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wajaka (魯雞排)標題 [閒聊] 木棉花確認提告!盜錄《鬼滅》結局稱替時間 Tue Nov 10 14:07:03 2020
木棉花確認提告!盜錄《鬼滅》結局稱替鍾明軒報復的網友慘了
https://game.nownews.com/news/20201110/3282863/
《鬼滅之刃劇場版 無限列車篇》代理商木棉花今(10)日發布反盜版聲明,針對冒用他
人身分與盜錄並上傳 IG 一事,木棉花公司已完成截圖及錄影等蒐證過程,並決定進行提
告。
網紅鍾明軒日前拍片抨擊木棉花引起議論,沒想到事情尚未平息,就有一名自稱鍾粉要替
他報復並將盜錄影片上傳 IG,稱看電影時順便錄下結局要讓大家知道,算是報復木棉花
「欺負我最可愛的鍾明軒」,文末更描述結局內容,並表示「真的是好奇怪的卡通,還不
如期待之後的小魔女DoReMi呢。」不過該 IG 帳號明顯是盜用他人照片的假帳號,而被盜
照的女網友也表示已經報案。
因此,木棉花今日發出嚴正聲明並且正式提告,自預告片至片尾製作團隊表列影像,皆屬
不可拍攝與留存的 「正片」內容,無論個人收藏、或作為社群、好友分享,凡拍攝影廳
內銀幕,都屬「侵害著作權」行為。
公告原文:
《鬼滅之刃》首部劇場版《無限列車篇》,在台上映至今,仍持續接獲令人遺憾的觸法消
息,針對於影城盜錄影像,並冒用他人身份,將圖像與影像散布的相關行為已經違法,木
棉花公司已完成截圖及錄影等蒐證過程,並決定進行提告。
再次呼籲喜愛本片的觀眾,自預告片至片尾製作團隊表列影像,皆屬不可拍攝與留存的「
正片」內容,無論個人收藏、或作為社群、好友分享,凡拍攝影廳內銀幕,都屬「侵害著
作權」行為,任何銀幕畫面、影像於FaceBook與Instagram等社群限動、貼文、分享屬於
違法行為,均可能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與刑事責任,說明如下:
民事責任: 著作權法第87條第一項第2款
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
刑事責任: 著作權法第91之1條 第二項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篇》上映至今,受到台灣觀眾與粉絲的喜愛,已榮登台灣
日片票房冠軍,若身邊親朋好友發現有以上述行為,請務必提醒此行為已經觸法,如發現
違法行為,敬請私訊木棉花官方社群,請勿於公開留言區轉載,也切勿以身試法!
雖然不知該帳號發布盜錄影片其目的是否真的為「替鍾明軒報復」,又或者是反串黑粉,
但盜錄與散布行為已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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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 管你是腦鍾粉還是反串
盜錄就給我下去
木棉花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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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ohac: 就不要最後又和解2F 11/10 14:07
推 kopune: 舒服,木哥我大哥5F 11/10 14:08
推 MonDaNai: 麨N對了 合不合解那是之後的事9F 11/10 14:09
→ iam0718: 如果不是隨便盜圖 就是為了黑那女生 扯鍾可能只是順便10F 11/10 14:09
→ polanco: 希望抓到人到時候不要又出來哭11F 11/10 14:09
推 chirex: 推~!!!14F 11/10 14:11
推 lj5228: 大快人心 告得好17F 11/10 14:13
推 psp80715: 未看先猜,一定會出來哭哭,然後一句:我只是開玩笑的,不知道會這麼嚴重QQ22F 11/10 14:15
→ angel6502: 不管用什麼藉口,恭喜你紅啦,上法院去囉26F 11/10 14:16
→ DarenR: 笑死 出來打球喔27F 11/10 14:16
推 luckyhai: 會用IP抓吧 很難用被盜帳號來解釋28F 11/10 14:16
推 weboau: 我猜是本人,然後哭著說被盜帳號哈哈哈29F 11/10 14:17
推 Nagasumi: 本來就該告的,既然規則寫得很清楚了32F 11/10 14:18
推 tw15: 笑死33F 11/10 14:18
推 m9o2o: 很好的殺雞儆猴例子34F 11/10 14:18
→ Orianna: 圖片女的吧 女生一般不會那麼偏激 我猜是宅男 不然就是甲36F 11/10 14:19
推 ImCPM: 他是盜照片 不是盜帳號 搞笑嗎37F 11/10 14:19
推 fenix220: 不抓一隻白目來血祭一下都不知道事情輕重40F 11/10 14:20
推 beetlej: 人民的棒槌,有夠低智商42F 11/10 14:21
推 hollen9: 用盜版來報復 左岸左膠一家親43F 11/10 14:21
推 guolong: 腦殘就是腦殘,管他什麼粉44F 11/10 14:21
推 bbc0217: 照片明顯是盜的 建議苦主也告 一次被兩個吉45F 11/10 14:23
推 kopune: 有啦,照片本尊女生也說要告48F 11/10 14:26
推 scottandk: 盜帳號/我只是開玩笑/跪地求饒怪大家網路霸凌,都擠?54F 11/10 14:32
→ lisasa: 告一告也好 不然一直燒55F 11/10 14:32
推 LIONDOGs: 正式提告就能跟ig要ip吧?57F 11/10 14:37
→ bigcho: 最好不要撤告喔58F 11/10 14:37
推 r901700216: 警察要查一定查得到 這種不管反串還是狂粉都欠下去==60F 11/10 14:39
推 Drazok: 爽啦 告起來61F 11/10 14:39
推 NDSL: 吉起來62F 11/10 14:39
推 pttchis: 爽快 其他最好都告一告63F 11/10 14:42
推 vivianqq30: 「我只是看最近議題吵很大想說開個玩笑而已」64F 11/10 14:44
推 ikaros35: 死好啊媽的 AAAAAAA66F 11/10 14:47
推 saiboos: 水啦 祝木棉花告到他脫褲68F 11/10 14:48
推 BLUEPAPER: IG很明顯是被盜的吧 本尊都提告了70F 11/10 14:49
推 delta0521: 盜照片創假帳號,要罵不要誤罵到無辜本尊啊~72F 11/10 14:53
推 baliallin: 到時候來個憂鬱症發作 血淚控訴全都是網路霸凌害的75F 11/10 14:56
推 ORIHASHI: 被盜的衰小,好險還沒被出征77F 11/10 14:59
推 abucat: 這次支持木棉花79F 11/10 15:03
推 ronga: IG會提供IP嗎,FB有說過非重大刑案才會提供
非重大刑案不會提供87F 11/10 15:22
推 Tkuers: 你可以不提供啊 到時候傳票來了你還是得要交啊90F 11/10 15:23
推 winiS: 終於肯告了91F 11/10 15:29
推 padye: 好棒喔,出事都是被盜115F 11/10 16:55
推 Efrenxx: 告起來 讓他爆!120F 11/10 17:27
推 ct2189: 應該不是反串吧121F 11/10 17:28
推 coeXist: 很好 硬起來 這種的就給他個教訓123F 11/10 17:33
推 yusakoji: 不要以為抓不到,之前有天兵說要炸哪裡或暗殺某某某,不用一天就抓到人,就看鴿子要不要動而已,雖然危及國家安全跟這類案件的嚴重性有差啦…= =
反正抓到後,木棉花你最好不要出爾反爾又算了129F 11/10 18:13
推 floh: 木棉花我大哥138F 11/10 19:54
推 carryton: 拜託告到底,順便開除想找鍾明軒的員工
因為已決定造成公司嚴重損失,開除他沒問題140F 11/10 20:02
→ ss311tw: 人民的日輪刀舉起來啦144F 11/10 20:37
推 QZKLC: 推木棉花!145F 11/1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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