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標題 Re: [求助] 小孩接送問題
時間 Fri Sep  4 06:21:00 2020


結果搞半天是個嗆人為樂的律師,
上來也不是要尋求解決方法,
就是看版友推文反駁就肉搜他過去的發文回嗆這樣而已,

說真的你要是真的一路走來到這個階級,
家裡長輩和長輩友人都是能看到全局的公/私校高層,
去問問他們認識、教過的學生家長怎麼解決接送問題,
怎麼找到信得過的司機不是比較快嗎?


要用腦,不是用嘴來這邊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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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5.2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KMnEbB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9171662.A.94B.html
※ 同主題文章:
09-01 21:49 ArrancarnNo4.
09-02 13:06 elite9q.
09-02 17:55 sherryliuliu.
09-02 23:33 fixpoint.
09-03 00:11 ArrancarnNo4.
09-03 00:48 redfire.
09-03 15:15 lazycowbay.
Re: [求助] 小孩接送問題
09-04 06:21 bug001.
09-05 00:43 loveFigo.
09-05 21:05 sasamos.
09-11 10:47 joycemou100.
dct817: 沒有弄個跟身份年薪有關的關係文 怎麼讓某人滿足
利用此來譁眾取寵 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點頭腦的都看得出來..可惜台灣民智....很容易被操弄
未來在別版肯定會持續延續相同套路 就是個想紅咖
骨子裡越自卑的人才會利用某種場域反向做能量釋放其實很同情的1F 09/04 07:59
fatslave: 講律師你就信啊 又沒實名制 搞不好其實只是保全
匿名反串的多的是7F 09/04 08:16
dct817: 律師可能是真的啦 但會在ptt秀律師證跟解一些法律問題不代表就真的很容易是年薪幾百的受人尊敬的律師9F 09/04 08:18
snowtoya: 所以發這篇沒建設性沒婚姻點純嗆人的文,是來幫他增加曝光度的嗎?11F 09/04 08:18
dct817: 每年律師錄取的一大堆 受雇月薪5萬的律師也有
解法律問題跟秀律師證的能力啊 ...
更不用說天龍國滿路都是年薪幾百接案的 刻意在這種地方高調...只會顯得...
出了ptt 在天龍國馬路....
真正能嘴會嘴有本錢嘴的就像館長那樣真的出來嘴了..13F 09/04 08:19
mtyc: 這系列越看越有趣,是被踩到痛處嗎19F 09/04 08:25
sakuralove: 他會嗆你不是建中台大薪水沒他高
m大站他那比較讓我驚訝20F 09/04 08:25
kissdodo: 這系列不是都結束了嗎?22F 09/04 08:30
mtyc: 要看上下文吧,有些推文莫名嗆人,也不用怪人這樣回23F 09/04 08:37
yiliang1107: m大令人驚訝+125F 09/04 08:48
demintree: 這個版本來就是嗆來嗆去,認真想解決問題的人少
有些事有人有說過就算了,每個人都要踩一句想顯示自己的優越,這在本版見怪不怪了XD26F 09/04 08:53
a963: 不確定就去罵他 等他告你就能確定了阿29F 09/04 09:00
ArrancarnNo4: 你們這種人我也看多了啦...30F 09/04 09:08
petitebabe: 嗆人的推文那麼多  還要原PO多溫良恭儉讓?31F 09/04 09:10
ArrancarnNo4: 就是問了他們也得不到滿意的解答所以才上來問,你又知道我沒問過了?32F 09/04 09:11
sindyevil: 這個版什麼人都有但是不是什麼事情都可酸或可嗆,涉34F 09/04 09:11
ArrancarnNo4: 多數意見都是說那你老婆離職就解決了阿35F 09/04 09:12
sindyevil: 及什麼是不能或不能被接受就看被酸或被嗆的人囉,出36F 09/04 09:12
Agneta: 這篇回文就是繼續戰場啊 版主都公告了37F 09/04 09:12
sindyevil: 來嘴的就該有心理準備會被反擊,人家願意光明正大或給機會就不錯了.38F 09/04 09:12
ArrancarnNo4: 非法律業界的人在那邊嘴律師收入真的有夠好笑,自己執業的律師年收破兩百甚至三百是很常見的,跟受雇不是同一個層次40F 09/04 09:15
mtyc: 這....我是會反擊回去的人,然後我想問除了反嗆,原原po有其他的不是嗎?43F 09/04 09:18
ArrancarnNo4: 況且我原文也根本沒提到我的收入或職業,有人嗆了我才反擊,你們怎麼不去問嗆人為什麼動不動就要扯收入扯職業呢?45F 09/04 09:18
mtyc: 如果他執意要太太辭職,就不會上來問有沒有其他方法。倒是有些回文刻意引導是他不屑太太職業,我比較傻眼48F 09/04 09:20
ArrancarnNo4: 一堆條件比人爛的在那邊酸葡萄真的可憐,怕被告在那邊開分身看了就想笑
我想紅的話,早在建中吊車尾那篇文就有記者跟我聯絡想寫專訪,那時候我趁勢操作就好了51F 09/04 09:21
mtyc: ......不過樓上這種回文方法,確實會成為箭靶。不過各人造業各人擔,我看A大承受得起55F 09/04 09:24
dct817: 年薪百萬的不少 但會出來整天公告天下的絕對很少XD九成是幻想自己能到那個level 才會一直提57F 09/04 09:27
ArrancarnNo4: 結論是我也沒理那個記者,我根本不想出名,我只想在網路上當吵架王
哈哈,dct你有種開本尊嗆我,讓我告你,民事求償的時候法官會要求雙方提供收入證明,到時候你就會知道我是真是假了59F 09/04 09:28
dct817: 吵架王是建立在拿身分跟收入壓制別人的前提?XDDD
從來都不提律師跟收入  吵架王?? 笑....64F 09/04 09:30
ArrancarnNo4: 夏蟲不可語冰,年收百萬算甚麼?我執業第一年就破百了66F 09/04 09:31
dct817: 我好怕喔....不要中你的言語陷阱 是本尊分身有什麼68F 09/04 09:32
ArrancarnNo4: 有人嘴職業嘴收入我不回職業跟收入要回什麼?69F 09/04 09:32
dct817: 差..你這種等級只能愚弄某群的吧70F 09/04 09:32
yuhung: 原文說話語氣與其說嗆不如說猛,但倒是旁觀的回文和推文非常嗆,甚至還預設立場超展開,連鬼父推文都出現。遇到這種回應要變得不嗆也很難吧?71F 09/04 09:32
ArrancarnNo4: 我知道你怕啊,真的怕才會開分身啦74F 09/04 09:32
dct817: 趕快發機排滿足譁眾取寵吧 等看一千個沒發的理由
本尊分身 警察都找得到啦  拿這個來扯會不會太...75F 09/04 09:33
snowtoya: A大是蠻嗆的沒錯啦,但至少在這串很多被他嗆的都欠嗆啊77F 09/04 09:34
dct817: 有本事就來告啊XD79F 09/04 09:34
ArrancarnNo4: 我會發啊,我都問過板主了,晚點問雞排店啊80F 09/04 09:34
Eva44: 應該說你怎麼跟他說話,他就怎麼跟你說話81F 09/04 09:34
ArrancarnNo4: 本尊找到的機率比較高啊,你不怕被找到為啥不開本尊82F 09/04 09:35
dct817: 吵架王??? 笑噴....趕快去跟包龍星拜師吧 差得遠84F 09/04 09:35
ArrancarnNo4: 想被告你就不要拐彎抹角本尊直接開上來說我就dct,開分身還在那邊裝勇敢85F 09/04 09:36
dct817: 只會亮身分讓人產生恐懼 還想當吵架王? 噗87F 09/04 09:36
ArrancarnNo4: 君不見正常回應的鄉民我也正常回應啊,有嗆他們嗎?愛嗆的我就嗆回去,你不敢就算了啦,反正鄉民大多都這樣
哦,所以你恐懼了?這就是你不敢開本尊的理由?很好啊,坦承自己的恐懼很棒88F 09/04 09:38
dct817: 13年就在國考版 暴明顯讓人質疑的分數 譁眾取寵
非一日之功....這個拿去餵狗 一堆事績的93F 09/04 09:39
yuhung: 看這個局勢還有得展開。那個......厚臉皮問一下,如果律師大下次又要發祭品,可以改珍奶或豆花嗎?95F 09/04 09:41
ArrancarnNo4: 我沒差啊,我承認我也會po唬爛文啊,你要當我唬爛我也不痛不癢啦97F 09/04 09:42
yuhung: 畢竟雞排已經有了(逃)99F 09/04 09:42
dct817: XDDDDDDDDDDDD100F 09/04 09:42
ArrancarnNo4: 不然給你個機會,反正你也說分身本尊都查得到,表示你不怕被找出來,乾脆你站內告訴我你的姓名年齡還有住哪個縣市讓我提告,你到時就可以看到我的收入了,反正你不怕被找出來不是嗎?101F 09/04 09:44
showlive0214: 職業不分貴賤,重點是怎麽對待自己的職業,一名計程車司機很認真地在做自己的工作也很值得讓人尊敬的105F 09/04 09:45
dct817: 老招又要來了 吵架王只有這樣?107F 09/04 09:45
ArrancarnNo4: 到時候拿到我的收入資料我准你遮蔽個資以後把收入資訊po上婚姻板108F 09/04 09:45
showlive0214: 不過不適用在臺灣110F 09/04 09:46
dct817: 我怕到時碰到的不是律師是兄弟 還是免了吧XD111F 09/04 09:46
ArrancarnNo4: 不是啊,我自己講你不信,讓法院調嘛,法院給你的資料你總該信了吧?所以用法院來調不是最好的辦法嗎?112F 09/04 09:46
dct817: 我就是要嘴到你心虛就好 我在家爽爽吹冷氣打ptt
哪有空...XD115F 09/04 09:47
ArrancarnNo4: 可憐哪,藉口一大堆,真的兄弟去找你你不會告我恐嚇膩?我這帳號隨便給警方都可以找到我本人啊117F 09/04 09:47
dct817: 現在馬路裝有身分地位的兄弟真的很多...不奇怪啦119F 09/04 09:48
ArrancarnNo4: 沒啊,我以前還唬爛過我是富二代啊XD有什麼好心虛120F 09/04 09:48
dct817: XDDDDDDD 是嘛 幫你現形啊122F 09/04 09:49
ArrancarnNo4: 反正你就怕嘛,我看得出來啦
我也不怕承認我唬爛過啊,你如果覺得我的職業跟收入是唬爛就來讓法院證明嘛...不知道你在怕什麼欸123F 09/04 09:49
dct817: 我怕你拿假律師證打我啊
XDDDDDDDDDDD126F 09/04 09:50
ArrancarnNo4: 可憐哪,藉口一大堆128F 09/04 09:53
aimlin: 建中台大才是純正台大人
像我南部人考上台大的 感覺都低台北人一些129F 09/04 09:54
dct817: 你不會發雞排的時後 亮出你的收入 請記者幫你新聞這樣你就贏了裡子面子  笑你不敢
很符合你的style...
公告天下巴...131F 09/04 09:55
ArrancarnNo4: 明明怕得要死還要開分身嘴硬,看了都同情135F 09/04 09:57
Xray2002: 我只覺得在ptt上拿職業,學歷,收入出來嘴別人的情況越來越多了,雖然社會現實的確是有實力講話就大聲,但種什麼因,得什麼果,要說都是別人的攻擊所以自己才不得不反擊?喔....136F 09/04 09:57
dct817: 兄弟很多的  不只七月140F 09/04 09:57
ArrancarnNo4: 就懶得到現場,也不想紅,我真的找記者不就正中你指控我想紅的下懷嗎?所以我給你比較低調的管道讓法官調給你看啊141F 09/04 09:58
dct817: 那我就愛莫能助了 七月兄弟可以拜 路上兄弟碰到不太144F 09/04 09:59
ArrancarnNo4: 你們可以不要攻擊啊,我這串文的原文裡面到底哪邊提到我的職業跟收入啦?硬要在下面扯這些怪我囉?145F 09/04 09:59
dct817: 好處理...147F 09/04 09:59
ArrancarnNo4: 好了啦會怕就承認,反正從你開分身的那一刻起就知道你怕了148F 09/04 10:00
carefree1028: 樓上的,不理性鄉民都這樣。。因為隔著電腦,有匿名性,所以都使用許多偏激語言。。150F 09/04 10:01
dct817: 學法律人都知道檢察官什麼ip都查得到 真的能告
還有什麼本尊分身問題...? 吞部下硬要找題糾纏吧152F 09/04 10:01
frank111: 就來嘴的而已啊,以執業多年律師見過的世面會不知道154F 09/04 10:02
carefree1028: 你只是問問看有沒有老婆不用離職,小孩也能跨區安全就讀方法,但是有些人重點永遠不是這些,因為他們缺少你對於你老婆小孩的尊重和愛護。。155F 09/04 10:02
dct817: XDDD158F 09/04 10:02
frank111: 怎樣處理比較好?就算真的要問也不會在這問159F 09/04 10:02
dct817: 譁眾取寵!!!!!!!160F 09/04 10:03
djboy: 發文討論,還是有幫助的啦~~~ 至少我就曾經參考過其他人的意見。161F 09/04 10:03
frank111: 開庭空檔無聊找點事做而已163F 09/04 10:04
carefree1028: 講白的,想紅的應該是故意又回這一篇和在下面說人家想紅的人吧?
dj大,有些人不這麼認為。。。164F 09/04 10:05
frank111: 他嘴的開心,我們雞排吃的開心,大家開心多好啊167F 09/04 10:07
norikko: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168F 09/04 10:08
businesschou: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169F 09/04 10:09
fishbaby314: 這篇看起來更像來開嗆的...170F 09/04 10:12
dct817: ArrancarnNo4: 沒啊,我以前還唬爛過我是富二代啊ArrancarnNo4: 我沒差啊,我承認我也會po唬爛文啊171F 09/04 10:13
yuhung: 開這篇可能是想給大家另一個喝珍奶或吃豆花的機會吧?這樣想就滿正面了173F 09/04 10:14
dct817: 你要當我唬爛 我也不痛不癢...已經是pro級的
誰知道第一篇是唬爛還真的XD
狼來了...去餵狗就知道175F 09/04 10:14
yiliang1107: 去google一下178F 09/04 10:29
djboy: dct,上面有方法可以知道薪水是不是唬爛啊~~
你可以試試,就知道有沒有 300萬/年179F 09/04 10:29
dct817: 我沒有要跟其他人開戰場的意思 所以其他人說什麼都ok 就這樣..
過幾天再來看看雞排發的怎樣....181F 09/04 10:31
dobedobedo: 這可以鎖文了吧?184F 09/04 10:36
djboy: dct,上面二個貼文的來源可否貼一下,我真的找不到185F 09/04 10:37
shangxin9: 笑死 版主都鎖文了 然後又翻之前標題出來繼續吵186F 09/04 10:37
djboy: 技巧不足,見笑了188F 09/04 10:37
yiliang1107: 去年可能沒有,應該是今年有吧?!189F 09/04 10:38
norikko: 我去查了一下這篇確實還沒20篇啦被判系列文機率不高 不然我也想檢舉了XD 板主目前禁回的是道歉那篇190F 09/04 10:38
dct817: y大....XDDDDDDD192F 09/04 10:39
djboy: y大這篇足矣,謝謝!193F 09/04 10:41
chair209: 我只覺得大家壓力是不是都很大,需要網路上找人吵架194F 09/04 10:41
norikko: 搞半天住新店嘛,唉唷那改成唸敦化國中小就好啦…195F 09/04 10:42
sweetjam: 能在屁屁T耗時間的都嘛很閒196F 09/04 10:42
aass5566: 大家不要在網路上吵架啦..婚姻板就是給婚姻有問題的人中肯建議 希望他們能過得更好...197F 09/04 10:43
sweetjam: 新~莊什麼中壢199F 09/04 10:43
aass5566: 吵誰誰現實生活賺多少 沒意義阿
館長都嗆你捐多少 比這種都強多了200F 09/04 10:43
raul12: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202F 09/04 10:45
norikko: 這種話由阿緯講出來真是諷刺203F 09/04 10:45
djboy: 新店 就康橋吧,不然就再興 靜心204F 09/04 10:45
sweetjam: 靜心北一台大, 我同事兩個女兒都是走這條路線205F 09/04 10:46
ultbacon: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206F 09/04 10:47
Kobe2630: 這串讓我想到空心菜沒生小孩是不是接送問題搞不定?207F 09/04 10:47
sweetjam: 我同事鳥鳥的,才專科畢業,家裡有錢208F 09/04 10:47
Kobe2630: 住山上很麻煩乃~209F 09/04 10:48
aoi: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210F 09/04 10:48
sweetjam: 小孩就是從小學就讀私立的, 還有兩個在讀小學跟國211F 09/04 10:48
dct817: 現在要不要發雞排就尷尬了..根本不用一百個理由..還是發一下吧...XD213F 09/04 10:48
sweetjam: 草這個幹嘛有錢就去讀啊沒錢就認命啊215F 09/04 10:49
Kobe2630: 接送搞不定上網拚輸贏,以後記得講給小朋友聽216F 09/04 10:53
sweetjam: 人家住在文山區買別墅, 月薪不到十萬, 靠媽族勝過靠自己217F 09/04 10:54
ultbacon: 國考哥說的沒錯呀,看誰實際貢獻多推誰啦~板友很實際的219F 09/04 11:01
verystupid: y大你這樣精準打擊我們就沒戲看了啊221F 09/04 11:03
ultbacon: 偶爾給個免費法律意見、發個雞排、發吵架文讓大家笑笑。跟找架吵都吵得難看的.........推誰噓誰大家222F 09/04 11:03
somebody: 看之前文章,老婆賺4萬,所以原原po去年才賺11萬~13萬,那自己享樂就花光了啊!不是要靠老婆養家還繳房貸嗎?224F 09/04 11:11
karl7238: 你比較欠噓227F 09/04 11:18
stillcolor: 我覺得你比較想紅228F 09/04 11:20
eternia0920: 用一年兩個月的時間 收入就翻倍 很厲害啊229F 09/04 11:20
yiliang1107: 滿厲害的,應該是自己出來開業吧230F 09/04 11:22
k732: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231F 09/04 11:29
ArrancarnNo4: 對啊,我去年下半年開始合署不用被抽5成業績,而且也沒有接案數的限制,原本受雇的時候一個月只敢接2件,因為收入不錯所以這個月我跟同事把老闆的所頂下來做了
靠北雞排店12點才開我開完庭先殺過來了,沒地方去嗚嗚
消費暴增是這半年的事啦,因為自己執業請客吃飯的頻率變高了232F 09/04 11:30
a963: 嘴他律師等級也不必啦 告你們這種人夠用就好240F 09/04 11:37
ArrancarnNo4: 好熱啊...
他們很怕啦XD沒看到開分身的開分身,講話變小心的變小心,看了很愉快241F 09/04 11:38
lonelysam: 所以你這篇是解決啥問題??244F 09/04 11:45
evilcloud: 那些愛酸人的受不了被酸回去? 怎麼這麼玻璃心
有正常討論出意見的 不見原原po也很用心回應?245F 09/04 11:47
ArrancarnNo4: 反正我就這個調調啦,信不信都隨便,來酸的我一定酸回去,雞排我一定請不用在那邊幾百個理由,又沒多少錢,我在等雞排店開門....247F 09/04 11:49
pinkygirl: 原文也沒嗆太太的意思 不懂一堆腦補仔在自嗨什麼250F 09/04 11:59
kissdodo: 自嗨+1,覺得他們想法很可怕。251F 09/04 12:07
ArrancarnNo4: 已訂,明天1090905一百份雞排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316巷4號,2 peck雞排,現點現炸脆皮雞排一百份,報ptt鄉民即可領取253F 09/04 12:16
laba5566: 這篇跟這版有甚麼關係 我是來看婆媳夫妻吵架
幾百萬年薪跟台大學歷就戰成這樣 廢物太多了ㄇ256F 09/04 12:20
pronini: 明天有雞排了258F 09/04 12:23
yaokut: 會認同這篇的,才讓人驚訝吧 XDD259F 09/04 12:29
ArrancarnNo4: 沒領完的話雞排店會退我錢,我再捐出去,重點是我不想跑去雞排店拿錢所以幫個忙把它領完吧260F 09/04 12:32
cheermisa: 原來現在雞排70元了呀
推說到做到262F 09/04 12:35
ArrancarnNo4: 本來廢物就很多,講個學歷職業收入就一堆人跳腳要酸還不准被酸的反酸,可憐兮兮的264F 09/04 12:36
aoi: 說到做到 推4號266F 09/04 12:37
PttCraft: 嗆得很好啊,很多酸酸愛酸又沒料就是欠嗆267F 09/04 12:39
yaokut: 看過4號的文,多半都是反擊,反擊也不行嗎? XD268F 09/04 12:41
petitebabe: 阿  有點遠   要去拿雞排嗎(苦惱)269F 09/04 12:46
a963: 明天我生日欸 可以特別送一份給我嗎(好遠XDDDDD )270F 09/04 12:56
jc10755: 原來現在雞排70塊!271F 09/04 13:02
ArrancarnNo4: 我是覺得要嗆就拿出相罵本啦,金庸出來的話我就摸摸鼻子認了跟他比我就廢,在那邊說我朋友我哥我的誰誰誰,不然就真正厲害的人應該怎樣怎樣,啊你自己廢就大方點承認我也不會嗆你啊,愛嗆又經不起別人反嗆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那些開分身掛跳板的我就不說了,都網路匿名了還要開分身掛跳板,唉272F 09/04 13:02
jokebbs: 看律師這種有邏輯有底氣的嘴人明明就很爽 而且他po的那篇也是認真求助文附帶自己身家背景 本版po文附身家不是必備的嗎?怎麼有的人這樣就被踩到痛處?278F 09/04 13:04
ArrancarnNo4: 不然就酸什麼自卑轉自大,真的好笑,看到別人講自己的狀況就忍不住要酸這才叫自卑好嗎?真正有自信的人才不會這樣咧,別人講他的條件怎樣優秀只要不是嗆我我也不會酸他好嗎?281F 09/04 13:06
fos000: 講一堆 結果不敢開本尊 有夠好笑 會怕就好辣XD
我看arr大也是被動回復 只是比較嗆而已結果一堆人比不過 惱羞 可撥
真的是比不過才會想酸XD285F 09/04 13:16
Verlassen: 有些版友帶風向到原po瞧不起太太,口氣也很嗆,嗆回去不行喔?289F 09/04 13:21
kissdodo: 不行 我又想到來炫耀哥哥小孩送新加坡國際學校還什麼的那個 用心啊~~~哈哈哈哈哈哈291F 09/04 13:21
yueayase: 別激動,我覺得討論很好玩wwww293F 09/04 13:22
ArrancarnNo4: 我承認人外有人,但首先你得先在我外面啊XD294F 09/04 13:23
yueayase: @ArrancarnNo4 謝謝你回應的表現XD295F 09/04 13:23
ArrancarnNo4: 不客氣兄弟296F 09/04 13:29
eachboy: 就是有這麼多很酸的推文和回文原po才會這麼嗆啊~原po能把這些當作紓壓我覺得很厲害297F 09/04 13:29
hanamini: 婚姻點呢?299F 09/04 13:30
Xray2002: 派克好吃,說到做到男子漢300F 09/04 13:52
skytowerlll: 被刺激一下就反應這麼大~~
還好不是法律人都這樣301F 09/04 14:13
cccone: 推說到做到303F 09/04 14:15
a963: 看太多台男隨便被刺激一下 就砍人分屍的新聞了
回嗆一下算什麼? 希望那些台男能學會
世界上除了分屍砍人外 還有其他方式處理事情好嗎304F 09/04 14:17
ArrancarnNo4: 我沒有反應大啊,我都說說而已,很多時候我都一邊回一邊偷笑欸...除了鬼父這個以外307F 09/04 14:26
yaokut: 也還好不是所有人都吃飽沒事,愛刺激別人,刺激後,309F 09/04 14:29
stillcolor: 誰說過被嗆就不能回嘴的,更何況被開嗆的人立足點弱310F 09/04 14:30
yaokut: 再說:齁齁!你看你!反應這麼大!   三歲小孩?311F 09/04 14:30
Lenyog: 反應還真的滿大的,別人說你爛問題,你扯到別人醫師,常常誤診醫死人? 這算毀謗吧312F 09/04 14:31
skytowerlll: 這就不得不佩服國考哥, 再怎麼嗆他講得難聽
也只當另一種意見而已314F 09/04 14:36
ArrancarnNo4: 沒看到問號嗎?我是疑問句。316F 09/04 14:41
Lenyog: 律師先生?? 你確定疑問句不會成立毀謗? 隨便進一個律師網 只要檢察官認為你就是想要貶損對方的社會地位,不管你是用問號、驚嘆號還是引號都還是會被起訴的啦! ,還是您是大法官?317F 09/04 14:44
skytowerlll: 就看怎麼玩轉文字麻, 各種規避在之前板上也測試一堆321F 09/04 14:46
Lenyog: 律師一回推文就毀謗對方 這樣不太好吧322F 09/04 14:46
skytowerlll: 又不是看不懂
只是我是站在最開放的那一邊
行為本質差不多, 只是比較懂挑字而已
有的人則是跳板開分身帳323F 09/04 14:46
k732: 毀謗?????327F 09/04 15:03
Lenyog: 鬼父要公開道歉,影射別人常誤診醫死人不用公開道歉?328F 09/04 15:10
boungiorno: 引戰又沒婚姻點329F 09/04 15:10
ArrancarnNo4: 哈哈,隨便啦,大家都大律師好棒330F 09/04 15:11
mtyc: 只聽過誹謗,沒聽過毀謗,台灣國語惹的禍?331F 09/04 15:12
Lenyog: 如果疑問句就沒事 那以後捏造別人不實事實加個問號不就好? 這麼簡單? 民法應該不拘泥個別文字吧332F 09/04 15:13
mtyc: 糟糕,我捏造你台灣國語嗎?真是抱歉334F 09/04 15:14
Lenyog: 我不是法律人 用錯字.誹謗 ok?
那位醫生可以去告訴看看,我很好奇加問號是不是就不335F 09/04 15:14
k732: 我看不出來哪裡有毀謗耶,這版上好多大律師喔337F 09/04 15:16
Lenyog: 算?338F 09/04 15:17
mtyc: 不是法律人,硬要跟律師吵法律事,佩服佩服。阿緯總是有一群小伙伴,真是不寂寞339F 09/04 15:17
skytowerlll: 只好撿錯字瞜341F 09/04 15:18
Lenyog: 說別人常常誤診醫死人!?,. 原來標點符號可以解套?法律這麼油條?342F 09/04 15:18
skytowerlll: 法律人容易有一個現象, 就是以是否成罪來當標準
大辣辣地宣稱懂挑字就不會惹麻煩344F 09/04 15:19
Lenyog: 檢察官如果覺得一個問號可以解掉前面所有文字
那台灣法律就獨步世界了346F 09/04 15:20
ArrancarnNo4: 你說這個人是不是有病?而已,且上開言詞核屬疑問句,客觀上亦不足以減損告訴人之人格評價而達侮辱之程度,故其所為核與公然侮辱行為尚屬有間,自難認有何妨害告訴人名譽之行為可言
當然也有不同的見解,反正要不成罪方法很多啦,就連鬼父我也沒有把握一定告成啊348F 09/04 15:22
lonelysam: 看某幾個欠嗆得被修理就是爽ㄏㄏ354F 09/04 15:24
tainanpeter: 你可以直接罵他,等收到傳票不就知道是不是真律師了嗎?355F 09/04 15:24
Lenyog: 所以已經對社會地位造成貶抑的可能, 由檢察官決定吧357F 09/04 15:25
skytowerlll: 你在發言時, 真的只是想問個問題, 然後得到答案為目的嗎?358F 09/04 15:25
Lenyog: 支持醫生去提告,成立誹謗罪應該挺有意思的
律師!360F 09/04 15:25
skytowerlll: 當然其他人是無法證明什麼啦~362F 09/04 15:25
yaokut: 出錢支持,其實比較有支持的誠意啦 XDD363F 09/04 15:26
Lenyog: 已幫備份!364F 09/04 15:26
k732: 所以那人是醫生??365F 09/04 15:27
saylove33: 可惜那人看起來沒那麼無聊,不會想說要請雞排,然後不管是否成罪先把人揪出來再撤告就好366F 09/04 15:32
Issacyao: 兩三百實在是也不太夠用...這種年收也是還好而已啊...368F 09/04 15:32
lluunnaa: 這篇釣出了幾尾魚,呵呵370F 09/04 15:34
smallb: 法律人就靠嘴吃飯的阿371F 09/04 15:34
ArrancarnNo4: 對啊,真的不太夠用,不知道有些人在悲憤什麼372F 09/04 15:37
frank111: 法條這種東西就隨人解釋,就是這樣律師才有工作啊373F 09/04 15:40
Lenyog: lordguyboy 大的推文只是針對原發文覺的問題不妥374F 09/04 15:40
frank111: 有沒有罪?沒走到最後一步沒人能保證,但肯定的是一定能告375F 09/04 15:41
Lenyog: 並沒有表名醫師身分,A大特別去查他身分,針對<個人>的身分去貶抑其社會地位,這個不成立誹謗就挺奇怪
跟原推文根本無關,別人回你爛問題,你說別人爛醫生?377F 09/04 15:41
saylove33: 真希望醫生也請雞排,反正提告揪人而已,當工具使用麻。 大家都閒閒380F 09/04 15:43
Lenyog: 這個扯太遠了吧! 就算正常人也不會這麼浮誇,律師?382F 09/04 15:43
saylove33: 有戲看又有雞排吃,不好嗎?383F 09/04 15:43
Palen: 我覺得至少他也沒亂告也發雞排 就不需要開戰場了384F 09/04 16:19
stillcolor: 支持No4,但我也同樣覺得嗆醫生那句有點過頭
對方的確是針對問題做評論,而no4則是針對個人職業385F 09/0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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