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eddy4461 (維尼是肥宅)標題 [新聞] 配合研發需求 立院三讀通過行政教職員可時間 Fri May 26 14:00:46 2017
為配合研究發展需求,加速科學技術研究發成果導入業界應用,立法院今三讀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案,未來公立研究機關研究發展成果的收入(含股票)將能更有彈性的處分,不受《國有財產法》規定限制,不再需經政院、財政部和審計機關同意;修正案並放寬公立機構研究人員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的教師得兼任新創公司職務。
教育部指出,現行因為受到國有財產法限制,公立學術研究單位的研發成果記轉後收入的股票處分程序複雜,導致學研單位不想收取合作的新創公司股票,但若要求對方支付現金,可能導致對方資金籌措困難,整體而言,影響了研究成果的產業化。此外,公立研究機關的研究人員和教師許多都是產學實績優秀者,卻受限於《公務人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的限制,無法兼任董事協助產業發展。
未來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或公立研究機關研究人員,因科學研究業務而須技術作價投資或兼職者,不受《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的限制,但需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而前項經營商業的資訊公開、利益迴避、監督管理、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曾盈瑜/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526/112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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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tkin: 好棒喔 學店可以掏空了3F 05/26 14:01
→ fujioqq: 旋轉門大開啦 學術界大老進攻囉~~5F 05/26 14:02
→ kutkin: 以後老師可以叫學生去自己公司上班了7F 05/26 14:02
→ dean1990: 研究生提早成為正式奴工 幫QQ8F 05/26 14:02
→ abram: 人家美國早就是大學支持矽谷發展了11F 05/26 14:02
推 if2: 餓很久了 趁連假前偷過A錢法案12F 05/26 14:03
→ abram: 少無知好嗎13F 05/26 14:03
→ kutkin: 美國生態不能比呀 美國會這樣凹學生嘛16F 05/26 14:03
推 Mradult: 保證台灣會有台灣的玩法18F 05/26 14:04
→ kutkin: 行政職想設就設呀19F 05/26 14:04
→ iamznon: 跟對教授老闆就有年薪百萬機會了..教授直接開公司了21F 05/26 14:06
→ VVizZ: 餓很久摟23F 05/26 14:07
→ iamznon: 反正教授最後研究成果是自已公司的..但研究經費來自誰25F 05/26 14:07
→ iamznon: 結果是官員插股.教授公務員也插股..奴才就是未畢業的碩博27F 05/26 14:08
→ turst: 只會抄國外的,一堆制度,到了台灣,全變質了29F 05/26 14:10
推 akway: 反正台灣人覺得自己地下經濟賺大錢可以 醫師教授公職繳稅賺錢就是該死33F 05/26 14:11
推 mauga: 拿學校研究成果出去賣 大頭教授可以賺飽飽了36F 05/26 14:12
推 bmchaos: 兼任行政職的教師得兼任新創公司職務 呵呵37F 05/26 14:13
→ luckyalbert: 樓上中肯
到時候炒股,解盲失敗(我沒犯法哦)
股民死你家的,我賺我的38F 05/26 14:13
推 kps1247: 幫補習班老師解套 廠廠41F 05/26 14:19
噓 mitchku: 理組自肥,然後文組當主持人,補習班教書就被禁止,噁心42F 05/26 14:21
→ luckyalbert: 既然如此幹嘛立新法?何不廢舊法?
Mitchku大懂我的意思
法規因人而異,ㄧ個法規,各自表述
台灣不意外44F 05/26 14:21
噓 bill79925: 拿國家公帑來研究 然後成果都是自己公司的?
什麼邏輯? 翁啟惠解套?48F 05/26 14:23
噓 f124: .............幹你娘
垃圾黨餓八年一次吃到飽喔50F 05/26 14:31
噓 cld123: 教授開公司,拿國家的經費研發...太離譜53F 05/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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