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rx79bd1 (瘋刀嘯日猋)標題 Re: [閒聊] 關於漫畫的分級之迷(台北市事件始末)時間 Sun Nov 22 22:02:19 2015
台北市搞「逾越限制級」這件事情應該是2003到2005左右的事
幾個關鍵字:大然、台灣角川、吳育昇
1.當時遠因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大然倒閉造成的,當時曾有傳言如果大然倒掉
,它的市場會被當時成立沒幾年的台灣角川給吃掉
2.台灣角川據傳當時勢頭很大,挾著一堆代理版權漫畫小說,頗有問鼎市場
龍頭之勢
3.謠傳當時台灣角川發展太快,又疑似沒拜碼頭(這碼頭身分其實很多人都在猜
是某黨團,但因為涉及政治之嫌我這邊不提)因此招忌,但是台灣角川當時又
沒啥不良行為,怎樣找碴?
4.於是時任台北市新聞處長的吳育昇提出了所謂「逾越限制級」這種鬼制度,當
時其實各方反彈聲浪頗大,但是吳育昇上面有人(所謂的「碼頭」),所以硬是
急就章的通過所謂「逾越限制級」,以及限制級刊物都要加上一張斗大的「限」
字標籤,不然就要被警察三天兩頭找上門去查水表,甚至有些租書店因為怕被
查水表,乾脆直接把店內所有書籍都貼限制級貼紙。
5.據傳台灣角川當時一些可能會代理的書籍因為卡在這所謂「逾越限制級」,就這
樣胎死腹中(據傳月姬漫畫版在台出版沒跟上時程就是這件事的影響,不過台角很
聰明,改以貼標籤的方式不影響封面設計)
6.後來因為這件事的影響,據說產生一個不成文規定,就是台灣角川出版的書籍分級
審查異常嚴格,但也造成了一個很奇葩的現象,同一部作品的小說版(台角代理)跟
漫畫版(別間出版社代理)會有限制級跟普遍級的差異(東立好像也因為這件事被波及)
以上就是所謂「逾越限制級」的起因的一些流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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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關於漫畫的分級之迷(台北市事件始末)
11-22 22:02 rx79bd1.
※ 編輯: rx79bd1 (111.240.69.57), 11/22/2015 22:04:54
→ medama: 貼標籤不錯 滿方便的
不過最後被搞到的好像是尖端和長鴻
同級生小說 大逃殺漫畫 低俗靈白日夢 就沒出了1F 11/22 22:05
→ eva05s: 文字表現跟畫面表現不見得都會達標 不過都是業者自肅的
也沒什麼好說4F 11/22 22:06
這點我無法回應
推 m01a011: 原來當初的事件是叫這名稱...10F 11/22 22:18
這件事算在林佳龍頭上其實挺冤 因為主要當時的「碼頭」挾著立院多數硬是以台北市
的標準來通過所謂「逾越限制級」法案 但是真兇其實是吳育昇沒錯
(我是當時寄信抗議的人之一)
→ mlnaml123: 當時是這條開頭的吧、“台北市漫畫出版品租售管理自治條例”13F 11/22 22:32
就是這件事點的火
推 livingbear: 制度是行政院新聞局「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的中央法15F 11/22 22:33
你真的要林佳龍背這個鍋我也沒辦法(攤手)
推 nananokase: 是吳育昇!?我一直以為是林佳龍!
我還奇怪,之後的執行委員會為啥都是國民黨的人咧?原來提議人是國民黨的,這下迷團都解開了。17F 11/22 23:03
推 aappjj: 又是薇閣吳20F 11/22 23:11
推 livingbear: 2003年台北市通過的是「台北市漫畫及人體圖片出版品租售管理自治條例」,當時根本沒提到啥逾越限制級,裡面爭議的是要求限制級要在封面標示大大的限制級圖示21F 11/22 23:13
→ rx79bd1: 先說清楚,我只是把當時的狀況整理出來而已,如果版主認為不妥請私信我,我明早自行處理25F 11/22 23:14
→ m01a011: 不過已經被M文了耶?27F 11/22 23:15
推 m01a011: 指被收精華了..不是?29F 11/22 23:17
→ rx79bd1: 我不知道,現在我用手機上的
還有請記者不要無聊30F 11/22 23:18
→ btman007: 有沒有資料來源? "逾越限制級"跟吳育昇丟google沒東西34F 11/23 00:27
→ godivan: 反正都是K黨幹的 扯到D黨就是沒辦法或者不予以回應好棒棒無法回應是什麼鬼?35F 11/23 00:37
不然你要我怎麼回應 我只能告訴你 當年不只是我 神崎哲跟一票人馬當年都寄信
要馬英九不要推那個條例 結果全部都是吳育昇回的101篇官樣文章
就是因為他推那個條例 之後立委才順勢去推「逾越限制級」這個新制
那我想始作俑者是誰這很明顯
推 jackyT: 明年五月可能有所改善37F 11/23 00:38
→ godivan: 明年五月可能改善(大笑)?38F 11/23 00:39
→ Inkthink: 這篇就很有記者風格了阿(笑
各種謠傳據傳 這種說法也太讓人感到熟悉了40F 11/23 00:49
→ godivan: 推文也不恍多讓 只要能打K黨的假的也可以說成真的42F 11/23 00:50
推 sixpoint: 說真的我還蠻希望記者來抄這篇 然後跑去問吳跟林他們43F 11/23 01:04
→ godivan: 然後這篇文還被M文 大概系統洗文後就留著這篇文給人鞭某黨(冷笑)44F 11/23 01:05
推 a1e: 反正目的也達到了,後面那篇文還比較詳細勒,等一段時間後
就會看到一票猴拿著這篇到各論壇戰
現在1495比較好領麻,畫張圖就能去領了,發篇文應該也有XD46F 11/23 01:06
我沒領到半毛錢 若是有人認定我領哪個黨的錢歡迎來查
→ sakubo: 明天來看看前面那幾樓會不會無視後面的文(呵欠49F 11/23 01:11
→ godivan: 人家都出1495了 500已經落伍了50F 11/23 01:11
→ Xavy: 看的出很著急了!51F 11/23 01:42
→ mlnaml123: google 課綱 1495就有答案了53F 11/23 01:52
推 kaorucyc: 了解 而且現在沒500了啦 只剩300了54F 11/23 01:56
→ popoyo: 這篇錯的太離譜了......55F 11/23 02:23
→ griffinj9: 原來道聽塗說真的可以把事實扭曲到這種程度58F 11/23 07:14
→ hoyunxian: 版主馬上M文一整個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59F 11/23 08:18
→ PerfectBlue: 幹嘛這樣說 有人作球當然有人殺球也是必然(哪個M的XD60F 11/23 08:43
→ allergy: 然後版主繼續裝作沒看到就是了.... 很好很好61F 11/23 09:59
推 Becuzlove: 反正重點就是 OO團體就是罪惡就是了啦(聰明人都懂62F 11/23 11:14
我只是陳述我當時經驗的事實而已
※ 編輯: rx79bd1 (111.240.63.189), 11/23/2015 12:06:45
→ PerfectBlue: 不跳出去我都以為這裡是政黑了XD
對了瑞凡 你上面提到某人提出所謂"逾越限制級"說法下面文章有人反駁了喔 好像GOOGLE也找不到相關的資料http://www.lmgtfy.com/吳育昇 逾越限制級
真的有找到呢 就是本文 原來這篇就是往業資料創造者我的經驗也是XXX是我老婆 麻煩不要再貼我老婆照片XD等著看記者會不會除了抄八卦 也把這篇的內容變成新聞接下來應該喜聞樂見西洽八卦化 還有版主M文認證呢XD63F 11/23 13:12
→ arrakis: 逾限根本不是這樣來的...72F 11/23 13:47
→ BigCat: 這篇應該不是我m的…只m了下面那篇講法律的 orz73F 11/23 15:12
→ BigCat: 現在82821那篇講租書法律的
時間點很近所以我實在不確定這篇是我手誤還是另外有板主m(真的沒印象有m到這篇就是了)
總之討論中,是誤m的話當然就解m,有理由的話會再解釋…就稍安勿躁吧,這樣,不好意思75F 11/23 15:37
推 a1e: 這篇不會解m的啦,m這篇文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80F 11/23 20:25
推 BigCat: m文的板主已經把後續的串也m了喔 以供參考佐證81F 11/2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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