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fTV (Rf TV)標題 Re: [爆卦] 我是被報導潑水的人時間 Tue Aug 20 11:03:52 2013
: 潑到水這件事情可以被放大檢視成這樣,我蠻意外的
: 水就是水,不是屎尿、強酸檢物質、也不是非法武器等等
: 那用點同理心來看看,沒事趁人家不再家時跑去偷偷拆人家的房子(據稱是依法有據?)
: 那怎麼我不會有天趁人家老公不在家偷偷去上了人家的老婆(據稱是兩情相悅?)
: 其實很多時候想想,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然後呢,話不說太多
: 敢作就敢當吧!!!
: 有意見可以說,有問題可以問,但是不要叫我出來接受採訪,謝謝
先不要把這件事跟大埔扯上關係
也不要扯上藍綠
我滿擔心有人會認為你這種辯詞是對的
以後我潑別人水都沒事
大錯特錯
今天你潑的是政府官員,又可說是一時氣憤(影片都有了~不要說不小心的)
又可能是為了公眾利益
政府官員當然也不可能跑來告你
所以你才能在這邊說:又不是潑屎潑尿潑硫酸~生氣什麼?
我才想對你說:敢作就敢當吧!!
他拆人家房子你或許不滿
但你的行為說真的只是會害得那些抗議的人的訴求開始被有心人轉歪
判決給你看看
主 文
甲○○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處罰金銀元貳仟元即新台幣陸仟元,
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甲○○於民國95年4月2日下午6時10分許,偕同其妹乙○等
親友至臺北市內湖區○○○路○ 段與○○○ 段交叉路口「
_________」,因○○○○○○問題,與○○○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專案經理丙○○發生爭執,竟基於公然
侮辱之犯意,在公眾得出入之前開銷售中心內,於多數人在
場得共見共聞之情況下,將桌上紙杯中之開水潑往丙○○臉
部及胸部,使丙○○襯衫遭淋濕,以此強暴而足以貶損丙○
○社會價值之方式侮辱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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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0.33
噓 Justice5566:還不就禮貌論 抗議一定要有禮貌 不能丟雞蛋潑水
人家拆你房子 你一定要安靜禮貌卑躬屈膝的抗議1F 08/20 11:05
我在講行為~你在講訴求
還扭曲我的意思說要安靜有禮貌,我內文哪裡寫到卑躬屈膝?
這種戰法太過低等,回去練練再來
→ howwong:以內政部次長的身分 至少要賠個10幾萬才夠3F 08/20 11:05
推 colby1008:重點是潑水對象要對 不然只會被媒體轉移焦點4F 08/20 11:06
推 u304027:先替你補血,得罪暴民下場很慘的5F 08/20 11:06
→ LAM:如果他是出來說 就是我潑的 有刑罰我願負責 就帥多了6F 08/20 11:06
噓 olaqe:被潑個水又不會死 你小題大作 諒官員沒那個膽敢告啦7F 08/20 11:06
還在狡辯,行為跟訴求無法區分那叫無政府狀態
因為我的訴求是全台灣的錢都該是我的
行為就是搶銀行?
莫名其妙的論點~這種你上調查庭一定被檢察官電爆
→ colby1008:而且要是潑完之後 陳述原因和訴求 這樣才有用吧9F 08/20 11:07
※ 編輯: RfTV 來自: 123.195.0.33 (08/20 11:09)
推 rovk:講的真好10F 08/20 11:07
→ LAM:都拍這麼清楚了 還在那邊凹只是喝水 舉手不不小心 就超娘炮11F 08/20 11:07
→ kaodio:6千還蠻公道的 官員可以靠這個補貼國庫12F 08/20 11:07
掉書袋??我講的是訴求是對的~行為則不要在那狡辯我只是潑水而已
還說什麼"不小心"~"情不自禁"
→ colby1008:為潑而潑 只會被視為暴民而已 還不如省點水14F 08/20 11:08
噓 makoto1986:素養真高,難怪怎麼抗議都沒人理,官員沒人當一回事16F 08/20 11:08
※ 編輯: RfTV 來自: 123.195.0.33 (08/20 11:12)
推 Daikin:你跟臭吱八談法律? are you kidding?17F 08/20 11:10
推 s5347:給推18F 08/20 11:11
→ valepiy:講一堆 你就去試試看嘛20F 08/20 11:13
噓 chermany:回去當小孬孬文明人,然後躺在床上領18趴到死好了!22F 08/2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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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我是被報導潑水的人
08-20 11:03 Rf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