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s32244153 (Hir0)標題 [閒聊] 山寨海賊王罰三千萬 集英社卻拿不到賠償時間 Wed Aug 16 16:37:01 2017
山寨《海賊王》手遊被罰三千萬 版權方集英社卻無法維權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對外發布了部分侵犯商標權的案例,其中《口袋海賊王》和《街機海
賊王》兩款手遊涉嫌侵犯“海賊王”商標被處罰款近3000萬元。尷尬的是,《ONE PIECE
》的版權方集英社卻無權獲得這筆賠款。
根據“海賊王”商標權利人北京隨手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線索,工商局發現某遊
戲商開發的《口袋海賊王》和《街機海賊王》在未經過授權的情況下就在各大應用商店上
架,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處罰規定,工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
金29370330.99元。
值得註意的是,國內“海賊王”商標權利人並不是《ONE PIECE》版權方集英社。也就是
說,這筆罰款的獲賠方並不是集英社。
《ONE PIECE》的版權方集英社在2007年7月4日申請註冊了“航海王ONE PIECE”的各類商
標,但始終沒有註冊“海賊王”的商標。當然,這與漫畫最初官方譯名為《航海王》有很
大關系。但實際上,無論是漫迷還是廠商,《海賊王》的名氣顯然更大更響。
《ONE PIECE》版權方在開拓中國市場時,偏偏正好漏掉這個最具知名度的商標註冊,這
也讓另外一家公司搶先下手,在2007年8月24日成功註冊申請了“海賊王”商標,而當《
海賊王》的影響力遠比《航海王》更大時,集英社再想申請“海賊王”商標時,自然毫無
疑問地被駁回了。
《航海王》(又稱海賊王)是日本漫畫家尾田榮一郎創作的一部漫畫作品,該作最早從1997
年就已經開始連載,迄今已有20年的時間。在國內,《海賊王》更是與《火影忍者》、《
死神》並稱為三大民工漫,擁有大批粉絲。這自然也讓《海賊王》成為山寨的重災區。
對此,集英社卻無可奈何。當授權遊戲廠商《海賊王》IP的時候,只能用“航海王”,不
能用大眾更熟知的“海賊王”,而“海賊王”卻要比“航海王”更容易被玩家接受。而且
但凡有“海賊王”的侵權時,集英社也無法上訴,只能看著手握“海賊王”商標的遊戲公
司去維權索賠。
集英社的尷尬再次為行業敲響警鐘,企業商標布局尤為重要,一定要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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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評論區高讚留言
waniysys258
中國山東濰坊網友08-15 12:36
大快人心,就應該這樣,不然還要罰中國人的錢再親手送給小日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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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當初進中國市場推廣時海賊王被搶註
官方版改推 航海王 沒去搶海賊王
之後反而是海賊王這譯名做大 然後就拿不回來了
然後這次判決就(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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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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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opune: 中國或成最大淫家2F 08/16 16:40
→ Owada: 三小………3F 08/16 16:40
推 pheather: 這案例要說版權蟑螂也滿微妙的,只能說集英社自己漏算5F 08/16 16:41
推 meowyih: 跟中國喬丹球鞋狀告真正的 Michael Jordan 有點類似 :p12F 08/16 16:50
推 kamisun: 總比蠟筆小新好,日本的蠟筆小新在中國是盜版13F 08/16 16:51
推 majx0404: 人物造型那些版權還是集英社的吧,這部分不用賠?16F 08/16 16:51
→ Alex13: 集英社只註冊航海王,沒想到之後北京~公司註冊的海賊王更紅23F 08/16 16:58
推 ibaby: 蝗蟲的玩法24F 08/16 17:00
推 Kenqr: XDDD28F 08/16 17:04
推 mashiroro: 當年四川大地震全球都去幫,今年的九寨溝...ㄏㄏ...
牆國有牆國的玩法29F 08/16 17:05
http://wap.gamersky.com/news/Content-942702.html
推 Arminius: 話說回來當初海賊王為啥變航海王的原因我都忘了...34F 08/16 17:13
※ 編輯: s32244153 (39.8.12.15), 08/16/2017 17:17:22
推 allanbrook: 台灣的原因就只是大然倒了 東立因版權問題改名
跟甚麼抗議無關36F 08/16 17:17
推 lv256: 註冊蟑螂啊40F 08/16 17:26
推 f124: 沒註冊就滾阿 正常41F 08/16 17:27
→ s32244153: 因為去提告的是那個海賊王ip持有者 不是集英社45F 08/16 18:05
→ wadashi1: 集英社可以去提告內容,重點是圖像都沒經過同意吧!
光三個字註冊就獲賠3千萬太好笑了吧!... 又不是原著作者46F 08/16 18:10
推 ray0305: 台灣改名也是因為東立拿不到海賊王商標權48F 08/16 18:14
→ wadashi1: 現今世上還真多不符公平正義的恐龍法律跟恐龍法官,哈!49F 08/16 18:16
噓 bawkbak: 幹牆國人真的很有想法誒51F 08/16 18:20
推 heybro: 這個算傳說中的專利蟑螂吧?52F 08/16 18:25
→ bluejark: 不過海賊王不是集英社用的正式稱呼吧53F 08/16 18:50
→ dragonne: 應該是帶著賊字過不了審核,反正專利蟑螂審不過不會痛54F 08/16 18:53
推 livingbear: 台灣大然也是這樣啊,說翻譯版權是他的,所以東立只能改名航海王,長鴻的草莓也改名,西野司變西野官57F 08/16 19:09
推 wohtp: 集英社自己不用海賊王也沒註冊,搬到美國一樣告不到人啊……
如果中國法院可以一切都這麼照規矩來,外商才高興呢61F 08/16 23:52
推 wenddw: 今天版權是集英可能就告不成了吧64F 08/1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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