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wayne206 (滷肉飯|池田華菜は俺の嫁)標題 [閒聊] FF完場後有社團被偷書時間 Sun Feb 1 22:00:53 2015
轉賣 插隊 也就算了
現在整個用偷的..
http://www.plurk.com/p/kq6vwh
飛燕@MAIDOLL 2015-2-1
有人在完場後,在我們的箱子裡偷了一整疊書
飛燕@MAIDOLL3 小時前
我有看到他們,我們的人上去關箱子時還沒停手。他把本子拿給同伴分起來,一行二十人
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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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hero: 這算竊盜罪吧4F 02/01 22:03
→ kaj1983: 這算搶劫了吧,都看到了5F 02/01 22:03
→ adolfal007: 真的太扯...有想過桌上那種一堆小飾品被摸走還可能6F 02/01 22:03
→ QBian: 真的要報警處理了9F 02/01 22:04
→ kaj1983: 都看到了,有錄下影片嗎?12F 02/01 22:04
→ talesr: 如果對方真的有二十人 社團這邊可能無法馬上制止+勸還13F 02/01 22:05
推 ACG6020: 奇怪,這是不是有點扯?怎麼不直接報警處理?14F 02/01 22:05
推 kaj1983: 大叫搶劫應該可以嚇阻吧?
這事件感覺不太合理16F 02/01 22:07
推 tonyxfg: 應該是傻掉了吧,等反應過來時人也跑了,而且沒有經驗的人要當場大聲制止也是要不少勇氣的19F 02/01 22:09
→ jr00725016: 若是真的都拿完在那邊分不太可能反應不過來
可是當時難道只有社團的人+那20人?21F 02/01 22:10
推 tabriskang: ...讓我想起FF2的時候有社團太忙丟給我2套XD23F 02/01 22:12
→ tabriskang: 脫離人潮發現出包以後趕快拿回去還他們了...25F 02/01 22:13
推 kaj1983: 是第一次擺攤嗎?無法理解會被嚇傻27F 02/01 22:13
→ tabriskang: 另外 趕快拿手機拍起來比較好= =
然後聯絡主辦和警察28F 02/01 22:14
推 moon69: 你以為每個人被偷東西都反應的過來喔 跟第幾次沒關係吧30F 02/01 22:15
推 tank44444: 20人直接在你面前大大方方地從箱子中把書搬走
誰都會傻掉吧33F 02/01 22:17
推 flysonics: 現場沒抓到 就只能報案後安慰自己還好自己的作品有人偷35F 02/01 22:17
推 belion: 好扯...36F 02/01 22:17
→ flysonics: 不然我覺得警察會特地花心力破這種案子的機率不高37F 02/01 22:17
→ jr00725016: 這要破只能看有沒有攝影機拍到,沒有就沒辦法38F 02/01 22:19
→ flysonics: 不過光天化日之下大喇喇地這樣把書A走 台灣治安變差了?40F 02/01 22:19
→ coon182: 有看到不叫偷喔?那看到小偷偷東西不要報警41F 02/01 22:19
推 et310: 台灣快被中國同化了嗎? 沒有下限42F 02/01 22:19
推 GAIEGAIE: 怎麼不會 有人拍到影片或附近有監視器拍到的話可是天上掉下來的業績啊44F 02/01 22:20
→ yukitowu: 有看到只是改叫做現行犯而已46F 02/01 22:20
推 kaj1983: 我只覺得搶人的和被搶的舉動,都讓我不可置信47F 02/01 22:20
→ flysonics: 大家要譴責搬書這夥人的心理是一樣的 就別計較太多了QQ53F 02/01 22:23
推 coon182: 就有無聊的法律人愛計較用詞啊XD55F 02/01 22:24
→ flysonics: 是說我想了想 是圈內人的可能性很高 一來這東西A走後不56F 02/01 22:24
→ theyolf: 趕快先看有沒有監視器吧57F 02/01 22:24
→ flysonics: 好銷贓二來要挑大手本單體價值才會高 兩個條件加起來..還是不要想好了 感覺很糟糕 = .=58F 02/01 22:24
推 QBian: 加起來...60F 02/01 22:25
推 g3sg1: 幹 好扯...........62F 02/01 22:28
推 yys310: 就是有人法律_好還在說人愛認真63F 02/01 22:35
推 kuku321: 我開始相信教育改革會影響世代人格思想改變了...64F 02/01 22:38
推 sakubo: 樓上你發現得太慢了65F 02/01 22:38
推 babylina: 實務說有看到就是搶奪,學說通說有看到沒肉體接觸是竊盜本質上都是對個人財產法益的侵害,沒啥好爭的...
強盜要到有完全壓制的程度,單純因害怕而沒出聲則不算66F 02/01 22:39
→ sakubo: 好啦好啦別討論啦 免得等一下又要被酸69F 02/01 22:40
推 qtgeorge: 某j超強的,有力見解屌打學說通說,求你快出參考書救救我今年還要考國考71F 02/01 22:43
推 kaj1983: 樓上那句是騙老外用的吧= =76F 02/01 23:09
推 iamsocool: 數字版說的 下面推文 最醜的是人心77F 02/01 23:17
推 blaze520: 哀 怎麼連這裡的推文都這樣81F 02/01 23:27
推 shizao: 記得好像沒監視器...這樣的話太慘了83F 02/01 23:39
推 Hamazura: 也太誇張 旁邊就是圓山派出所耶....84F 02/01 23:44
推 islandant: 太扯了…那來的屁孩…順帶一提 拆門板事件我還被門板敲到頭= =87F 02/02 01:06
推 arthurkot: 20個人突然要搶你東西 一般人的第一反應不可能是抵抗更不要說飛燕看到的狀況 比較像是公然把東西運走
錯愕的程度會更嚴重89F 02/02 08:01
推 asadoioru: 小偷什麼不偷偷飛燕...內行(ry92F 02/02 08:03
推 kid725: 搶奪罪在法條上的規定是必須要有肢體接觸才算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東西離身 有人撿走後跑掉 理論上算偷竊但是實務方面就不清楚了 可能某j看過很多案子吧
我是有看到法律人說只是在公然狀況下行竊並不構成搶奪
http://0rz.tw/WqPhI 內文說無論學說及實務皆不成立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 這群人是結夥行竊 所以是加重竊盜
不過這時要不要報案 還是卡在那條該死的刑法235條
依照台灣條子的辦案素質 大概是你報案就先抓你做業績94F 02/0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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