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gBanciao作者 Zuyi (it's Zuyi柔依)標題 [公告] remorse、intandem水桶,"花椒"系列禁回時間 Wed Feb 19 19:27:20 2014
今天,板主的信箱躺著intandem來信,提到:
"你如果禁止我發言,那我會對你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的刑事告訴"
水桶你,我可能會被告;不水桶你,板橋板可能會戰亂擴大
兩者衡量,所以,我已經準備好接你的提告單了
基於板規
★發表文章、推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引戰
再基於板主Zuyi於
2/19早上已經推文警告一次
但remorse、intandem仍發文,將個人吵架牽扯到板上討論
在此宣告remorse、intandem水桶半年,原系列文禁止回文
舉證:
remorse於 文章代碼(AID): #1J0DqzID (BigBanciao) [ptt.cc]
(上文略)
這樣不是很可惡嗎???
a222561我就是在說你
(下文略)
文章代碼(AID): #1J13mGpc (BigBanciao) [ptt.cc]
(上文略)
你以為你是真的正義啊你?
借刀殺人而已!
那樣好心提醒大家小心訟棍???
說穿了根本只是譁眾取寵罷了
(下文略)
判決:
違反板規之
★發表文章、推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引戰
基於
☆違者水桶處分,視情節重大與否予以加重;板主有權對違規文章,直接刪文或鎖文。☆
判處 remorse、intandem 水桶半年
相關文章鎖文,禁止回應
一週後原文收錄精華區備存,版面上原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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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42.25
推 nifocy:!!!!!!!!!!!!1F 02/19 19:27
→ putik541:Y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F 02/19 19:31
推 devilclot:比飽版更早處理 推 昨晚還更早寄信通知飽板板主的
只能說太多漏洞可以鑽 但是並非都能鑽過 建議板主可以找4F 02/19 19:32
→ devilclot:鍵盤書記官詢問相關資訊維護自身權益 最近在Womentalk板有高人發文 板主可以前去詢問或私下寄信了解7F 02/19 19:33
→ Zuyi:喔喔,好!!! 自保一下先...雖不怕,但還是想省些麻煩9F 02/19 19:34
推 XieXie9527:"妨害電腦使用" 快笑死,這條根本不能這樣用10F 02/19 19:34
推 devilclot:另外系列文內有同IP帳號混入推文中 可考慮整理送交PTT之13F 02/19 19:36
推 Adonisy:這個告不成,建議板橋板找執業律師當板主,看誰來告14F 02/19 19:36
推 Kamiya:真的只有一個版主在做事啊...... 如意伯加油 :)17F 02/19 19:45
推 EVAshinji:devilclot大,您如果有抓到資料(同ip),何不給板主?
一併處理吧!!18F 02/19 19:46
推 Davil0130:板主跳出來當坦了!解救板橋板於苦海啊~22F 02/19 20:20
推 bencheming: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中的規定主要在於入侵、破壞、不法取得或是妨礙實體設備為主。 目前這種行為沒有規範在其中我不認為以版主的智慧應該會懼怕或是受到這種無聊的要脅,這不應該是延遲處理的理由吧?
另外最前面幾篇沒有鎖文,還是可以推文或是回文。30F 02/19 20:43
→ EVAshinji:我也有寫信提醒版主,只是不在線上的樣子XD35F 02/19 20:47
→ loking:第二句真是XDDD36F 02/19 20:47
→ s81250: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不是這樣解釋的37F 02/19 20:48
推 korsg:這告的成才有鬼 要告之前先唸唸書吧41F 02/19 20:53
推 cloudin:這樣的案件也要受理 執法人員真的很倒楣42F 02/19 20:56
推 BigCat:被小姬刪文了啦 朝聖45F 02/19 20:59
硬幣砸傷司機 大學生判刑 | 蘋果日報
【張欽╱台北報導】世新大學學生蘇溫永去年搭公車時,不滿司機過站後才讓他從後門上車,不顧公車仍行進中,竟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導致黃右眼瘀腫、眼球挫傷。法官認為,蘇不顧乘客安全、傷害正在開車的司機,昨依傷害罪重判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
網批雞排店長「娘」男判拘 | 蘋果日報
【丁牧群、黃哲民╱台北報導】北市通化街「禾楓小熊」雞排店店長李明鴻,前年八月與顧客因雞排口味爭吵,旁觀男子蘇溫永事後在網站貼文,形容李「很娘」、「噁心」,還影射李「用噁心眼神看著湳山戲院裡出來的男客人」,台北地院昨依誹謗罪判蘇拘役五十五天,得易科罰金五萬五千元。 ...
推 chris0701:有點恐嚇的味道 是說MTV大推的是誰啊XD58F 02/19 21:15
推 Adonisy:只要心生恐懼就有恐嚇罪60F 02/19 21:20
推 cloudin:這樣不算構成威脅嗎?61F 02/19 21:21
推 devilclot:是誰就心照不宣了 三板皆結束 下個遭殃的不知會是哪裡62F 02/19 21:22
推 henrydai:YOOOOOOOOOOOOOOOOO63F 02/19 21:29
推 AirRider:剛剛找老闆聊天,還好老闆完全不懂ptt,也沒有ptt帳號
不然上來反擊搞不好還會被抓到把柄
老闆是古意人啊,這樣欺負人家不會覺得一絲愧疚嗎?
原本還誤以為真的是雷店,看來得要找個時間吃一下了64F 02/19 21:35
推 Adonisy:看來板橋板要去花椒火鍋店板聚一下~~~68F 02/19 21:37
→ AirRider:我今天在現場看,的確就是只有老闆一個人切肉
所以切多少,有切沒切老闆清楚的很
看來有人得要上法院好好說明一下了69F 02/19 21:38
推 seadog00:我380的時候去吃過一次 老闆真的蠻古意的72F 02/19 21:41
推 remvsd:版主辛苦了,還要擔被告的風險,這樣誰敢當呀73F 02/19 21:44
推 elleblue:才過完年就要把 "歹年X 多瘋子"拿出來用 版主辛苦74F 02/19 21:44
推 beontop:GJ!
改天去吃+176F 02/19 21:56
推 talk520:我也板橋人,我們應該可以一起出庭了。79F 02/19 22:01
推 obey82:我也想去吃花椒記了~85F 02/19 22:25
推 Canboo:如果你心理心情有受影響,就告對方恐嚇吧
所以要網聚了嗎!?86F 02/19 22:37
推 cloudin:可以一起去採訪老闆娘嗎88F 02/19 22:39
晚上八點多收到intandem來信: (僅節錄重點)
你身為板主就能亂強迫別人不能發言是吧
我那些話叫人身攻擊???你是不是認知嚴重失調啊???
法院來講清楚吧!!!當板主當到那樣不公不正
那你就給我出面處理!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板橋派出所
e化案號:P103026UQT15MC0
案由:妨害電腦使用罪,強制罪
我要去法院門口發雞排了...顆顆
※ 編輯: Zuyi 來自: 220.136.197.245 (02/19 22:52)
推 lion1227:辛苦版主了 我根本覺得會不起訴= =89F 02/19 22:55
推 rehtra:人家想要一份要切不要辣的90F 02/19 22:55
推 ziso:這樣就告..還說自己不是XX..91F 02/19 22:56
推 devilclot:......太誇張了 建議板主可去了解一下我信內討論串內容可與相關人員諮詢相關問題 保護自身權益93F 02/19 22:57
推 FFFFFFFF:強制罪XDDD
若起訴的話我捐3塊雞排95F 02/19 22:59
推 shuhao83: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有期徒刑,能成立嗎?97F 02/19 23:00
推 OhMe:版主加油103F 02/19 23:06
推 AirRider:e化案號:P103026UQT15MC0 來,我們手牽手一起去www
案由:妨害名譽之網路加重毀謗,妨害個資法
耶,為啥我們兩個不同時間被告,案由不一樣,號碼一樣耶!105F 02/19 23:07
→ Zuyi:該不會是鍵盤告人,唬爛的吧?108F 02/19 23:10
→ AirRider:怎麼辦,我剛剛喝下去的紅茶差點噴在螢幕上ww可以告他嗎我超期待跟Z版主一起法院相見耶,這麼好的機會不想錯過!109F 02/19 23:10
推 shuhao83:不存在妨礙使用的事實,不就是虛購?應該是可以成立吧?112F 02/19 23:11
→ AirRider:不過很不巧的,再發現這件事實之前.....114F 02/19 23:12
→ AirRider: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已經正式受理您的報案116F 02/19 23:13
→ AirRider:報案案號為 Z140xxx007 為什麼我的號碼不太一樣呢?118F 02/19 23:13
推 devilclot:如果真的有 這批名人應該不少 4叉貓 檢舉王 暗黑神龍119F 02/19 23:14
推 lightken:妨害電腦使用?版主可由恐嚇罪著手120F 02/19 23:14
→ devilclot:各板板主 還有底下整群的鄉民 只好大家一起去吃花椒了121F 02/19 23:14
推 shuhao83:備份所有文章還有信件,基本上可以保護自己…122F 02/19 23:16
→ lightken:況且版主水桶他,可以去申訴阿~ 這樣也告?哈哈…哪項罪能成立阿123F 02/19 23:17
推 matthew0204:這是行使PTT賦予版主的權限,依規範行使管理權限
...好久沒有爆文了
板橋板好久沒有這麼高的人氣了~@@
人氣:147125F 02/19 23:20
推 wrcpzj:板主想吃花椒的話,大嬸請客 (0.0)/131F 02/19 23:29
推 hahahi:真的無言了= =132F 02/19 23:31
推 CP543:濫訴無法可管嗎?133F 02/19 23:33
推 creepy:....版主辛苦了....當天辦版聚吧 XDDDDD134F 02/19 23:39
推 rocfrank:這次群組長兼網路板主筆被告 ptt站方應該要加以重視才是!站方可以請台大或教育部加以協助 畢竟 有危害到公眾利益135F 02/19 23:39
推 kipi91718:笑死了...妨礙電腦使用最好是這樣用的!138F 02/19 23:45
→ rocfrank:疑?這篇會被當成證據文的 那..馬英九是訟棍 蘇貞昌是小白139F 02/19 23:46
→ kipi91718:以後論壇說要辦會員或登入才可以看文章是不是也妨礙電腦使用?140F 02/19 23:46
→ freeunixer:聽說. 八卦板的 #1J1CkW0n ,板主,也被告了嗎?142F 02/19 23:47
推 timshan:怎麼會用妨害電腦使用這條呢?144F 02/19 23:49
推 Zekrom:加油~ 這到底哪裡告的成阿148F 02/19 23:55
推 Banciao:還我溫馨大板橋><149F 02/19 23:56
推 MK12:版主帥!!!!!!不愧是票選版第一名 !!!!!!!!!!!!151F 02/19 23:58
推 coolda:推爆這篇判決153F 02/20 00:00
推 DareJ:有guts!157F 02/20 00:06
推 EVAshinji:==========這次要去哪吃雞排,我要跟===========160F 02/20 00:08
推 zeki621:板主辛苦了 雞排+1謝謝163F 02/20 00:10
推 sunny15:法院開板聚啦
時間若ok
小弟捐30份雞排 珍奶165F 02/20 00:12
推 Davil0130:老闆一定會感到莫名其妙,這幾天突然多了很多客人XDDD170F 02/20 00:15
→ EVAshinji:上次是石牌西斯版春酒,沒跟到
這回我首次跟雞排就獻給板橋版春酒,OD171F 02/20 00:16
推 Mardyzeng:版主辛苦了~雞排+1 謝謝~ 如果要在法院發雞排或許我可以173F 02/20 00:18
→ Mardyzeng:幫忙XDDD在下小弟去年土城法院退役的~算是小弟主場XDD175F 02/20 00:19
推 AirRider:來研究一下土城附近哪裡有好吃的雞排店可以訂購mmm176F 02/20 00:19
→ Zuyi:深夜中談雞排,好餓 XDDDDD179F 02/20 00:23
推 SchoolDeath:變成雞排文了啦XDDDD 還好我剛吃完鹽酥雞(〞︶〝*)181F 02/2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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