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hilethan (Ethan)標題 [爆卦] 黃國昌逐字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0/30)時間 Mon Oct 30 15:43:54 2017
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影片:(10分鐘06秒)
http://ivod.ly.gov.tw/Play/VOD/101849/1M/N
【
質詢資訊】
主辦單位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9屆 第4會期
委員名稱:
黃國昌
委員發言時間:11:32:28 - 11:42:33
影片長度:00:10:05
會議時間:2017-10-30 09:00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邀請
法務部部長(
邱太三)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受質詢人:法務部
部長邱太三、法務部
司長林邦樑。
【
相關新聞】
《
鼓勵揭弊 法務部推吹哨者法案》
http://goo.gl/d6kZm9
鼓勵揭弊 法務部推吹哨者法案 | ETNEWS法律 | ETNEWS新聞雲
法務部正推動吹哨者法案,保護公、私部門揭弊者,政府單位等公部門已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預計今年10月底前送行政院。邱太三指出,關於民間一般公司等私部門之揭弊者保護,將於1年內彙整各方看法,研議以專法或在個別法規內規範揭弊者保護的立法方式。(法律,法律雲,鏡週刊,邱太三,司法改革,法務部,吹哨者法 ...
《
為省300萬公帑 北檢找替代役搬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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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被告
繆竹怡 院檢都認為不會逃 結果...》
http://goo.gl/KJvUaZ
太電被告繆竹怡 院檢都認為不會逃 結果...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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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提要】
(1)
吹哨者保護法
法務部因為行政院內部部分
彼此權責還搞不清楚,所以我國的
揭弊者
保護法尚未建立完成。許多吹哨者仍受到迫害。
(2)
台北地檢署凹法警當搬家工人
法務部部長邱太三並未承諾台北地檢署不會以「洩密罪」去偵辦吹哨的法警與
替代役。不過,
法務部部長邱太三承諾會給黃國昌委員調查報告。
(3)
地檢署疑似替大老闆網開一面
法務部司長
林邦樑承諾黃國昌委員,將於會後把討論資料提供給委員。
【
逐字稿】
黃國昌:「揭弊者保護法,什麼時候送來立法院?」
邱太三:「呃...就公部門的部分,我們在上個禮拜,就已經送到行政院去了。」
黃國昌:「
什麼時候送來立法院?」
邱太三:「這個恐怕,我會積極跟政委請他趕快審。」
黃國昌:「沒有,我要很嚴肅地跟部長講這件事情喔。吹哨者保護的事情,整
個台灣社會都很關心。法務部一直都跟大家說非常積極地在研擬。研擬到今天
,連法案都還沒有送來立法院。我提的「公益揭弊保護法」提到立法院來,已
經快一年了。完全沒有辦法有機會被排案審查。理由很簡單,大家都在等法務
部。你們行政院送來得越慢,這件事情就越晚處理。結果台灣社會現在有的吹
哨者一個一個,現在正在被迫害。部長可不可以承諾,儘速辦理,跟賴院長講
。」
邱太三:「好。」
黃國昌:「第二個,『私部門的吹哨者保護』不在你們的法案內,誰要處理?」
邱太三:「基本上我們現在邀集經濟部跟這個..」
黃國昌:「誰要處理?」
邱太三:「當然,這個討論..」
黃國昌:「
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
邱太三:「對對我知道。」
黃國昌:「我剛才已經跟部長講喔,我講的不是假設性問題喔,是現在進行事
喔。這些吹哨者一個一個,為了要去糾舉這一些大財團、無良的商人、違法的
弊端,結果反而被清算。我們整個政府部門,因爲他們的檢舉,有機會把這些
不法的情事挖出來,但是我國到目前為止連一個完整保護他們的法治,跟蝸牛
一樣,這樣對得起他們嗎?」
邱太三:「我想,這個保護揭弊者大概是世界各國的共通的趨勢。」
黃國昌:「我沒有懷疑他是不是共通的趨勢,
我在懷疑的是政府部門的行動跟
效率。
什麼時候可以送來?」
邱太三:「剛才已經提到了,公部門的部分已經送到行政院去審查了。」
黃國昌:「私部門的怎麼辦?」
邱太三:「私部門我們本來在這一次的這個司改國是會議裡面我們有承諾,
明年一
定會
提出我們的
草案。」
黃國昌:「
所以他們還要等到明年才能獲得保護就對了?」
邱太三:「最主要是在說到底主管機關,或者,是要,法案主管機
關、法務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部會還是什麼,這個大家都還有一些爭論。」
黃國昌:「行政院內部的部門,彼此之間部會權責之間的劃分,這個是你們內部
的事情。我老實講,人民不關心啦。人民關心的事情是行政院什麼時候把法案送
出來嘛!部長您覺得用行政院內部部分彼此權責還搞不清楚當作理由,人民會接
受嗎?」
邱太三:「
效率要高啦(苦笑)這是必然的。」
(質詢截圖:
https://imgur.com/a/VqEpO)
黃國昌:「下一個問題,上一次您沒來,我問次長,說
台北地檢署凹法警當搬家
工人,這件事情次長回去有沒有跟您報告?」
(質詢截圖:
https://imgur.com/a/O4Il2)
邱太三:「他好像有,只是...」
黃國昌:「他有沒有回去跟您報告?」
邱太三:「他有講,但是...」
黃國昌:「好來第二天,我們的台北地檢署迫不急待馬上發了新聞稿。我現在只
有一個簡單的問題,台北地檢署的這個新聞稿是不是法務部的立場?還是法務部
另外要製作承諾給我的調查報告給我。」
(質詢截圖—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https://imgur.com/a/K2ZTz)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
http://www.tpc.moj.gov.tw/mp009.html)
(新聞稿下載點:
http://www.tpc.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491183&mp=009)
邱太三:「呃,這個不是我們。」
黃國昌:「這個不是你們的立場嘛。」
邱太三:「這個是他們自己檢討。」
黃國昌:「這個是他們自己發的嘛,並不代表法務部的立場嘛,對不對?」
邱太三:「嗯。」
黃國昌:「好,我這一次提醒部長喔。上次次長承諾我要給我的調查報告,請準
時提出來。我看了台北地檢署啊,這個澄清稿,簡直是不搞相信啊。法律人,在
社會上面要執行正義的,結果竟然發這種扭曲事實的新聞稿出來。我現在提醒部
長一件事喔。回去台北地檢署問清楚,台北地檢署會不會用洩密罪去偵辦這一些
吹哨的法警跟替代役?會不會?」
邱太三:「
我想這個不會啦。」
黃國昌:「部長可不可以承諾!?因為現在裡面大家人心惶惶喔。我上次質詢完
了以後,台北地檢署現在裡面法警、替代役風聲鶴唳啊。大家都擔心被清算。部
長可不可以很清楚地,以部長的高度跟大家承諾,絕對不會有這種事?」
(質詢截圖—以洩密罪偵辦?:
https://imgur.com/a/53dQY)
邱太三:「基本上,我想我們部門呢,他內部呢,有一些什麼不同意見。其實內
部都有他的一個網站,或者是說,欸,群組啦。那這個基本上,我想,這個不至
於有這種情事發生?」
黃國昌:「絕對不會嘛?
可不可以跟大家承諾?」
邱太三:「
我想我會,跟這個,請檢察司跟台北地檢署
轉達這樣的意思。」
黃國昌:「所以
可以承諾沒有問題嘛?」
邱太三:「
轉達這樣的意思啦。」
黃國昌:「可以承諾沒有問題嘛?」
邱太三:「啊?因為具體狀況我不曉得,我想他會在調查報告裡面..」
黃國昌:「好,我等您的調查報告。第二個部分。我上一次也問了,繆竹怡在哪
裡?一、二審被判有罪,結果最高法院審理期間的時候,人跑掉了。那這個我也
是提醒部長,上一次次長也有承諾我要給我報告。這個報告,部長可不可以承諾
我會準時提出來。我看了你們報告以後,我再進一步追問下去。」
(質詢截圖—權貴紛紛逃走!繆竹怡在哪裡?:
https://imgur.com/a/9ggCc)
邱太三:「好,可以。」
黃國昌:「報告儘速提出來嘛,好。下一個問題。我們的新竹地檢署是用證券交
易法171條第五項自白減刑的規定,結果去做了緩起訴的處分。部長,您知不知
道我國刑事訴訟法裡面的規定,緩起訴的要件,三年以上最低本刑有期徒刑的重
罪,可以用緩起訴嗎?」
(質詢截圖—群聯董座竹檢違法緩起訴,高檢署決定為何?)
(
https://imgur.com/a/BIZz0)
邱太三:「呃,基本上不行。」
黃國昌:「基本上不行?」
邱太三:「但是因為刑法,它有所謂的刑分跟刑總減刑相關的規定。」
黃國昌:「講得很好,然後呢?」
邱太三:「嗯?那所以呢,有關於這個呢,在法律上還有些不同的爭議跟見解。」
黃國昌:「法律上面有不同的爭議跟見解!我現在很直接地跟部長講,當涉及到
這一些超級重罪的,都是嚴重的商業犯罪。涉及到證券交易法以及貪腐的罪、貪
污治罪條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不管是在證券交易法171條第五項,還
是在貪污治罪條例裡面,所謂自白減刑的規定,請部長以法務部的立場告訴大家
,這個是屬於刑法總則性質的減刑規定,還是刑法分則,可不可以緩起訴?」
(質詢截圖—新竹地檢署違法緩起訴處分,法務部應該說清楚)
(
https://imgur.com/a/8IHYU)
邱太三:「我想,基本上,我們這個高檢署跟檢察司有針對這個議題來邀集學者
專家在做討論。」
黃國昌:「好,法務部可不可以統一法令見解,不要讓全體國人產生誤會。涉及
到大財團、有錢的老闆,涉及到有權勢的政治人物,就去變更過去最高法院向來
已經形成的穩定見解。我說這是最高法院的穩定見解,包括了95年、97年,我們
最高法院一個一個,判決也好,裁定也好,早就做出來了。很清楚地說,這是刑
法總則的,不會變更犯罪類型。不可以去扭曲有關於緩起訴、易科罰金、上訴第
三審的限制。結果,我們的地檢署,漠視最高法院這麼清楚的法律見解,在這一
種特定的案件類型當中,幫大老闆網開一面。」
邱太三:「我們不願意針對個案來做這樣的一個敘述。」
黃國昌:「當然啊。」
邱太三:「那基本上。」
黃國昌:「我也不是針對個案啊,我現在是跟你在講啊,就你們的認為證券交易
法171條跟貪物治罪條例裡面自白可以減刑的是不是就可以拿來用作迴避刑事訴
訟法緩起訴最低法定本刑三年以上不可以做的規定?我的問題是這樣,一個抽象
的法律問題,法務部必須要給大家一個立場。」
邱太三:「對,那我們的刑事政策...」
黃國昌:「好這個立場
什麼時候可以跟大家報告?」
邱太三:「我們大概在明年的刑事訴訟法修法裡面。」
黃國昌:「
你還要等到刑事訴訟法修法喔。」
邱太三:「因為這涉及到緩起訴呢,到底他的刑事政策要定位在,要讓整個案件
量減輕,那讓這個被告有機會。」
黃國昌:「你要推動修法我沒有意見啊。問題是現修法底下,
法務部應該有一個
一致的立場。」
邱太三:「那這個就是我剛才講的,檢察司。」
黃國昌:「對嘛,那我說
什麼時候可以跟大家說明法務部的立場?」
邱太三:「他們開會完之後,我們就..」
黃國昌:「
什麼時候,需要多久?」
邱太三:「
這我不曉得」
黃國昌:「來請司長,
什麼時候?這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情了啦。什麼時候可以
給大家一個報告。」
林邦樑:「跟委員說明,這個問題的話,我們已經有召開相關的會議,我們會將
這個會議的結論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黃國昌:「你們注意喔,你一講出來就代表法務部的立場。」
林邦樑:「是。」
黃國昌:「要接受大家公眾輿論的檢驗。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
林邦樑:「我們會後我們會將我們討論的資料的部分來提供給委員。」
黃國昌:「
不是給我參考而已,
清楚地跟台灣社會說清楚講明白,法務部的檢察
官是如何在適用你們這個法律的權利。
立法者在法條裡面有賦予你們這種權利
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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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1.221
※ 文章代碼(AID): #1PzjX2CL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349442.A.315.html
→ wuyiulin: 所以汐止區智力測驗什麼時後舉辦?1F 10/30 15:44
→ sampsonhugh: 歡迎多多善用中央研究院信箱 https://goo.gl/qJv8TU2F 10/30 15:44
關於
柬埔寨詐騙案,
國民黨王育敏委員有質詢到:
http://ivod.ly.gov.tw/Play/VOD/101810/1M/N
推 Athchen: 狗昌什麼時候幫柬埔寨詐騙集團發聲?5F 10/30 15:45
推 hkcdc: 工讀生真賣力。6F 10/30 15:46
我不是工讀生哦。
→ asiasssh: 幫詐騙犯QQ 國昌老斯不理你們了7F 10/30 15:46
今天
國民黨王育敏委員有提到
柬埔寨詐騙集團的事。
http://ivod.ly.gov.tw/Play/VOD/101810/1M/N
推 IHD: 看他質詢就覺得很爽 官員應該不喜歡他吧? 畢竟是專家不好騙9F 10/30 15:46
顆顆。雖然多數台灣老百姓都被政治迫害得很慘,但好像又反過來看不慣那些
關心政治的人 XD 真是矛盾的民族。
我只是覺得大家都該關心「吹哨者保護法」等相關議題而已。剛看完了最新
一集的動畫,覺得心情不錯。平常我就很關心黃國昌委員的質詢,因為他一
直都很認真。今天看到他的質詢影片,於是就花了兩小時整理整理。只有最
近比較有空而已。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關心、參與政治,台灣才會越來越好。
推 jetalpha: 推逐字稿,借轉公民版,謝謝。14F 10/30 15:48
※ jetalpha: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10/30 15:49
推 ymuit: 推,加油!!!15F 10/30 15:49
→ Teng0615: 習慣被迫害了吧,你看勞工就知道了,一堆幫資方講話16F 10/30 15:50
推 IHD: "它有所謂的型分跟刑總減刑相關的規定" 這是刑分打錯嗎? 內文18F 10/30 15:50
對,打錯字,非常感謝您的糾正!改好了!
推 chuhao: 雖然我不喜歡他的某些立場 不過他真的有做事19F 10/30 15:50
→ ymuit: 喊詐騙犯的樓 你怎麼沒想過他們為何在國外犯法 記得犯法者得學會自己負責...20F 10/30 15:51
→ chuhao: 如果真的會罷免 拜託來我的選區選22F 10/30 15:51
推 kenro: 沒關係 直上新北市長吧24F 10/30 15:51
推 nofish: 這個人竟然要被罷免...26F 10/30 15:55
推 david1230: jeff大大用不到吹哨者條款了QQ29F 10/30 15:57
推 dian9: !30F 10/30 15:57
推 Moratti: 黃國昌老師 最需要的就是給他司法的調查權
那些罪犯就會潛逃出國辦理退休了34F 10/30 16:03
→ Moratti: 檢察總長改成民選 人民進入法院陪審 不然改革都是假的38F 10/30 16:04
推 aimgel: 司法官看得起你們這些賤奴 才會叫你們幫他們搬東西
要不然還怕你手髒弄髒他們搭家當呢 還不懂得謝恩41F 10/30 16:06
推 Blue6: 仔細看質詢內容,真的覺得他問的很好44F 10/30 16:07
推 arcc: 戰神正常發揮45F 10/30 16:08
今天
國民黨王育敏委員有提到
柬埔寨詐騙集團的事。
http://ivod.ly.gov.tw/Play/VOD/101810/1M/N
噓 CarisLeVert: 國昌老濕哪時解救我們柬埔寨的同胞!!來斯背秀一下!!50F 10/30 16:11
哇啊摘。我不是黨工也不是工讀生啊 XD 只是個鄉民而已。你去臉書問他比較快 XD
推 rugrats: 今天質詢的很不錯,希望不是檯面上演戲給大家看。54F 10/30 16:14
推 Blue6: 比其他的好多了55F 10/30 16:15
→ louic: 邱真得是部長嗎?怎麼感覺一問三不知?56F 10/30 16:15
※ 編輯: Philethan (220.133.11.221), 10/30/2017 16:15:31
推 orech2002: 真希望有一百個黃國昌當一百個立法委員57F 10/30 16:18
推 ginsengwolf: 好立委,法務部長有點擔當不然就行程自己搞清楚
問什麼都不知道就不要怪黃委員不客氣72F 10/30 16:56
推 bluemmb: 說他不適任立法委員的出來啊,還有哪個立委能像這樣質詢77F 10/30 17:01
推 max28: 推好立委80F 10/30 17:11
推 mynewid: 他還是管司法的事就好82F 10/30 17:11
推 aquahau: 柬埔寨國民黨立委要出來坦了,再打會打到自己人84F 10/30 17:12
推 vvrr: 推~感謝整理~85F 10/30 17:16
推 leinru: 汐止的低能兒真的要罷免他?87F 10/30 17:18
推 hiokchi: 國庫署署長:跟委員報告,其實像這個案子就是金管會他已經針對當時應該負責的那些,譬如公股代表,那已經就他們…就記大過兩次,那麼當時因為他們在任的時候,他們的在紐約的金檢報告呢,他們都是滿意的,所以是後來因為美國它的政策改變,所以他呢就是同樣的東西同樣的事情,但是檢查結果就是變成了有問題,所以在這幾位他們在任的時候,他們事實上他們是我們認為他的責任是比較輕的。89F 10/30 17:20
推 beermug: 推黃國昌啦!法務部長真的是廢物96F 10/30 17:25
推 hiokchi: 財政部根本就是裝死到底97F 10/30 17:30
推 lbowlbow: 說他不適任的那些藉口看的真的會笑破肚皮……98F 10/30 17:30
推 johnang: 推 國昌! 勞工操到老 政府最心軟 騙選票而已 老闆早知曉105F 10/30 17:38
推 lv256: 邱太三到底有三小鳥用啊,問什麼都只會推托拉打太極。107F 10/30 17:39
→ lv256: 黃國昌每個問題都引述法條題幹清晰了,你還在回答一堆垃圾109F 10/30 17:40
推 lv256: 立法院極少數質詢有條理的立委之一,水準上不來啊幹111F 10/30 17:45
推 hiokchi: 我推錯篇了 QQ112F 10/30 17:53
推 papawalk: 這才是專業立委,其他立委根本與垃圾無異116F 10/30 18:10
推 sggs: 法務部緩起訴開的很爽,被質疑就閃躲飄119F 10/30 18:23
推 gametv: 法務部超沒擔當,一樣都法律系畢業的....120F 10/30 18:24
推 foxey: 第一名的立委121F 10/30 18:31
推 zeanmar: 幹你媽的法務部這樣搞喔 那跟中國人治有啥不同 操122F 10/30 18:31
推 nt46: 推。這種牛頭不對馬嘴回答的方式,在私人企業早就再見了126F 10/30 18:43
推 Tsucomi69: 9.2這麼關心詐騙犯快滾去柬埔寨啊127F 10/30 18:43
推 shiua: 國昌老師真的很優秀136F 10/30 19:40
推 lamda: 國昌老師加油!電爆這些衣冠禽獸140F 10/30 19:48
推 xalcard: 原PO辛苦了,感謝你的逐字稿141F 10/30 19:50
推 yowei: 推143F 10/30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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