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axxar82 ( )標題 [問卦] 行政命令可以凌駕地方法規嗎時間 Thu Dec 31 12:51:43 2020
https://i.imgur.com/NFVVVaK.png
全台21/22縣市(新竹市沒有)
都定出了萊劑零檢出條例
大家都知道 中華民國法規依高低順序
分為憲法 法律 命令三個層級
大法官釋憲第七三八號
「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精神可訂出比中央法規更嚴格的標準」
中央與地方是「法律對法律」的抗衡 中央在這邊都沒贏了
然後現在中央要用一紙「行政命令」
來宣告地方法律無效
有沒有專業鄉民 解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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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LTYY: (づ′・ω・)づ黨說的可以1F 12/31 12:51
推 ray2501: 這是個民(進黨作主)主社會,懂吧? 行政院直接說無效6F 12/31 12:52
→ spzper: 9蔡們乖乖吃吧8F 12/31 12:52
→ ray2501: 史上最民主的台灣,你敢嘴?9F 12/31 12:53
→ now99: 不聽就是中共同路人10F 12/31 12:53
推 i5lo: 如果是這樣好可怕喔!可以為所欲為11F 12/31 12:53
→ mjdrcb: 蔡慈禧說可以就可以12F 12/31 12:53
推 nextpage: 其實地方政府只要讓肉商攤商餐廳吃軟釘子就好,這玩法還有很多,看地方政府要不要做而已14F 12/31 12:54
推 patrick08: 黨說可以就可以 還一堆黨奴自願拼命護航16F 12/31 12:56
推 wu73: 我看新聞是要求法規阿 所以還是法規對法規17F 12/31 12:56
並沒有修改現行法規 可以去查一下
→ dbtel: 地方自治條例訂有罰則要報中央核准 中央可以不核准20F 12/31 12:56
多個縣市早已通過 行政院也已核定在案 台中更早在三年前的事
推 nextpage: 我舉一個最簡單的玩法,如果同一家商場中,只剩你一家沒有登錄參加市府舉辦的反萊豬食安聯盟,市府的網站名單商沒有你們家的名子,你想想看你的生意會怎樣?24F 12/31 12:58
推 romber: 你不知道現在黨法凌駕憲法了嗎?31F 12/31 13:02
噓 kokunmai: 你的738好像少看了一段 XD34F 12/31 13:03
推 ryuke: 黨說無效就無效 大法官也是黨的36F 12/31 13:04
推 JimK0511: 自治條例不能牴觸法規命令吧37F 12/31 13:04
推 s9623452: 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1項明定39F 12/31 13:05
→ michaelwu: 不行就被畜牲網軍打成中共同路人啊你說呢40F 12/31 13:05
→ BaRanKa: 等等會有警總說要問你家戶口問題記得下樓41F 12/31 13:05
推 nic3310: 可以訂啊 能不能壓得過而已42F 12/31 13:06
推 menshuei: 我認為這是把美意誤用了,可以訂的更嚴格其實就是可以45F 12/31 13:08
→ menshuei: 比中央做的更好的意思,但現在中央的政策是開放,結果地方反用這條來抵抗中央政策。47F 12/31 13:08
→ mycity: 黨說屎可以吃,蟑螂就會吃49F 12/31 13:08
推 ihero: 行政命令在法位階大於地方自治條例沒錯52F 12/31 13:09
噓 s9623452: 地方制度法第30條啦 自治條例抵觸基於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無效 懂?57F 12/31 13:11
推 x0003: 獨裁國家,可以喔59F 12/31 13:11
推 neilisme: 黨的命令連憲法都比不上 更何況是地方條例60F 12/31 13:12
推 menshuei: 對啊,其實有沒有抵觸是以中央為準,訂更嚴格的標準,中央認為沒有抵觸就沒有抵觸,但這次不可一概而論。63F 12/31 13:13
推 turbomons: 用民主方式投票表決啊 不過在旁聽審的老百姓沒投票權乖乖看黨意立委們的表演吧65F 12/31 13:13
→ rabbit83035: 就是要用30條 所以之前立院才要快通過 幹倒地方自治67F 12/31 13:13
推 pideo: 各縣市以獨立,萊豬就是要0檢出啦68F 12/31 13:14
推 cgser: 專制獨裁你敢嘴?查水表哦!69F 12/31 13:14
※ 編輯: raxxar82 (36.227.107.156 臺灣), 12/31/2020 13:16:42
推 Mgthok68: 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可以凌駕自治條例,機關依職權訂的行政規則,才不能高於自治條例,至於大法官釋字,是指規範對象相同,目的不同(或對象不同目的相同),地方法規就可以訂比中央更高更嚴的規定。現在是對象目的都一樣,所以地方不能牴觸中央74F 12/31 13:20
推 menshuei: 地方法規訂成這樣,結果美豬0銷量,到頭來被美方罵的還不是中央,地方到頭來一點事不關己的樣子。80F 12/31 13:21
推 j1932041: 黨>行政命令>憲法>法律,懂?82F 12/31 13:22
推 neilisme: 高雄人多吃一點就好了啊 怎麼會0銷量83F 12/31 13:22
推 wiiann: 就把全民當腦殘沒讀過書啊85F 12/31 13:23
→ diiky: 黨說了算~~87F 12/31 13:24
推 haniah: 真的把總統當皇帝在做?88F 12/31 13:26
→ freez: 黨就是憲法最高位階90F 12/31 13:32
推 ltytw: 黨說可以就可以91F 12/31 13:33
推 DOOT: DPP一堆律師出身的腦袋都燒了?92F 12/31 13:33
噓 Beyond27: 王>>>>>黨>>萊豬>>憲法>>>>>>柯韓糞,懂??93F 12/31 13:34
推 hsnumax: 都可以直接說自己合憲了94F 12/31 13:35
噓 Fallschirm: 自治法規本質上不是狹義的法律 位階低於法規命令95F 12/31 13:35
推 ballby: 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97F 12/31 13:36
推 opencat: 黨說的算 大不了修法99F 12/31 13:36
推 a851315: 民選獨裁萬歲 台灣價值 懂?100F 12/31 13:37
噓 ptdg83: 只有慈禧菜蝗欽令,所有法條無效101F 12/31 13:38
推 Skydier: 最好是抵觸就無效啦 釋文都寫以人民利益優先了
法盲噓很兇 笑歪106F 12/31 13:44
→ easywin: 黨說的就是憲法 你有意見?108F 12/31 13:50
推 Jiraya: 獨裁的人誰管你地方 大法官勒 說行政命令已經是好聽了 這是諭旨…109F 12/31 13:51
→ Nowitzki40: 2022不用選舉啦 行政院最大
大法官一堆蔡英文的人113F 12/31 13:53
推 iphyf: 黨說可以就可以115F 12/31 13:55
→ vingfing: 綠共蟑螂覺得主子金口高過憲法116F 12/31 13:58
推 bluemmb: 好啦好啦請大法官釋憲一下 萊豬進口的確是以人民利益優先118F 12/31 14:00
噓 hsu828: 新竹林智堅可是綠共模範生呢 怎敢違背黨意呢120F 12/31 14:02
推 jimsuda: 以後新竹市的貢丸會非常有台灣價值124F 12/31 14:32
推 clairehao: 先下手為強 公務員也不好不乖乖配合吧125F 12/31 14:33
→ pearlQQ: 獨裁,懂嗎?顏色對了,想怎樣就怎樣,不如大家拒吃然後豬肉126F 12/31 14:44
推 fly3434: 黨說可以就是可以 歡迎來到極權國家128F 12/31 14:45
推 neoa01: 黨最大啊129F 12/31 14:57
推 SHINJO575: 地方只是訂得更嚴格而已 是要牴觸三小啦?130F 12/31 15:01
推 Antares: 以前我以為對岸可以,現在台灣也可以131F 12/31 15:02
推 shi21: 黨說可以就可以 乖 萊豬吞下去就對了132F 12/31 15:03
推 Ronwill955: 黨>憲法不是廢話嗎 只有民主國家才是憲法>黨 懂嗎133F 12/31 15:04
噓 whitezealman: 你的憲法跟行政法老師一定時常請假 地方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不是法律 而且必須在中央法規命令的框架內137F 12/31 15:17
推 felix1031: 所以前幾天用黨紀把行政命令變法啦140F 12/31 15:28
→ xxxg00w0: 司法院閉嘴中 大法官被行政院當塑膠做的都沒講話了 反正141F 12/31 15:29
→ xxxg00w0: 薪水照領 你猜有沒有大法官帶種出來嗆行政院越權?
喔對啦 還是別講太多 等等家裡水表不夠給查就頭痛了143F 12/31 15:29
推 ksword: 汙染防治加嚴可以 萊豬不行145F 12/31 15:34
推 sincere77: 沒聽過民選獨裁?現在馬上示範給你看146F 12/31 15:36
→ arm370x: 公民不服從的小覺青死光囉147F 12/31 15:55
噓 dark1015: 這樣民主投票選出來的總統是否也可以無效?148F 12/31 16:03
推 domago: 中央法規也沒說能吃毒豬啊149F 12/31 16:15
→ coburn: 應該是美國阿爸凌駕憲法153F 12/31 17:20
推 pisser: (づ′・ω・)づ154F 12/31 17:38
推 glender: 黨說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台灣的憲法,所以不必遵守155F 12/31 17:41
推 marknm: 傻了 中央10ppb 地方訂成0.1ppb 就贏了啊157F 12/31 17:43
→ sanxiao: 當黨意比肩憲法 開啟台灣新時代158F 12/31 17:46
→ swatsh: 黨說可以就可以159F 12/31 18:06
→ attpp: 求詳解161F 12/31 18:24
噓 shc723: 817覺青快吃萊豬162F 12/31 18:34
推 agow: 現今台灣黨意最大懂嗎?163F 12/31 18:52
→ este1a: 蔡母豬英文再亂搞阿165F 12/31 19:21
推 jfpsc221: 得到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確實大於自治條例166F 12/31 19:49
推 st2913sbck: 黨說可以 不然你要作中共同路人?
黨>憲法>法律>命令>民168F 12/31 21:10
推 sunluna: 有台灣價值就可以170F 12/3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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