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C_Shopping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標題 Re: Re: [閒聊] SAMA 機殼燒毀,處理索賠被敲詐時間 Fri Oct 23 15:13:43 2015
10/05
事主現場付訂購買電腦,總價14,660。
10/07
事主高雄原價屋現場取貨。
10/13
一、事主主機燒毀,並於原價屋官網留言。
二、原價屋請事主留下大名、電話與發票號碼
三、事主帶貨至原價屋,原價屋初步判斷風扇控制部份燒毀。
四、原價屋欲直接換一台全新的等價單給事主,但事主拒絕換新,並要求更多賠償。
五、高雄店長回報總部說明情況,總部回應:「請原廠或代理商出面判斷與處理,若有偷料該給原廠教訓。賠償方面釐清客戶損失程度,高雄方面需緊盯此案。」
10/16
一、高雄回報總部表示已請原廠處理,原廠回應照價買回後將判斷燒毀原因。
二、高雄組一台全新等價單(不套用原機任何配件),因事主表示急用,雙方約訂於10/19現場組裝。
三、賠償問題另外由原廠與事主協商。
四、總部回應高雄:「委婉告知事主賠償須等鑑定,在原價屋能力範圍內會100%幫忙,電腦無條件換新展現誠意。」
10/19
一、急用電腦的事主放鴿子沒出現。
二、事主自行向原廠索賠(未告知原價屋),原訂20K,事主拒絕後提昇至25K,雙方同意以25K和解。
三、高雄聯絡原廠,原廠回應雙方約定25K定案。
10/21
一、高雄致電給消失多日的事主詢問狀況,事主表示其單要組到28600,叫原價屋告知原廠。
二、高雄回報狀況給總部。
三、總部決定不組新機給客人,直接原價14,660現金退回給事主,要其他賠償請事主走法律途徑讓法院公正判決。
10/22
一、事主的室友晚間在臉書電腦組裝社團(2萬人)及爆料公社(57萬人)PO文,表示於原價屋?
二、此文被大量分享轉貼至各大臉書社團、小惡魔01、PTT,原價屋、視博通黑到翻。
10/23
一、凌晨原價屋貼出店內信件通聯紀錄,並付上事件始末原委。
二、上午風向開始轉變到店家,漸漸有人開始砲轟PO文者(事主的室友)。
三、事主的室友出面回應,當初改單28,600時,有表示超額部分會自付(沒有說是原價屋還?
四、網友要求事主的室友出示證據,證明超額部分事主有聲明會自付,事主的室友說事主的
五、網友發現事主在原價屋留言的帳號,根本就和事主的室友是同一人,從頭到尾也都是事
六、事主的室友(或者事主本人)被砲翻後,貼了一張從頭到尾塗的白白的對話,表示事主因
結論:
事主及室友兩位一體原本可以爽賺10K,最後只拿回本錢非常氣憤、
原價屋、視博通被全臺灣網友黑了一輪又一輪。
補充:事主(的室友)於今日(1023)15點左右將原文刪光光了。
--
車禍實錄、各類訊息、影片翻譯、志工服務
更多第一時間的第一手消息
就觀看一百五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YiBaiWu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32.58
※ 文章代碼(AID): #1MATulQf (PC_Shop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445584431.A.6A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Re: [閒聊] SAMA 機殼燒毀,處理索賠被敲詐
10-23 15:13 IloveBlack2.
10-23 17:07 codevery0117.
推 l98: 推整理!2F 10/23 15:17
推 Cinor: 結論:貪心的下場4F 10/23 15:17
→ OnlyTD: 兩位一體給...箭頭,其實笑到想推5F 10/23 15:18
→ OnlyTD: 現下最流行的手段,搬弄是非、丟上網路社群、找媒體然後什麼都沒處理完成,大家都被黑了一輪又一輪8F 10/23 15:23
→ Cinor: 吵得小孩有糖吃在這個有記錄的時代已經沒用了10F 10/23 15:25
推 MrDisgrace: 黑的就同樣幾個人吧XD 大部分人還是看客觀4011F 10/23 15:27
→ vikutoria: 社會經驗不足 混幾年網路就以為自己可以學人家爆料鬧大12F 10/23 15:29
推 lanucelot: 有一個問題 事主提高價錢生氣的應該是原廠(世博通)14F 10/23 15:29
推 bada: 看完有模糊焦點的感覺 這機殻的安全性才是重點吧15F 10/23 15:30
→ lanucelot: 怎麼生氣的變成原價屋呢 原屋不是類似代理商的角色?16F 10/23 15:30
推 ReDmango: 重點的確該擺在安全性 但事主的重點擺在更多的賠償17F 10/23 15:30
推 wang7752: 沒 因為事主PO文先黑高雄原價屋
你去看第一篇的截圖20F 10/23 15:34
→ pepsilee: 那學生在意的應該也不是機殼安全,而是要趁機多賺點還以為是室友的朋友,你有漏消息哦23F 10/23 15:36
推 aw25282: 事主嚇到,臉書刪帖兼烙跑
自知理虧,投降25F 10/23 15:43
推 vincehuang: 推整理用心, 請上面幾篇自以為站在弱勢消費者方的27F 10/23 15:44
→ vincehuang: 跳針哥進來好好看清楚再說話,眼睛有問題就要看眼科29F 10/23 15:45
→ ilanese: 我懶得說了,要是這種事情發生在各位身上,只把原價拿回來的話,看你們自己能不能還如此地說這些話。30F 10/23 15:46
推 wang7752: XD原本可以拿25K 最後只剩下原價 這我一定會先靠杯自己為啥要那麼貪心阿XDD32F 10/23 15:47
推 vincehuang: 推,貪心的下場,不過還是有自以為正義哥很好騙啊34F 10/23 15:48
→ ilanese: 我不會覺得消費者站不住腳,反正各說各話,可以去找消保官協商,可能對雙方會比較好。39F 10/23 15:50
→ ilanese: 不怕走法院的話,小額訴訟並不難,就填表格。42F 10/23 15:51
→ ilanese: 還可以選假日開庭。
我不是說了嗎?書面協議,省得雙方事後各說各話。我還建議加上保密條款,違反此條款要賠違約金。
這樣子也不會弄成現在這樣子了。44F 10/23 15:52
→ ilanese: 才一兩萬的東西,還浪費社會成本去討論這個。50F 10/23 15:53
※ 編輯: IloveBlack2 (101.15.32.58), 10/23/2015 15:55:53
→ japan0827: 沒錄影+太貪心白目....UCCU51F 10/23 15:53
→ ilanese: 不是說對不對的問題,因為廠商不爽翻臉,叫消費者要52F 10/23 15:54
→ pepsilee: 還有人在跳針哦....... 卡卡的動資動資跳針跳針53F 10/23 15:54
→ ilanese: 告就去告,這對一般消費者也很麻煩的。54F 10/23 15:54
推 mos: 記者抄了嗎?55F 10/23 15:54
→ ilanese: 伎者有可能會抄吧?
是我的話,我可能會找消保官去調解。57F 10/23 15:54
→ maniaque: 算了啦,小額訴訟勒,小額訴訟標的是啥?一萬多而已
你怎寫的出兩萬或者是兩萬五的 "損害賠償"???59F 10/23 15:56
→ ilanese: 但廠商為了一兩萬翻臉,讓商譽受損也不值得就是了。61F 10/23 15:57
→ maniaque: 燒一台電腦,賠一台電腦,民事就是就這樣子63F 10/23 15:57
→ maniaque: 說真的,今天放大來看,一百萬損失,索討兩百萬賠償65F 10/23 15:57
推 DANTEINFERNO: 我是店家就聯合黑名單啦~15k的單忍一忍日子還是能過der66F 10/23 15:58
→ maniaque: 損害補償又不是寫假的...
廠商一開始已經連精神損害都給補償了...68F 10/23 15:58
→ maniaque: 一萬五變兩萬,ok ,喊到兩萬五都ok ,還在貪貪貪...71F 10/23 15:59
→ ilanese: 那台不就14660元,另外要求14660元以下的賠償,也合理吧!72F 10/23 15:59
→ maniaque: 學校形象賠下去了.....學校可不可以告這兩位學生?樓上...請問"額外要求14660以下賠償"法律基礎在哪?有經過法院判決或調解嗎???74F 10/23 15:59
→ ilanese: 那是懲罰性賠償,而不是填補損害。77F 10/23 16:00
→ maniaque: 知道什麼叫做 "過失"嗎??鑑定出來了嗎????
對阿,阿懲罰也是"法官說得算",懂嗎?懂嗎?懂嗎??78F 10/23 16:00
→ ilanese: 要法院認證嗎?那廠商會更虧吧!80F 10/23 16:01
→ maniaque: 你當人人都是月光水手服小兔子歐????81F 10/23 16:01
推 wang7752: 呵呵 確認廠商會更虧?? 呵呵82F 10/23 16:01
→ maniaque: 樓上大概不知道什麼叫做"恐嚇取財罪"83F 10/23 16:01
→ wang7752: 當法官看到你一直加金額上去 我不知道法官會對你有84F 10/23 16:02
→ ilanese: 原來一個廠商可以為了一萬多塊,去跟消費者打官司的。85F 10/23 16:02
→ wang7752: 多好觀感拉XD 你的印象分數就先打摺了拉87F 10/23 16:02
→ maniaque: 推文跑掉了,是 ilanese88F 10/23 16:02
推 b18902040: 不是原本願意賠很多。但是因獅子大開口。才被說上法院不是?89F 10/23 16:02
→ ilanese: 採取法律行徑是恐嚇取財罪?91F 10/23 16:02
→ maniaque: 不知道 ilanese為何一直在幫那兩位洗白.....
今天做生意,有錯自當負責,但不代表消費者可以無窮92F 10/23 16:03
→ b18902040: 奧客買東西沒買到。就要人多賠一倍。94F 10/23 16:03
→ maniaque: 盡的想要貪貪貪.....會出事的....懂嗎??95F 10/23 16:03
→ ilanese: 雙方都沒有書面協議契約,到現在還是各說各話。
有物證的話,早就給他一槍斃命了。96F 10/23 16:04
→ maniaque: ilanese 可以舉出這兩位"什麼時候透過司法途徑索賠?98F 10/23 16:04
→ maniaque: 這種對方大概都有 email 留存,狠一點印出來直接告發100F 10/23 16:05
→ ilanese: 那我請問maniaque,那裡犯了恐嚇取財罪?101F 10/23 16:05
→ maniaque: 警方就會介入了,不過原X屋也講很白,要就來告102F 10/23 16:05
→ ilanese: 雙方如果有書面證據,早就PO出來了。
所以,我才說各說各話。103F 10/23 16:05
→ vikutoria: 兩三萬對廠商算什麼 一萬四的機子鑑定都沒鑑定 機殼廠就出到兩萬 兩萬五 說白了視博不過打算花點錢博名聲 結果事主還繼續往上加 不要說商人 就是一般人也拉倒上法院106F 10/23 16:06
→ ilanese: 但從第一篇雙方的說法,可以知道25000元起碼是共識110F 10/23 16:06
→ maniaque: 請 ilanese 自己先把刑法346唸過一遍111F 10/23 16:06
→ maniaque: 反正原X屋退錢了,也不可能會去告發這件事
客人是衣食父母,犯不著去追殺一個小子....113F 10/23 16:07
推 b18902040: 事情還沒有結果。那個白目就假裝影分身去網路發文想把事情鬧大逼廠商就範1115F 10/23 16:08
→ maniaque: 25000 ?請問...."加碼幾次啊....客人"???
講得出來嗎? 要知道所謂和解,當下談妥的價錢
就是 "和解應當金額" ,而不是 繼續加碼 繼續加碼
自己去把 法律再多唸一些,好不好???117F 10/23 16:08
→ ilanese: 那為何不寫書面協議呢?我一直強調這點。
處理事情的方法很爛,好嗎?121F 10/23 16:09
→ AppleWine: 25000口頭共識有效 但只要一方反悔就沒有全沒了123F 10/23 16:09
→ maniaque: 送法院,法院也是會認定第一次和解議定價錢就是合理124F 10/23 16:09
→ ilanese: 還有maniaque,去查一下什麼是「恐嚇行為」,好嗎?125F 10/23 16:09
→ Litfal: 這個問題在根本上,廠商是需要負責的,我是視博通127F 10/23 16:10
→ maniaque: 第一次和解以後的加碼,若對造接受,那雙方合意128F 10/23 16:10
→ AppleWine: i是不是一直在找法條 卻沒有弄清楚怎麼用阿...129F 10/23 16:10
→ ilanese: 我一直強調是處理事情的方法很差,雙方寫下書面協議,不就得了。130F 10/23 16:11
→ maniaque: 恐嚇歐?不是動刀動槍才叫恐嚇,懂嗎???132F 10/23 16:11
→ ilanese: 現在不就消費者拿回原價而已,沒獲得其他補償,所以他不爽啊!133F 10/23 16:11
→ maniaque: 寫?現在民國幾年了,都在line 來line去,mail 來去了135F 10/23 16:12
→ ilanese: 那消費者的不法行為是?136F 10/23 16:12
→ maniaque: 請用點腦子想一想,就算寫了,那兩位還會不會加碼??137F 10/23 16:12
→ AppleWine: 因為你所謂的和解共識 已經消滅了138F 10/23 16:12
→ ilanese: 受不了,不談了。139F 10/23 16:13
→ maniaque: 法院不會只看沒書面就不採信,ok ?140F 10/23 16:13
→ vikutoria: 這麽簡單的事情有啥好爭的..xd141F 10/23 16:13
→ Litfal: 的話,會選擇在事主退縮的情況下,把事情解決掉142F 10/23 16:13
→ AppleWine: 引用錯誤 就認錯有這麼困難嗎 又跑了我下午怎麼過145F 10/23 16:15
→ maniaque: 而且,若那兩位認為28600合理,可以不拿回14k
直接提告請求28k 賠償....146F 10/23 16:15
→ ilanese: 照目前看到的資料,消費者那邊談妥和解金額後,一再148F 10/23 16:15
→ maniaque: 看法院判多少??? 搞不好原X屋跟機殼廠的判決賠償149F 10/23 16:15
→ ilanese: 提高和解金額,並不是第一次,那廠商那邊為何就不寫個書面協議,有個依據會比較好。150F 10/23 16:15
→ maniaque: 可能只需要賠真正壞掉的部份...
i 網友不知道為何堅持要書面協議??152F 10/23 16:16
→ ilanese: 談到25000塊,廠商的誠意,我認為是夠了,但處理的方式就很差啊!154F 10/23 16:17
→ maniaque: 不知道合意滿足條件,不以書面形式為要件嗎???156F 10/23 16:17
→ ilanese: 搞到現在網路各大3C論壇大概都知道了,這對廠商會有157F 10/23 16:17
→ maniaque: 談到兩萬五?拜託....和解是一高一低,然後慢慢喊的158F 10/23 16:17
※ 編輯: IloveBlack2 (101.15.32.58), 10/23/2015 16:18:20
推 wang7752: 為啥一定要書面zzzzz阿不是很懂法條160F 10/23 16:17
→ ilanese: 和解契約是不要式契約,前幾篇推文,我早就提出來了。161F 10/23 16:18
→ maniaque: 誰聽過談判是一直疊價的???163F 10/23 16:18
→ vikutoria: 都翻臉嗆法院了還跟你書面協議 你是查法條查到昏了嗎164F 10/23 16:18
→ ilanese: 但沒有物證,現在搞到雙方各說各話,是好的處理方式嗎?166F 10/23 16:18
→ maniaque: 對啊,i網友難道都沒發現嗎???
那兩位把"對廠商的負面影響"當作是敲詐籌碼
這就可以滿足恐嚇取財的條件機會了168F 10/23 16:18
→ ilanese: 雙方當面協議,錢當場直接付一付,寫個書面不就得了。171F 10/23 16:20
→ maniaque: 根本傻呼呼的......173F 10/23 16:20
→ Jameshunter: 10/21(一)是怎樣 不敢去跟世博通喊價跑去跟原價屋講174F 10/23 16:20
→ maniaque: i網友沒看到嗎?廠商願意賠的是"一台電腦"175F 10/23 16:21
→ maniaque: 但是那兩位 一直在"疊規格上去" ,懂嗎???177F 10/23 16:21
→ Litfal: 但是交易當天事主沒到不是...XD178F 10/23 16:21
推 wang7752: 阿就事主沒到阿zzzzzzzzzz 之前都是電聯溝通的好嗎179F 10/23 16:22
→ maniaque: 雙方賠償不以金錢交付,而已該金錢可買到的電腦賠償181F 10/23 16:22
→ ilanese: 消費者一直沒到的話,那最後怎麼消費者拿了原價回去183F 10/23 16:24
→ Litfal: 我是視博通,就現在送個"市價"一萬元的機殼給事主談184F 10/23 16:24
→ Litfal: 和解,事主這情況可能只能吞了,廠商財務損失也小186F 10/23 16:24
→ Jameshunter: 所以為啥要叫原價屋幫事主"再"多要賠償? 自己不是能188F 10/23 16:25
→ ilanese: 不是說一直沒見面?難道主機用宅配?錢用電匯?189F 10/23 16:25
→ ilanese: 原價屋本身就是跟博視通負連帶法律責任了啦!
《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是寫假的嗎?192F 10/23 16:26
→ ilanese: 好像原價屋是局外人一樣。195F 10/23 16:26
→ Litfal: ilanese你一直說著理想中的處理方式,但和現狀脫節196F 10/23 16:27
推 wang7752: 後續都馬不是見面好嗎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197F 10/23 16:27
→ ilanese: 我一直強調就他們的處理方式很爛啊!198F 10/23 16:27
→ Jameshunter: 你今天產品壞了銷售端賠償新品 阿外部損失是和銷售199F 10/23 16:27
→ wang7752: 你到底會不會看敘述阿??200F 10/23 16:27
→ ilanese: 那錢是用電匯嗎?201F 10/23 16:27
→ Litfal: 有法律責任,所以勒?來告阿,原價屋那文擺明202F 10/23 16:27
→ ken1825: 某i邏輯有問題,結案!204F 10/23 16:28
→ Jameshunter: 否則原價屋就將同規格產品還給事主 你說燒掉的東西205F 10/23 16:29
推 DrZoung: 雞排攤要收了嗎??206F 10/23 16:29
→ ilanese: 如果是原價屋賣出瑕疵商品的話,那就要負起責任了,208F 10/23 16:29
→ ilanese: 並非一定是原價屋組裝出問題才要負責任。210F 10/23 16:30
→ Litfal: 哪有,你自己PO的法條自己不看清楚?211F 10/23 16:30
→ ilanese: 還有財產上損害,在法律上是不必支付慰撫金的(就是213F 10/23 16:30
→ Jameshunter: 今天蘋果I6S充電器燒掉你不找蘋果討跑去找手機行要214F 10/23 16:31
→ ilanese: 所謂的精神賠償),那只是道義上的賠償而已。215F 10/23 16:31
→ ilanese: 手機行本來就要負責啊!217F 10/23 16:31
→ Litfal: 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218F 10/23 16:31
→ wang7752: 手機行本來就要負責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220F 10/23 16:31
→ ilanese: 手機行賣出瑕疪商品,不必負責的話,那原價屋幹嘛退消費者原價?222F 10/23 16:32
推 DrZoung: 手機行表示:Zzz...224F 10/23 16:32
→ wang7752: 退原價 跟負責有啥關係???225F 10/23 16:32
→ wang7752: 就說了 如商家已盡最大能力確定商品安好 不再此限227F 10/23 16:33
→ ilanese: 至於懲罰性賠償金就得上法院要。
當然了,雙方要和解,就算廠商自願賠一億、二億,也沒問題,是雙方合意啊!228F 10/23 16:34
→ Litfal: 所以你重點到底是什麼?231F 10/23 16:35
→ wang7752: 所以哩??? 今天又沒確定到底誰的問題
只是店家方面不想那麼麻煩 決定直接陪你更貴的電腦233F 10/23 16:35
→ ilanese: 所以,我就不知道有人扯到消費者恐嚇取財是在說什麼235F 10/23 16:35
推 gusony: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236F 10/23 16:35
→ ilanese: ?就消費者這邊的利益而言,和解金額愈高愈好。237F 10/23 16:36
→ wang7752: 阿你中文看不懂逆zzzz 20K 25K 28K???238F 10/23 16:36
→ Jameshunter: 那你事主要從25000加價成28000怎不自己和廠商要求239F 10/23 16:36
→ ilanese: 當然目前照網路上的說法,大家認為該名消費者一再提240F 10/23 16:36
→ wang7752: 越高越好?? 你知道和解金都是最高慢慢砍的嗎241F 10/23 16:36
→ ilanese: 高和解金,所以公幹他,但就他個人利益而言,並沒有錯。243F 10/23 16:36
→ wang7752: 你有聽過談和解金 是越談越高的逆??245F 10/23 16:36
→ pepsilee: 某鍵盤法律專家頗呵....246F 10/23 16:37
推 Radeon: ila其實說穿了根本就不是個咖嘛==247F 10/23 16:37
→ vikutoria: 你跟那個a啥的好像同個模子印出來的xd 莫名堅定的描述一個跟現在情況差很多的情境..人家廠商至少還信件留底 你要指控起碼稍微拿點證據出來 事主那篇恐怕..你要靠他我看有困難哦249F 10/23 16:37
→ ilanese: 照網路說法,和解金一再提高,一開始廠商也願意不是253F 10/23 16:37
→ wang7752: 還個人利益哩zzzz 經過討價還價後自己同意25K254F 10/23 16:37
→ Radeon: 大家有需要浪費唇舌跟他吵這麼多嗎256F 10/23 16:37
→ ilanese: 嗎?消費者有去用不法行為恐嚇他們嗎?
有的話,趕快去告該名消費者啊!257F 10/23 16:37
→ Jameshunter: 銷售端就賠償相同規格之產品 其他外部(高於15000)賠259F 10/23 16:38
推 DrZoung: 這篇會被轉去8卦嗎?? 媽我在這~260F 10/23 16:38
→ wang7752: 所以呢??廠商願意 不代表沒問題好嗎zzzzzzzzzzzzzz261F 10/23 16:38
→ Litfal: 說恐嚇取財太過分,但以片面資訊造成商譽損失很難說262F 10/23 16:38
→ ilanese: 恐嚇取財是maniaque在提的。264F 10/23 16:39
→ Jameshunter: 長就去和原廠協商 結果廠商和原價屋說和解是25000265F 10/23 16:39
→ Litfal: 事主PO網的這刻,本來就該考慮到其風險266F 10/23 16:39
→ Jameshunter: 原價屋也說OK結果又要求原價屋幫他跟廠商多討3000267F 10/23 16:40
→ ilanese: 我就說他們應該雙方坐下來談,當場簽訂書面協議,把現金當場交付,不就得了。268F 10/23 16:40
→ Litfal: 原價屋退14660,就我看來比較像是取消交易契約,而非賠償270F 10/23 16:41
→ ilanese: 為了一萬、兩萬多的東西,在浪費大家的時間。272F 10/23 16:41
→ Litfal: 事情已經走到這個地步,你說他們應該怎樣沒有意義阿事主那麼精明就不會鬧成這樣了XDDD274F 10/23 16:41
→ ilanese: 那主機是用宅配的嗎?最後錢是用匯的嗎?276F 10/23 16:42
→ pepsilee: 某鍵盤法律專家自己還在幻想,停不了呀~~~~277F 10/23 16:42
→ Jameshunter: 除非舉證原價屋故意拿瑕疵品或組裝導致問題 否則燒278F 10/23 16:42
推 DrZoung: 刪文這舉動就蠻醋咪的279F 10/23 16:42
→ vikutoria: 事主要的是電腦 誰在跟你現場交付現金..人家還急用耶280F 10/23 16:43
推 Radeon: 浪費大家的時間? 不就是ila你連爬文都懶只知道搬法條出來嘴砲才浪費大家的時間?282F 10/23 16:43
→ Litfal: 所以你在跳針什麼...跟主機宅配有什麼關係?284F 10/23 16:43
→ AppleWine: 你會感覺浪費時間是因為走向和你所想不同286F 10/23 16:43
→ vikutoria: 你還是把這篇本文看ㄧ看吧..好歹幫你整理了287F 10/23 16:44
→ Jameshunter: 10/16(一)就表示主機留在原價屋做釐清責任歸屬了?288F 10/23 16:44
→ AppleWine: 討論才能讓未來的消費者知道 不要把好牌打到輸289F 10/23 16:44
推 Kamikiri: ilanese一直在講"怎麼處理是最好的"
但這不是討論重點好嗎...重點在"責任歸屬"跟"敲詐"290F 10/23 16:45
推 Radeon: 可能還在他的夢想鄉不想醒來吧XD292F 10/23 16:46
→ ilanese: 最早那一篇連結,原價屋是認為燒燬點好像在是風扇控制那邊。293F 10/23 16:46
推 wang7752: so??認為歸認為 最終還是請代理商處理阿295F 10/23 16:47
→ wang7752: ??所以代表啥??? 就是博通已先談好25K的電腦298F 10/23 16:48
→ ilanese: 原價屋自己就直接要幫客人換新處理了,有沒有看到,299F 10/23 16:48
→ wang7752: 也同意了 結果19號說有事不能來 結果21再連絡變成28K
處理換新是基於世博通那邊說我負擔好嗎300F 10/23 16:48
推 Radeon: 我猜ila又差不多要開新戰場了XDD303F 10/23 16:49
推 OnlyTD: 大家別爭了啦,跟他講了一下午,他就只會跳針304F 10/23 16:49
→ OnlyTD: 大家也注意說話言詞,小心被告
他也就只能15k、25k、原價屋 這幾點跳來跳去306F 10/23 16:49
推 DrZoung: 安安,問邏輯是為何物?? 直叫人困擾不已308F 10/23 16:50
→ OnlyTD: 程度就到這邊了,一直REPEAT鬼打牆309F 10/23 16:50
→ wang7752: 簡單講就是機殼商家 出錢組一台新電腦給事主310F 10/23 16:50
→ Jameshunter: 事主不要原價屋原價組的新電腦 所以跑去廠商那協調311F 10/23 16:50
→ Jameshunter: 出25000價錢 結果當天放鳥又加價要原價屋幫他討313F 10/23 16:51
推 Kamikiri: 大家在聊東 就有人一直跳針西 牛頭不對馬嘴314F 10/23 16:51
推 Radeon: 不用跟一個三流咖吵這麼久拉XD317F 10/23 16:52
推 wang7752: 所以 阿不就額外賠償變成25K?? 邏輯有問題逆
你邏輯可不可以先去重修阿318F 10/23 16:52
→ pepsilee: google ptt ilanese,結果也蠻有趣的..XX功320F 10/23 16:53
推 OnlyTD: 等等,為何你們會認為這種說話方式裡面有"邏輯"可言321F 10/23 16:53
推 DrZoung: 有點膩了,大家加油,看看這事件會不會有記者來抄323F 10/23 16:54
→ ilanese: 最後,不就廠商這邊也沒遵守25K的和解金額約定,最324F 10/23 16:54
→ AppleWine: 不要這麼兇 民事庭通常很無聊 但是可以去旁聽325F 10/23 16:54
推 Kamikiri: 甲方要求賠償>25K協議達成>反悔便28K>協議失敗>法院326F 10/23 16:54
→ ilanese: 後PO文說「請提出證據後循法律途徑解決,Sue me..」327F 10/23 16:55
推 wang7752: 沒遵守???挖靠 事主不要25K要28K328F 10/23 16:55
→ Kamikiri: 為什麼你一直跳過"反悔變28K"這個階段329F 10/23 16:55
→ wang7752: 廠商不同意 這和解就拉倒了阿 不遵守各毛拉330F 10/23 16:55
→ Kamikiri: 而且協議失敗本來就該上法院啊 不然要幹嘛?331F 10/23 16:55
→ AppleWine: 沒請律師的那方 主訴常會很難懂 引用錯誤變得很有趣332F 10/23 16:55
→ Kamikiri: 颱風天都可以泛舟了 協議失敗上法院很奇怪嗎333F 10/23 16:56
→ ilanese: 所以,我建議消費者找消保官,別直接上法院。334F 10/23 16:56
→ wang7752: 消保官zzz阿還是再走一次和解程序
你馬幫幫忙zzzz335F 10/23 16:57
→ ilanese: 起碼當場能說清楚,書面協議寫一寫。337F 10/23 16:57
→ Kamikiri: 文章討論重點在甲方理虧...不是你的馬後炮建議...338F 10/23 16:57
→ wsad66: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還把證據送回去給店家自己查原因,找第三方鑑定後直接要50K現金都還太便宜。噓笨學生339F 10/23 16:58
→ Kamikiri: 我也可以說當年大家不該投某某某啊 但有幫助嗎?342F 10/23 16:58
→ wang7752: 說清楚?? 如果還是要28K那還說個毛343F 10/23 16:58
推 Radeon: 嗯嗯,我也建議ila先試著回去找中學國文老師,別直接上來ptt耍寶給大家笑ㄛ344F 10/23 16:58
→ ilanese: 消費者理虧,但他在法律上要求起碼一倍以下是站得住腳的。346F 10/23 16:58
→ AppleWine: i你可以去法院旁聽幾場 你可能會想刪掉你的發文...348F 10/23 16:58
→ ilanese: 至於他上法院,就未必符合訴訟成本了。349F 10/23 16:59
→ Kamikiri: 就已經有既成事實了 你還在如果、但是、不過....351F 10/23 16:59
推 gmoz: 如果燒的時候沒人在家 就不是2萬5能解決的了...352F 10/23 17:00
推 b325019: 這突然讓我想到上次某個吵SSD保固的法律系學生353F 10/23 17:00
推 Radeon: 誒誒,我們的留言是不是ila都看不到阿XDD
被綠壩擋掉了嗎XD354F 10/23 17:00
→ ilanese: 原來網路上各說各話,可以認定是事實。356F 10/23 17:00
推 mader4444: 廠商會這樣重點在,一開始就表示誠意要賠了,事主也拿到兩萬五賠償了,不過事主不夠爽就反悔加價到兩萬八,然後上網po文公審兩家公司,你知道爆料公社有五十幾萬的會員嗎?在加上01、ptt 等等,所以廠商才不爽,賠也說要賠,然後反悔加價造謠是怎樣?某i不要在那邊說什麼今天是你,今天是我電腦才剛買就燒掉然後先賺一萬我爽到歪頭好嗎?357F 10/23 17:01
→ ilanese: 廠商這邊如果有能讓消費者一刀弊命的證據就提出來,不就得了。364F 10/23 17:01
→ ilanese: 問題是廠商到目前為止,有提出來嗎?367F 10/23 17:01
推 Kamikiri: 25K協議達成>反悔便28K>協議失敗 哪個不是事實?368F 10/23 17:01
→ pepsilee: 某人不也在各說各話裡狂跳針369F 10/23 17:01
推 wang7752: 這種哪來的一刀斃命阿zzzz阿不就和解失敗 斃命的毛370F 10/23 17:01
→ Kamikiri: 現在就是沒證據 要釐清責任歸屬才跑法院啊...371F 10/23 17:02
→ mader4444: 請問某i你看的懂,反悔加價造謠抹黑這幾個字嗎?你看的懂嗎?懂嗎?372F 10/23 17:02
→ Kamikiri: 法院還沒跑你就想判誰有罪?374F 10/23 17:02
推 gmoz: 不要到後來變在那邊吵一萬元,結果機殼會燒熔都忘了379F 10/23 17:03
推 rrrr5566okok: 我以後也不會在跟原X屋買東西了,今天如果連帶房子生命一起帶走就不會是28600了,我認為要求高額賠償很正常,精神賠償不用錢?380F 10/23 17:03
→ ilanese: 登入1XX次,怎麼不叫你本尊ID出來。383F 10/23 17:03
推 Kamikiri: 現在是兩造責任歸屬尚未釐清 沒人說討賠不合理....384F 10/23 17:04
→ ilanese: 其實只有電腦燒掉,人沒事的話,法律上還真的無法求償慰撫金。385F 10/23 17:04
→ AppleWine: 因為bibo敢發倒數第二張圖 所以反悔28K應該是事實387F 10/23 17:04
推 mader4444: 那可以一開始就講好啊,自己要同意然後反悔找不到人就上網造謠可以嗎?388F 10/23 17:04
→ ilanese: 那只是廠商道義上賠償而已。390F 10/23 17:04
推 wang7752: XD 開始叫人拿本尊出來了392F 10/23 17:04
→ Catlaco: 不要到最後上法院發現 只有機殼燒掉 其他配件沒事393F 10/23 17:05
推 Radeon: 哇,又殺出一隻rrrr5566okok耶XDD395F 10/23 17:05
→ wang7752: 還不敢對抗大鯨魚哩XDDD396F 10/23 17:05
→ Catlaco: 就算賠償五倍機殼價金 也才5000元XD397F 10/23 17:05
→ wang7752: 怪了 那之前BQT事件怎麼沒人覺得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398F 10/23 17:05
→ ilanese: 本來就和解金額一億、二億,雙方同意也沒問題的。399F 10/23 17:05
→ seemoon2000: 至於討論這麼久法條 不會有結果吧 是法官判 不是我們判啊400F 10/23 17:05
→ ilanese: 不說了,這種一兩萬的事情,真是浪費大家時間。402F 10/23 17:06
→ wang7752: XD阿就雙方不同意阿XDD 靠還在跳針403F 10/23 17:06
→ wang7752: 所以呢?? 這跟安全性有啥闢關係406F 10/23 17:06
→ ilanese: 可能是想問這個事件裡那個零組件出問題吧?407F 10/23 17:07
推 mader4444: 安全性你要怪製造商,你不買原價屋這販售業性質的商機幹嘛==409F 10/23 17:07
→ Catlaco: 所以以後闖紅燈 紅燈左轉 都罰300萬預防性賠償好了413F 10/23 17:07
推 Kamikiri: 你說的安全性只是另一個如果、但是、不過...414F 10/23 17:07
→ ilanese: 還是要請廠商確定才行。417F 10/23 17:08
→ mader4444: rrrr 你可以上網找找電腦燒毀案例,我看你以後都不敢用電腦了419F 10/23 17:09
推 wang7752: i還在跳針阿??? 跳了數10夜還在跳421F 10/23 17:09
推 lanucelot: 塑膠燃燒 產生的黑煙 整個房間都會是黑色的顆粒422F 10/23 17:09
→ ilanese: 安全性的問題,總不能怪消費者吧?424F 10/23 17:10
→ lanucelot: 衣服之類的沾上可能就會報銷了 很難洗425F 10/23 17:10
→ wang7752: 就說了 商家如已盡最大努力避免 根本不用負責427F 10/23 17:10
→ lanucelot: 還有睡覺睡到一半被驚嚇起來 精神賠償當然是要的428F 10/23 17:10
→ wang7752: 對阿 賠償談了25K結果又加價429F 10/23 17:11
→ lanucelot: 個人覺得就算賠兩萬八也是太少 應該求償10萬431F 10/23 17:11
→ ilanese: lanucelot的理由不錯。432F 10/23 17:11
推 mader4444: 就負責跟原廠協調啊,你沒看這篇懶人包嗎?不是總店已經說要追蹤是不是原廠有瑕疵了?你沒看就來針對原價屋,你是哪間店的?433F 10/23 17:12
→ wang7752: ....看不到zzzz 呵呵436F 10/23 17:12
→ anedo: 討論請回歸問題上,如果扯上不相關的另外水桶處理。437F 10/23 17:12
推 pennymarkfox: i大你一直說事主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可是又不鼓厲他跑法院,這是不是有句俗話說吃麵喊燒可以用來形容呢?438F 10/23 17:12
→ ilanese: 法扶願意幫他的話,我認為OK,不然一般人不懂法律又不請律師很虧。440F 10/23 17:14
盛香珍果凍噎死人賠5.8億 | 蘋果日報
【徐曉蓓、許人元╱台北報導】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高等法院於台北時間昨日判決,生產蒟蒻椰果的華元盛香珍集團,必須賠償因食用該產品而噎死的女童家屬一千六百七十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五點八億元,創下國內廠商的賠償天價。盛香珍公司不服判決,認為許多證據未能在法庭上呈現,將於三十天內提出上訴。 ...
推 rrrr5566okok: 沒有必要辨,就像車禍調解也會有這樣的狀況,人很難處理的,啥時要變都不知道443F 10/23 17:14
→ lanucelot: 主機燃燒 有沒有可能燒死人? 當然有 賠10萬很多嗎?445F 10/23 17:15
→ ilanese: 一般來說,第一審律師費,即使官司全贏了,原告得自己付律師費。446F 10/23 17:15
→ lanucelot: 原價屋 賠1.4萬 根本就是吃定了消費者是弱勢448F 10/23 17:16
→ ilanese: 一審律師費五、六萬,最後如果賠個一兩萬,還虧咧~~449F 10/23 17:16
→ lanucelot: 主機燃燒產生的煙 超毒吸進去很可怕 致癌物質戴奧辛450F 10/23 17:17
→ ilanese: 這裡不是美國,要不然廠商有可能得回收該款產品。452F 10/23 17:17
推 rrrr5566okok: 有些人講不過別人,就會問說是哪家店的XD,魯蛇弟只是一般消費者啦453F 10/23 17:17
推 wang7752: 又一個不看內文的 原價屋是退還14K不是陪好嗎
然後後續一律跑法律解決456F 10/23 17:17
→ lanucelot: 村上春樹說過 要永遠站在雞蛋這邊 二萬八算很多嗎458F 10/23 17:17
→ wang7752: 當初機殼是要陪到25K好嗎460F 10/23 17:18
→ lanucelot: 原價屋一年營業額幾個億 絕對不是弱勢461F 10/23 17:18
→ ilanese: 原價屋的PO文現在除了退還主機原價外,就是要消費者走法律途徑索賠了。462F 10/23 17:18
→ wang7752: 阿和解不成不就走法律途徑zzzzzzzzzzzzzzzzzzzzzzzz464F 10/23 17:19
→ lanucelot: 建議事主去驗傷 吸到毒煙 煙塵瀰漫房間 精神驚嚇465F 10/23 17:19
→ ilanese: 我不建議消費者去告啊!倒賠的機率很大,除非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建議消費者找消保官。466F 10/23 17:19
→ lanucelot: 精神科也要看 拿到驗傷單 跟原價屋求償100萬471F 10/23 17:20
→ RolfP: 笑死了啦472F 10/23 17:38
推 Rong13: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473F 10/23 17:40
推 p3295153: 多一萬 效能好了不少耶= =474F 10/23 17:44
推 wadashi1: 就是理直氣壯,得理不饒人,然後貪得無厭還自認正義!475F 10/23 19:34
推 IHD: 連律師錢都要省 這樣不對啦 專業有價啊477F 10/23 20:26
推 kuba30708: 怎不學學BQT事件的原po
我相信這樣搞 原價屋損失的商譽也超過這些錢478F 10/23 20:27
→ Kaiser: 一開始開3萬我相信廠商會吞下去
但原價屋就是賭爛這種處理方式480F 10/23 20:28
→ kuba30708: 機殼廠商跟消費者根本沒有第一時間釐清責任
一開始就把重心放在"錢" 談不攏也說不上很意外..482F 10/23 20:29
推 zax50701: 是不是有幾行字數太多被cut掉了484F 10/23 2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