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aoos (卡歐思)標題 [新聞] 潑酸學生自刎 依法絕對不起訴 民事求償..時間 Fri Oct 20 15:54:36 2017
潑酸學生自刎 依法絕對不起訴 民事求償..恐失望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6887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7-10-20 15:35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國立台灣大學今凌晨發生潑酸凶案,張姓台科大畢業生(25歲)到研一女宿舍大廳,找台大心
理系研究所謝姓學生(23歲)談話,卻拿出疑似硫酸的液體潑灑,再拿刀追砍謝後自己割喉自
殘,張死亡,謝姓學生重傷,駱姓學生(23歲)及古姓女保全也遭潑及。因凶手已死亡,依刑
事訴訟法規定,張絕對不起訴;但傷者若要求償,除非張名下有龐大財產,否則縱提起民事
訴訟,最後仍可能求償未果
潑酸案造成1死3傷慘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前往第二殯儀館相驗、解剖張姓死者,以
釐清死因,不明液體為何還須送鑑定。若本案中張為行凶者,且非他殺,因他已經死亡,依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被告死亡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張潑酸造成3人受傷,其中謝姓學生遭全身遭灼傷最為嚴重,傷者可以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即便張姓凶手已死亡,仍可向他的繼承人請求賠償。所謂的繼承人,但半為直系血親。
律師林育杉指出,繼承人除非拋棄繼承,否則得就被繼承人的債務負賠償責任,但現行制度
為「概括繼承限定責任」,亦即繼承多少就在繼承範圍內賠償,不需要拿固有的財產來賠償
原告,因此死者名下有多少財產,攸關被害人能獲償多少金額。
林表示,依現有資訊來看,張姓台科大畢業生為25歲,已經成年,父母已無直接監督責任,
不需就兒子的不法行為連帶賠償。
聯合報提醒您珍惜生命 自殺防治專線080078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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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rq258: 這父母道義上也要出來處理一下8F 10/20 15:56
→ Atwo: 惡法! 修法! 相信會有一群人開始這麼說的吧10F 10/20 15:57
推 ros: 修法囉12F 10/20 15:57
噓 vowpool: ㄚ你怎麼不去享受成就感14F 10/20 15:57
推 mrfreud: 台灣嚴重欠缺被害保護和補償的機制 所以加害人無財產或15F 10/20 15:57
推 lats: 鄭捷父母在道義上有出來處理過嗎?16F 10/20 15:57
→ Atwo: 然後接下來劇情應該是 父母為什麼都沒報出來 肯定後台很硬17F 10/20 15:57
推 pierreqq: 可惡!! 快起訴呀! 關他30年!!18F 10/20 15:57
→ mrfreud: 脫產後 被害人無法求償 悲哀19F 10/20 15:58
→ vowpool: 抱歉噓錯 等等補推22F 10/20 15:58
推 aa182201: 保全因該剩下勞保一點點的理賠跟公司慰問五百元24F 10/20 15:58
→ Atwo: 接著父母曾做過的公司行號可以連接到國民黨 BINGO25F 10/20 15:58
推 a96316: 所以是要害誰下去賠償26F 10/20 15:58
→ who5566 …
→ who5566: 58歲阿姨當大夜保全 覺甲還要毀人下半生29F 10/20 15:59
→ vdml: 台大不用負責嗎? 柯文哲不用負責嗎 叭叭叭30F 10/20 15:59
推 Yanrei: 這跟鬼島法律有什麼關聯...31F 10/20 15:59
→ who5566 …
→ who5566: 再7年就領年金了 我操 真慘32F 10/20 16:00
→ Yanrei: 媒體寫些聳動的詞彙就一堆人跟著起舞...34F 10/20 16:00
推 schar001: 全世界都是這樣,關台灣法律屁事35F 10/20 16:00
推 vowpool: 補推回來 幫保全QQ36F 10/20 16:00
→ b2202761: 當初就是因為一堆父母債留子女才改成限定繼承,你們難道37F 10/20 16:00
→ Atwo: 要真講責任的話 國家孕育出這種恐怖情人 難道不用國賠嗎38F 10/20 16:00
推 LLuchia: 家屬搞不好要台大負連帶責任 國賠了啦39F 10/20 16:00
推 lml99: 很可憐但本來就這樣啊。不然呢 民粹又要來了喔41F 10/20 16:01
推 Fukker: 58歲已經下半生過一半了43F 10/20 16:01
→ schar001: 都成年了,只有鬼島才會要求父母為小孩負責一輩子45F 10/20 16:01
推 g8330330: 是的 我們無法跟加害人家屬求償47F 10/20 16:01
→ Atwo: 他只是個孩子阿QQ48F 10/20 16:01
→ b2202761: 不要命的人就是無敵的,任何法律不管怎麼改都沒有用49F 10/20 16:01
推 a96316: 鬼島的島民不意外50F 10/20 16:02
→ nojydia: 法律沒問題 是那個傷人又自殺的甲有問題!51F 10/20 16:02
→ pierreqq: 法官判完認為有教化之可能...30年get!52F 10/20 16:02
→ g8330330: 但是 萬一今天是被害人不小心誤殺了加害人 家屬可以求償54F 10/20 16:02
推 alio123: 父母本來就不應該為成年子女所作所為負責 都多大了55F 10/20 16:02
推 watashiD: 不是都男的嗎?到底為什麼在女宿?58F 10/20 16:02
→ who5566 …
→ who5566: 覺青:不被認同的愛 這冷漠的社會推了他一把 一起為同志點59F 10/20 16:02
→ who5566: 白蠟燭 不要再有下一個硫酸甲
→ g8330330: 那個自衛殺小偷的就被小偷家屬求償阿62F 10/20 16:03
噓 w9: 合理啊,不然要誰賠?63F 10/20 16:03
→ Flyroach: 求償是向自衛的被害人求償呀,又不是向他家屬求償67F 10/20 16:03
噓 AFISH111: 說的好像沒自刎會判死一樣 呵呵69F 10/20 16:03
→ w9: 講自衛殺小偷的你可以多想一下再發言 我笑出來70F 10/20 16:03
→ Flyroach: 加害人死了,被害人無法向加害人家屬求償才是正確的71F 10/20 16:04
推 davidex: 甲甲都這麼狂的嗎?72F 10/20 16:04
推 bj45566: 怎麼修?都 25 歲了還要父母負責?!73F 10/20 16:04
推 fuxin999: 所以才不要執行安樂死 是對的!74F 10/20 16:04
→ Flyroach: 不然哪天你兒子殺了人你就要替他賠錢?莫名其妙75F 10/20 16:04
→ bj45566: 這樣只會造成社會更不安定而已76F 10/20 16:05
→ who5566 …
推 who5566: 甲甲無後 殺人超爽的77F 10/20 16:05
推 Darvesi: 舉自衛例子的是不是搞不清誰是死者誰是被告啊 哈哈哈78F 10/20 16:05
推 mrfreud: 正確? 這種思維就是被害人無法受到保護的根源 還正確咧加害人死了 所以理所當然無法求償? 有沒有這麼鄉愿79F 10/20 16:05
→ Flyroach: 不然勒?你親人殺人你就要莫名其妙去幫他賠錢?81F 10/20 16:06
推 ahshao: 才25碩士生 名下應該沒什麼財產...84F 10/20 16:06
噓 w9: 那你說要向誰求償?85F 10/20 16:07
推 oreoyum: 臭甲就是不負責任 難怪愛滋甲到處射後不理照樣心安理得86F 10/20 16:07
→ Flyroach: 講的好像是加害人家屬教唆加害人去做一樣,加害人自己有行為能力了好嗎88F 10/20 16:07
推 pierreqq: 重工新聞 你認為發這篇新聞的意圖是什麼90F 10/20 16:07
推 DWR: 保全還會有勞保能用拉 另外就看公司有沒有另外投保意外險了91F 10/20 16:07
→ w9: 麻煩批評現有法律的,出來講一下這個案例裡要向誰求償92F 10/20 16:07
→ linceass: 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幹嘛特地寫一篇出來93F 10/20 16:07
推 aaaaooo: 這樣納粹也不該被求償阿 因為最後希特勒自殺了94F 10/20 16:07
→ Atwo: 這篇新聞最大的用處就是可以分辨誰是正常人 誰是登能兒96F 10/20 16:08
推 MEVIUS: 法院甲甲開的 不意外97F 10/20 16:08
推 debaucher: 樓上某樓最不鄉愿 要不然你提個合理的求償對象啊98F 10/20 16:08
→ w9: 講納粹求償的我又噗哧笑出來了 誰是行為人?99F 10/20 16:08
→ aaaaooo: 看誰能繼承他財產就誰賠 這麼簡單的事也要討論?100F 10/20 16:09
噓 s256988452: 人就死了是要跟誰求償 他家人也沒有責任 誰才是鄉愿102F 10/20 16:10
→ Flyroach: 就是你所謂的這麼簡單的事很不合理,才會被改掉...103F 10/20 16:10
推 Moratti: 鄭捷殺的人 有拿到賠償嗎 他父母根本沒人敢報 媒體自律104F 10/20 16:10
噓 w9: 「能」繼承的「能」有限制力? 可以規定你不繼承不行?
如果不一定要繼承,那就不一定要負擔賠償之責。105F 10/20 16:11
→ Flyroach: 比方一個2歲小孩的爸爸殺了人,所以被害者要向2歲小孩求107F 10/20 16:11
→ w9: 那你講的就是屁話中的屁話108F 10/20 16:11
→ Atwo: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 只是你的道理跟我的道理不一110F 10/20 16:11
推 mahoro: 可以提國賠阿 因為政府沒把治安搞好導致人民受傷害111F 10/20 16:12
推 aaaaooo: 阿不然放棄繼承是假的喔 不想賠就放棄繼承不就好112F 10/20 16:12
→ Atwo: 樣 你覺得合理 我覺得不合理113F 10/20 16:12
推 LLuchia: 鄭捷案北捷賠了錢啊 所以這件台大搞不好也要賠115F 10/20 16:12
→ w9: 你爸是前科累累的刑事犯,出生以後就拋家棄子,接著犯法死了,116F 10/20 16:12
推 cul287: 就鄭捷原理啊117F 10/20 16:12
→ w9: 你要賠? 好正義 好不鄉愿 ㄏㄏ118F 10/20 16:13
→ aaaaooo: 2歲小孩就看他法定代理人是誰阿120F 10/20 16:13
→ Flyroach: 之前幫助這個法案修改過關時,有個時事新聞啦,有個小學生好像爺爺去世,根本沒人知道爺爺有欠錢121F 10/20 16:13
→ Flyroach: 時間一到她就莫名其妙揹了債,別怪她沒去辦放棄繼承喔,124F 10/20 16:13
推 ArtofLife: 別鬧了 一堆鄉民邏輯超差 只會抱怨、不滿、大喊不公125F 10/20 16:13
→ Flyroach: 因為她根本不知道爺爺有欠債呀126F 10/20 16:14
→ w9: 簡單說啦,繼承可以拋棄,就無法規定一定要賠償127F 10/20 16:14
→ Flyroach: 所以後來法規才改成 你不去做放棄繼承,就是限定繼承
避免這種根本不知道哪來的親人過世或幹麼,讓你背鍋128F 10/20 16:14
噓 ivstitia: 上面說鬼島法律的要不要出來講一下你覺得應該怎樣? 鞭屍嗎?還是誅九族?130F 10/20 16:15
噓 w9: 某些人的邏輯真是笑出來,出事一定要有人賠一下給你罵一下才爽132F 10/20 16:15
→ w9: 滿足你們那些童話故事式的正義感134F 10/20 16:16
推 ppttpptt: 保全好衰,明明是爽差變爛缺135F 10/20 16:16
→ asco12781111: 覺得學校應該要教如何面對情緒 而不是一天到晚只會無止境的考試 唸了一堆書 結果面對感情事根本無法處理是有個屁用136F 10/20 16:17
→ eipduolc: 不管怎麼講,保全工作就是有危險性,不給高薪好歹保險高139F 10/20 16:17
→ w9: 講保險的才是正解,不過台灣人不懂保險的意義卻很愛買,奇怪140F 10/20 16:17
推 aaaaooo: 可以拋棄就無法一定要賠償的邏輯在哪 這兩個又不互為因果143F 10/20 16:18
→ eipduolc: 保險就是為了這種雖到比雷打中還小的或然率買的不是嗎144F 10/20 16:18
→ aaaaooo: 保險是另外的管道 你要把這個當人人有才是沒道理145F 10/20 16:19
→ w9: 因為賠償就是繼承的項目之一啊,你邏輯在哪?146F 10/20 16:19
→ eipduolc: 我講的不是個人,是公司,公司應該要幫忙保這個東西147F 10/20 16:19
推 Abigo: 保全:幹148F 10/20 16:19
→ w9: 不要再秀了大哥149F 10/20 16:19
→ eipduolc: 職災跟個人商業險以外的加保
公司很普通的工作職員,也會加入團保,不無小補150F 10/20 16:19
→ aaaaooo: 照你這種說法我去借錢也不用還 因為代理人可以拋棄繼承152F 10/20 16:20
→ eipduolc: 就是怕中大條的這種又沒得討153F 10/20 16:20
→ w9: 你去借錢,合法轉給親友並說服法官,最終背債務死了,拋棄繼承確實不用還啊,還有什麼問題?154F 10/20 16:21
→ aaaaooo: 保險學生應該都有保團體保險156F 10/20 16:22
→ w9: 我看你是根本不懂喔157F 10/20 16:22
推 mahoro: 其實真的可以不用還158F 10/20 16:22
→ figgy: 大概要開始牽拖要台大連帶賠償了160F 10/20 16:23
→ aaaaooo: 問題大啦 既然借錢是這樣 那求償為什麼人一死連拋棄繼承162F 10/20 16:23
→ mahoro: 謝金燕也不用還豬哥亮的債務 只要他有拋棄的話163F 10/20 16:23
→ aaaaooo: 都不用可以完全沒事 人沒死也是要被求償的耶164F 10/20 16:24
→ mahoro: 借錢本來就有風險阿 不然你就不要借嘛165F 10/20 16:24
噓 w9: 要拋棄繼承啊,你到底是邏輯有問題還是眼睛有問題,上面那篇文167F 10/20 16:24
→ ivstitia: 為什麼繼承人沒事要幫你揹債務?168F 10/20 16:24
→ w9: 章有看到嗎169F 10/20 16:25
→ mahoro: 想賺利息又要0風險 有那麼好的事?170F 10/20 16:25
→ w9: 繼承人除非拋棄繼承,否則得就被繼承人的債務負賠償責任
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同樣很合理合邏輯啊171F 10/20 16:25
→ Flyroach: 謝金燕也不用辦拋棄繼承,現在法律是採當然限定繼承173F 10/20 16:26
→ w9: 不是請你別秀了嗎?怎麼不聽勸174F 10/20 16:27
→ Flyroach: 不過像豬哥亮這種幾乎確定負債>財產,直接辦拋棄也省事限定繼承一樣會希望去申請財產清冊,算替自己多個保障175F 10/20 16:27
推 revive25: 25歲通常都不太會有財產 有點腦子的都馬會選擇拋棄繼承177F 10/20 16:30
推 aaaaooo: 哪邊的文章你說說看嘛 這篇最後就只講到不需就兒子的不法行為連帶賠償178F 10/20 16:30
噓 w9: ......就這篇文,我複製貼上的,自己拉上去看,不用我教吧180F 10/20 16:31
推 jehow: 合理啊 都成年 難道血親要負責哦 都什時代還有古代觀念181F 10/20 16:31
→ a0913: 保全有職災保險可以賠嗎???182F 10/20 16:33
推 aaaaooo: 恩我大概懂法匠跟一般人差別在哪了 一般人看到刑事不起訴183F 10/20 16:38
噓 ivstitia: 某a 拋棄繼承是繼承的事 最後一段那是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的特殊損害賠償 兩個完全不相干 不要扯在一起184F 10/20 16:38
→ aaaaooo: 就會聯想到民事無法求償 上面才有沒辦法求償的推文186F 10/20 16:39
推 osuki: 讓我想到神風188F 10/20 16:41
推 mahoro: 所以民事要向誰求償阿 觀落音?189F 10/20 16:41
→ s256988452: 現在上八卦的人連民法成年都看不懂惹 QQ190F 10/20 16:43
→ ivstitia: 一堆自己搞不清楚就罵懂的是法匠…見笑轉生氣?191F 10/20 16:44
推 aaaaooo: 法匠認為自己很懂就用一堆術語說一大串東西結果別人還是聽不懂 到底是該改善自己的論述方式還是繼續罵人不懂好好去想想吧 不是人人都該一聽就懂193F 10/20 16:50
噓 w9: 真的是見笑轉生氣,笑死,第一、你明顯沒看內文,怪人論述不好第二、前面在辯的都是邏輯問題,跟你扯什麼論述絲毫沒相干196F 10/20 16:52
→ w9: 第三、繼承在八卦板已經是月經文了,87%的板友都有相關觀念了199F 10/20 16:54
→ w9: 你不懂是你自己該去充實常識,不是直接跳出來嗆人201F 10/20 16:55
噓 aaaaooo: 還87%咧www 這篇就多少人還再叫也不看看202F 10/20 16:55
→ w9: 前面就提醒你不要出來秀了,還是執意繼續說別人的論述有問題,連自己在下方討論的文章也不願意看,那你怪別人論述方式有問題真的是笑出來203F 10/20 16:55
→ aaaaooo: 最好是邏輯啦 如果不曉得"連帶責任"跟"民事求償"是兩件事206F 10/20 16:56
→ w9: 前面在講的的確是邏輯,自己拉回去看,不用我一動一棟教你吧?207F 10/20 16:57
→ aaaaooo: 的前提下就是前面的狀況 你不說清楚怪人囉?208F 10/20 16:57
→ w9: 推 aaaaooo: 這樣納粹也不該被求償阿 因為最後希特勒自殺了
這不是邏輯問題?209F 10/20 16:58
→ aaaaooo: 所以你當後面的東西都不存在就是? 把人推去反法匠好棒棒211F 10/20 16:58
噓 chloeslover: 兇手都死了不不起訴 不然是要起訴誰? 起訴法盲?212F 10/20 16:59
→ w9: → aaaaooo: 看誰能繼承他財產就誰賠 這麼簡單的事也要討論?
這不是邏輯問題?
→ aaaaooo: 照你這種說法我去借錢也不用還 因為代理人可以拋拋棄繼承213F 10/20 16:59
→ aaaaooo: 阿那邊你又沒講清楚是民事賠償還是連帶責任 怪人囉?217F 10/20 17:00
→ w9: 一定要別人一條一條抓出來,你才會停止凹?218F 10/20 17:00
推 wense: QQ219F 10/20 17:01
→ after1: 當事人已都經死了 還能找誰求償?220F 10/20 17:01
推 babysylvia: 這是有限責任啦 就算沒有拋棄繼承 也只要負擔所繼承財產範圍內的債務 不夠的部份不用負擔221F 10/20 17:01
→ aaaaooo: 停止凹什麼? 沒解釋民事賠償跟連帶責任不同就開始罵人到223F 10/20 17:01
→ w9: 我沒推你反法匠啊,反法匠不是我說的,別抹別扣224F 10/20 17:01
推 s256988452: 笑死www 大家都站同一邊 還要硬凹法匠才好笑225F 10/20 17:01
→ w9: 見笑轉生氣跳出去不要看這篇文章不要回不就沒事了226F 10/20 17:02
→ aaaaooo: 底是誰的問題 換作懶的釐清的人馬上就跑了下次繼續罵一樣227F 10/20 17:02
噓 hungyun: 所以鄉民老爺們是覺得家屬必須負連帶責任,沒得拋棄繼承228F 10/20 17:02
→ s256988452: 到底是來戰問題的還是來戰人的 我都搞不懂了229F 10/20 17:02
→ w9: 硬要繼續嘴硬真的不懂230F 10/20 17:02
→ hungyun: 這樣嗎?所以如果有人因為拋家棄子的老爸在外殺了人,就活該賠掉一輩子這樣。嗯嗯,鄉民修法概念好棒棒231F 10/20 17:02
→ aaaaooo: 的東西 教育別人不是這樣教的233F 10/20 17:02
推 babysylvia: 沒有連帶責任啦 媽媽嘴是因爲利用工作職務之便 所以老闆有連帶責任236F 10/20 17:04
噓 w9: 先搞懂這點,沒有人有義務要教育你,沒有人有義務要好說歹說讓你了解, 雖然這篇文裡面很多人都試圖教你,但不代表他們有義務要這麼做,哪來的臉跳出來說大家的表達要改善云云
在我看來,其他人講的很清楚了,你是裝傻還真傻一直看不懂我就部評論了。238F 10/20 17:05
推 aaaaooo: 那老實承認你以笑人不懂為樂就好了嘛243F 10/20 17:07
→ w9: 不*
請往上拉,我的確以笑你的邏輯為樂,也明白表達過很多次了244F 10/20 17:07
→ aaaaooo: 這樣也不用推文推老半天 看人討論就夠了246F 10/20 17:08
→ w9: 不知道你從哪裡把我誤認成你的通識老師
你可以選擇推文或不推文,我也可以選擇我的247F 10/20 17:08
→ aaaaooo: 還在邏輯要說幾次 沒分清楚責任跟賠償關係說多久都一樣啦起碼你示範了以後看到你推文可以直接跳過不用看 可喜可賀249F 10/20 17:09
推 w9: IDC,拿納粹當起手式就很值得笑,大概跟前面拿自衛一樣有趣。你大可以這樣選擇,不會影響到任何人的。251F 10/20 17:10
推 hungyun: 某a,承認自己一開始不懂、現在懂了,其實並不丟臉,但是如果還要把錯怪到別人頭上,那就很難看了254F 10/20 17:17
推 sm3489: 當然是判兇手的媽媽殺人未遂啊,一堆恐龍256F 10/20 17:18
推 stevenhbw: 犯人:太爽啦!逃過一劫!
被害人:幹!258F 10/20 17:19
推 jeff52: 父母其實也沒什麼責任,不需要幫死去的兒子賠償260F 10/20 17:21
推 kkb512sk: 這篇真的照妖鏡,某些法盲都被照出來263F 10/20 17:33
推 WWIII: 不准遺體火化 曝屍三十年 懲罰他266F 10/20 17:46
推 wryyyyyyyy: 每次有社會事件都可以看八卦各種歧視或秀下限沒常識267F 10/20 17:48
噓 denny5408: 合理啊不然要關屍體 跟屍體討錢嗎269F 10/20 18:03
推 neostan: 台大宅王那時候要是自殺成功 大概也是這樣的結果270F 10/20 18:04
推 jay3u7218: 成年 情殺案 已自殺 無財產除了回教 其他法律無法271F 10/20 18:06
→ how3550: 阿不然咧? 誅九族嗎?272F 10/20 18:11
推 tinsiglun: 他已經死了還要怎樣,殺人償命不夠還要誅九族阿?273F 10/20 18:21
推 hiro1221: 都成年了,父母是要負責多久274F 10/20 18:22
推 ruby00514: 成年了 父母還要負責喔? 加害人掛了就只能這樣 不然是要觀落陰去求償膩275F 10/20 18:28
推 Peter521: 就說窮人如果只剩爛命一條,在社會上有如開了金手指278F 10/20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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