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遠通ETC違約被罰4億 高院判免罰時間 Wed Jun 12 05:36:01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楊國文、鄭瑋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遠通ETC違約被罰4億 高院判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遠通ETC違約被罰4億 高院判免罰
2019-06-12
〔記者楊國文、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電子計程收費BOT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認定遠
通電收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對遠通電收求償四億二七五○萬元。遠通提出民事訴訟
,台北地院去年判遠通電收勝訴,四億多元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高公局上訴高等法
院,高院認為高公局未能舉證遠通電收產能利用率落後,確符合契約所定服務品質或相關
管理事項有重大違失等情形,昨仍判高公局敗訴。遠通電收表示尊重,高公局回應不排除
再上訴。
高公局不排除再上訴
遠通電收指出,高公局於二○一一年指未達到電子收費分年利用率第三年度四十五%的目
標,構成違約。遠通電收同年六月提出以eTag創新科技與服務為主軸的實質零元電子收費
裝置的「整體解決方案」後,高公局回稱,若「整體解決方案」能達成其所規定的六個檢
核點,將不再對遠通電收回溯懲罰違約金。
不過,高公局分別於二○一二年六月、二○一三年六月及同年七月發函,指遠通電收未達
到議約確定條款所定第五、六年度分年利用率六十五%、七十%的目標,應回溯自二○一
一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按日處以五十萬元、共計四億二七五○萬元
懲罰性違約金。
遠通電收認為,該段期間利用率落後的情形,並不符合契約所定違約成立要件,提起民事
訴訟。高公局認為,遠通當時的確未達到契約規範,也影響到國道全面計程收費的推動,
遠通確實違約。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95341
遠通ETC違約被罰4億 高院判免罰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BOT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認定遠通電收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對遠通電收求償四億二七五○萬元。遠通提出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去年判遠通電收勝訴,四億多元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高公局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高公局未能舉證遠通電收產能利用率落後,確符合契約所定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有重大違 ...
6.備註:
(  ̄ c ̄)y▂ξ 下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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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遠通ETC違約被罰4億 高院判免罰
06-12 05:36 Workforme.
噓 jaguarccu: 甘你涼的遠通,這種跟垃圾菌一樣等級的1F 06/12 05:40
→ nikewang: 不愧是小英的好朋友 免罰耶 繼續挖後山魚池4F 06/12 05:47
推 h0103661: 從來沒看過的免罰理由,專業律師團就是不一樣5F 06/12 05:49
推 yaritai: 要不要查查當初提eTag的廠商為何沒標到?7F 06/12 05:52
噓 kinggbic: 黃國昌罵蔡真是太輕了要照以前民進黨嘴人的程度來罵才對8F 06/12 05:53
→ nikewang: 以前小英當行政院副院長時 跟etag什麼關係 還有人不知?9F 06/12 05:55
→ lain2002 …
推 lain2002: 台灣ETC普及率快90%了,ptt酸民都活在平行時空10F 06/12 06:09
當年的事好嗎 不要拿現在去打臉當年
※ 編輯: Workforme (114.37.128.65 臺灣), 06/12/2019 06:11:14
推 ji394xu3: 不意外,高公局的契約本來就訂得很詭異,那有使用率未達多少就要開罰投資業者這回事。
舉例來說台灣高鐵BOT案,也沒規定台灣高鐵的運量未達多少就要開罰台灣高鐵公司。
台北101金融大樓BOT案,也沒規定大樓商業樓層出租率未達多少就要開罰台北101金融大樓公司
ETC的使用率高或低,那也只是遠通自己賺的多或少的問題,因為使用率未達多少目標去開罰業者,連法官都看不懂
這是那門子的契約
高公局會一直敗訴,從一開始就不意外11F 06/12 06:21
→ g8330330: 契約遠通自己不也同意簽的?21F 06/12 06:29
→ ji394xu3: 法院會看契約內容合不合理作為判決依據
就好像你租房子要開店做生意,房東訂一條你一個月營收不到10萬元就要開罰你多少錢,這種開罰到後來根本不會成立22F 06/12 06:33
噓 agow: 司法改革好成功啊。25F 06/12 06:40
噓 kinggbic: 看看蔡英文被財團踐踏成什麼形狀啦幹28F 06/12 06:57
噓 senior: 我的文章都還在 真是諷刺29F 06/12 07:02
推 lockeyman: 拖的夠久就是他的,是說有沒人記得國道收費員事件的時候噓噓東跟誰面談,嘻嘻31F 06/12 07:39
→ Anvec: 拿高鐵跟101比 不太一樣吧33F 06/12 07:39
→ waynedd: 還我OBU的設計好嗎?34F 06/12 07:40
→ vita895: 那可以不租給遠通這個房客嗎?35F 06/12 07:41
→ Anvec: ETC 遠通只是抽費用 而且這個本來還有推廣使用的工作在裡面36F 06/12 07:41
推 smallz: 拿了多少?
決的不合理就不要簽約呀 簽了違約又哭北39F 06/12 07:51
噓 EXDes: 這種獨佔型的契約本來就可以設定開罰條件,而且遠通也有
足夠的審約及議約能力,所以簽了還靠北43F 06/12 08:35
→ Mei5566: 覺青看一下顏色,表示沒關係47F 06/12 08:43
噓 crazysix: 我還是不懂 這個設備為什麼要外包出去49F 06/12 08:45
推 V9911014: 那就要問問當初到底是誰跟ETC簽的阿當初也應該猜的出後面會衍生不少問題吧那為什麼還簽呢?50F 06/12 08:47
推 hw1: 終於給噓噓東等到了52F 06/12 08:55
噓 zzro: 喔喔喔 正義 價值 民進黨 國會多數連司法改革都做不到53F 06/12 08:57
→ tim910282: 不是可以不簽嗎?
又沒有黑道逼著簽= =54F 06/12 08:58
推 vykxtoz: 重點是這段「高公局未能舉證遠通電收產能利用率落後,確符合契約所定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有重大違失等情形」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不過鄉民大概也不care能罵就好。56F 06/12 09:09
推 kay00503: 政府開單大企業敗訴永遠是未能舉證…日月光那件也是59F 06/12 09:27
→ hamasakiayu: 說未能舉證,但舉證出來還要法官心證認可才行
一句不採信,我就問你vykxtoz怎麼辦?
建築師醫師報告,法官說不採信就不採信
不採信,舉證還能算是舉證嗎?
不過鄉民大概也是不care,能酸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就好61F 06/12 09:44
噓 Orzz: 國家道路為什麼要外包給垃圾廠商?66F 06/1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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