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urbomons (Τ/taʊ/)標題 Re: [新聞] 蔡壁如︰健保卡不得用於非醫療用途 購買時間 Tue Jun 2 17:52:02 2020
※ 引述《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之銘言:
: ※ 引述《oa820226 (cripple)》之銘言: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蔡壁如︰健保卡不得用於非醫療用途 購買振興券違法
: 柯糞失智列車又來了
: 蔡師姐這種鳥咖亂質詢的內容都能推爆
: 蔡師姐質詢的時候說的條文是下面這條啦
: 第 16 條
: 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
: ,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
: 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這條做了兩個規範
1.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
2.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你只看見了前半但是無視了後半
: 這條講的是健保卡存放資料的限制(也就是哪些內容可以存放在健保卡中)
: 而不是健保卡的使用限制(也就是如何使用健保卡)
: 我是完全不知道如何從這條去推導出健保卡「不得用於非醫療用途」
: 以及拿健保卡來登記買口罩「可能違法」、兌換振興券可能違法的結論啦
: 如果還要扯的話,請問拿健保卡來認證報稅是不是違法?
: 答案當然不是,問題就在於蔡師姐根本搞錯這條文的規範目的了
: 拿規範資料存放限制的條文,硬去扯是使用目的的限制
: 蔡師姐是護專畢業的,不懂法律沒關係,
: 但我想問一句,TMD法案助理都死了?
: 竟然會拿出這樣可笑的質詢內容,然後還被柯糞當成寶推爆
: 真的是笑死人了
: 柯糞吃屎
這條法律的爭議其實長期存在很久
看看2016年的新聞
《金融》適法性疑慮,健保卡線上開證券戶暫緩
https://reurl.cc/QdDNmM
《金融》適法性疑慮,健保卡線上開證券戶暫緩 - Yahoo奇摩股市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22日宣布開放民眾可持健保卡,至證券商、期貨商與投信投顧業申請線上開戶,不過外界憂慮個資外洩問題,且運用範疇恐違反健保法規定,立法院財委會今日決議,要求金管會應暫緩實施,與衛福部針對適法性與民眾權益進行討論協商。 金管會日前宣布,開放健保卡做為網路申辦證券戶的身分認 ...
由於健保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健保卡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以及與保險對象接受
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內容,明確揭示健保卡僅供醫療使用,金管會和衛福部若開放民眾使
用健保卡開立證券等帳戶,恐有觸法之虞。
個人是覺得
法律有爭議,那就盡快修法解決
民進黨既然是國會多數最大執政黨
其實可以去主導討論調整
而不是讓側翼在那邊跟在野黨捉對廝殺就沒事
這樣對國家沒有好處
社會也不會進步
補充:
看法條除了文字其實還要去理解立法精神
當初會有這條就是為了
明確揭示健保卡僅供醫療使用
現在政府或許發現健保卡其實能這樣那樣用
這是做對的事
但是我們是法治國家
法律若有過時之處,那就該調整,而不是擅自擴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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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urbomons (111.248.196.181 臺灣), 06/02/2020 17:52:55
推 simon0529: 沒差啦,有台灣價值,法條怎麼訂都可以不用管了好嗎?2F 06/02 17:53
推 alwang: 但是健保卡可以報稅3F 06/02 17:53
→ WTF55665566: 我同意直接針對法律爭議來呼籲修法 但不是像壁爐這樣先扣一個違法帽子給別人 然後選擇性遺忘自己的團隊也推一個有疑慮的口罩販賣機4F 06/02 17:53
推 zhtw: 口罩販賣機是醫療用途不是嗎?7F 06/02 17:54
→ pitalvlu: 真的 但看起來民進黨很忙沒空9F 06/02 17:54
→ Anvec: 就是從那時候有爭議10F 06/02 17:54
推 richjf: 說健保卡報稅的 之前要先核對戶號吧12F 06/02 17:54
→ astrayzip: 有自然人憑證在原本就不該用健保卡方便行事16F 06/02 17:55
推 alwang: 核對什麼戶號? 網路報稅選健保卡 第一步就是讀卡18F 06/02 17:55
→ s81048112: 沒錯 垃圾TMD趕快打 販賣機 和 繳稅19F 06/02 17:55
→ birdy590: 前後共通點其實是"不得存放" 但誰要在裡面"存放"東西了?21F 06/02 17:56
→ wangsanmin: 超插而已 不要無限上網好嗎? 性器官都自主了 插一下22F 06/02 17:56
噓 inb: 柯糞因為壁爐高潮中,胃口真好23F 06/02 17:56
→ youjan: 存放...認證...柯粉到底分清楚了沒24F 06/02 17:56
→ WTF55665566: 蔡壁如自己都質疑口罩購買是有疑慮的 怎麼可能口罩販賣機沒疑慮?護航的邏輯還好嗎?25F 06/02 17:56
→ richjf: 政府是拿來主義 正常要數位身分證上路的27F 06/02 17:56
推 edwinrw: 剛好現在修法7月上路28F 06/02 17:56
推 saiulbb: 有立場就是黑 不就事論事討論 而是一昧的反 真可悲的柯黑29F 06/02 17:56
→ nakayamayyt: 看你怎樣解釋啊 不得存放後面兩個項目還是不得存放無關內容是並列的30F 06/02 17:56
噓 cutbear123: 口罩販賣機是醫療用途?意思是7-11販售的口罩是醫療用33F 06/02 17:57
→ apa9394: 言論自由的好處就是可以看到一堆來亂的浪費大家時間36F 06/02 17:57
→ dasuperray: 開啟健保卡網路功能有一堆條款要同意,大家看了嗎?40F 06/02 17:57
→ richjf: 自行辦理1.備妥健保卡+讀卡機+「戶號」+電子郵件帳號42F 06/02 17:58
推 zhtw: 7-11販售醫療用口罩要有證的 你不知嗎?43F 06/02 17:58
→ astrayzip: 7-11 14天九片賣的是醫療用口罩啊,有人錯亂了嗎44F 06/02 17:58
→ richjf: 說網路報稅 是真的有去辦過?46F 06/02 17:58
→ dasuperray: 我是沒看,搞不好已經有要求授權做其他事情了48F 06/02 17:58
→ birdy590: 健保卡金融用途 其實應該是安全性疑慮49F 06/02 17:58
推 uuuu120: wtf不用理他啦 反指標綠吱53F 06/02 17:59
推 naly0617: 口罩販賣機不是醫療用途的話你買口罩要幹嘛?54F 06/02 17:59
→ birdy590: 讀卡機+密碼 本質上是一種 2FA, 一般用途可能還行58F 06/02 17:59
→ loveve5566: ps://i.imgur.com/2RqXeVq.jpg59F 06/02 17:59
→ y2k500077: 口罩販賣機不是一直有被批評嗎 哪有什麼遺忘60F 06/02 17:59
→ birdy590: 金融用途就完全不那麼回事 專門一張卡都未必夠安全61F 06/02 17:59
推 aqsss: 誰管你 不進步也可以啊 抗中保台 防疫優先63F 06/02 18:00
→ obdv: 綠共就是欠監督65F 06/02 18:00
推 astrayzip: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要不要先了解一下…66F 06/02 18:00
→ EddiePENG: 那個什麼人權促進的,一定是阿共派來的68F 06/02 18:00
→ jojojen: 你的斷句怎麼怪怪的,不是不得存放後面那兩類東西嗎?69F 06/02 18:01
推 wenge321: 哈哈哈 蟑螂已經看不清內文了71F 06/02 18:01
噓 boogieman: 只是確認身份而已 你扯什麼寫卡啊?沒有跟健保局連線勾稽誰允許你寫卡啊?講這種天方夜譚都不怕被資通訊的人72F 06/02 18:01
→ eterbless: 不是天天都有腦袋沒記得正確資訊的智障在嘴300萬76F 06/02 18:01
推 sheepxo: 民進黨就怠惰呀 該修的不修78F 06/02 18:02
→ jojojen: 不得存放1.非供醫療使用目的 & 2.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這樣才通順吧?79F 06/02 18:02
推 ct412133: 喔 健保卡確認身份,那新的身份證可以停了,不用做了83F 06/02 18:03
※ 編輯: turbomons (111.248.196.181 臺灣), 06/02/2020 18:07:47
推 boogieman: 北七又在秀下限了 身份證有國籍就可以擁有了 除非你被85F 06/02 18:05
→ birdy590: 卡裡有開放的區域 也有鎖起來的 鎖起來沒授權連讀都不准86F 06/02 18:05
→ boogieman: 除籍 健保卡是有加入健保的人才有卡 可以這樣比喔?87F 06/02 18:05
推 cvnn: 修法 哈哈哈哈88F 06/02 18:05
→ birdy590: 這個才是真意 怎麼有些人老是想偷渡法規裡沒有的東西89F 06/02 18:05
推 hamaski3330: 柯黑煙粉真的就是無腦黑 法條有爭議就要改阿 提出來90F 06/02 18:06
推 tanby: 這問題不大就修法就好 不懂菸粉在那邊氣呼呼什麼92F 06/02 18:07
→ boogieman: 你知道健保卡除了國民外外國居民也有嗎?93F 06/02 18:07
噓 frey: 自己分段,讀成自己要的意思...整句就是不准放用醫療95F 06/02 18:07
噓 BuriBuri: 硬要切成兩段屈解法條,柯糞都這麼愛造謠?96F 06/02 18:07
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不是切成兩個部分
而是法條本身就是為了要強調
健保卡僅供醫療使用
如果不是為了
明確揭示健保卡僅供醫療使用
這條法律就只要寫到 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 這裡就好
不需要去強調 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噓 richjf: "全民"健保 哪個國人沒卡?97F 06/02 18:07
噓 zeratulleo: 你舉的新聞例子不就是用來證實『不得存放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的內容』??你去銀行開戶當然和全民健保無關,所以那些銀行開戶的資料不得存在健保卡內沒錯啊...98F 06/02 18:07
→ richjf: 警察國家 監控人民 -完全執政分水嶺- 真香105F 06/02 18:09
→ fab5 …
→ fab5: [url=https://imgur.com/2aMpLNQ]https://i.imgur.com/2aMpLNQ.jpg[/url]108F 06/02 18:09
→ boogieman: 根本就沒有拿來寫卡和透過它去勾稽健保資料 有什麼好靠北的?109F 06/02 18:09
→ frey: 不准存放與醫療及保險相關業務無關的內容111F 06/02 18:09
→ weiber29 …
噓 weiber29: [url=https://imgur.com/Xia1tY4]https://i.imgur.com/Xia1tY4.jpg[/url]113F 06/02 18:09
→ vingfing …
推 vingfing: NTR蟑螂跟琪姐先抹柯就好了 修法不是最重要的117F 06/02 18:10
→ OEC100: 雙證件納入健保卡有點像是推自然人憑證失敗後的積非成是118F 06/02 18:10
推 aegiss: 改就好,把缺失的問題點出來不是壞事啊121F 06/02 18:11
噓 otis1713: 不得存放欸大哥,沒說不能讀取啊124F 06/02 18:12
推 qilar: 違法與否是在於你有沒有價值 懂?125F 06/02 18:12
→ otis1713: 還是文組不知道啥叫存放?126F 06/02 18:12
→ weiber29 …
噓 weiber29: [url=https://imgur.com/2d4EG8R]https://i.imgur.com/2d4EG8R.jpg[/url]127F 06/02 18:12
→ zeratulleo: 實際上也真的沒違反任何法條,柯粉是在高潮幾點!?菁英128F 06/02 18:12
→ boogieman: 某羊吐不出象牙來又來當小丑了 先去搞清楚IC卡的認證129F 06/02 18:12
→ tsairay: 你斷句斷的還真好,還有這樣超譯的喔,現在中文差的人
有這麼多嗎133F 06/02 18:13
→ zeratulleo: 麻煩把「法條」和「讀取、存放是不同兩件事」搞懂OK??135F 06/02 18:14
→ Vassili242: 誰跟你法治國家 咱是黨治國家 黨說的比法大136F 06/02 18:14
※ 編輯: turbomons (111.248.196.181 臺灣), 06/02/2020 18:19:39
噓 boogieman: 不懂就去問高虹安 我相信她谷歌完會告訴你什麼是健保IC卡的功能137F 06/02 18:15
→ kouta: ...理解錯結果還有1F跟某個三文在高潮推文 白光返照了~~140F 06/02 18:16
→ otis1713: 可能有人搞不懂read only 跟 read and write的差異吧141F 06/02 18:16
→ kouta: 有時候拜訪大樓或機關 拿健保卡押證件 484也違反惹~~怕~142F 06/02 18:17
→ vow70: 陳時中自己也講法規要完備耶144F 06/02 18:17
推 kendo26: 立法精神就是不准挪用148F 06/02 18:19
→ zeratulleo: 只read身份資料再連線線上DB做比對到底哪裡不在合法範圍內??可以解釋一下嗎?151F 06/02 18:21
→ vvrr: 就像"使用FB帳號登入""使用Google帳號登入"一樣,做驗證而已155F 06/02 18:24
→ zeratulleo: 沒錯,存很多資料,但都是醫療或健保用途相關的資料,而且不是每個欄位都能無權限就能存取,他舉的開戶案例根本和健保醫療無關,當然不可以把資料存在健保IC卡,158F 06/02 18:28
推 vvrr: 也有保留處方箋的欄位(60組)162F 06/02 18:28
推 idow: 規定他不能w無關內容 不就是因為要他醫療專用? 蟑螂鑽文字遊戲還沾沾自喜 哦166F 06/02 18:29
噓 xavier08: 到底有沒有存放醫療以外的資料啦,沒有就不要帶風向168F 06/02 18:30
推 stvc: 人一綠腦就....170F 06/02 18:32
推 idow: 衛福部網頁也寫了 政策配套不作健康保險和醫療保健目的以外的用途
還是晚點蟑螂要去出征一下171F 06/02 18:33
推 shinkiro: 綠共立委62席都是蛇鼠一窩嗎?不會修法?177F 06/02 18:35
推 sopdet: 結果上一篇也是挑有利的部分出來帶風向==178F 06/02 18:36
噓 Jungle520: WTF你把口罩販賣機跟這個事情扯在一起會不會很好笑啊180F 06/02 18:37
推 sdyy: 蟑螂那管法律 那是用來約束守法的人182F 06/02 18:38
→ vvrr: 你只看見了後半但是斷句錯誤了..183F 06/02 18:38
推 idow: 蟑螂看衛福部網頁了沒啊 還是洗完就跑了184F 06/02 18:39
→ vvrr: 不得存放 A及B 之內容,而不是 不得存放A 及 B之內容
照你那樣斷句(後者)的話,後半句是沒有動詞的(不得不是動詞舉例來說,健保卡裡面是有記錄你繳的保費的185F 06/02 18:40
噓 WTF55665566: 口罩購買有違法疑慮這個是壁爐自己的質疑內容 順著這點回去看口罩販賣機當然一樣有違法疑慮 還是因為北市府弄的所以就沒有?188F 06/02 18:43
→ vvrr: 這個就是「與醫療目的無關」但是「與使用本保險有關」的資料191F 06/02 18:43
→ WTF55665566: 覺得口罩販賣機沒違法 妳應該去質疑為啥壁爐會認定口罩購買有違法之嫌193F 06/02 18:43
推 idow: 所以是不是衛福部又在跟蘇院長作對? 該被罵一下這樣197F 06/02 18:46
推 su4848bg: 推 立委就是要立法用啊!199F 06/02 18:47
推 JJJZZs: 講不過就開始跳針了 嘻嘻200F 06/02 18:47
推 PeterHenson: 找側翼跟在野黨捉對廝殺就能贏選票 幹嘛跟你認真修202F 06/02 18:49
推 ji39410: 任何人有817萬都可以參加批鬥在野黨大會204F 06/02 18:50
推 yuxds: 推一個205F 06/02 18:50
推 spector66: 你沒看民進黨之前把傳染病防治法的威力擴大成什麼樣子 他們才不會修這個法把功勞做給蔡壁如咧206F 06/02 18:50
推 letwind: 有台灣價值自動補正 懂?209F 06/02 19:04
推 Keng: 要不衛福部長阿中VS騙神光頭打一架210F 06/02 19:05
→ evilhorn: 嗯...資料放哪裡的差別吧213F 06/02 19:11
推 onezillion: 唉,紅心芭樂底層支持者智力大多低於50,你這樣要求他們理解,太強人所難了218F 06/02 19:14
推 tsairay: 政府是取巧沒錯,但真的就沒有違法223F 06/02 19:18
推 tngeracso: 菸粉跟小粉紅越來越像 黨說了算 ㄏ ㄏ224F 06/02 19:23
→ g3sg1: 現在畸形的就是你指出政府有漏洞希望他們修正結果被說是在找碴扯後腿 可以 繼續自我催眠吧227F 06/02 19:27
推 Colitas: 跟綠粉講立法意旨太困難了 他們只會跳針法律沒規定229F 06/02 19:28
推 theedge: 綠共的法律跟大家的不一樣喇230F 06/02 19:31
噓 Demia: 笑死,明明重點就是講不得儲存這些內容,最好是自己拆開看真的是很愛硬凹,多念點書吧。
還在那邊講立法意旨勒,法條就那樣寫,自己腦補。232F 06/02 19:38
推 andan: 有台灣價值可以直接擴大超譯你不知道嗎235F 06/02 19:40
推 ihfreud: 台灣價值不就是「我可以你不行」嗎?236F 06/02 19:42
推 tnp1717: 蟑螂只有薪水沒有是非239F 06/02 19:44
推 loking: 不用修啊,衛福部解釋一下就好了,大驚小怪241F 06/02 19:48
推 GUMIGUMI: 該修就修啊,不然國家怎麼進步243F 06/02 19:54
推 xslayer: 事實沒錯,但白蟑只會見獵心喜244F 06/02 19:58
→ liau: 所以拿健保卡來報稅 違法?245F 06/02 19:59
推 hsnumax: 柯黑又被打臉了,幫QQ246F 06/02 20:00
推 reexamor: 可是銀行要雙證件的時候 魯肥宅俺都拿出健保卡 怎辦????250F 06/02 20:27
噓 googlo: 磕粉到底柯了什麼254F 06/02 20:47
→ diiky: 你中共同路人啦255F 06/02 20:47
推 gmoz: 柯黑被打臉258F 06/02 21:06
推 g921: 認同法治國家更該依法辦理.現在綠營有過半.若有心開個臨時會259F 06/02 21:15
推 nosheep: 可是民進黨立委太少了,無能為力260F 06/02 21:24
推 npcxx: 讓我們菊姐監察一下就一切合法了,沒事兒261F 06/02 21:32
→ newwu: 回一篇給你了 看一下 不要風向對了就帶大家使用錯誤邏輯264F 06/02 21:35
噓 rndsulgye: 你說的還是不得存放的內容啊,所以還是沒違法啊…265F 06/02 21:45
噓 yellowocean: 你自己扭曲解讀了
還扯什麼健保卡開戶,根本是不同考量267F 06/02 22:01
推 WU0502: 辦門號有讀你的晶片?271F 06/02 22:25
→ tintiniihsu: 辦門號有影印,有照片名字和字號算不算個資外洩?
所以購買振興券沒讀晶片就不違法?275F 06/02 22:51
推 kobe143: 這樣有利潤可以賺嗎?277F 06/02 23:26
推 lushoulian: 領錢跟健保有関啊!不領会生病,生病就跟健保有関。278F 06/02 23:30
噓 allenz78: 核對啥戶號,如果健保卡註冊過,根本不用戶號就能報稅280F 06/03 00:41
推 shi21: 推283F 06/03 01:03
推 wbwb: 笑死,什麼時候是法治國家了
嗚嗚284F 06/03 01:08
推 xhung: 黨即是法 說可以用就可以 哪需要修法 ......286F 06/03 01:12
→ ping00000: 額…這斷句成這樣 還那麼多推XDDDDDDDDDDDD
最近某族群的推文真的很妙287F 06/03 01:52
→ sighmars: 拜託!!!!1跟2都是不得存放的內容好不好!!!!!
這樣曲解條文來誤導別人不是看不懂就是別有用心!!!!289F 06/03 01:56
→ kkiry: 地址/電話/就醫紀錄...隨便給人看,隱私不值錢?291F 06/03 02:20
推 xru03: 中肯推293F 06/03 04:16
推 ss880702ss: 反正在野監督也會被小粉綠扣帽子 執政黨何必乖乖守法294F 06/03 06:28
推 liezoom: dpp是不會錯的 是法條不對295F 06/03 06:54
噓 Chaser1482: 你這句自己矛盾吧?
法律若有過時之處,那就該調整,而不是擅自擴大解釋296F 06/03 07:27
推 monononoke: 完全執政修個法也不會 讓底下蟑螂整天耍智障299F 06/03 09:42
推 bluemmb: 本來就有爭議的條文說人家斷章取義卻不修法 不錯喔300F 06/03 11:05
推 a00OO00: 民進黨都用黨證就好了...什麼鬼法律?302F 06/03 11:53
推 euudknrs: 裁判球證觀眾都我綠共的人,我說的每句話都是法303F 06/03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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