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a652206 (Sing)標題 Re: [新聞] 趙介佑被疑逃兵 內政部聲明:已非役男、時間 Sun May 2 11:52:34 2021
※ 引述《jileen (發瘋的說書人)》之銘言:
: 趙介佑被疑逃兵 內政部聲明:已非役男、曾2度因案停役
: 至於內政部長徐國勇被指與趙介佑合照,兩人關係良好,內政部說明,部長是應民眾要求
: ,由於部長身為公眾人物,基本上不會拒絕民眾合照要求,事實上,部長也並不認識趙。
: 且當時趙因已服刑完畢,屬於等待回役(補服剩餘役期)中,故也並非逃兵身份。
: 內政部強調,趙介佑因案停役後,即已無現役役男身分,請外界勿以訛傳訛,且趙所涉偽
: 造、詐欺等案件,均已由司法警察機關偵辦審理中。(林惟崧/台北報導)
內政部新公式
逃兵 = 停役 ≠ 逃兵
以後請以此類推
還是中間 ≠ 條件請先獲得黨證才會有這公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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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趙介佑被疑逃兵 內政部聲明:已非役男、曾2度因案停役
05-02 11:52 ga652206.
→ zp01: 在家當兵1F 05/02 11:53
噓 kis16488: 早知道可以這樣我就先申請黨證了2F 05/02 11:53
→ Atwo: ≠ 逃兵 = 待歸建9F 05/02 11:54
所以他現在又被依什麼法移送來著?
3月下旬開始服役,但他後來還是沒有正常上班,擅離役期,
依法超過7天就要移送法辦,4月下旬就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推 kgb1019: 第二步有前提吧 不然直接就進去關了12F 05/02 11:54
→ lesasa: 黨證真好用說不定還能防彈呢14F 05/02 11:55
我想到內政部解法了
你只能說他在2018/5月時是逃兵
跟2021/4月時是逃兵
其他時間請稱呼他停役
→ keydata: 某真的是最可小笑的邏輯,所以關完後當做忘記要叫他回去的時間就不是內政部的鍋XD
只是忘記叫他回去當兵,這不是逃兵所以不歸我管哦16F 05/02 11:56
推 polestar0505: 原來中華民國法律管不到一個有黨證的逃役廢物 黨凌駕於憲法真的不是叫假的 跟對岸一樣呢20F 05/02 12:01
推 joky2001: 四月下旬,不就事情爆發才移送22F 05/02 12:01
※ 編輯: ga652206 (118.232.27.172 臺灣), 05/02/2021 12:05:23
推 x851221: 逃兵》犯法〉有案在身停役》非役男〉不是逃兵24F 05/02 12:06
推 seems: 替代役不是兵 沒有逃兵 結案25F 05/02 12:20
推 haniah: DPP有夠無恥27F 05/02 12:21
→ maze777: 民進黨重新定義了 販毒(寄大麻)走私(超買)跟逃兵....28F 05/02 12:24
→ richard42: 服役期間逃兵 犯法作案被判刑 法律停役 變成不是逃兵內政部真的有你一套阿 黑的都能講成白的29F 05/02 12:24
推 koy70163: 邏輯沒錯啊......逃兵要先服完監役兵役才繼續算31F 05/02 12:48
噓 bibiwei: 基本上他逃兵部份,之前就照規定處理了,沒太大問題33F 05/0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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