在日本本土仍續實施嚴厲的米糧配給制度
但在台灣卻發動蓄意放棄對糧食與各項物資一切管制的經濟戰。就個別(Micro)百姓而言,使得各地的餐廳如雨後春筍市場頓時供應充沛;就台灣整體(Macro)社會而言,此時一、二個月間所大肆浪費的糧食可維持台灣半年份的食用。故到了明(1946)年的二、三月,台灣社會乃將進入饑餓狀態。
此外,日據末期曾任台灣總督府主計課長的鹽見俊二,經美方麥克阿瑟司令部的許可(未經我國許可)攜帶一飛機(水上飛機)由日本銀行印刷的台幣 於1945年9月9日搭乘專機抵台,發給在台日本官吏(包括國策公司和一般公司)的薪水並預付至翌年的三月份,且包括至翌年三月止的退休金。換言之,就是使得在台日人手中持有充裕的貨幣,有能力大肆採購市場上本已極度缺乏的米糧等各項物資。這對當時台灣的通貨膨脹,無異雪上加霜又加雪。
這位參與光復後日人在台發動經濟戰的鹽見俊二早在1946年1月17日,即陳儀抵台才二個月就預言「糧食不足狀態可決定台灣今後數年之命運 也可能發生將決定在台日本人命運的重大事態。治安混亂乃起因於糧食不足」
「今後的治安混亂將是非常可怕的」也就是說,鹽見俊二精準地預見台灣未來將會發生類似二二八影響往後台灣命運的社會事件。
陳儀抵台時,面對的是工業癱瘓、大地殘破、民生物資極度匱乏的台灣。當時的台灣沒有大量民生物資可供陳儀政府「不斷搬往大陸」。
陳儀至台時的情況
在日本撤出臺灣後,據統計留在臺灣的火燒島、送往中國大陸或派往南洋的流氓竊盜5萬人台籍日本軍人10萬人以上,留台日本人家屬3843人。還有1900多人屬於名稱為「海南島歸台者同盟」、「若櫻敢死隊」、「暗殺團」等這樣的組織,當時暴民會假冒警察和國軍。
「...(暴民)搶倉庫、彈藥、糧秣,被服用以偽裝國軍,......。」-應廣明「二二八研究(附錄)」(馬起華,頁254)
「事變期中,在『忠義服務隊』臂上出過鋒頭的白布臂章,事變以後當然已經消聲匿跡了。但是另一種代之而起的白布臂章,又綑上了台灣同胞的手臂,這是因為在變亂期間,許多警察服裝被暴徒搶去,為了辨別真假警察而起的......。」 -夏奕「它告訴我們什麼」「二二八研究續集」(頁95)
暴徒有使用機槍、迫擊砲、手榴彈等武器,並以兒童作為掩護。
「......(桃園)縣府人員退守警察局,不肯繳械,暴徒遂向警局圍攻,以機槍步槍 混合掃射,......。」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台灣暴徒事件紀實」(頁5)
「當晚利用由彰化、員林、大甲運來之武裝暴徒,及埔里開來之少數高山族,集中市區公私車輛,以手榴彈、機關槍,分別襲擊各軍事機關,......。」 -雅三「『二二八』事變的透視」「台灣月刊」第六期(頁5)
「(台南縣)暴徒持機槍三架,迫擊砲二架,至新營及其他各區流竄,搶奪槍械財物。」「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4)
「暴徒乘坐消防車一輛,以兒童為掩護,中裝武器,企圖向長官公署進擊,......。」 「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當時民軍全副武裝,暴亂情況非同小可。
「(民軍)武器:重機槍二十餘挺、輕機槍百餘挺、步槍約一萬枝、彈藥約三百萬發 、手榴彈由大埔接收五千個,又在東勢接收約四千人,小型炮在東勢大埔二處國軍處繳獲二十餘門。......」-「劉季園致劉天沂(信)」「二二八事件資料集」(頁308)
228開始的十天裡
外省婦女被迫裸體遊街、裸體跳舞。
「......將外省婦女衣服脫盡,遊街示眾,......。」 -「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調查概要報告」「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60)
「......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暴徒脫去衣褲,迫令裸體跳舞。.....」 -曾今可「台灣別記」「二二八研究」(頁431)
.外省婦女被強姦、輪姦。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列祠後山三地之外省人,
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辱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頁95)
「......大溪鎮國民學校女教員被暴徒輪姦,經高山族女參議員李月嬌救護始脫險,......。」 -國防部史政局密祕稿本「台灣二二八事變紀言」「二二八研究」(頁31)
外省孕婦被砍死,剖腹。
「孕婦劉氏被暴徒用日本之武士刀對準腹部插入,立時斃命。......」-「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將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曾今可「台灣別記」「二二八研究」(頁431)
外省小孩被毆打、摔死。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則妨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那人』、『清國奴』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小)的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 -戴國煇、葉云云「愛憎二二八」(序言,頁3)
「一外省籍之五歲小孩,隨母出街,為暴徒瞥見,......此小孩亦被暴徒用力扭轉面部,倒置背後,即時氣絕斃命。......又一小孩被暴徒將雙腳提起倒吊,頭部猛向地上猛擊斃命。」 -「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本省人四處搜尋外省人以洩忿,拿武士刀砍殺外省人。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花蓮地方也有一些自海外返台的退伍軍人,著武士刀要追殺外省人。」 -謝鷹毅訪問記錄(行政院,頁2)
「他們(本省人)考驗你是否『阿山』(外省人)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 『日本話』,三是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輕則毆辱,重則打死,......。」-夏奕「它告訴我們什麼」「二二八研究續集」(頁8)
「......下午情形更為嚴重,街上之穿中山裝、西裝及說外省話者多被毆打,...」-「台南鹽政局李熙元關於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致鹽政總局電」「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
「二月二十八日當天整座台北城,鑼鼓喧天,......一時秩序大亂,場面失控,凡是穿著長袍馬掛者一律被毆打得遍體鱗傷,抱頭鼠竄,......。」-劉先生訪問記錄(省文獻會,頁348)
李登輝下令,行政院所出之《二二八調查報告》,主要根據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凌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
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三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們對她儘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便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