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標題 [問卦] 自己確認沒問題,就可以不甩律師/法院 (?)時間 Tue Oct 12 04:43:32 2021
朋友的長輩是在做生意的 好像是出版的...他曾經講一個自己的認知 最近我想到這事
他說...只要確認自己沒問題,根本不用跑法院,律師也不用請 ... !!!
他說他這一行偶而會有人控告他們 或是法院寄來什麼東西 要他們有所回應
他說他根本沒在甩那些東西的 要告就告啊 要傳就來啊 反正我是不去的
法院該怎麼判就判啊 總之不關我的事
而且真的沒有我的事 要查案請找別人或是靠自己...
而且他本人也已經確認過了 一定沒事 不用罰款也不用坐牢......
至於律師更不用請 他說:"我都確認沒問題了...幹嘛還要花錢證實我的清白 (?)"
這一點我就覺得奇怪 也想不透 但是因為出於他單方面的講述 不想打斷
後來他講完就去吃東西了 我們就好幾年都沒再見過面......
自己有能力確認自己沒問題,也不關自己的事 就可以不用跑法院/雇請律師 (?)
我聽說以前有人被他人控告商業糾紛 然後只好花大錢請律師
又是出庭說明案情 還請律師研擬戰略 最後好不容易不起訴處分
但自己也是元氣大傷 才恢復自己的名譽清白
也有聽說有一件案件 因為有人說某某人可以作證 結果法官傳訊某某人
某某人就爽約沒有去 後來再一次開庭 他收到傳訊只好就去了
結果法官在庭上狠狠痛罵那個某某人 "我傳你,你敢給我不來..."
過程砲火猛烈 法官整個庭,都用嗆的在問話 怒火完全沒有收......
我是知道一般升斗小民 多半對警察/律師/法庭都嘛很害怕 也很怕惹到這些人
甚至是上了法庭或是被警察登門問話 多半是畢恭畢敬 不敢增校 (裝傻) 怕被加罪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說 "只要自己沒問題,根本不必甩他們" 有這麼屌喔
已經確認自己沒問題 就可以不用跑法院/雇請律師
任由他們怎麼判 都可以人不用過去 反正絕對會沒事 本人也不用花任何成本
會這樣認知...是該說這人神經太大條,胸有成竹
還是說這人不知社會凶險,沒聽過清白變坐牢/作證變被關的故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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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anami56: 我之前被鄉民亂告也是沒去
差不多想法,覺得對方告不成幹嘛去
兩次吧,第一次還有點緊張打電話去問
問能不能申請戶籍地出庭之類的
後來真的很遠懶得跑那一趟就沒去1F 49.217.68.164 台灣 10/12 04:47
推 hyuchi0202: 律師本來就不用請阿 除非你犯法6F 111.250.17.169 台灣 10/12 04:49
→ nanami56: 結果沒事,第二次被告我就鳥都不鳥了7F 49.217.68.164 台灣 10/12 04:49
→ webster1112: 他說的也沒大錯 你自己要補足法律知識 去判斷 不是自以為是或盲信別人8F 220.141.115.246 台灣 10/12 04:54
推 ISNAKEI: 聽過支付命令吧 不申辯就會變成真的10F 123.192.90.39 台灣 10/12 05:02
推 selvester: 遇到bug就慘了之前雞排店被寄存證還是啥結果法院通知期限過就真的查封
啊 對 支付命令11F 110.28.134.34 台灣 10/12 05:02
推 YU0158: 看情況 有的法官看你人沒到場會很不爽14F 27.52.108.201 台灣 10/12 05:03
噓 syldsk: 自己確認這部分看你下多少功夫啊15F 111.251.67.9 台灣 10/12 05:26
推 bighorse0: 這一定吃虧吧16F 114.46.57.154 台灣 10/12 05:37
噓 btaro: 支付命令詐騙17F 36.227.16.75 台灣 10/12 05:58
推 butten986: 那是他們熟知法律的前提……18F 61.62.184.141 台灣 10/12 05:59
推 maplefff: 本來就是啊,最多通緝,被抓到關十幾年而已,又不會怎樣19F 1.165.21.130 台灣 10/12 06:02
→ opm: 最多也不過被通緝,抓到槍斃啥,覺得沒問題就好21F 180.176.54.22 台灣 10/12 06:03
推 Whitening: 不要到時候被拘提哭哭啼啼啊22F 223.138.119.172 台灣 10/12 06:05
推 casco5566: 五十嵐23F 114.24.20.198 台灣 10/12 06:10
推 playball: 傳訊證人證人有一定要去嗎?
法院能對證人做啥?24F 123.193.249.84 台灣 10/12 06:17
推 butten986: 告不成沒證人也沒差啊26F 61.62.184.141 台灣 10/12 06:19
推 panex0845: 證人不到沒關係啊 最多罰錢跟強制把你架過去而已27F 1.34.215.74 台灣 10/12 06:24
推 mystage: 台灣人這方面真的很不足,所以我說要加強法律素養。不用懂法條,但至少要學到足夠自保的基礎。例如比例原則下,什麼會成罪,什麼不會。29F 36.229.138.17 台灣 10/12 06:31
推 HSUS: 這篇不就是專業技術人員低薪的理由,都以為自己很懂,出事才在那邊喊司法不公33F 180.217.1.86 台灣 10/12 06:32
→ mystage: 舉個PTT最常見的例子,做夢用代稱來指控一個人,沒有證據的事情,是否犯法?
沒有要全懂,至少要知道成立與否的要件為何35F 36.229.138.17 台灣 10/12 06:34
→ Freeven: 案件越簡單越不需要請律師啊,我之前被鄉民亂告誹謗也是找好證據請民間公證人保全之後自己上偵查庭開槓,然後就看到檢察官罵倒對方,最後不起訴了事惹39F 1.200.161.33 台灣 10/12 06:51
推 Forcast: 專業技術人員就自己出來開了,再來壓員工43F 1.160.40.132 台灣 10/12 06:51
推 L1ON: 各種奇葩法盲發文推文,不愧是八卦板44F 223.136.97.92 台灣 10/12 07:12
推 ewolf: 法官怎麼知道雙方說詞誰對誰錯,或者他覺得被通緝無所謂XD46F 220.143.179.167 台灣 10/12 07:29
推 rane: 律師可以不理,板友上面說的偵查庭只是決定起不起訴,可法院不出庭得依一造辯論為判決,雖未必敗訴但會比較不利。作夢(影射)只要足以和特定對象產生連結就跟指名道姓是一樣的48F 114.40.14.191 台灣 10/12 07:45
推 lancer0960: 不要太天真,垃圾法官比詐騙首腦、黑道老大、變態殺人魔更危險53F 118.232.72.179 台灣 10/12 08:22
推 Hatewoman: 你證人不到法院程序跑不下去,講難聽點在搞法院而已
法官當然生氣55F 223.136.108.176 台灣 10/12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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