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作者 oc4r (鐵桿爪迷)標題 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時間 Fri Jan 22 14:41:46 2021
維尼原文是
「趁老婆待產,約隊內妹妹到飯店房間的某人」
也沒說到出軌通姦什麼
小弟弟法盲
弱弱請教板上專家
問題1
這樣JK告什麼好
誹謗還是妨礙名譽之類嗎
問題2
法院認證
公眾人物可受公評機率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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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
01-22 14:41 oc4r.
01-23 00:12 cplusplus426.
01-27 09:15 a23006010103.
推 polanco: 有請本版法學大師ultratimes講解2F 01/22 14:42
→ charlie01: 他沒說他告的是維尼 可能是直接說這人是JK的鄉民喔3F 01/22 14:42
推 icou: 告鄉民最好是告的成4F 01/22 14:44
→ capsspac: 「約妹妹到飯店房間」這句話 已經是很明確的指涉了6F 01/22 14:47
→ momo810806: 涉私德基本上 還直接講約炮 如果加重誹謗應該可以吧?7F 01/22 14:47
→ capsspac: 那就看維尼拿不拿得出合理查證囉8F 01/22 14:47
真的耶
維尼第二篇被JK嫂釣到
「老婆待產還約炮隊上妹妹到房間」
感覺JK勝率大增
推 beautyptt: 他也有說是隊友的老婆 到底是UG還是?13F 01/22 14:49
推 kei1823: 請問萬一如果是年紀大於他是不是就穩贏的14F 01/22 14:49
※ 編輯: oc4r (39.12.228.187 臺灣), 01/22/2021 14:51:34
推 amig0123: 先問他有沒有傳訊息給他老婆啦 自己回去翻文章啦15F 01/22 14:50
→ jimmy885: 妨礙名譽吧,會不會成立要看法官自由心證16F 01/22 14:51
推 HSyiee: 第二篇都跟人家的老婆嗆起來了XD17F 01/22 14:52
推 freez: 有證據就快點爆啦 在那邊裝死18F 01/22 14:52
推 s1720109: 他後面有直接說約砲跟證明是潘。所以不用再那邊說告不告的成了19F 01/22 14:53
推 capsspac: 維尼的系列文指涉對象夠特定了 不是沒寫名字就沒事21F 01/22 14:53
→ momo810806: 爆料潘這個必須為了公益啊 基本上涉及私德就構成誹謗了23F 01/22 14:55
推 windmai: 如果已經跟那個妹達成協議不要出來作證,就會變網友造謠25F 01/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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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wibee: 這個告人還情有可原 樂天只是因為公視講球是圓的就告了26F 01/22 14:58
好多人在問你耶大大
好奇樂天哪時吉公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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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ftsai: 如果沒有的事,幹嘛對號入座27F 01/22 14:58
→ AAaaron: 也不是只有原文吧..維尼後來有回覆很多次不是嗎28F 01/22 14:59
推 kilof: 這種隱射的也算啦 而且也不涉及公益問題29F 01/22 14:59
推 capsspac: 號碼牌都被貼到自己臉上了 這還能叫對號入座嗎?XD30F 01/22 15:00
→ AAaaron: 我覺得不告也不行了吧,應該是被逼的..有問題可能會掰32F 01/22 15:00
祥葛格這種主力緋聞都砍了
JK肯定壓力山大
※ 編輯: oc4r (39.12.228.187 臺灣), 01/22/2021 15:03:07
推 fireforce: 作證是義務吧 怎麼可能不做證 除非在法庭上說謊33F 01/22 15:01
→ AAaaron: 那女生是誰大家就會知道了嗎?35F 01/22 15:02
推 Anakin: 有沒有證據、是不是真的應該不是重點36F 01/22 15:03
→ HOLYXXXX: 好想知道維尼本人是誰啊.....37F 01/22 15:03
推 kirimaru73: 你講的夠讓一般人知道你在指誰就算數了
硬要凹我沒指名道姓只會讓法官覺得你在侮辱他智商38F 01/22 15:04
推 HSyiee: 那個女生除非有人爆料不然也不會公開是誰吧40F 01/22 15:06
推 PeterHenson: 可受公評不代表個人私德可以被評論吧
不過癥結點在第一點才對 第二點偏掉了41F 01/22 15:08
推 lookers: 如果法官完全沒看棒球說這根本沒指名道姓怎麼辦?43F 01/22 15:10
推 windmai: 真要上去作證,女生只要說不知道、不記得就好了44F 01/22 15:10
推 AAaaron: 女生應該不站在潘那邊,這件事才會被其他人知道吧?45F 01/22 15:11
推 NightSoul: 釣蝦那個接球騙全壘打的守備,去年有出現另外一次嗎46F 01/22 15:12
推 amig0123: 有沒有約 一定會找背約的那個女生出來啦47F 01/22 15:12
推 Anakin: 法官覺得無涉公益的話,有沒有證據都不重要了48F 01/22 15:12
→ amig0123: 你拿證據也沒用 一定要傳喚對方過來說明的50F 01/22 15:12
→ momo810806: 圖片 文字傳達 已經到加重誹謗 自己第二篇被激到 把隱晦的事情明講XD52F 01/22 15:15
推 jyunwei: 就算人家真的去房間拿個東西也不等於約炮吧,直接寫出約炮法院前要怎麼舉證?55F 01/22 15:19
→ knml: 維尼下班準備回文,抓緊囉XD57F 01/22 15:21
→ knml: 還爆新料59F 01/22 15:21
推 amig0123: ""當事人傳訊息約的時候,還特別強調:我老婆今天不在""這我們瘋狂維尼文章打出來的字60F 01/22 15:21
推 lovejamwu: 其實運動員精力旺盛愛約.也不算什麼.但至少要未婚啊.63F 01/22 15:28
推 jerry41512: 他後面回覆一堆影射 還一直說人家激他 拜託 正常人看到這個誰不會火66F 01/22 15:47
推 Pet: 通X未遂 XDDD70F 01/22 16:32
→ oc4r: 告公視? 原來亞寶又造謠啦0.071F 01/22 16:34
※ 編輯: oc4r (39.12.228.187 臺灣), 01/22/2021 16:36:17
→ riyan: 原po維尼親友團吧?75F 01/22 16:36
推 Hiyochi: 漂白帶風向?
敢亂貼文就請出面負責76F 01/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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