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標題 [討論] 曼迪:北市動物園、高雄公車涉盜嫌盜圖時間 Thu Aug 11 17:38:31 2016
http://udn.com/news/story/9/1888740
標題為了縮減我稍微改一下。
寶可夢代理商:北市動物園、高雄公車涉盜圖 不理就告
曼迪傳播是寶可夢(舊譯神奇寶貝)台灣唯一合法獲得日本授權代理的公司,商邊商品
今天在漫博掀起搶購熱潮。然而,木柵動物園及高雄公車都未經過授權製作「寶可夢」
地圖,曼迪表示,這種行為等於政府帶頭違法盜版,將先柔性勸導,若對方不予理會繼
續使用,就會採取法律行動提告。
曼迪傳播副總經理金啟華表示,全台只有曼迪擁有寶可夢的商標、logo肖像權,但因為
寶可夢瘋潮,政府與商家幾乎都動起來加入這場搶錢商機,但大家幾乎都忘記版權觀念,
尤其是政府帶頭使用無授權盜版圖。例如木柵動物園及高雄公車處,都製作無授權的寶
可夢地圖,
「只要是使用寶貝球或寶可夢的文字都是侵權。」
金啟華指出,前天已發文給高雄公車處,對方嚇到「馬上下架」,還打電話來解釋「不
知道要申請」。但金啟華說,這是政府帶頭做錯誤示範,應該循正常管道申請跟台灣版
權代理的曼迪申請,也呼籲政府相關單位與商家要注意版權,不要等到提告時才重視。
金啟華說,如果是公益推廣,就會免費讓對方使用,如果是商業用途,就應該要向他們
申請,例如部分飯店和糕點業者,都已經推出寶貝球蛋糕、皮卡丘飲品等等,他們也已
經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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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相關商品那邊算侵權其實沒什麼問題,
比較有狀況的是... 我記得Niantic (PMGO的發行公司) 有說歡迎任何商家藉由PMGO行銷。
(不過我一時間找不到出處,可能是我記錯了歡迎指正。)
結果沒想到踩到了曼迪...不知道改成「PokemonGo」有沒有可能規避掉?
高雄公車路線圖那個下架太快了沒跟到,動物園的圖在這邊:
https://goo.gl/SJgP7x
道館那些都是PMGO的圖示,應該踩不到寶貝球的商標,
唯一問題是文宣用上「寶可夢」吧。
其實要說曼迪能不能提侵權我覺得是可以的(當然算不算另外論),
但總覺得...這樣對曼迪有沒有幫助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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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MTL (118.163.209.137), 08/11/2016 17:40:32
推 mackywei: 他說得比我清楚啦。動物園那個真的告得下去嗎?3F 08/11 17:42
→ Lupin97: 公益推廣是ok,但還是要照正常程序向曼迪申請吧,上篇有講4F 08/11 17:45
所以我好奇,改成把寶可夢地圖改成PokemonGO地圖那還是會侵權曼迪嗎?
至於說圖示踩到寶貝球其實有點沒道理
這部分真的要申請應該也是跟Naintic?
雖然我印象中N家有說歡迎直接拿去用。(不確定)
推 bohun: 改成英文pokemon應該就解了吧 又沒賣商品 這算是免費廣告耶6F 08/11 17:46
推 Yanrei: 好奇這樣上新聞,公司還很得意的說對方嚇的馬上下架
是覺得這是種正面宣傳嗎...7F 08/11 17:46
推 watashiD: 或許可以看看口袋怪獸有沒有被註冊掉吧?9F 08/11 17:47
※ 編輯: ZMTL (118.163.209.137), 08/11/2016 17:48:34
推 hinajian: 智財權要尊重 但是這個例子看來我覺得曼迪姿態太高
與其說申請,不如雙方在立場平等的前提下合作12F 08/11 17:52
→ duo0518: 不會啊 曼迪還只是勸導 又還沒告 好意提醒也要被放大14F 08/11 17:53
推 wizozc25852: 額嚴格來說 那個道館標誌在原作/動畫中就有了 不是GO原創16F 08/11 17:56
→ ray10133: 姿態要高早就直接告了 等者你上門來跟我談合解金了19F 08/11 17:56
→ hinajian: 隔個報導看不出實際狀況 總之我覺得只要有誠意雙贏不難20F 08/11 17:56
推 tom11725: 如果遊戲中有任何課金問題可以找曼迪解決的話
他就有資格大聲說話22F 08/11 17:57
→ duo0518: 曼迪當然有阿 那些圖示都是動畫裡就有的 不是遊戲原創24F 08/11 17:58
→ tom11725: 而且曼迪早就出來講過他們代理在日本官方硬性規定前
還是會繼續使用神奇寶貝為正式名稱,怎麼現在變成
精靈寶可夢他們也出來叫啊25F 08/11 17:58
推 pths313: 曼迪:不管辣 我也要分一杯羹29F 08/11 17:59
推 skylight118: 至少我確定曼迪沒拿到Nia的代理
PMGO的衍生及周邊曼迪就無權主張吧30F 08/11 18:00
→ duo0518: 但是NIA使用的文字跟圖示是曼迪代理32F 08/11 18:01
→ blackwindy: 涉及商業當然有問題 不然今天我開店也放一堆PM圖宣傳33F 08/11 18:01
→ duo0518: 可以去看遊戲的合作活動 如果台灣有代理也要取得台灣授權34F 08/11 18:03
→ TIPPK: 我家麵店外有pm可以抓喔 這樣嗎35F 08/11 18:03
推 Habanero: 慢敵不是姿態高,就跟伯幽差不多,知道的就是知道36F 08/11 18:04
推 watashiD: 博優我知道...想當年wii37F 08/11 18:05
→ duo0518: 拿LL來講好了 遊戲是怪獸經營 可是商品都是博英社在賣的38F 08/11 18:06
推 scotttomlee: 漫迪…應該就動畫版權利吧? 寶貝球和名稱,台任(半消失)都沒講話了,應該還輪不到他?39F 08/11 18:06
推 Habanero: 當我知道出版社跟代理商背後都是些什麼咖小後41F 08/11 18:07
→ Habanero: 我就再也不支持台灣代理的任何日本動漫商品
看到作品的中文LOGO都覺得噁心想吐43F 08/11 18:07
→ skylight118: 那只要不涉及動畫與商品曼迪應該就無權
更遑論如果圖示是使用出自PMGO的 更不關曼迪的事了45F 08/11 18:07
→ Sischill: 要講智財權之前 曼迪有"pokemon go"的智財權嘛?
pmgo歸pmgo 可不是pokemon動畫47F 08/11 18:09
→ blackwindy: 為什麼總是有人以為任天堂有PM的授權可以管52F 08/11 18:10
推 zp413122: 還是要看 曼迪到底拿到多少版權物吧...53F 08/11 18:10
→ Sischill: 很遺憾 這還是不能強硬主張 只要使用方說我是用PMGO的我看曼迪的法務要說什麼, 動畫有所以PMGO的不能用?54F 08/11 18:11
→ arashicool: 曼迪應該只有動漫畫版權 如果遊戲的話應該不是他管56F 08/11 18:12
推 godivan: 看起來有漏洞可以鑽57F 08/11 18:13
→ Sischill: 對,所以用PMGO要告也是PMGO智財方才能告 曼迪只能吃屎58F 08/11 18:13
→ arashicool: 只要加強這是GO的印象 應該不會被曼迪告成59F 08/11 18:13
→ Sischill: 沒啥漏洞呀, 我用的是PMGO 關你POKEMON動畫屁事?60F 08/11 18:13
→ godivan: 我堅持主張是遊戲版的寶貝球這樣?61F 08/11 18:14
→ arashicool: 不過蠻複雜的 可能要迴避掉寶貝球 補給站應該還是可以畢竟動漫畫沒這種東西XD62F 08/11 18:14
→ duo0518: 說不定PMGO延遲在台上市就是在跟曼迪談版權哩64F 08/11 18:14
→ godivan: 我所謂的漏洞就是這樣65F 08/11 18:15
→ Sischill: 動物園用的是GYM的圖, 他要堅持主張可以呀, 不過pokestop還有其他圖示有在pokemon動畫中嘛? 沒有的話那動物園方66F 08/11 18:15
→ Sischill: 說是參考POKEMON GO被接受的程度絕對比曼迪說GYM是他的還要來的高69F 08/11 18:16
→ arashicool: 任天堂如果是把所有台灣管理權都給曼迪
那這樣應該有包括PMGO吧?71F 08/11 18:17
→ duo0518: black大的那篇文章裡頭就寫的很清楚了 台灣區版權是曼迪73F 08/11 18:17
→ arashicool: 不過曼迪是不是只有動畫權? 遊戲權都不干他事情?74F 08/11 18:18
→ duo0518: 日本任天堂沒有寶可夢版權76F 08/11 18:18
→ godivan: 不過現在問題是遊戲代理不是沒下文77F 08/11 18:19
→ dreamnook: 可能還包含周邊與使用平面圖像宣傳的權利 遊戲則沒81F 08/11 18:21
→ Sischill: 曼迪只有動畫權 PMGO的東西絕對跟他沒關係
曼迪如果全包 那之後pm日月發行商不就成曼迪了?82F 08/11 18:26
→ wizozc25852: 這篇曼迪只是說有人用到動畫的圖 他覺得侵權 跟任何遊戲原作/GO無關吧?84F 08/11 18:28
推 Sischill: 這其實就有問題, 因為PMGO的道館也是同樣的圖 曼迪主張這是動畫 另一方主張這是遊戲(PMGO台灣合法上架)
那曼迪要告成的機會就很低, 因為依法律事實動物園也是指那張地圖是用在PMGO 除非曼迪能硬是要把PMGO扯到動畫上86F 08/11 18:29
推 godivan: 所以我才說這邊有漏洞90F 08/11 18:31
推 bluejark: 台灣很多動畫商都擁有相關版權代理不是只有播放權91F 08/11 18:34
→ dreamnook: 總之就看授權程度吧 也許真有 也許只是耍嘴皮XD92F 08/11 18:35
推 godivan: 那跟動畫代理沒關係
主要是遊戲版曼迪沒有93F 08/11 18:35
→ Sischill: 哪些圖示有版權? gym以外pokestop跟out-of-reach肯定不算,stop更不用說吧?97F 08/11 18:37
→ blackwindy: 這要看他們到底用到甚麼圖片跟文字敘述了
模糊地帶一定有 真的要吵只能上法院99F 08/11 18:46
推 andyab: 不知道義美前幾天的廣告是不是也會有問題103F 08/11 18:59
推 chocopie: 耍嘴皮而已,動畫版權跟遊戲版權自己都搞不清楚,呵呵。104F 08/11 19:30
推 mibbl0: 曼迪只有買動畫版代理權吧,版權所有權還是在神奇寶貝公司手上.......。
自以為跟某蚌邪一樣???106F 08/11 21:47
→ foxey: 告也要看寶可夢這三字的商標權是誰的,另外還有藉以牟利
如果是老任所有那曼迪除非拿到老任授權書不然也沒法告109F 08/11 22:33
推 bluejark: 最多證明曼迪的沒擁有這些版權但和你沒有侵權是不同的111F 08/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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