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andys86498 (alex)標題 Re: [心得] 弘達事件後續時間 Fri Nov 7 15:57:25 2025
只有炒掉業務到底有什麼好值得讚許的啊
就像是你被詐騙 結果錢拿回來 就這樣?
不是應該送他吃牢飯嗎?
建議宏達
1.提告該業務妨礙商譽 要求賠償
2.協助苦主提告業務詐欺
3.宏達身為雇主,要連帶賠償給苦主(據資訊所知是一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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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dys86498 2025-11-07 15: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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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心得] 弘達事件後續
11-07 15:57 andys86498.
推 demon1412: 看戲來說…這樣的確很爽,但換做我是當事人…想到未來可能要出庭,我就懶了2F 11/07 15:59
推 A80211ab: 苦主應該沒興趣告 都退車了 弘達可以告業務侵占
不過不能解釋為何車底盤問題這麼大卻拿出來賣4F 11/07 16:04
推 jasonis08: 因為沒看到宏達出事,就打著正義的旗幟講一些自己遇到6F 11/07 16:05
→ jasonis08: 也不會做的事,好了啦夠多篇了,可以散會了啦8F 11/07 16:05
→ maniaque: 笑死,這麼愛當正義小超人?
傷最重的是車商,都不想提告了,當原PO時間很閒歐
人家生意做到這麼大,分寸拿捏還需要你教?你開顧問公司?9F 11/07 16:06
推 TopGun2: 車商怎麼會是傷最重的? XDD12F 11/07 16:09
→ maniaque: 連權衡利弊都做不到,當啥顧問小朋友?13F 11/07 16:09
→ fit: 業務A掉的是車商的錢,他該吃的是背信+侵占14F 11/07 16:10
→ TopGun2: 隱匿車況賣到賺到,現在原價買回而已。 繼續釣下面一位15F 11/07 16:10
推 ru04hj4: 那是業務跟老闆的事16F 11/07 16:14
→ charmingpink: 原po跟車商都各退一步解決了原文也沒修改刪除好端端在那邊 看到那篇覺得不ok不跟那家車商買就好了
硬要叫原po提告追到底 結果沒比原價拿回好你們會負責損失?17F 11/07 16:15
→ maniaque: 太多正義嘴砲人了......22F 11/07 16:29
推 Livina: 原PO本來也是建議弘達來告,又不是叫原原PO去告,弘達要證明自己的清白確實應該要告一下才對,不要只是怕事就自己吞我是沒錢跟弘達交關,不過有錢人可能遇到弘達自己要注意點業務敢這樣玩,絕對不是一個人或單一事件這麼簡單23F 11/07 17:02
推 timn0225: 原PO這樣就給五星評價~這才是問題所在~之前更新那個積極現在........27F 11/07 17:08
噓 chiuoerice04: 他第二點不就叫車商幫助原原po去告嗎== 原告不就原原po30F 11/07 17:10
→ maniaque: 宏達要ptt鄉民教怎做生意??32F 11/07 17:13
推 VVade: 宏達具續拍片賣奶妹33F 11/07 17:21
噓 SimACC: 雙方都善意解決了,這麼仗義應該自己開一間超有良心車商。35F 11/07 17:29
推 Livina: 這三點應該分開講吧!第一是弘達應該要告到底,第二是如果原原PO要告,弘達要全力協助,包含訴訟費用之類的,第三點照原原PO說的,就是一瓶酒,這就看雙方自己能不能接受了怎麼一堆人好像只看得到第二點
鄉民不是最愛看到血流成河,這麼這次這麼怕麻煩人家了36F 11/07 17:40
推 Adonis7088: 車禍 撞死人 雙方和解 完全沒用到鄉民力量
結果鄉民幹得比誰都大力 結果這次 利用鄉民力量逼宏達出面處理 結果合意和解 鄉民卻不能講話了 ???
雙標到不可思議 網路奇景41F 11/07 17:47
推 TopGun2: 幾篇看下來,看到某些推文很急不要告 XDDDD45F 11/07 17:51
→ maniaque: 笑笑啦,那些要人家告的,就出張嘴而已,不會贊助律師費歐?跟沒出過社會,沒去法院折騰過一個樣子46F 11/07 17:57
推 Livina: 所以原PO不就說了,弘達要協助原原PO提告,當然是要弘達出48F 11/07 17:58
→ maniaque: 連基本的 Tims is money 的成本觀念都蕩然無存,笑死人49F 11/07 17:58
→ Livina: 律師費啊!不然什麼叫支持?50F 11/07 17:58
→ maniaque: 是不知道律師費一審要幾萬嗎???51F 11/07 17:59
推 alwang: 叫宏達告自己業務員 提醒社會大眾我宏達底下業務員沒好貨52F 11/07 17:59
→ alwang: 真有這種公司? 這提議有好笑54F 11/07 17:59
→ Livina: 騙錢被抓到就還錢,沒被抓到就算賺到囉!鄉民也懂洗地嗎?55F 11/07 18:00
推 Cishang: 這麼善意以後就不要PO文阿 自己去善意不就好了 良善何需56F 11/07 18:01
→ Livina: 弘達退回騙來的錢,業務換一家車行繼續騙,無事一身輕57F 11/07 18:01
→ Cishang: 發文 騙三歲小孩嗎?
以後這類文要不要禁止 反正都是善意 何需出張嘴58F 11/07 18:02
→ Livina: 叫奶妹出來拍道歉影片又刷一波流量,難怪台灣詐騙這麼泛濫60F 11/07 18:03
→ Cishang: 還是你想的就是這種文全都不要發最好了61F 11/07 18:04
推 TopGun2: 可憐 詐騙之島不是叫假的。 急著幫車行洗地笑死
如果車行珍惜自己的商譽,應該告死那位業務
這本來就是車行該做的事而且要讓原車主知道進度
車行如果嫌麻煩息事寧。人就不要怪別人有其他的想法62F 11/07 18:05
推 Yoimiya: 只有炒掉業務根本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這也有人能吹?66F 11/07 18:07
→ TopGun2: 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業務是被推出來擋箭牌的
如果車行也是受害者 ,這種證據確鑿的詐騙行為, 提告是基本的好嗎67F 11/07 18:08
推 jdkj1110: 弘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讓人想到車有問題硬上70F 11/07 18:13
推 TopGun2: 跟吃到有蟑螂的餐點一樣,商家退錢給你就好,再送你一湯 XD71F 11/07 18:16
推 re340: 一來一回就洗了290萬的現金流 有夠扯73F 11/07 18:18
推 omanorboyo: 不是什麼都要走法律的 和解條件喬好就好
法律就是一個浪費雙方時間的東西74F 11/07 18:20
推 TopGun2: 台灣會被稱作詐騙之島不是沒有原因的
息事寧人的心態, 難怪台灣郎一直被騙
我指的是車商要告業務76F 11/07 18:21
→ Arashi0731: 最好只是業務跟店家之間的背信問題,證人也要出庭好嗎?79F 11/07 18:25
推 TopGun2: 好啦好啦什麼事喬好就好以後大家被詐騙自己摸摸鼻子算81F 11/07 18:26
推 atbhao05: 一台有撞 其他台應該沒撞吧82F 11/07 18:36
推 NTHUlagka: 有些人不知道是車商找來喜地的還是怎樣 這樣就滿足了笑死 台灣詐騙島果然有點道理83F 11/07 18:39
噓 wang56: 奉勸大家不要小心說話,不然會被歸類到洗地族貼標籤
這版目前風向就是只能說弘達很糟,不然直接貼標籤處理85F 11/07 18:42
推 benny3579: 可能有網軍在洗地吧 這間原本在ptt討論度又不高 突然一堆人護航87F 11/07 18:45
噓 apple94: 你要告人家,也先查點法律再說嘴吧90F 11/07 18:49
→ wang56: 要小心說話才是,避免被貼標籤洗地就糟糕91F 11/07 18:53
推 kingkinggod: 商家最重要不是商譽嗎?一個億來億去的大車商告個小業務很難?哪裡麻煩,笑死92F 11/07 18:59
推 TopGun2: 樓上突破盲腸 XDdd94F 11/07 19:02
→ maniaque: 事主本人有想過要告嗎?有嗎?沒有,對吧,那當事人95F 11/07 19:03
推 lskqre456: 弘達好弘達讚宏達呱呱叫!先有宏達後有天地!弘達
就是二手車商的北極星!在混屯漆黑的市場照亮我們
!是企業標竿社會榜樣國家英雄民族救星!oh~您是多
麼的偉大且無敵的存在~蟹老闆!96F 11/07 19:03
→ maniaque: 已經劃下句點,旁人要鼓譟什麼告來告去?100F 11/07 19:03
→ wang56: 話說之前阿慈,也遇到業務亂搞事件,這版有鄉民要求提告嗎?101F 11/07 19:04
推 zxc8424: 業務亂搞本來就無解...開過公司的都知道103F 11/07 19:05
→ wang56: 鄉民如果當時沒要求阿慈提告爭議的業務,這就很玄了104F 11/07 19:06
推 jasonis08: 撇除處理得好不好這件事,有些人到底在氣什麼啊超好笑,跟你又沒關係,是你也是受害者還是怎樣?吃瓜吃到走心是哪齣啦105F 11/07 19:10
→ wang56: 看破但不要說破,走心成這樣也很厲害109F 11/07 19:11
噓 s1041243: 哈哈詐騙在你我身邊然後說人吃瓜,下次就是你受騙110F 11/07 19:24
→ ga047768: 弘達還不知道怎麼做嗎?這不就有個免費法律顧問112F 11/07 19:51
→ soy5566: 當告人是在走菜市場喔?113F 11/07 20:13
推 OldWang911: 推一個,你真的有心要幫助大家防範成為下一個受害者114F 11/07 20:15
→ maniaque: 歐,道德綁架大招出來了???
當事人寫的的鉅細靡遺經過,還不夠學習歐??
小獅之前那件調表車事件,一樣也是和解簽,賣方賠錢,結案115F 11/07 20:28
噓 LBJshit: 你當大家都沒事 整天跑法院喔118F 11/07 20:35
噓 pink0926: 說不是次元切割我不信 除非告業務
認同業務亂搞很無解 但我不認為公司商譽是可以被亂搞
反正我先認定就是開次元切割刀 而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
當然我也認同不是人人都很閒要跑法院 但那是針對社畜
業務性質的本來就工時彈性 維護商譽告他我認為合理119F 11/07 20:36
→ maniaque: 告了能證明什麼? 網紅拍了片,道了歉,監督不周,用人不當還需要再花上一堆成本去告?
要是業務跳出來指責是被栽贓被抹黑被迫辭職
那才有所謂的透過司法捍衛商譽的發動理由124F 11/07 20:42
推 TopGun2: 弘達這種等級車商每年一定有聘法律顧問。既然有給錢不用白白不用128F 11/07 20:44
→ maniaque: 當兩造各說各話,司法程序才有價值跟意義130F 11/07 20:45
→ pink0926: 我認同你說的 告了確實只能證明用人不當督導不周
但這個等級的車商沒有聘顧問我也不信
你今天買車 出問題直接切割業務就好 這個做法我不認同131F 11/07 20:45
→ maniaque: 真是佩服這堆不食人間煙火的神鄉民.....134F 11/07 20:46
→ TopGun2: 笑死,強烈的幫別人擔心跑法院很花時間 XDDD135F 11/07 20:47
→ pink0926: 我只是陳述現況 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他不是做小生意136F 11/07 20:47
→ maniaque: 沒有人有本事讓所有人都滿意都認同
做生意就是這樣子137F 11/07 20:47
→ pink0926: 你今天說路邊那種賣五萬十萬的 我還可以用你的角度去看139F 11/07 20:47
→ maniaque: 有路人不認同處置方式?,蟹老闆也只能說很遺憾
他不需要也沒有義務討好每一個人140F 11/07 20:48
→ TopGun2: 說別人不食人間煙火,顯示自己才是很有社會經驗的人 XD142F 11/07 20:48
→ maniaque: 畢竟,日子還是要過,
窮究於司法追訴,還不如做好自己的本業 更實際143F 11/07 20:49
→ pink0926: 就跟我們也不一定要認同你 但至少我還可以用其他角度看145F 11/07 20:49
→ maniaque: 打官司,只有律師有賺錢,告訴人不會因為這樣有飯吃的146F 11/07 20:50
→ pink0926: 就像你一昧的為挺而挺 而不是陳述客觀事實147F 11/07 20:50
→ maniaque: 會在那邊起哄要告到死的,又有幾位親自實證走過提自訴???算了吧....一堆鄉民只是想單純看熱鬧而已148F 11/07 20:50
→ pink0926: 沒人說要告到死 不要預設立場
大家只是想看到底是不是 次元切割
業務多好切割 有在做生意的又不是不知道150F 11/07 20:51
→ wang56: 所以是指那位老闆切割員工,沒售後處理?153F 11/07 20:55
→ pink0926: 等他們解釋吧 不知道是不是次元切割 但至少原價買回了認真說 杰運 小施 都比他好 同等級的車沒試車他們不讓買154F 11/07 20:55
→ wang56: 要切割員工,幹嘛還買回,又不是傻了156F 11/07 20:56
→ pink0926: 這個不讓試車真的很詭異 出事直接切割業務 我看不下去157F 11/07 20:56
推 TopGun2: 所以被詐騙百萬千萬的,反正錢是追不回還來的,摸摸鼻子認了,自己再賺比較實際,誰叫你笨。這種心態,難怪台灣政府也懶得重罰詐騙犯,Xdd158F 11/07 20:57
→ wang56: 前幾篇不就有人提到小施影片針對不試車有發過影片,打臉鄉民認知161F 11/07 20:59
→ pink0926: 切割 跟 買回 是兩件事情 雖然最終導向都是顧及商譽
我自己在杰運跟小施都買過 都是過車才買 體驗至少很好會跟捷運買是因為小施不賣那個牌子 雖然近年有在賣了163F 11/07 20:59
→ wang56: 杰運真的不錯,但小施就.不予置評
一堆改裝改管影片這種yt挺不下去
改聲浪發影片還那麼高調,反觀杰運很多實測用心多了166F 11/07 21:00
→ pink0926: 小施的車目標族群很明確 平價好養易上手
劉老闆的車種夠多 小施不賣的 他會賣而且還拆車開箱169F 11/07 21:04
→ wang56: 小施其實也沒很糟,只是他的群眾很雙標,一直幫小施招黑很愛捧一踩一堆171F 11/07 21:10
→ pink0926: 我認真說 我不懂車 所以我傾向找服務好的車商
杰運 小施 是目前我體驗過的名單 甚至覺得他們比原廠好173F 11/07 21:11
→ wang56: 杰運目前評價還是比較高,分店也更多售後更好
北中南都有據點,光這點就屌打
有能力的老闆,不會只在同一個地方,而是能服務到各地區拓展規模175F 11/07 21:13
→ pink0926: 我認同 因為我想要的車是從高雄拖上台北的XD
所以我就很訝異有能力 卻不好好服務的蟹老闆 不給試車179F 11/07 21:16
噓 onspeed: 所以告不告對你有差嗎?你都看到這次事件弘達的處理方式,難道告贏弘達你就會跟弘達買車?你要無償幫忙原PO處理法院所有事情?你以為跑法院很簡單嗎?上班族請假花一堆時間處理,還不一定能拿到錢,光時間成本就划不來了182F 11/07 21:22
推 timn0225: 有能力擴大賺錢不代表正派有良心186F 11/07 21:23
→ pink0926: 我也認同不懂車不用大聲
只是因為我也是弘達的觀眾
很難相信有好感的車商居然是這樣服務
不然就跟你說的一樣 懶得看187F 11/07 21:24
→ onspeed: 不是要幫弘達講話,反正他要堅持二手車不能試車,車子有問題只能原價買回,賠錢就是法院見,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就不會跟他買了191F 11/07 21:26
推 zark07222: 說白了,車主應該也不敢跟宏達玩啦,車主是什麼咖,而194F 11/07 21:29
噓 yiyin330: 人家是賣車的不是律師事務所耶195F 11/07 21:29
→ zark07222: 且個資全都對方手上,他敢上網炮宏達已經算是很帶種了,再玩下去又是另一回事了,車主見好就收已經算聰明了,再弄下去,真的家破人亡都很有可能!196F 11/07 21:29
推 palapalanhu: 沒修改刪文就不錯,網路上人人都是正義超人,現實
遇到都軟趴趴199F 11/07 21:32
推 fegat: 人家當事人都接受了 一堆人在喊燒 無聊202F 11/07 21:52
推 ppppp367: 一開始原po來這邊討拍 後面這樣處理五星?"203F 11/07 21:52
→ wheat1130: 我只要知道二手車只能看,就要決定要不要買。我就會離開了
不用牽扯太多。205F 11/07 21:52
→ yiyin330: 賠償談不攏上法院車商哪有差,做得好好的去惹事幹嘛208F 11/07 21:53
推 horb: 你沒錯。但實務上有點困難209F 11/07 22:07
推 jasonis08: 原po看起來不想惹事,我是支持有說人家詐欺詐騙的鄉民去匿名檢舉,我相信司法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畢竟你們可以直接說詐欺詐騙應該是有相當有利的證據了吧?
*力210F 11/07 22:09
→ ga047768: 如果法律能在2個月內給結果,一定吉屎他!214F 11/07 22:28
推 lolicat: 消費者才倒楣吧 車商?給下屬去處理就好 傷個鳥毛?216F 11/07 23:26
推 Timzy: 兩邊應該都沒背景,都紙老虎
高來高去而已,但是弘達賣事故車已成事實217F 11/08 00:12
噓 Magic0312: 沒拿到錢的時候說不在意錢,拿到錢後說五星好評,呵呵呵呵,當初幫他手動置底護航的人我真的是笑死219F 11/08 00:13
推 Timzy: 一個送酒,一個要用名表買車,看到沒
好像自以為江湖人士,結果卻用最文明的方式解決XD
真要說賣二手車水很深,也不知道深在哪221F 11/08 00:15
推 Timzy: 做生意還是要長久啦,這種搞法被人抓包,真的一傳十十傳百226F 11/08 00:33
推 timn0225: 被詐騙,來ptt拉鄉民造輿論,拿到錢,是非對錯無所謂了,還給詐騙公司五顆星,難怪鄉民情何以堪。228F 11/08 01:18
推 lizardc1: 律師費你出嗎 事主覺得ok就此打住了 還節外生枝喔230F 11/08 01:22
→ AlphaMC: 被侵佔/背信卻不以為意,當然讓人覺得業務離職只是在演戲啊,同時也是讓其他業務知道只要沒鬧大,隱匿車況、背信、侵占都隨你幹,這樣你還願意去當下一條魚嗎?231F 11/08 01:39
→ ActionII: 開始出現神奇的推文瞜
消費者不告是怕時間成本,車商不告白白損失信譽
上面都說車商損失很大,那他們還不告人自清喔==
車商有過錯、消費者站理,車商都會直接提告了,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何況現在車商也是受害者234F 11/08 02:51
推 ctes940008: 你以為告了老闆需要出庭喔?給律師去處理就好啦。
業務敗訴的話,律師費他要承擔啊。
上面說鬧大會家破人亡的,這裡是墨西哥嗎?241F 11/08 05:18
推 Reki1351: 商譽不值得花時間處理 好喔245F 11/08 05:47
→ aqwe: 告要花上至少兩三年以上才會定讞,鄉民早忘了246F 11/08 07:09
→ ga047768: 所以我才說,一直重提某車商之前的案例,對那個車商不一定是好的。247F 11/08 07:40
→ DMM: 炒掉可以再回聘249F 11/08 08:57
推 VSshow: 幫推,正常不包庇且為了捍衛商譽的老闆會是你這種思維,然後一定會積極提供證據,讓苦主勝訴機率增加,原價買回是基本的,講的跟出去上班含勞健保是福利一樣251F 11/08 09:21
推 jasonis08: 好了啦,不就是沒懲罰到弘達跟你期望值不同現在才一堆人瞎雞巴亂討論嗎?別在用那個假正義包裝了啦,而且弘達真的去告,你會追後續嗎?這串文沒人討論了也不會有人在意真假啦別裝了255F 11/08 10:06
→ david8339: 看就知道沒出社會或是騎勁戰的87259F 11/08 10:48
推 kplpop: 買得起fun car的人時間也很寶貴好嗎… 大家不是吃飽閒閒追求正義260F 11/08 11:09
推 joiedevivre: 不是要原po去告(誰敢跟89上法院) 是讓大家知道車商原po只是利用玩ptt拿到補償就裝死了 不過這樣也好262F 11/08 11:14
噓 rinkai: 好啊正義哥,律師費你出264F 11/08 12:04
推 TopGun2: 不實賠一萬 XDDDDDDD267F 11/08 12:13
→ jerki: 車商跟你演個戲不用太認真 不想名聲搞臭而已271F 11/08 13:14
→ xulzj524: 宏達不對業務提刑事就是假的
今天是因為車太爛太誇張被發現
阿如果是那種看得出來聽不出來的
事故車 非原版車
被當原板車賣
車商不就得利了
如果這次都沒有異音
非原版被當原板賣
買家沒發現
除了業務貪走的3萬
車商是不是也多賺好幾萬?
而且最一開始 宏達根本沒人要鳥他
是爆文炎上了
才有後續274F 11/08 15:16
推 g7063068: 提刑事有什麼用,會當二手車業務的是有多少能賠,雙手一攤進去關,自己的律師用在這種咖小,浪費時間,商人逐利為重288F 11/08 15:46
推 jasonis08: 對啊,肯定是假的,假的肯定有明確詐欺嫌疑,你可以去告啊,穩贏的局應該要手刀制裁詐欺犯沒問題吧?291F 11/08 16:10
推 timn0225: 什麼人才會護航垃圾的詐欺,淺而易見。294F 11/08 18:29
→ fit: 告詐欺喔??應該告背信和侵占比較容易勝訴啦!
話說回來,除非那個業務員被抓到更多侵占的案例,要不然車行應該不至於會為了3萬提訴訟,這種小錢,很多人都是閃給他過就好295F 11/0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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