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acia (過動兒)標題 [新聞] 再修勞基法 賴:客觀討論不要舉極端例子時間 Wed Nov 29 10:35:0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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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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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勞基法》 賴清德:盼客觀討論不要舉極端例子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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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再啟動《勞動基準法》修法,但不只在野黨反彈,綠委也有雜音。行政院長賴清德接受《鏡週刊》專訪說,行政院當然希望修法「愈快愈好」,但會尊重立法院,「我們不敢提出時間表」,期待儘速有結果。
被問到,目前政院提出的版本,是否還有調整彈性?賴清德重申,在政院版提出前都事先溝通過,例如「鬆綁7休1」,政院原本版本只有勞資協議,後來增加黨團意見,增加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把關,所以兼顧了大家的意見,現在有沒有持不同意見的人所說的那些情況,「是可以公評的」。
至於輪班間隔的爭議,賴清德表示,若以現行法令規定,「每天都只休息8小時,不可能是常態」,一般上班族 ,若加班就是休12小時,只休息8小時是特殊情況。
曾是醫師的賴清德舉醫院值班為例,護理師互換班早晚班這種情況是有,但不論上下班制或三班制,都是休16小時,這是法律規定,「若有特殊的情況,如果是資方造成的情況,我們還有1955的勞工保護專線以及勞檢機制。」他也強調,勞工終究也是老闆倚仗的對象,沒有必要苛扣員工。
賴清德強調,這次《勞基法》修法,攸關勞工權益部分都不變,「希望立法院客觀、理性討論修法」。他呼籲,只要大家可以客觀理性討論,不是舉極端的例子,應該有助審查工作。
對修法受阻,賴清德指出,執政黨的立委來自四面八方,吸收到不同資訊,也會有不同意見,但修法程序很嚴謹,除了政院本身,也跟立法院一例一休研修小組開過兩次會議,才產生勞動部的預告草案,在預告期後,還透過黨團總召柯建銘召集22個委員討論,後來又在立法行政協調會報中報告,才送行政院會通過,「每個程序我們都顧及到,過程中更蔡總統清楚每一個溝通環節,最終版本也是總統所認可。」(何哲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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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有勞檢機制?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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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7XpP75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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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00477: 22k翻版…過了之後特例反而變常態4F 11/29 10:36
→ jerrey: 資方一定用極端又不是壞頭超殼7F 11/29 10:36
噓 MADAOTW: 啊你修法不就是為了極端例子…這種邏輯是怎樣腦殘喔!8F 11/29 10:37
噓 waterways: 你台南連一個勞檢員都沒有 還好意思說11F 11/29 10:37
噓 Mradult: 台南五頭班14.5算8小時都合法了,哪有極端例子12F 11/29 10:37
推 joe00477: 過了極端例子就會變企業常態,22k歷史翻版14F 11/29 10:38
→ Mradult: 到中央後才知道開口就是幹話,台南人信仰真堅定15F 11/29 10:38
噓 yauaia: 笑死 廢物政客20F 11/29 10:39
噓 srxteam0935: 今天出自一個勞動條件作很好的前市長之口就算了
你前台南市長講這堆話只顯示你眼睛瞎了好一段時間24F 11/29 10:40
噓 nabecat: 真是以為頭埋在沙裡 就以為沒看到 就是要防範極端事件發26F 11/29 10:40
噓 q76211635: 如果是國民黨推這法案 民進黨不幹譙才怪27F 11/29 10:40
→ nabecat: 生 不然找個奴才犬當院長都可以28F 11/29 10:40
→ odbo23: 勞工永遠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29F 11/29 10:41
噓 shivent: 表姐才說現場情況特殊,這是在打表姐的臉嗎?31F 11/29 10:42
噓 tzongyao: DPP還不是拿個極端勞工代表 就說勞工想加班32F 11/29 10:42
噓 linceass: 問題是極端例子 你他媽的跟我說合法33F 11/29 10:42
→ nabecat: 標準當官心態 發生事情了才在說 我們事先沒預想到 不就跟台南又水災的情形一樣37F 11/29 10:43
推 SAZ123: 當然要考慮最壞情形啊,部分熱愛勞動的勞工跟只考慮賺錢速度的資方,造成各處不定時炸彈(如過勞的司機連環車禍)害人害己,而資方完全合法41F 11/29 10:44
噓 leafall: 現在賴清你修的法就是把這些"極端"例子都合法化,狗官一枚46F 11/29 10:46
噓 MrUncle: 你知道你口中的極端案例,其實都已經變成日常案例了嗎?47F 11/29 10:47
噓 f124: 幹你娘留漏洞在那說不能討論 你怎麼不去死 人渣黨 幹48F 11/29 10:47
→ rial: 勞檢??????????????????????????50F 11/29 10:48
噓 geeg: 蘋果:他問台南為何沒勞檢處官員:鄉下地方不會有勞資問題51F 11/29 10:49
噓 Crazyfire: 看來是要把台灣治理成鄉下國家 就不會有勞資問題啦53F 11/29 10:50
→ taotzu …
噓 taotzu: 幹泥娘 可是台灣儘出些極端例子啊.....55F 11/29 10:50
→ freef1y3: 殺人無罪好了 反正會殺人的都是極端例子59F 11/29 10:53
噓 shinbird: 你這樣修法就是要把極端變通例60F 11/29 10:54
噓 hdw: 滿滿的幹話,法律就是在保障極端案例之下,保護人的阿61F 11/29 10:56
推 t0kyohot: 你不知道極端後來都變常態嗎... 你不知道一堆公司連打卡都沒了嗎,官做久了不知道民間過什麼生活了62F 11/29 10:56
→ hdw: 人可以吵架,但打人就不對阿、殺人更是犯罪,這都是極端案例66F 11/29 10:56
噓 susanna026: 覺得 講什麼幹話 極端都合法 就合法超死人67F 11/29 10:57
→ t0kyohot: 你知道公司違法你去檢舉,你馬上就沒工作了嗎?68F 11/29 10:57
→ hdw: 不是每個人都會吵架吵到打人、殺人的,但就是要規範錯誤行為69F 11/29 10:57
→ hdw: 如果每天休息8小時是合法的,就如同吵架打人是合法的一樣
我看你不爽就打你,老闆不爽就叫你每天只能休8小時71F 11/29 10:58
噓 xhunter1374: 幹你娘 極端例子就是你開給資方的後門 能不討論嗎?73F 11/29 10:58
噓 PPTAlex: 當你老闆要弄你的時候排個極端班表~結果他還是合法75F 11/29 11:01
噓 dknys77: 就是因為極端合法才更不能這樣改 這道理很難懂?77F 11/29 11:02
噓 olddadwind: 極端例子是合法的 不能討論? 垃圾資進黨 幹話缺德黨79F 11/29 11:03
噓 kersihi: 極你老木.........81F 11/29 11:05
噓 skycloudtw: 智障,單月總工時336小時以後就變成台灣勞工必備,草82F 11/29 11:06
噓 Hooz: 再幹話啊 還我七天假 垃圾政府83F 11/29 11:07
噓 zebra7: 那怎麼會讓極端變合法 你他媽賴清德是智障嗎?85F 11/29 11:09
噓 Tsucomi69: 問題你修法讓這些極端案例變合法啊幹!北七86F 11/29 11:10
噓 iamjojo: 那你還讓極端變合法 顆顆好棒87F 11/29 11:10
推 DASHOCK: 全台灣極端例子就是你主管的台南 笑話丟臉88F 11/29 11:12
推 kazekaze: XDDDDDDDDD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89F 11/29 11:13
噓 kara21: 可4極端例子合法ㄟ 院長91F 11/29 11:15
噓 serenitymice: 垃圾政客,極端情形明明應該要連容許的空間都沒有,少數不幸落到極端情形的人死好就對了?92F 11/29 11:15
噓 sc6003pc: 你敢說勞檢?台南都是鄉下地方了95F 11/29 11:16
噓 TAIWANSEAL: 法律就是要避免極端例子出現拉 連這種基本的都不懂96F 11/29 11:17
噓 leftwalk: 重點就是極端例子根本無法防 客觀個屁 你敢得罪金主?98F 11/29 11:18
→ TAIWANSEAL: 而且這就是你們改的 讓這些極端變的合法拉 幹100F 11/29 11:19
噓 GGdong: 幹你娘缺德賴101F 11/29 11:19
噓 itachi0609: 好啦都個案 你法案裡面一堆個案是都不用處理喔102F 11/29 11:19
噓 zebra7: 難怪台灣勞權如此落後 垃圾兩黨輪流執政 不意外103F 11/29 11:19
噓 oxiz: 換了賴清德我才明白林全好像也沒那麼差了!104F 11/29 11:20
噓 kyo2001: 這政客真的很不要臉106F 11/29 11:21
噓 kw003266: 你他媽就沒辦法阻止極端案例 卻叫人不要拿這個 幹話王107F 11/29 11:22
→ kmbutmp: 薪水基本薪資就已經造就許多極端,還不懂資方。108F 11/29 11:23
噓 bamm: 陰險面都大剌剌的展現出來了,真的不知民間疾苦109F 11/29 11:23
→ Workforme: 台灣有極端例子?不是都極端轉通案嗎110F 11/29 11:23
噓 linhsiuwei: 以前非法時是極端例子,合法後就會變普遍通例囉!111F 11/29 11:23
推 Weezer: 支持我台南驕傲卍賴神卍 不然你們下次要投國民黨?112F 11/29 11:24
噓 princetamaki: 明明就是自己開先例把例外變原則,還在那邊說不要用極端案例,自己打臉打的%%響113F 11/29 11:24
噓 x0003: 六都勞權最落後的前市長,講什麼都像屁話118F 11/29 11:28
噓 cvnn: 幹 法律是幹嘛用的 合法的行為叫極端 爛120F 11/29 11:29
噓 Zeroyeu: 垃圾愛資黨 勞工挺爽爽121F 11/29 11:30
→ Basa9: 勞檢擾民這四個字會跟著你一輩子的122F 11/29 11:31
噓 OLM: 好棒棒123F 11/29 11:32
噓 zerowingtw: 不愧是通過八卦版所謂智力測驗選出來的低能兒125F 11/29 11:33
噓 kuter: 權益不變那修屁阿126F 11/29 11:34
噓 lcilear: 本來就是要用極端例子然後來避免他阿127F 11/29 11:35
噓 SophisJr: 媽的 欠噓 是不知道台灣老闆有多壞嗎128F 11/29 11:37
噓 cloudgoose: 如果照這樣的想法,很多法律都可以廢除啦。理想是很偉大,但是實際上是不可能129F 11/29 11:37
噓 ray0808: 極端的都合法化,那殺人放火強姦都合法好了131F 11/29 11:38
推 coolda: 難道未來資方用了極端例子 要講馬名言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132F 11/29 11:39
噓 birdy590: 極端例子卻合法 這個叫法律漏洞 發現了不用補嗎?133F 11/29 11:39
→ ray0808: 哦對了,現在慣老闆不就是在合法劫勞工的財害勞工的命嗎134F 11/29 11:40
→ coolda: 不要改 極端例子不得已要施行就例外管理 不是很好嗎135F 11/29 11:41
噓 x0003: 酒駕也是駕駛中的極端例子,怎麼不修法開放酒駕?操136F 11/29 11:41
→ FSGuitar: 靠這傢伙自己都在舉極端例子 要別人不要舉137F 11/29 11:42
噓 pierreqq: 法學素養真的很低落....138F 11/29 11:42
噓 jaluson: 法律就保障最低標準阿 還不准討論極端 有些極端還合法咧140F 11/29 11:42
噓 ARPG: 幹話王,修法後極端例子就完全合法141F 11/29 11:42
推 hkcdc: 請問有哪個違法的不叫極端案例...142F 11/29 11:42
→ pierreqq: 酒駕撞死人的也是極端少數...你他馬的全罰是怎樣!!!143F 11/29 11:43
噓 elle: 現在已經很極端了 你不能把殺人當你的政績145F 11/29 11:43
→ shinmori: 台灣是個從上到下都是崇尚CP值的社會,極端無違法的話..146F 11/29 11:44
噓 x0003: 會出現這種極端例子卻合法,表示法條尚未完善,你還想硬幹147F 11/29 11:44
→ qazwsx176: 幹你媽的,制定政策本來就要想最極端的例子阿148F 11/29 11:44
→ pierreqq: 一堆人每天都想殺人 真正殺人也是極端少數 罰個屁!149F 11/29 11:44
噓 diiky: 又一個把勞基法當天花板的150F 11/29 11:45
噓 icem: 台南不需要勞檢152F 11/29 11:45
噓 x0003: 出現極端例子不回去修改提案,卻還想直接變成合法155F 11/29 11:47
噓 elle: 如果你台南勞檢認真做 現在就不會一副無知的樣子156F 11/29 11:47
→ aqsss: ......平行世界?159F 11/29 11:52
噓 Bonheur: 事實就是一堆「極端」例子阿幹160F 11/29 11:52
→ aqsss: 醫護值班都是極端例子 請洗洗睡不要吵161F 11/29 11:52
噓 nokla2008: 行政官員明天開始輪三班,首長一律一天換一班中>早>夜163F 11/29 11:53
推 denyy555: 極端例子就是用來趕人不付資譴費,民進黨既然想讓它合法,真的下賤164F 11/29 11:53
→ ssccg: 台南出來的好意思說有勞檢?166F 11/29 11:54
推 zeqcx: 不要極端例子? 如果老闆要搞走一個人,用極端班表就好..
然後員工受不了就會自己離職,老闆也不用給資遣費167F 11/29 11:54
噓 k145: 還在講幹話169F 11/29 11:55
→ zeqcx: 老闆要省錢可以用極端例子,不補人力..到時候就會變常態170F 11/29 11:56
噓 f8954017: 老闆:用極端例子有犯法嗎?沒有嘛,just do it172F 11/29 11:56
噓 mihono: 合法極端,慣老闆很守法喔175F 11/29 11:56
噓 bug914: 噁心,到時候一堆極端案例再來說合法謝謝指教這樣?176F 11/29 11:57
噓 anm821: 這種極端都合法,勞基法是要幹什麼用?177F 11/29 11:57
噓 x0003: LieCheater你知道修了這條屁法,極端例子就可以變常態對吧178F 11/29 11:58
噓 iphyf: 駝鳥心態179F 11/29 11:59
噓 zeqcx: 補噓回來~181F 11/29 11:59
噓 x0003: 「勞檢」兩字從爛黨爛人嘴裡說出,真可以直接選年度笑話182F 11/29 12:00
噓 ASDF0714: 黨工今天不用上班嗎 怎麼不用低調183F 11/29 12:01
噓 Lipton66g: 這就是DPP在測試 我這麼硬幹還是能贏KMT 好爽好爽184F 11/29 12:01
噓 aponla: 賴缺德一天不講謊話和幹話很難的樣子185F 11/29 12:05
噓 albert1229: 賴清德你真他媽幹話王,極端老闆都可以常態要員工上班186F 11/29 12:09
噓 torrhen: 極端例子,常態發生,沒問題!187F 11/29 12:09
噓 antiyahoo: fuck the asshole189F 11/29 12:11
→ iamhemry: 幹你娘法令就是要防範極端例子190F 11/29 12:11
噓 srxteam0935: 吵架吵到殺人也是極端例子 但它是違法的 懂差別嗎?極端例子到處都有 但讓極端例子變合法是政府失職192F 11/29 12:13
噓 kobilly: 他選總統,我絕不會投票給他196F 11/29 12:17
噓 zzzzoo: 當你保障了極端例子,那它就會變成常態197F 11/29 12:19
※ popo60433:轉錄至看板 Salary 11/29 12:20
噓 wds824: 可是這極端例子在這法律是合法的阿…… 為什麼不能舉例??199F 11/29 12:23
→ lml99: 殺你全家也是極端例子。支持放寬給彈性202F 11/29 12:27
噓 koyuri: 把極端例子合法化就不是極端了,不爽不要投資進黨啊~幹203F 11/29 12:30
噓 doublecc: 不要舉極端例子 但資方能合法用 噗噗204F 11/29 12:33
噓 allenthai: 你又知道那是極端了?搞不好就變常態206F 11/29 12:34
→ thigefe …
噓 thigefe: 極端不禁止一定變常態,你這只會做功德的208F 11/29 12:39
推 lml99: 厲害喔 把違法的改成合法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了。解決問題了210F 11/29 12:42
→ Shermie: 你講的都客觀 別人的意見都不客觀211F 11/29 12:43
噓 weil9890227: 乾最好不要舉極端例子,腦子有洞喔?有這院長真衰 廢物212F 11/29 12:43
噓 ccucwc: 例子能舉成代表有可能發生啊!萬一發生你有對策?213F 11/29 12:45
→ prkfcpr: 就你們這些廢物一直用極端案例思考214F 11/29 12:46
噓 facefear: 有種沒飯吃 為啥不吃肉的 感覺 真難過 = =!!!!!!!!!!!!215F 11/29 12:47
噓 fk5280: 院長閉嘴217F 11/29 12:49
噓 lime1207: 意思是 少數的那些人就去死死吧不用管218F 11/29 12:49
噓 whizz: 幹話大師!219F 11/29 12:49
噓 mr955258: 不講極端例子 那要法律幹嘛 操你的220F 11/29 12:50
噓 dirfox: 幹話不間斷223F 11/29 12:50
噓 boycott: 法律就是低標 不提出極端情形是想幹嘛 心裡有鬼?224F 11/29 12:50
噓 colaer: 我覺得要加班的人才是極端例子225F 11/29 12:51
噓 skywinner: 最幹他娘的dpp黨工怎沒出來護航227F 11/29 12:56
→ achinyu: 台灣是全世界排名前面的高工時低薪資,這樣還不夠客觀嗎228F 11/29 13:17
噓 gpx369: 真是新一代幹話王耶229F 11/29 13:17
→ achinyu: 你說的才是客觀?230F 11/29 13:17
→ sonyabear …
→ sonyabear: https://i.imgur.com/bq2FmCu.jpg232F 11/29 13:39
噓 gfneo: 現在不討論極端,日後就是極端討端你242F 11/29 14:45
→ pillliq: 立法應該嚴謹 不能有肉洞243F 11/29 14:46
噓 NARUHOTO: 然而這些極端例子是合法 幹你娘244F 11/29 14:57
噓 yoher: 極端? 為何這些合法?245F 11/29 15:01
噓 zanns: 這些極端例子都合法的,怎麼不算客觀討論246F 11/29 15:07
噓 djuy: 退一百萬步講,極端的不是台灣人民就對了?你不用顧就對了?247F 11/29 15:12
噓 smalltwo: 翻譯:極端例子的不喜歡可以不要投民進黨248F 11/29 15:14
噓 endi: 不要臉250F 11/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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