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時間 Sun Jul 29 06:47:08 201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2018-07-2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
法院出現不同認定,一審法官認為網路匿名的名譽權應受法律保護,判決打出該辱罵字眼
的遊戲玩家有罪;二審認為公然侮辱罪的對象應該是「人」,虛擬遊戲中的角色或暱稱非
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改判無罪。同一事實、同一個法院出現不同判決結果,引發熱議
。
http://img.ltn.com.tw/2018/new/jul/29/images/bigPic/600_188.jpg
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屏東地院法官出現不同見解
。(記者李立法攝)
http://img.ltn.com.tw/2018/new/jul/29/images/bigPic/600_189.jpg
表格
徐姓男子在線上遊戲暱稱「YOLO#41267」,與暱稱為「JOBA」的蕭姓男子起爭執,去年7
月在該遊戲對話視窗中,先後辱罵「JOBA」是廢物及垃圾,蕭男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
起訴徐男。
屏東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以匿名或假名在專屬網路平台與其他成員互動,與真實社會並
無差異,匿名本身具有表彰特定人身分效果,自應受法律有關名譽權的保護,公然侮辱罪
行成立,判徐男有罪。
一、二審見解相反 仍可上訴
徐男提起上訴,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JOBA」是暱稱,並非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其
他玩家僅知「YOLO#41267」侮辱「JOBA」,並不知「JOBA」就是蕭男,蕭男的人格或名譽
既未受到侵害,諭知徐男無罪。
律師劉思龍則認為,「YOLO#41267」與「JOBA」背後都是「人」在操作,有IP可查到行為
人,徐男在網路遊戲中辱罵蕭男,線上還有其他玩家可共聞共見,非單純的網路遊戲糾紛
,實有觸法之虞,上訴翻盤空間不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20264
「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法院出現不同認定,一審法官認為網路匿名的名譽權應受法律保護,判決打出該辱罵字眼的遊戲玩家有罪;二審認為公然侮辱罪的對象應該是「人」,虛擬遊戲中的角色或暱稱非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改判無罪。同一事實、同一個法院出現不同判決結果,引發熱議。徐姓男子在 ...
5.備註:
法律人可以喬個統一的標準嗎?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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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37.232
※ 文章代碼(AID): #1RNF9mj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818032.A.B71.html
推 jim66356: 統神:1F 223.141.93.4 台灣 07/29 06:47
推 a456618: 講實話 本來就該這樣判 不然講要殺了這個腳色 不就整天在恐嚇3F 223.141.49.0 台灣 07/29 06:49
噓 gn02997179: 人治還法治一覽無遺,爽看法官怎麼判一百位法官一百種判法5F 223.137.210.129 台灣 07/29 06:50
運氣好就無罪 ^.<
運氣不好就上訴到無罪 ~___~
推 amsmsk: 拉先萬7F 42.77.36.41 台灣 07/29 06:51
※ 編輯: Workforme (114.37.137.232), 07/29/2018 06:53:49
推 rinatwo: 放心 台灣法官的自由度 不單在公然侮辱上9F 49.215.129.97 台灣 07/29 06:54
推 Kurisu: 這樣判,ptt也匿名 以後隨便罵10F 114.137.174.198 台灣 07/29 06:54
推 acserro: 統神發病預備11F 101.13.183.168 台灣 07/29 06:55
推 deepdish: 乃哥表示13F 220.134.89.190 台灣 07/29 06:56
推 jazz5566: 這件事情真的在學理判決上很亂 因為時代14F 180.217.142.77 台灣 07/29 06:58
推 icexfox: 力量15F 1.161.93.102 台灣 07/29 06:59
※ 編輯: Workforme (114.37.137.232), 07/29/2018 06:59:37
→ abcgo: 本來就該這樣判了,依現行民情狀況,網路上虛擬角色,要怎麼涵攝到現實中的個人?16F 42.77.179.157 台灣 07/29 07:00
推 L1ON: 這樣判很白痴,那PTT ID也等同遊戲ID不是嗎造謠的都沒事喔呵18F 110.50.154.21 台灣 07/29 07:01
→ twflash: 廢物 幹20F 180.218.186.240 台灣 07/29 07:01
推 bighorse0: 玩遊戲這麼玻璃心21F 114.41.10.19 台灣 07/29 07:01
→ illreal: 最愛講邏輯的法官竟然對判決沒有再現性22F 65.27.2.119 美國 07/29 07:02
推 Kosmosinsel: 三十年五十年的法條怎麼判網路嘴砲?23F 223.140.167.222 台灣 07/29 07:04
推 riker729: 無罪的話 以後查IP叫出來談判的會更多24F 1.161.211.195 台灣 07/29 07:05
→ Kosmosinsel: ?就法官自由心證25F 223.140.167.222 台灣 07/29 07:05
→ kaodio: 法律人會跟你說台灣是大陸法26F 114.24.220.170 台灣 07/29 07:05
推 ohohohya: 我有十個帳號我就有十個人格28F 218.211.193.252 台灣 07/29 07:06
推 funkD: 航航看到又要發作了29F 123.205.94.66 台灣 07/29 07:06
→ ohohohya: 鍵盤到底要不要還我啊檢查官30F 218.211.193.252 台灣 07/29 07:07
→ Kosmosinsel: 超級自由心證的公然侮辱放刑法裡就是超級自由心證的公然侮辱放刑法裡就是31F 223.140.167.222 台灣 07/29 07:07
推 m202gm: 實名制後判決應該就可以成立35F 223.136.247.124 台灣 07/29 07:09
→ Dinenger: 張嘉航:…36F 27.247.9.36 台灣 07/29 07:09
→ Scion: 樓下廢物有種吉我啊37F 172.58.96.204 美國 07/29 07:10
噓 miyokumiyoko: 那暱稱取本名,被罵要算還是不算?38F 101.15.180.71 台灣 07/29 07:11
→ pokyhoyo: 罵人就是看法官心情 有時有罪有時無罪自己猜39F 101.9.163.143 台灣 07/29 07:12
推 abc22826320: 好,以後遊戲都用本名,大吉大利41F 175.96.115.101 台灣 07/29 07:13
推 Dinenger: 有大陸法海洋法,那有沒有天空法?42F 27.247.9.36 台灣 07/29 07:13
→ pokyhoyo: 別說虛擬世界 現實中罵幹林涼 有的法官認為語助詞 有的罰你8萬塊43F 101.9.163.143 台灣 07/29 07:13
推 s655131: 每個案例都不同判決 讚
以後直接抽籤有罪無罪比較快45F 59.115.67.220 台灣 07/29 07:14
推 jiaching: 網上罵人真的要小心 有罪無罪完全看法官的心情47F 114.44.202.167 台灣 07/29 07:14
推 awer7777: 說好的概念式連結呢49F 111.185.188.71 台灣 07/29 07:18
推 davidwatt: 本來就該無罪阿 除非你每個帳號綁身份證實名制50F 61.228.242.252 台灣 07/29 07:19
推 kmshy: 統神表示:52F 42.75.182.148 台灣 07/29 07:26
推 Gary21: 幹 開個研討會統一一下好不53F 39.9.72.162 台灣 07/29 07:29
→ JuiFu617: 一審法官都是比較資淺的,每個案例又不54F 223.136.184.3 台灣 07/29 07:33
→ barbarian72: 樓下是不是廢物
樓上我要告死你55F 39.12.37.90 台灣 07/29 07:34
推 YCL13: 全理懷疑,這樣標準不一是為了讓這些法律人有錢賺,看來真的該用AI取代法官了。57F 140.112.94.32 台灣 07/29 07:34
→ JuiFu617: 是都一樣59F 223.136.184.3 台灣 07/29 07:35
推 ytkuang: 社群媒體上一堆被判有罪 這要翻臉了60F 111.254.234.179 台灣 07/29 07:35
推 heatsink: 靠北三小,智障61F 180.217.235.172 台灣 07/29 07:35
→ JuiFu617: 廢話,全世界法條都有不確定法律概念
你以為以後一審AI跟二審AI就會判一樣?62F 223.136.184.3 台灣 07/29 07:36
推 kerodo: 都二審了。沒罪也花不少時間了64F 61.223.162.79 台灣 07/29 07:38
推 widec: 台灣司法連這種小事都沒有個判決SOP 廢物美國法官至少會引用過去判例 不會自己當神65F 111.253.44.3 台灣 07/29 07:38
→ fishfi: 玻璃不要玩遊戲啦67F 42.73.4.20 台灣 07/29 07:42
推 jezz9740: 劉柏駿?68F 27.52.75.198 台灣 07/29 07:43
→ JuiFu617: 目前網路公然侮辱會不會成立都是以虛擬身分能不能連結到真實世界的人物侵害名譽權為判決依據,確定這件的義一二審提出的事實證據一樣?69F 223.136.184.3 台灣 07/29 07:44
→ lankawi: 法官是不是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啊 爽判就判73F 36.226.154.250 台灣 07/29 07:46
→ dlevel: 敢問這不確定概念是建立在法官心情上嗎74F 1.173.165.185 台灣 07/29 07:53
推 tuna0214: 這樣比較合理75F 39.10.101.228 台灣 07/29 07:57
推 DarkKnight08: 概念式連結 這種話都說的出來啊76F 160.39.189.12 美國 07/29 07:57
推 ChangetheWay: 我是支持無罪啦 但偉哉我國法院自由心證真的很強 值得砸錢投資77F 223.141.133.254 台灣 07/29 07:58
→ obdv: 就玻璃心碎罷了 還名譽咧79F 101.13.193.124 台灣 07/29 07:58
→ DarkKnight08: 多重影分身是不是 我也會啊 卡通
幹你的拉先萬80F 160.39.189.12 美國 07/29 07:58
推 dogbydog: 拉先萬 統神領先法律數年82F 110.50.151.1 台灣 07/29 08:01
推 wate5566: 777777783F 118.161.109.1 台灣 07/29 08:01
推 Marabuda: 看這id感覺是暴雪帳號欸 嘻嘻84F 180.204.51.205 台灣 07/29 08:04
推 ddtbcf5845: 概念式連結不連起來?86F 49.215.194.8 台灣 07/29 08:05
→ boringuy: 本來無法連結真實人物就該無罪87F 223.140.31.10 台灣 07/29 08:07
推 shotgun31239: 要不要還我鍵盤阿 檢察官88F 27.52.192.138 台灣 07/29 08:07
→ boringuy: 只是台灣都看法官心情自己解讀來判89F 223.140.31.10 台灣 07/29 08:07
推 NCTUcs: 劉伯駿要不要還鍵盤?90F 36.224.210.78 台灣 07/29 08:08
→ boringuy: 沒有專業沒有標準所以才讓人看不起91F 223.140.31.10 台灣 07/29 08:08
→ ImBBCALL: 爽啦92F 182.234.56.99 台灣 07/29 08:10
→ morichi: 劉柏駿:93F 110.26.133.165 台灣 07/29 08:10
推 ericugly: 但一般人能用ip找到人?94F 1.162.33.217 台灣 07/29 08:10
推 jackboy772: 統神看到又要發瘋了95F 223.140.239.198 台灣 07/29 08:11
→ GARIGI: $$$$$$$$$%%96F 122.146.83.147 台灣 07/29 08:12
推 s930406: 除非去特別立個新法規範網路上的謾罵
不然真的就是法官自由心證97F 36.230.235.82 台灣 07/29 08:13
推 navysoider: 全世界只有台灣低能法律在遊戲嘴人會99F 42.76.52.197 台灣 07/29 08:13
推 dogbydog: 太爽啦,又有精華可以看了100F 110.50.151.1 台灣 07/29 08:13
推 Kreen: 法條應該修,會因為法官見解不同而有這麼大差異,不就是法條不適用生活才造成的。是說罵id不算的話,ptt 應該會變很誇張。102F 59.120.75.102 台灣 07/29 08:14
推 k33536: 那在網路遊戲上砍人 是不是也要被告傷害如果會被告 那應該連遊戲商一起告 因為設定就是可以砍人105F 182.52.219.144 泰國 07/29 08:15
推 newholucan: 告這種東西真的很無聊,浪費司法資源108F 223.141.92.91 台灣 07/29 08:19
推 qmaper: 這完全看法官心證的 賭運氣111F 49.215.211.151 台灣 07/29 08:22
噓 yan2626: 哈哈哈 PTT全是匿名 可以無法無天了112F 1.200.201.69 台灣 07/29 08:22
推 seemoon2000: 罵id不算 那以後ptt都可隨便罵了113F 223.137.4.163 台灣 07/29 08:22
→ Dinenger: 話說臉書靠北專頁才是匿名吧= =
遊戲跟PTT可不是,頂多算虛構人物名稱114F 27.247.9.36 台灣 07/29 08:23
推 lazo: 這就是台灣法官,看心情判案XD116F 223.136.171.82 台灣 07/29 08:24
推 oxfoo: 亂判會怎麼樣嗎? 哈哈117F 223.137.249.174 台灣 07/29 08:25
推 WhiteMouse: 完了 航航又有理由發病了118F 114.41.175.44 台灣 07/29 08:27
推 KillerMoDo: ptt完全匿名? ip假的喔XDDDDD119F 220.142.228.71 台灣 07/29 08:27
推 kaojet: 叫法官去打線上遊戲就會通通判有罪了121F 223.137.116.87 台灣 07/29 08:27
推 eightyseven: 航航QQ122F 49.197.181.140 澳大利亞 07/29 08:29
推 MEVIUS: 概念式連結死去123F 114.41.76.83 台灣 07/29 08:29
推 srena: 那罵有使用筆名的作家也可以嗎?124F 1.175.133.96 台灣 07/29 08:33
推 cursedsoul: 原來每個人這麼無聊以及都那麼有技術,去查某帳號可以連結到某個人喔?如果一個帳號好幾個人玩怎麼辦?罵一次等於同時罵好幾個?125F 61.224.11.192 台灣 07/29 08:34
推 seemoon2000: 簡單說就二審法官留了一個例子129F 223.137.4.163 台灣 07/29 08:35
→ cursedsoul: ip=自然人?130F 61.224.11.192 台灣 07/29 08:35
→ seemoon2000: 以後網路上罵虛擬帳號有得吵131F 223.137.4.163 台灣 07/29 08:35
推 Samon: 天才法官132F 61.224.102.239 台灣 07/29 08:36
推 htc10: 玩個遊戲可以玩到吵架也挺厲害的133F 114.136.19.225 台灣 07/29 08:36
推 MaiDanGao: 還統神鍵盤啦!135F 59.115.92.18 台灣 07/29 08:38
推 kiyoe: 幹林老師奈德利136F 180.204.145.198 台灣 07/29 08:40
推 YenPcman: 法院認證:137F 39.10.99.18 台灣 07/29 08:40
噓 aaaa8247: 因為就說我罵的是帳號又不是你不要對號入座就好了啊!
辣雞法官。我說的是法官這個帳號你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唷!138F 101.137.191.242 台灣 07/29 08:42
推 trf560: 快把鍵盤電腦還航航阿XD142F 223.137.212.161 台灣 07/29 08:44
推 wild2012: ID對不上本人 當然無罪143F 1.171.134.64 台灣 07/29 08:44
推 GGlo5566: 說好的概念式連結呢144F 36.231.40.111 台灣 07/29 08:48
推 greenteakigh: 我覺得猜後說比較有道理145F 49.215.194.13 台灣 07/29 08:49
推 frice: 那line fb不打本名的 是不是就可以罵了147F 42.74.113.18 台灣 07/29 08:50
→ asd7386: 好了啦 嘉航148F 111.251.238.227 台灣 07/29 08:51
推 g1254501: 有罪的話五樓梗不能玩了149F 42.72.27.49 台灣 07/29 08:51
推 f124: 這種案件早該除罪了 要就自己找人出來告民事一堆孬孬只想浪費稅金用警察 頗ㄏ150F 122.116.217.196 台灣 07/29 08:54
推 asd89031605: 到底要不要還我鍵盤Rrrrr 檢察官152F 223.139.33.93 台灣 07/29 09:00
推 arsonlolita: 殺遊戲人物算不算傷害?153F 49.214.65.227 台灣 07/29 09:01
推 a5120358: 還我鍵盤154F 180.217.159.12 台灣 07/29 09:02
推 cms6384: 這樣叫訟棍怎麼活得下去155F 49.159.187.105 台灣 07/29 09:02
推 A1pha: 叫二審法官打幾場lol 再來吧。一堆憑想像做判決的公務員。156F 223.140.193.255 台灣 07/29 09:03
噓 DON3000: 判例都當垃圾158F 115.43.154.50 台灣 07/29 09:04
推 handlin: 拉先萬!!159F 118.233.180.163 台灣 07/29 09:06
推 gotest: 認識JOBA的就會知道這是蕭男 那就成立了啊160F 36.227.39.16 台灣 07/29 09:07
推 BJ0912: 你懂我意思嗎?161F 39.12.43.143 台灣 07/29 09:09
推 z13579: 嘉航哭哭162F 115.82.99.65 台灣 07/29 09:09
推 matt1991: 說個笑話 台灣是法治國家163F 180.204.100.240 台灣 07/29 09:10
推 hank81177: 公然侮辱直接除罪化比較快,被罵又不會少塊肉,整天在哪邊文字獄浪費司法資源真的智障164F 111.248.100.18 台灣 07/29 09:11
推 nowitzki0207: 這樣以後不就看到一堆亂罵人的垃圾言論168F 114.42.56.44 台灣 07/29 09:14
噓 yayawoliyau: 罵是罵操縱角色的「人」170F 42.72.45.219 台灣 07/29 09:14
→ kixer2005: 幹你媽的 台灣司法真他媽跟廁所一樣法官大人每個人大的大便都不一樣 操171F 123.192.88.217 台灣 07/29 09:14
推 SYOUNG: 所以在網路上直接攻擊智障法官沒關係的意思,為何什麼這種水準可以當法官??173F 49.217.33.254 台灣 07/29 09:15
→ aska521: 法院公證可以在網路上盡情侮辱175F 42.77.69.225 台灣 07/29 09:16
噓 moso23: 那ptt也是虛擬的ID啊
以這種說法
為什麼每天要一堆人
被水桶跟退文?176F 180.217.125.247 台灣 07/29 09:17
推 nilotafty: 屏東 ?180F 123.193.31.3 台灣 07/29 09:17
→ gp61g42ji31: 以後現實生活中罵別人的外號小名也無罪囉?181F 118.169.139.207 台灣 07/29 09:17
推 gcobm08926: 喇先萬183F 49.239.69.131 日本 07/29 09:18
推 winnie28: 3be0:184F 114.136.15.33 台灣 07/29 09:18
推 dido0208: 同意,刑事罪認定本來就要盡量謹慎185F 180.204.240.112 台灣 07/29 09:18
推 aimgel: 你要怎麼連結?除非網路實名制!186F 220.132.62.246 台灣 07/29 09:18
→ bearq258: 老人:玩線上遊戲都是不學好,廢物無誤187F 122.121.73.104 台灣 07/29 09:19
→ dido0208: 水桶只是網路使用規則,跟公然侮辱可以比嗎188F 180.204.240.112 台灣 07/29 09:19
→ bearq258: 告民事一般人都會嬴190F 122.121.73.104 台灣 07/29 09:19
推 k9682k9682: @劉柏駿191F 114.35.77.131 台灣 07/29 09:24
推 ytcc: 癢哥QQ192F 111.252.138.43 台灣 07/29 09:24
推 zher: 帳號就是一堆文字誰知道真實世界的人是誰193F 42.75.195.175 台灣 07/29 09:24
推 jainyoyo: 那網路詐騙用虛擬角色九沒事嘍?194F 223.136.180.143 台灣 07/29 09:29
推 andyssfresh: 越高審級的法官年紀越大吧...法律見解也相對保守195F 36.225.49.196 台灣 07/29 09:30
噓 SeTeVen: 台灣法律人水準不意外197F 42.77.156.232 台灣 07/29 09:31
噓 sourbacon: 不同法官不同判決,完美的法治喔讚讚198F 223.140.103.34 台灣 07/29 09:32
→ sourbacon: 我用ptt id罵人法官也要判我無罪喔200F 223.140.103.34 台灣 07/29 09:34
→ yueky: 不會上網的老法官很多…201F 124.218.195.77 台灣 07/29 09:34
推 zombieguy: 台灣法官真的有夠爛XD202F 110.50.190.100 台灣 07/29 09:35
推 forest1538: 我的鍵盤啦RRRRRR法官203F 114.44.128.200 台灣 07/29 09:37
推 wellwest: 嘉航今晚開台發病預備204F 49.218.69.153 台灣 07/29 09:37
推 ihero: 今年法官聯席會議又要多一號了205F 1.171.100.191 台灣 07/29 09:38
→ linceass: 早就該這樣了 最好統一標準206F 1.161.168.154 台灣 07/29 09:38
推 Tawara: 那ptt id算人嗎XD207F 1.34.177.122 台灣 07/29 09:39
→ linceass: 一堆死玻璃心208F 1.161.168.154 台灣 07/29 09:39
推 GivemeApen: OW?
爐石用tag沒錯 但罵完秒刪好友怎告209F 101.8.178.203 台灣 07/29 09:40
推 aiguo: 支持2211F 42.77.207.230 台灣 07/29 09:41
推 joeychiu: 螺旋丸 卡痛優岩啖212F 39.10.76.10 台灣 07/29 09:44
推 enemyli: 統神:劉伯駿!214F 1.161.129.202 台灣 07/29 09:46
噓 bigwhiteeat: 殺玩家也可以判殺人罪阿 嘻嘻215F 101.15.197.61 台灣 07/29 09:48
推 wang460313: 以後網路若像中國的實名制 就真的是自然人了!!216F 111.246.121.235 台灣 07/29 09:50
→ oliver81405: 耶 真的是宅宅去死218F 49.215.211.36 台灣 07/29 09:53
推 fcz973: 樓下廢物219F 117.19.211.55 台灣 07/29 09:59
噓 hat13201: 法官的智商真的沒標準220F 223.139.24.97 台灣 07/29 10:04
→ fuhoren: 印象中美國的判例是須考慮網路id是否已經形成一個identity(使用時間夠久,且專注單一,足以為社群承認),且與現實的身份有相當的連結。例如免洗id被公然侮辱,可能就無法成立。221F 42.73.210.140 台灣 07/29 10:06
推 Mues: 北七 下次id 取本名可以了吧226F 114.34.158.82 台灣 07/29 10:07
推 zero00072: 範例:罵四叉貓肯定能連結劉宇。227F 111.251.149.64 台灣 07/29 10:08
推 tsangerh: 概念式連結。228F 114.137.226.93 台灣 07/29 10:09
推 herro760920: 台灣法官真的智障,根本在鼓勵網路隨便謾罵229F 123.194.53.146 台灣 07/29 10:09
推 gotohikaru: 先叫被罵的親朋好友全部出來默寫啦幹231F 123.204.70.232 台灣 07/29 10:12
→ stompsid: 走出家門之後誰知道你是乂煞氣a嘉航乂232F 61.228.8.194 台灣 07/29 10:12
推 teeheehee: 統神 含冤未雪233F 1.162.143.237 台灣 07/29 10:12
推 ubcs: 統神啊啊啊0....法院還鍵盤來啦幹234F 36.230.71.65 台灣 07/29 10:13
→ stompsid: 就算是當年很紅的玄宓嵐思洛也沒多少人知道本人是誰吧235F 61.228.8.194 台灣 07/29 10:13
噓 helsinki1234: 一堆雜種破璃心垃圾被嘴剛好 還想告237F 27.246.0.224 台灣 07/29 10:17
推 lenta: 本國法律跟不上時代238F 123.110.34.71 台灣 07/29 10:17
噓 takaoila: 同樣的道理應該推廣到批踢踢上,不然推噓文裡一堆欠幹跳針幹話王,你也拿他沒轍,比方某個一直加電話標誌的。
只有選舉出現時才會在那邊嘴一波無限跳針,自己也發不出個屁文來表述自己的觀點的,都該他媽去死。239F 49.215.196.64 台灣 07/29 10:18
推 chuangs: 法官判案像買樂透245F 220.135.143.157 台灣 07/29 10:22
推 mission985: 台灣法律是給有錢有時間的人玩的246F 1.200.210.188 台灣 07/29 10:22
推 a24573165: 幹你老師耐德麗247F 101.10.65.123 台灣 07/29 10:28
噓 bluesea620: 看八卦版普遍網友留言的水準,法律程度差的令人傻眼249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29
推 keyman2: 法律人真會玩文字遊戲251F 36.230.48.187 台灣 07/29 10:30
→ bluesea620: 二審判決很正確啊,虛擬帳號要是無法連結現實中的人,那是憑什麼定罪?252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31
推 linja: 所以在網路上除了實名的FB其他都可以亂噴了?254F 175.183.11.3 台灣 07/29 10:33
推 TarikBlack: 統神:256F 118.167.108.141 台灣 07/29 10:34
→ requiem: 如果遊戲暱稱都有人格了,那砍帳號要不要算犯殺人罪257F 223.136.187.253 台灣 07/29 10:35
推 Kevintsaitsa: 樓上低能,樓下智障 這樣我會被吉259F 1.162.185.26 台灣 07/29 10:35
噓 yellout: 看到沒 法匠 哈哈260F 1.164.92.101 台灣 07/29 10:35
推 bluesea620: 要是非實名的社群帳號可以連結到現實世界特定人,還是有罪啊,只要原告能夠舉證261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35
→ yellout: 整天賣弄文字就自以為屌 該判刑的全放過法律人=低賤的垃圾264F 1.164.92.101 台灣 07/29 10:36
推 rrrrr123: ~vr世界大解禁~266F 1.172.125.230 台灣 07/29 10:36
→ bluesea620: 像ptt這種,要是網友們知道id背後的真實身分,那還是有罪267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37
→ ascii: 我都打禮義廉 請他自己體會269F 114.35.131.240 台灣 07/29 10:37
→ bluesea620: 但無法識別身分就無罪270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37
推 lapis1999: 以後看到不是取本名的直接問候祖宗十八代271F 111.83.229.139 台灣 07/29 10:38
噓 revolt0611: 等看看會不會有合議庭吧273F 42.76.240.149 台灣 07/29 10:38
→ bluesea620: 無法連結現實人格也判有罪,那才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吧......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網路社群規範處理即可,例如版規處理即可,何必浪漫國家有限的司法資源,在這種事情上...274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38
推 lanjack: 按照三樓邏輯,所以a456618這個只是不存在的非實體人物,躲在螢幕後面用這帳號的真人不存在就是了?279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2
推 bluesea620: 而且當初立法者在制度公然侮辱罪的時候,最好是有打算把射程範圍擴大到網282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3
→ lanjack: 那是不是以後就可以直接人身攻擊?喔不好284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3
→ bluesea620: 路上一切的虛擬帳號上...285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3
→ lanjack: 意思,不是人嘛286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3
→ bluesea620: 去對虛擬id做人身攻擊,也只是彰顯這個人的人格、人品就是這麼差而已.....嘴巴很髒XD287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4
→ lanjack: 結論:贊成這判決的這串推文的ID都不是人,只是垃圾AI而已。因為沒辦法連結到真人嘛XD,這是你們說的喔290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5
推 cady69: 概念式連結293F 42.74.162.178 台灣 07/29 10:45
→ bluesea620: 喔喔喔喔喔喔,不痛不癢XD294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5
→ lanjack: 疑?怎麼現在又變成攻擊方人格很差了?原295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6
→ bluesea620: 只感受到8+9屁孩味XD296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6
→ lanjack: 來攻擊方算是人,被攻擊的就不是人喔?297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6
推 job5786: ptt很容易連結到現實跟線上遊戲差很多吧298F 42.72.82.147 台灣 07/29 10:47
→ bluesea620: 隨便你說囉299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7
→ lanjack: bluesea620你的雙重標準還真他媽可笑300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7
→ bluesea620: 反正你不知道我現實中是誰、名字,怎麼罵,無感
哈哈哈哈301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7
→ lanjack: 那你也不知道不是?直接講對方人格差我也是ㄏㄏ304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8
→ bluesea620: 我認為二審判決比較合理囉
我是不會像某些網友那麼沒格調啦306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48
→ lanjack: 你還不自知自己講的都在打自己臉嗎?
還格調www,不是真人何來格調308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49
→ bluesea620: 即使知道辱罵無法 現實身分的人格310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50
推 anendfox: 推事實 遊戲人物硬要跟現實做連結很低能311F 39.14.0.221 台灣 07/29 10:50
→ bluesea620: 即使知道辱罵無法連結現實身分的虛擬帳號無罪
我也不會那麼沒品沒格調的一直謾罵他313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51
→ bluesea620: 人id羅
哈哈 真是什麼格調的人做什麼事XD
只能推二審判決了XD317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52
推 lanjack: 那不錯啊,以後做個簽名檔來宣傳某ID強姦320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53
推 nicayoung: 標準能統一一下嗎?真是猜不透法律人321F 42.75.52.213 台灣 07/29 10:53
→ lanjack: 幼童又殺害好了。反正無法連結真人版,不算妨礙名譽嘛XD322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53
→ nicayoung: 啊324F 42.75.52.213 台灣 07/29 10:53
→ dodo577: 台灣就落後國家落後法官跟法律,同一件事還能照法官心情隨意判325F 59.125.0.53 台灣 07/29 10:53
推 ckuser: 嘉航:327F 223.140.127.149 台灣 07/29 10:54
→ lanjack: 我就說了啊,bluesea620妳真的很可悲。自己有利不是真人罵人無罪。別人就是真人有328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55
噓 bluesea620: 哪個國家法律沒有 心證?330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55
→ lanjack: 人格有格調。真的是很可笑XD331F 42.74.5.235 台灣 07/29 10:55
→ bluesea620: 哪個國家法官不能依據自己的法律專業跟價值觀解釋法律?332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56
推 andy0219: 太神啦334F 27.52.163.216 台灣 07/29 10:56
→ bluesea620: 而且二審判決其實是多數實務見解XD335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0:56
推 heyhair87: 概念式連結呢 嘉航果然是司法改革先驅QQ336F 123.195.46.232 台灣 07/29 11:01
噓 bluesea620: 法律這種學科,有不同的對立見解,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吧......歐美日韓所338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1:03
→ scott0002: 我也覺得這樣都判決才是合理的
匿名腳色有什麼名譽權可言340F 180.217.148.146 台灣 07/29 11:04
→ bluesea620: 所謂先進國家,也會對同一件事,有不同法律見解
重點在於什麼樣的見解比較有道理比較合理吧342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1:04
推 jasonpop: 法律人真的很難懂347F 114.36.160.68 台灣 07/29 11:10
推 Centauro: 概念式連結?柏駿你怎麼看348F 42.74.91.63 台灣 07/29 11:11
推 arishina: 暴雪的遊戲嗎?349F 1.164.124.249 台灣 07/29 11:11
推 N40805: 可以還航航鍵盤了嗎350F 101.10.104.212 台灣 07/29 11:16
推 MacOSX10: "我不是說他不算人,我說在座的各位___"351F 220.136.161.139 台灣 07/29 11:17
推 ETTom: 虛擬財產被詐騙都可以成立了 匿名角色
為什麼不能有名譽權?352F 114.46.102.175 台灣 07/29 11:17
推 chnecklace: 樓下廢物354F 101.13.165.127 台灣 07/29 11:18
推 cuka: 鍵盤到底要不要還我拉檢察官!355F 140.112.77.93 台灣 07/29 11:22
→ Arronomy: 統神又要瘋了357F 175.97.20.205 台灣 07/29 11:25
推 q22w: 卡通!蛤蟆u煙霧彈!拉先萬!358F 111.83.135.56 台灣 07/29 11:28
推 a1qazbgt5: 樓下廢物359F 42.76.21.63 台灣 07/29 11:29
推 benson820707: 嗨ˋ抓 到!底!是!誰!RRRRR360F 110.26.10.208 台灣 07/29 11:32
→ vicdecx: 真的沒罪就可以拿出來當判例了嘻嘻
網路十點幾年了,司法界還沒定論,而且明明就是有主體361F 223.140.135.137 台灣 07/29 11:40
噓 SeTeVen: 某個法匠怎麼扯到格調去了,一看就知道不是法律人364F 42.74.106.200 台灣 07/29 11:44
推 AHDAN123: 垃圾劉伯俊366F 182.55.167.117 新加坡 07/29 11:54
推 jevin: 公然侮辱罪二審就定讞 這律師有牌嗎?367F 180.217.130.179 台灣 07/29 12:00
噓 verakaco: 角色是工具而已,罵得還是人368F 110.54.157.226 菲律賓 07/29 12:14
→ hexalift: 概念式連結沒有啦369F 220.129.254.34 台灣 07/29 12:16
推 ogisun: 讚讚讚 幫玻璃心QQ370F 49.218.0.168 台灣 07/29 12:18
→ jhjh32808: 法律認證使用虛擬ID可以犯法的意思嗎?371F 223.136.14.139 台灣 07/29 12:22
噓 kobe30418: 操 劉伯駿你他媽出來面對372F 61.61.89.76 台灣 07/29 12:24
推 e1q3z9c7: 就算罵的是人又何罪之有?
罵人者損即被罵者什麼利益?373F 58.114.8.117 台灣 07/29 12:28
推 VdustR: 概念式連結375F 36.238.189.177 台灣 07/29 12:30
推 ck1030423: 概念式連結376F 36.225.18.16 台灣 07/29 12:32
推 osiris34: 概念4連結377F 117.19.182.92 台灣 07/29 12:40
推 gh34163: 概念是連結 我有一千個帳號我就有一千個人格378F 140.109.102.240 台灣 07/29 12:42
噓 jason751231: 台灣法官真糞 都給你講380F 111.82.122.234 台灣 07/29 12:43
推 Fice: 劉柏駿再概念式連結呀!381F 42.72.226.104 台灣 07/29 12:49
推 mistral5140: 沒收鍵盤 哭哭382F 115.82.82.144 台灣 07/29 12:50
噓 HSCHE: 劉柏俊?383F 223.139.46.18 台灣 07/29 12:55
推 LKKG: 遊戲打不好被嘴是活該384F 117.19.243.101 台灣 07/29 12:56
→ Mei5566: 大家跟上開罵溜385F 42.76.69.249 台灣 07/29 12:57
推 bluesea620: 某樓...虛擬ID不能犯法啊......虛擬ID公然辱罵現實生活中的特定人,有罪啊但這個判決案件背景是辱罵虛擬ID,所以不一樣囉
重點是會不會侵害到他人現實生活中的名譽
搞清楚重點跟判斷標準吧......386F 27.147.20.127 台灣 07/29 12:57
推 uc500: 我也跟二審法官看法相同。辱罵ID並不直接侵害到自然人的名譽權,但是我覺得已經侵害到ID持有者的財產權,使該ID在虛擬世界的價值減低,因此可以請求損害賠償。393F 123.193.201.215 台灣 07/29 13:02
推 st891355: 那我10個帳號就有10個人格?397F 220.143.27.48 台灣 07/29 13:06
推 e1q3z9c7: 單方面的辱罵即能損害權益?
我說你的錢變一半你的錢會真的變一半?如果造謠而產生毀謗的確有損害 罵人有?398F 58.114.8.117 台灣 07/29 13:07
→ Perslept12: 嘿,請不要拿平常人不太懂法律這件事來鄙夷好嗎...這就不是大家平時會去觸及深究的領域啊...401F 1.161.71.158 台灣 07/29 13:09
→ a2156700: 扯404F 42.77.50.198 台灣 07/29 13:10
噓 AInnor: 低能兒一堆 可悲 概念式來囉405F 42.73.94.66 台灣 07/29 13:13
推 k82817: AI什麼時候要取代法官啊406F 42.73.244.45 台灣 07/29 13:17
推 your135: 統神:幹407F 114.25.32.68 台灣 07/29 13:20
推 andycheng60: 呵呵呵~台灣法律自由心證~耶~408F 101.15.180.123 台灣 07/29 13:22
推 justiceyes: 為什麼這判決還能上訴,不適用刑訴376條了嗎?求詳細409F 180.204.210.152 台灣 07/29 13:24
推 JH10: 66樓,美國有罪無罪是陪審團決定,法官指決定法律之適用與刑度之輕重,而且美國法律並無成文發源,本來就都用判例在判411F 39.12.230.58 台灣 07/29 13:25
噓 ccy928: 在PTT上罵人也無罪囉?罵id不是罵人^^414F 114.137.57.20 台灣 07/29 13:25
→ justeit: 這就是司法改革怎麼樣不爽嗎不爽不要投啊415F 117.19.127.71 台灣 07/29 13:26
噓 takaoila: 樓上,自己嘴臭被罵不是剛好嗎?自己犯賤還怕人公幹?416F 49.215.196.64 台灣 07/29 13:27
推 ms05605566: 晚上又要發病了418F 118.167.38.41 台灣 07/29 13:29
推 uc500: 我覺得刑法對人民的影響真的很大,如果犯的是小罪真的不必向其論罪科刑,依照民事或其他規則給予處分已足419F 123.193.201.215 台灣 07/29 13:33
推 ImCPM: 航航表示振奮422F 150.116.242.124 台灣 07/29 13:34
推 ilohoo: 概念式連結???423F 150.117.220.3 台灣 07/29 13:35
推 lin961213: 法匠們可以協調好嗎424F 114.136.213.19 台灣 07/29 13:41
推 a41141234: 亞洲統神引領鬼島司法426F 101.137.222.192 台灣 07/29 13:47
推 PKming: 文組不意外427F 1.169.24.112 台灣 07/2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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