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我抓著國民黨罪惡感不放,是範例多啊,而且他們沒有罪惡感還驕傲的很,哪有什麼罪惡感?
你失望是因為沒有其他人可以讓我舉例,這很奇怪,不然你說幾個案例讓我查證後以後舉例用。
如果我的政策能執行,
1.稅改
透過稅改,取消或更改17種稅種,只保留法人對法人的稅種收取1%(證卷交易稅、期貨稅、營業稅),
其他改以空間稅稅收,以空間使用面積,減去家人、員工、陪伴動物、經濟動物、法定規劃(如消防法、職安法)、交通工具、戰略特許事業等優惠面積,乘上土地使用方式(透過空拍機與環境評估報告,判斷建築、綠地、有害物質等使用方是加權,再乘上房價的千分之3,最後再收規費(以行政院總預算除以總登記筆數)。如果政黨亂編預算稅金會增加、企業亂搞稅金也會增加、得罪員工稅金也會增加,這樣的方式去調節我國空間使用的效率。
2.全國一致的退撫方式
整合國民如果加入全民退撫保險(整合勞保與公保)收款以加入保險30年或一次繳齊30年總額,發放時,類似目前軍公教的國民年金發放方式刷信用卡,限制消費產業,禁止用來購買房地產、股市、期貨、大額貨款超過3000元,每月總額,確保老年食衣住行醫的完善。
3.家防國禦
義務役的工作是確保社區分配防守工作與後勤,志願役的工作是攻擊是最好的防守,以確保侵略者的父母與小孩都能夠為這場戰爭犧牲,義務役的防守確保侵略者無法帶走你的孩子與家人,奪去財產與工作,甚至是投票權與退休保險。其中參與演習與打靶的可抵上述全民退撫保險部分額度。
4.安樂死
針對無法治癒或恢復到生活自理的,在自我意識下,可決定自己的紀念日與家人告別,親自執行。
5.司法正義
開立國民法官,一審檢察官起訴,法官線上公開現場審議,二審法官和議,三審由國民自願報名,由雙方律師共同挑選背景,了解整個故事前因後果後,可決定刑期、權力喪失,如虐待勞工短少薪資會被扣抵節稅的坪數。一旦上訴到三審前面的檢察官、法官們都會被記過,滿三次剃除,以期我國判案符合社會期待。
6.改變刑法針對無差別攻擊致死無相關的人,視為恐怖攻擊,最重經三審後可立即死刑,其中包含酒駕、過勞駕駛的雇主、路邊恣意殺人等。
在這六個政策下,哪個是民進黨或國民黨敢提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