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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DDRR (中壢樹屋)
標題 [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
時間 Fri Jan  2 13:05:47 2026




1.原文連結:s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1020083.aspx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 生活 | 中央社 CNA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

 
[32m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2.原文標題: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標題須完整寫出且須符合內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
[32m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4.原文內容: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對此,NCC主秘黃文哲澄清,新制並未規定民眾須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釐清。

黃文哲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他表示,電信業者應盡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義務,可從申請更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如果一個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

黃文哲強調,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是民眾的權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編輯:楊凱翔)1150102
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5.心得/評論:大家可以回家不用湊熱鬧了
一如往常
NCC說了 沒有這樣要求民眾要報案才能補sim/esim
下午會再找電信業者說
[32m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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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02.38 (臺灣)
※ 作者: DDDDRR 2026-01-02 13:05:47
※ 文章代碼(AID): #1fLr8jYH (MobileComm)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767330349.A.891.html
deann: 轉彎了 笑死 每次都搞這種垃圾政策1F 01/02 13:06
abc0922001: 3大電信同時聽錯,還是信我是秦始皇2F 01/02 13:06
fp737: 找找那些說不麻煩的3F 01/02 13:07
puritylife: 都是電信業者集體亂搞!還想推給我大NCC!4F 01/02 13:07
zxc60804: 護航的臉都被打爛了5F 01/02 13:08
believefate: 護航的滾到哪裡去了?丟人現眼6F 01/02 13:08
info1994: NCC根本詐團吧7F 01/02 13:08
tangty: NCC沒有要求,但電信商要自訂...要報案證明。8F 01/02 13:10
a206471: 哇操,原來是集體幻聽啊,我政府絕對沒講錯是你們聽錯www9F 01/02 13:11
a27588679: 轉彎囉11F 01/02 13:11
realbout: NCC和金管會 台灣兩大亂源12F 01/02 13:12
bailan: 金管會:他學我13F 01/02 13:12
syldsk: 只是開會上舉例建議14F 01/02 13:13
a27588679: 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丟給門市人員負責 真不錯15F 01/02 13:13
wpwsiance: 都幾次了 先拋出沒腦子的風向球擾民 最後再說我沒有16F 01/02 13:13
libra0tw: 實施前都沒先與業者溝通細節?就發個公文命令了事17F 01/02 13:13
wpwsiance: 然後底下的打手ID就安靜滾蛋了18F 01/02 13:13
kuma0326: 遺失的話如何證明?業者當然要求報案證明啊19F 01/02 13:14
frank01: 這真實施下去,基層員警會炸鍋吧? 每年出國幾百萬人次,台灣esim又沒很普及,市占率大宗的三星也沒esim,在機場卡片換一換,那麼小張,掉的人應該不少吧20F 01/02 13:15
yinaser: 就很白癡一年幾萬件遺失個個都要證明警局不就瘋了23F 01/02 13:17
syldsk: 講到這個,機場地板不用純色,上次看一個阿北掉了找了快一小時還好他有找到24F 01/02 13:18
OATH: 之前NCC也說銀行鎖帳前要先通知,後來一樣有銀行頭鐵亂鎖不通知26F 01/02 13:18
EVGAMIS: 我就問我手機被我女兒弄掉到日月潭裡面
我是要怎麼報警? 報警抓我女兒嗎28F 01/02 13:19
ig49999: 會幫NCC講話的基本上就是社會底層嘻嘻30F 01/02 13:21
abc0922001: 對阿,你女兒坐牢三天換你的新SIM卡31F 01/02 13:21
sova0809: 又轉彎了
這單位根本只會搞事 廢掉算了32F 01/02 13:21
wmtsung: 台灣人自己選的34F 01/02 13:23
a28200266: 都是業者自作主張 你信嗎
這單位除了會吃稅金外還要搞一堆有的沒的彰顯自己的權利 乾脆刪掉會更好35F 01/02 13:24
avmm9898: 白吵一天了 浪費時間 根本假議題38F 01/02 13:25
wmtsung: 不信又能怎樣,這些酬庸的官照樣爽領高薪39F 01/02 13:26
yeeNeko: 電信業者不可能的自己找麻煩吧!所以誰的鍋呢?40F 01/02 13:26
sova0809: 哪怕酬庸不做事也比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就出來搞事41F 01/02 13:27
a28200266: 就放一個風向球出來 沒人抱怨就硬幹 抱怨太大就是業者自己揣摩錯誤 這搞過好幾次了42F 01/02 13:27
deann: 如果沒吵的話 就真的這樣幹下去了好嗎 笑死44F 01/02 13:27
yesonline: 因為NCC要民眾提供證明資料. 電信業者還要審(擔責任最保險的方法當然是請民眾去警局報案開單....45F 01/02 13:27
sova0809: 之前的750元就再亂搞了 這個單位是根本來亂的47F 01/02 13:29
raxsc: NCC不廢掉整天搞事找存在感欸 北七48F 01/02 13:30
HiSop: 這什麼鳥單位 廢一廢吧 只會擾民49F 01/02 13:30
sova0809: 他這次這樣搞 基本上實行就是直接廢掉esim設備了
直接跟死刑沒兩樣50F 01/02 13:31
HiSop: 之前不是還造謠過 說iphone恐無法上市的不要臉單位52F 01/02 13:32
sova0809: 每次都想一堆垃圾政策來亂搞 也不知這些高官腦子裡面是在想啥53F 01/02 13:33
avmm9898: 電信業本身也是惡名昭彰 只顧洗老人方案賺錢
然後詐騙集團用他公司的產品來騙人 他可以拍拍屁股走人?55F 01/02 13:33
frank01: 前面那例子應該就是女兒要陪同到警局,由女兒和警察說我爸爸手機是我弄掉到日月潭的,然後畫押當證詞吧58F 01/02 13:35
keny80206: 打詐無能 擾民最行60F 01/02 13:35
thinksilver: NCC這種單位...61F 01/02 13:36
EVGAMIS: 你覺得一個三歲小孩的證詞有效力嗎?62F 01/02 13:37
jasperhai: 現在政策擬定都那麼隨意的嗎lol63F 01/02 13:39
s78513221: 詐團ID的大勝利65F 01/02 13:40
foxey: 本來就沒人三天兩頭在掉Sim卡的好嗎? 會森77的都是哪種人?
覺得管太多 被騙又說沒在防 鯛魚66F 01/02 13:40
saimeitetsu: 大家不覺得是記者在亂寫?69F 01/02 13:42
raqg: 讚啦 繼亂鎖大家的銀行戶頭後又一新力作ncc官員真是棒70F 01/02 13:42
info1994: 66樓 你沒看到奧新手機還要確認來源 贈與也要證明73F 01/02 13:43
hsiung9: NCC說沒強制欸 怎麼護航的臉腫麼?74F 01/02 13:44
believefate: 別理那些護航的啦 什麼政策都能護航 沒救了75F 01/02 13:44
wmtsung: 現在倒是很會推給電信業者和記者了,笑死76F 01/02 13:44
abc0922001: 雍正:「她只有六歲,她能撒謊嗎。」所以證詞有效力77F 01/02 13:44
frank01: 所以這政策才會被臭成這樣啊,手機被小孩弄丟,那難不成報案要小孩去陳述當證詞嗎,不用小孩陳述,父母(監護人)代陳述,那這種措施能打什麼詐? 詐團都去警局說手機被小孩弄丟就好78F 01/02 13:45
EVGAMIS: 所以是三大電信拿雞毛當令箭自己搞的?82F 01/02 13:45
TopGun2: 肋銫NCC83F 01/02 13:45
hsiung9: 繼iphone 17買不到 750元 NCC又一神作84F 01/02 13:45
wmtsung: 前一篇還在幫政策較好的會不會轉太大
叫好*85F 01/02 13:45
s78513221: 好妙喔,這麼會替詐團想87F 01/02 13:46
stlinman: 這政策大擾民+阻礙電信業者利益,想也知道會轉彎!88F 01/02 13:46
s78513221: 有沒有可能就是詐團成員呢89F 01/02 13:46
handlesome: 不要太不滿90F 01/02 13:47
sova0809: 實卡還好 esim才絕了 無論更換 買賣 都要附證明91F 01/02 13:47
EVGAMIS: 早上護航的人還說反對的都是詐騙集團92F 01/02 13:48
QBoyo: 又轉彎了 我怎麼說又93F 01/02 13:48
sova0809: 它不轉彎 esim設備買賣流通在臺灣直接進入死刑94F 01/02 13:48
hsiung9: 護航的說只要反對NCC政策的都是詐騙集團 啊 原來護航的是在打自己臉喔95F 01/02 13:49
tonyian: 政府要說電信人員詐騙人民了嗎97F 01/02 13:49
gbcboy2002: 這垃圾單位已經政策轉彎幾次了98F 01/02 13:52
aika5512308: 海豚轉彎99F 01/02 13:58
vltw5v: 這樣轉彎好嗎?護航的臉超腫欸100F 01/02 14:01
naes999: 金管會把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丟給櫃檯行員,NCC則丟給電信門市人員負責,主管機關真好幹101F 01/02 14:02
stark5566: 有夠鳥,上次750事件也是這樣,為什麼這些官員可以這麼不食人間煙火103F 01/02 14:02
cphe: NCC在刷存在感吧105F 01/02 14:03
EVGAMIS: 業者只要警示異常的帳號就好了吧
例如一年換四.五次sim卡的 這明顯有問題
提供異常的名單給NCC 剩下的他們自己去查
可行的做法明明就很多,偏偏要擾民
一般民眾也不會一年去換很多次106F 01/02 14:03
tihs104: 我是不信三大電信同時耳包111F 01/02 14:10
sharmans: 要多智障 要多落後 才能想出這種規定 不簡單 希望卸任的髒兮兮委員都能抓去解剖112F 01/02 14:11
rickey1270: 可悲114F 01/02 14:12
EVGAMIS: 就請業者統計換sim卡的平均值 離群太多的就是異常這麼簡單也不做115F 01/02 14:12
YIHE: 詐騙無法有效遏止怎麼辦?
NCC:懲罰守法民眾。118F 01/02 14:14
GooglePixel: 大頭症官癌末期症狀 不認錯120F 01/02 14:15
dias7812: 沒事 官員需要累積經驗 多給些溝通時間 一切會好的121F 01/02 14:17
SonyXperiaZ3: NCC不意外 一直以來都是這副德性122F 01/02 14:17
hakuoro: 不然遺失證明怎麼來?NCC講清楚啊123F 01/02 14:21
trij: esim要購買證明也很奇怪啊,淘汰舊手機給親友搞不好購買證明都丟了,或是上網買二手也不一定有。更甚者國外購買的手機,如果收據是外文是不是又要外館認證翻譯?124F 01/02 14:22
mku: 生雞蛋沒有128F 01/02 14:24
stock168: 原來三家業者都耳朵長包皮129F 01/02 14:25
kai1989: 頻繁換卡警覺,那不會列一個標準說幾次要上報NCC
由NCC審核通過才放行,這樣少了前面的手續也不會擾民,什麼都推給業者跟一線人員,那要NCC幹嘛130F 01/02 14:29
kkkandy: 跟金管會把問題丟給銀行開戶一樣,結果就是擾民133F 01/02 14:32
tenorlan: 海豚又轉彎了喔134F 01/02 14:33
kkkandy: 反正政府就是站在旁邊講風涼話,出問題再推給前線135F 01/02 14:33
es612: 官員是不是都生活白癡 寫出這種87指引136F 01/02 14:33
dl124: 髮夾彎 GASGASGAS137F 01/02 14:38
rockest: 沒有要你一定要報案 你要有文件證明
不是廢話嗎 不報案我要拿什麼文件138F 01/02 14:43
KITAN: NCC沒有指引,電信三雄會自己耍白痴?140F 01/02 14:44
Yoimiya: 我沒有說要這樣 只是"建議"   ㄏㄏ141F 01/02 14:49
lxf: 政府越來越爛,爽太久了142F 01/02 14:51
medama: 被罵就轉彎了143F 01/02 14:53
fcz973: 找到詐騙集團了,就是NCC144F 01/02 14:54
hakuoro: 遺失證明就是報警 出險不就這樣 電信業也只是照做145F 01/02 14:57
direct: 政府組織整天搗亂也是厲害
還沒擔當146F 01/02 15:01
fhscyt: 傻眼148F 01/02 15:04
greg7575: they的錯149F 01/02 15:08
Orihimeboshi: NCC第幾次了150F 01/02 15:19
hayato01: 也沒比較好啊!腦袋有問題嗎==151F 01/02 15:20
piece1: 這單位到底存在幹嘛?152F 01/02 15:21
bluewolfzeus: 我是不相信電信業者會找自己的麻煩啦153F 01/02 15:22
laker7634: 互踢皮球154F 01/02 15:30
keyman2: 不是髮夾彎而是迴轉155F 01/02 15:34
rockest: 猜最後會妥協用切結書這種沒路用的方式
晃了一圈約等於什麼都沒做
然後質疑打詐成效的時候可以跳出來邀功
欸 那個 我們有限制換號換卡喔 嘿對156F 01/02 15:36
brandon50615: 轉彎了160F 01/02 15:42
xluds24805: 所以到底哪裡有要求報案?DOC 報案喔161F 01/02 15:47
omage: 大機率就是罵到最後說業者自行審核,最後和稀泥多簽一張沒用的切結書了事。kpi達成,但是什麼都沒變162F 01/02 15:48
lusifa2007: 換個sim卡要留指紋 笑死我164F 01/02 15:49
LeeFrank: 破腦政府整天做垃圾事165F 01/02 16:03
abc0922001: SIM卡遺失要怎麼提供證明?不就報警
執行的是三大業者,當然要講實際做法阿166F 01/02 16:04
misu2718: 金管會:都是銀行下面的在亂搞,兩會一樣狗168F 01/02 16:06
tsairay: 我看不如改成以後由警察來承辦sim卡業務好了169F 01/02 16:06
alittleghost: 詐團:遺失證明我們這邊要幾張有幾張
櫃台除了要有驗雙證的能力,又要多驗遺失證明真假了170F 01/02 16:07
abc0922001: 證明就是我的SIM卡被秦始皇拿走了,不信你問他
以前拿雙證件就好,現在現場會臨時考證件資料172F 01/02 16:07
minagoroshi: 騙肖欸,推責任最會ncc174F 01/02 16:17
pkcs0857: 乾脆要辦新門號先辦良民證好了175F 01/02 16:18
beetlej: 反正都是政府的狗,乾脆回歸電信局,至少能監督176F 01/02 16:19
tn00210585: 這時候通話錄音或是有沒有公文就很重要了 NCC就是人前人後的狗畜牲177F 01/02 16:19
hitsukix: 又双叒轉彎了啊
這垃圾單位只會找麻煩和放火燒山啊179F 01/02 16:20
Skydier: 政嘿仔又縮回窩裡ㄌ181F 01/02 16:28
ru04hj4: 電信業者 超譯了啦182F 01/02 16:32
AKAHOSHI: 證明資料是ncc要求的 不報案要怎麼生證明183F 01/02 16:34
alittleghost: 詐團:不要轉彎啊…我們遺失證明都印好了184F 01/02 16:34
tkhunter: 到底是哪個智障官員想出來這個智障政策185F 01/02 16:38
dantes1013: 業者拿雞毛當令箭,說防詐打詐就可以亂下規定186F 01/02 16:45
Beakidd: 恩嘻嘻根本廢物機關187F 01/02 16:47
GGQ0918: 當官的都想得很美好 辛苦的是基層 苦哈哈188F 01/02 16:53
shokotan: 又騙人 去年說沒錢買不到新iphone 今年騙要報案sim189F 01/02 16:56
bollar7: ncc:電信業誤會我的意思,背鍋吧190F 01/02 17:05
ciplu: 拜託廢掉NCC191F 01/02 17:11
pupupigman: 乾業者什麼事 NCC就乖乖承認自己政策有病 不要甩鍋整天擾民 不是不做事就是做錯事 到底有什麼用192F 01/02 17:12
DDDDRR: https://i.imgur.com/pVr0Z3S.jpeg
Ncc已經說了 業者超譯 結案194F 01/02 17:16
snow0214: 又又又是別人的錯 一家錯有可能 三家
都一樣公告196F 01/02 17:18
shengder: 這不是那個說iPhone 16恐怕無法上市那個NCC嗎?198F 01/02 17:28
rz759: 有夠荒唐
連恩嘻嘻都能護航的,真的很猛199F 01/02 17:34
i015027: 台灣這邊也會上演 揣測皇帝的心思戲碼?201F 01/02 17:43
kevin963: 白癡政策也有人護航啊 真不簡單202F 01/02 17:47
ultratimes: 這個政策很好啊,為什麼不做下去?
就看誰給我遺失SIM,就都別給我打電話啊
警察那邊證明可以愛開不開啊,不會煩到警察啦
反正不能打電話跟警察無關
我反倒大力支持這個政策
支持三大強硬要證明,支持警察證明可以愛開不開
搞丟?不要用手機,攏賣用203F 01/02 17:55
sid3: 看起來把責任推給警察跟門市210F 01/02 18:01
robinson: 青鳥繼續護航 我皇萬歲211F 01/02 18:02
alittleghost: 詐騙車手沒差,看是警局還是公文證明,要幾張有幾張212F 01/02 18:03
Samurai: NCC就是個不受監督的東廠機關,專養一群外行搞事仔213F 01/02 18:05
yanni999: 活該你投民進黨啊,掉卡死全家吧214F 01/02 18:09
gogoapolo: 廢物組織215F 01/02 18:13
peng198968: NCC民進黨管得到就不會放它這樣亂搞216F 01/02 18:26
ghostxx: 又又又裝死然後鍋推給業者,這幾年無限循環這模式217F 01/02 18:37
seagawk: 那就提告電信業者啊!說這是假消息,假消息個人罰300萬,公司行號罰個3000萬不為過吧!218F 01/02 18:40
bbbing: 三大電信太壞了,陷NCC於不義220F 01/02 18:59
d86123: 遺失證明太過好笑221F 01/02 19:13
xluds24805: 不知道哪個白癡以為遺失證明,就一定要報案才行222F 01/02 19:14
TPDC: 跟金管會差不多了
亂下規定等到執行出問題再把責任推出去223F 01/02 19:29
n2346879328: 爛透了 NCC225F 01/02 19:40
atimchou: 三大電信會同時聽錯?這垃圾機構到底誰在挺?226F 01/02 19:45
csfp: 乖乖吞下去 我髒西西我最大  嘻嘻227F 01/02 19:51
goingMAX: 整天想一些有的沒的,別人進化用eSIM,我們堅持實體SIM卡,詐騙也沒變少,落後國家詐騙之島228F 01/02 20:32
OxFFFF: 詐騙打詐騙230F 01/02 20:36
LunLin9590: NCC 你他媽再繼續硬凹,這樣搞才顯得你們有在做事?231F 01/02 21:10
webermist: 髒兮兮232F 01/02 21:22
lwamp: 這個爛組織還在唷233F 01/02 21:24
jasop: 發現出問題就推給別人喔 果然是做官的234F 01/02 21:27
oldgooddays: 拔草測風向啦 看你能忍受髒兮兮到什麼程度235F 01/02 22:13
a2334436: 根本都是屁話236F 01/02 22:15
satllion: 自己說了要求提供證明資料,遺失要的證明資料不就是去報遺失…237F 01/02 22:16
oldgooddays: 要嘛幹芝麻蒜皮小事來刷存在感
要幹大事就是 T9 SOPA 中介法239F 01/02 22:17
Alphaz: 跟金管會一樣 要業者自己做好管控 但怎麼管是你家的241F 01/02 23:11
j9145: 想也知道是上面交代,NCC想都沒想就發文叫電信門市要檢查證明文件243F 01/02 23:13
sid3: 怎麼會有人幫狗官講話245F 01/02 23:32
ragwing: 龜兒子,敢做不敢當246F 01/02 23:32
sid3: 這根本不算政策  只是推責任給警局跟業者
至於有沒有擾民根本不是狗官在意的事  推出去就對247F 01/02 23:33
whitePlume: 哈哈,開始洗了250F 01/03 00:02
goire: 廢物單位,阻擋國家的電信發展不遺餘力251F 01/03 00:04
markhbad54: 如果不報案,只是浪費一張紙簽切結書252F 01/03 01:59
jason7881788: 只要民眾反彈...就開始推卸責任,把人民當白癡耶!253F 01/03 02:13
wtfconk: 溝通個P呀,就你們主管機關要求的底下敢不照辦?甩鍋哦?跟金管會87%像…254F 01/03 04:44
Xperia: 這一串真的見識到台灣民眾有多巨嬰
詐騙只會怪政府,結果就是這樣啊
不准政府透過數位中介法督促社群平台下架詐騙廣告,也不把刑事局的宣導當一回事,然後遇到詐騙只會怪政府,那巨嬰們以為還會有什麼結果?256F 01/0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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