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得職缺屬於顧問、代課老師,屬於有專業性質職缺,那麼就會設定「
真實職業資格」,而過去就有執業經驗的退休軍公教就會較有優勢......." 看看勞動局長還是幫忙想出一個漏洞耶...過去就有執業經驗的退休軍公教就會較有優勢? 來來來 我問一句 這個政策如何避免市府員工局處首長上下其手任用自己認識的親朋好友?????甚至之前的長官 朋友的爸媽? 還是又要開起大規模臨時酬庸自己人職缺?賺賺紅包錢? 講的好像沒有不公平 但是最後又說要有經驗優先? 職缺型態可以先公布嗎? 誰知道要有經驗是不是刻意排除其他 勞工魚民農民~搞不好有些職缺根本不需要甚麼行政經驗..這種說法好想很久以前刻意以會說國語來排除閩南人原住民客家人擔任公務員一樣~真他媽北爛政策 越描越高級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