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ngryBee (憤怒蜂)標題 [爆卦] 軍警憲不得違法驅離在總統府前集會民眾時間 Wed Apr 1 04:41:3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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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PublicIssue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標題 [情報] 軍警憲不得違法驅離在總統府前集會民眾時間 Wed Apr 1 04:38:47 2015
【鄭重聲明】
軍警憲不得違法驅離在中華民國總統府前進行合法緊急集會之民眾
一、針對中華民國政府以侵害台澎主權之方式遞交亞投行意向書之緊急事故,
台灣人民於3月31日晚間前往中華民國總統府前進行緊急集會,對中華
民國政府侵害台澎主權之不當行為表示抗議。
此次集會係針對台澎主權之現實不法侵害,具有強烈之急迫性與必要性,
符合中華民國大法官釋字第 718 號解釋中所指「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
遊行」。
二、鑒於中華民國大法官已宣告集會遊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
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已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
起失其效力,此次緊急集會自然毋庸事前申請許可即可進行合法集會。
三、由於此次緊急集會屬於合法集會,除確有其他違法情事外,軍警憲不得舉
牌宣告該次集會違法而要求解散或為任何驅離行為,否則即有侵害人民集
會自由之權利,及觸犯妨害自由罪、私行拘禁罪、傷害罪、重傷罪之虞。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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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依國際法法理,中華民國並無臺澎主權,但因其受盟軍委託代管臺澎地區
至今,所以對於臺澎具有管理之權限。但其管理行為必須以有利於台澎住
民為原則,並於管理臺澎時遵守中華民國本身之憲法與法律制度。
因此,即使臺澎人民不承認中華民國具有臺澎主權,也能基於中華民國政
府之代管行為中最終受益人之身分,要求中華民國遵守其憲政法律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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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Rock (1.165.126.225), 04/01/2015 04: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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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ngryBee (1.165.126.225), 04/01/2015 04:41:36
→ kageo101: 警察驅離人民什麼時候守法過了?3F 04/01 04:43
→ www8787: 警察會說你違反個資法4F 04/01 04:43
推 Satta: 現場的軍警大概不會管,事後多半又是找不到負責人5F 04/01 04:44
→ larailing: 軍警有在管憲法的嗎? 人家早就超越憲法了6F 04/01 04:44
推 pp1877: 連不出示證件都能反說對方違反個資法的警察...唔...7F 04/01 04:44
噓 cbate: 喔12F 04/01 04:45
→ SuperUp: 北警早就超越憲法了 大法官算個屁14F 04/01 04:46
→ Gallardo: 你拿這篇去現場念給警察聽 再看看有沒有效力 XD16F 04/01 04:47
推 MadBe: 樓上說的對!快去拿給柯p看!!!23F 04/01 04:49
推 zuiko: 幹你媽的憲兵違憲24F 04/01 04:49
→ ericeric91: 另外應該不是合法,而是沒有違法可能比較恰當25F 04/01 04:49
→ alannwo: 在ptt po這個是以為能幹嘛?26F 04/01 04:50
噓 IEhacker: 警察說依法驅離 你們說依法不可驅離 反正到時就打官司28F 04/01 04:53
→ IEhacker: 看看法院是否認為這是"緊急性及偶發性" ~~~30F 04/01 04:53
噓 larrymama: 馬桶因該會覺得這是緊急性的阿 光速賣台31F 04/01 04:55
→ winger: 打官司?你以為警察會留下證據?32F 04/01 04:55
→ ndr: 要先想好他們宣稱自己合法的話該如何處理34F 04/01 05:04
噓 Luwan: 鬧夠沒啊?35F 04/01 05:04
噓 lynos: 廢話真多 軍警直接斃了37F 04/01 05:07
推 MadBe: 幫高調。38F 04/01 05:08
推 batgo: 某馬有把法律放眼裡嗎?39F 04/01 05:08
→ lynos: 看看美國的警察 再看台灣的鳥樣
真希望有失控的軍警 可以打死幾個40F 04/01 05:08
→ Junticks: 越看你們造口業心情越好。比起你們這些可憐的生物、其實我也沒這麼魯嘛www43F 04/01 05:13
→ a5648183: 事實上黨工只有能力打死牠們衛生紙上面那沱 XD47F 04/01 05:16
推 Junticks: 是說、希望開槍打死人這樣的言論檢舉的成嗎@@ 好像有點符合推文管理裡面的違反前條第七項:惡意挑釁之類的48F 04/01 05:20
推 contrav: 真的要挑人死的話 就偽李小龍吧 大家說好不好~50F 04/01 05:20
推 contrav: 李小龍(偽)是不怕刀槍的 快上啊~52F 04/01 05:22
推 heisego: 噓的人連大法官718號解釋都看不懂喔? 可憐53F 04/01 05:23
推 cknas: 9.2黨工也太多55F 04/01 05:24
→ heisego: 噓的人連集遊法已經修法都不知道 慘耶56F 04/01 05:24
噓 wind0083: 急不急要法官去分辨,現場當然要先驅離,有疑問去提告57F 04/01 05:25
→ qnemail5566 …
噓 qnemail5566: 警察用槍時機 跟 集遊法 有什麼屁關係? 傻呼呼的58F 04/01 05:26
推 heisego: 請問你用槍是不用援引集遊法當法源嗎?59F 04/01 05:27
推 heisego: 這篇明明在講他們集會遊行的合法性 沒談使用槍械 跳針啊?62F 04/01 05:29
推 wahaha99: 黨工這種鬧法除了增加人民對國民黨厭惡外還能獲得什麼?64F 04/01 05:30
推 scott032: 黨工真是個悲哀的職業,不管贏或輸都一個被殺頭的67F 04/01 05:31
→ heisego: 我一開始推文根本沒在談使用槍械 你要不要再多看幾遍69F 04/01 05:32
推 senior: 你跟BruceLin認真什麼70F 04/01 05:33
推 heisego: 請問那是我第一句推文嗎? ㄏ73F 04/01 05:33
→ heisego: 這篇在講集遊法 你硬是可以扯到警械使用條例 滿厲害的75F 04/01 05:35
噓 ice0101001: 不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了?還引用?搞笑?76F 04/01 05:35
→ heisego: 到底是誰推文文不對題 你還要不承認嗎?79F 04/01 05:37
推 jauruyu: 想帶風向 洗洗睡吧80F 04/01 05:37
[公告] 水桶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經查使用者 hayashi91 於被水桶期間, 先後持續使用分身帳號 abe10、www770511、BruceLin 繼續發文。 -----------------------------------------------------------------------------
推 plains: qnemail5566一整個晚上都在代風向阿 跟他認真幹嘛?83F 04/01 05:41
推 iwantfood: 好慘 黨工就那幾隻 kmt也開始刪冗員了85F 04/01 05:45
推 heisego: 聽說如果2016KMT大敗 會裁掉幾乎所有黨工 所以很怕失業吧86F 04/01 05:46
推 nsaids: 個資法凌駕憲法是警犬常識啊89F 04/01 05:55
推 A380: 部分警察身為執法者 不是法盲 就是刻意曲解法條原意 悲哀93F 04/01 06:05
噓 ewqqwe: 現在大法官都會上PTT了97F 04/01 06:40
推 Verizon: 推好幾個樓上的警犬常識
幹,樓上上KMT
推錯,好像不是KMT98F 04/01 06:41
推 z3728: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還是有法源的110F 04/01 07:33
推 tcboy: ...111F 04/01 07:34
推 jansan: 高調 噓三小112F 04/01 07:35
→ z3728: 總統府不行外交部應不在此列,換地方是對的113F 04/01 07:35
噓 ajeroboy: 廢物黨工怎麼還沒死啊 吃屎去啦126F 04/01 08:18
推 ateate: 不過法院是KMT開的 KMT is the law127F 04/01 08:22
噓 jp6cl6: 發個聲明就叫合法喔128F 04/01 08:24
推 whaleegg: 廢物吱吱黨工多帳號帶風向爛招用不膩喔130F 04/01 08:38
噓 whaleegg: 等台灣不是國家再來建國好嗎?132F 04/01 08:40
噓 NovaShin: 喔 你是大法官喔?違法集會嫌疑比較大吧133F 04/01 08:40
→ kenro: 亂愛解釋的又來了136F 04/01 08:56
推 Dante6: 黨工上班真勤快,幫補血 ヽ( ・∀・)ノ137F 04/01 08:56
噓 kiler520: 耶 不是不承認主權?那不用理阿138F 04/01 09:06
推 guepard: 689才不在乎呢 z>b143F 04/01 09:34
推 ewhurst: 馬英九現在在當皇上,憲法算什麼?憲兵只是他的御林軍144F 04/01 09:41
噓 wsaf: 根據集遊法第六條,總統府前不得集會遊行。要去的人就算緊急148F 04/01 09:48
→ wsaf: 集會有據,也要在清楚知道這是「違法」的後果後再去啊!!...150F 04/01 09:49
→ wsaf: 至少不得逾三百公尺...152F 04/01 09:57
推 x137: 推158F 04/01 11:32
推 Abbm: 高調164F 04/0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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