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JHENGKUNLIN (JHENGKUNLIN)標題 [閒聊] 司法院:你有看過Spy Family間諜家家酒時間 Mon May 23 20:21:06 2022
你有看過Spy Family間諜家家酒嗎?
西國頂級特務黃昏,為了執行任務,到了孤兒院「收養」了安妮亞,成為了他法律上的父親
,並將安妮亞送進名校伊甸學園,好讓黃昏可以秘密執行間諜任務。
不過黃昏的職業是高風險產業,隨時都可能有喪命的風險,再加上財產狀況不明,如果黃昏
不小心因為任務失敗而丟了小命,未滿 6 歲的安妮亞就必須繼承黃昏的一切權利義務;但
如果黃昏其實欠下一屁股債,安妮亞會不會要幫忙還債?
在過去,民法繼承篇規定,原則上當「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會繼承「被繼承人」
的一切權利義務。舉例來說,當父親過世時,父親名下的所有財產跟負債都將由小孩繼承,
不過大部分的情況是,「繼承人」往往不能完全清楚「被繼承人」的經濟狀況,所以可能繼
承了父親的房產後,才發現其實父親還有欠債 2000 萬,房屋的價值根本不足欠債的一半,
導致年紀輕輕就負債。
雖然除了概括繼承外,也可以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但拋棄繼承必須以書面
告知法院、親屬會議或是其他繼承人,而限定繼承則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向法院提交遺產清
冊。不過有更多的狀況是,因為繼承人的年紀太小,除了不清楚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外,也
沒有在法定時效內提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因此莫名了繼承了一堆債務。
為了解決「父債子還」的現象,民法在 2007 年進行了修正,只要是繼承人是未成年人,就
一律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限定繼承,換句話說就變成「以繼承所得
的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並不設期限全面回溯;對於限定繼承陳報期間,也由原本「繼
承開始」3 個月內,改為「知悉其得繼承時」起 3 個月內,給予繼承人更合理的權益保障
。
不過並不是只有未成年人會遇到這樣的窘境,因此在 2009 年 5 月 22 日立法院又進一步
將債務繼承全面改採限定責任為原則,所以不管是成年還是未成年人,都不需要特別聲請,
原則上都適用「限定繼承」。但是要特別注意,即使現在原則上是採「限定繼承」,但為了
避免日後發生爭議,還是要記得在三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喔!
如此一來,安妮亞就少了一件需要擔心的事情,每天都能保持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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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75: 太硬要了2F 05/23 20:21
噓 tonyxfg: 他們不是台灣人,所以不適用此法律6F 05/23 20:22
→ a7788783: 任務失敗掛了,這算職災應該要跟僱主要錢吧14F 05/23 20:25
推 gm3252: 很好啊這教學蠻有趣的18F 05/23 20:26
推 Yanrei: 覺得這例子當梗用的不太好XD19F 05/23 20:26
推 john0421: 應該是要拿收養作例子吧 記得隔壁說收養審查很麻煩20F 05/23 20:26
推 majohnman: 硬要個屁==,法律知識本來就是結合生活才會有更多人願意去了解知道23F 05/23 20:27
→ GodVoice: 白癡 每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31F 05/23 20:27
→ excia: 因為今天是該法案13周年 才會用這個例子34F 05/23 20:29
推 moon1000: 不錯啊用作品引起動機 認真科普41F 05/23 20:30
推 moon1000: 好像不叫科普 所以是預設限定繼承了?46F 05/23 20:32
推 Yanrei: 假結婚跟收養之類的題目感覺比較合?XD47F 05/23 20:32
→ GodVoice: 台灣的法律 一句話 關阿尼亞屁事52F 05/23 20:33
→ a27358942: 有些悲憤宅總是不希望自己喜歡的東西紅出圈53F 05/23 20:34
→ GodVoice: 他連結婚都能提早一年了 (雖然是假造的54F 05/23 20:34
推 pbkfss: 作品當紅時,趁機宣傳一下法律常識也不錯55F 05/23 20:34
→ ayameno1: 現在考題很活啊 很愛出實例題56F 05/23 20:35
推 shinobunodok: 蹭不是問題 但這蹭的有點虛 上次農糧署蹭萊納你坐啊起碼還有梗圖57F 05/23 20:35
→ GodVoice: 所以我討厭紅出圈 一堆奇怪的東西都會出現59F 05/23 20:35
推 Fatesoul: 年輕人看到倍感親切準備死忠61F 05/23 20:36
推 astinky: 有些人是不希望自己不喜歡的作品紅出圈 ㄏㄏ65F 05/23 20:36
→ GodVoice: 之前鬼滅也一堆莫名其妙的人再蹭66F 05/23 20:36
推 wk415937: 這也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蹭的,還好吧67F 05/23 20:37
→ GodVoice: 要舉例 拿尼事你或級鼓勵的東西就好了69F 05/23 20:37
推 allanbrook: 只有我可以喜歡!!別人拿來講就是蹭!!!
別人不准用 吼氣氣氣70F 05/23 20:37
推 Mits5190: 其實還可以吧不然原本的條文死板沉悶還不好讀
這不是認證的出圈了嗎73F 05/23 20:38
推 CactusFlower: 這條算是影響很廣泛的法律了 應該很多人身邊都有認識因為這條而免於繼承債務的吧76F 05/23 20:40
→ spfy: 這個還可以吧 有些人太嚴格了吧78F 05/23 20:40
→ spfy: 這條對一般人影響很大阿80F 05/23 20:40
推 darren2586: 沒出圈要哭,出圈又要耍優越感,憤世O真難伺候82F 05/23 20:40
推 man81520: 這也叫蹭?不然要學你各位的老師,出題用你同學的名字嗎嗎?當然是用有知名度的人物83F 05/23 20:40
推 Yanrei: 這個修法的確是很重要沒錯啦XD89F 05/23 20:41
→ CactusFlower: 不過其實這個命題最重要的應該是 黃昏如果掛點 誰會被恐怖太太追殺到天涯海角 (刑法) XD90F 05/23 20:41
推 max005: 隨便亂說如果算不算造謠?93F 05/23 20:43
推 sustto: 還可以 給過95F 05/23 20:44
推 SetsunaOgiso: 沒事啦 這如果是版友發的
後面再加一句什麼小妹我很好奇
或是什麼對ㄚ 就會變優文討論到爆了97F 05/23 20:46
推 w60904max: 拿火影舉例更好吧 啊 都被三代收走了101F 05/23 20:47
→ spfy: 噓的可能是黃昏粉 這我懂102F 05/23 20:49
→ chewie: 找時事話題不錯啊 雖然間諜的主軸跟欠債沒啥關係就是了XD103F 05/23 20:49
推 iamJINGLE: 以前不少父母離異或離家n年後葛屁,然後莫名揹了一屁股債的子女104F 05/23 20:50
噓 iamsocool: 你還不如去討論台灣出了一個宿儺 大殺特殺然後變回虎杖107F 05/23 20:50
推 dafeichai: 以前在播緣之空的時候怎麽不發一篇= =109F 05/23 20:52
推 chuegou: 身份都是偽造的 你先說偽造的情況繼承怎麼辦吧110F 05/23 20:54
推 ihero: 我以為是打父女關係不存在的確認訴訟111F 05/23 20:54
推 AdomiZA: 我有提過 這法案延伸出來就是債權人可以去家事法庭網站調資料看那個脫產的涼透沒(有就會產生拋棄繼承事件)112F 05/23 20:55
推 harryzx0: 有梗又能法律教育 這樣也不好?114F 05/23 20:58
推 atari77: 八卦二版不是叫假的 看來西恰也是一堆江湖中人在看118F 05/23 21:01
推 benson50913: 一堆人不喜歡出圈的理由真的笑死 是會影響作品本身嗎還是看到別的作品比喜歡的作品還紅 就在那邊吵119F 05/23 21:02
推 Falagar: 這蹭得太兇了吧 硬把黃昏說死了?? 前面有四代火影不講121F 05/23 21:07
→ THEGASTBY: 以前念刑法總則時,補習班教科書的題目舉例也很有趣,雖然總是消費某前任總統,誇張一點總是比較好記。122F 05/23 21:08
推 Ariadust: 這已經比一堆沒內容的廢文優秀了124F 05/23 21:09
推 kllp5817: 這比板上的廢文好一百倍了126F 05/23 21:12
推 XFarter: 噓的是家裡沒過世過人ㄇ 這件事是繼承法令中司改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早期多的是不懂手續的人莫名其妙就被分到不想要的遺產==128F 05/23 21:16
推 after1: 幹雷三小,我才看到黃昏變裝騙照片耶。132F 05/23 21:18
推 Yanrei: 刑法就撲馬吧XD135F 05/23 21:23
→ Puye: 可以了啦 要先引起興趣 不然根本沒人願意看137F 05/23 21:25
推 gogowow: 這普及法律還行吧 雖然我第一時間也是滿頭問號138F 05/23 21:27
噓 baseball5860: 笑死,某些族群會整天被酸油就是因為幾個害群之馬吧哈哈,這樣也能叫蹭喔,司法院需要去蹭熱度??139F 05/23 21:28
推 alen3822: 我不知道司法院要蹭什麼熱度,不然你想看連例子都很生硬乏味的政令宣導嗎?這也要酸也太無聊了
我的意思是司法院有什麼蹭熱度的必要嗎143F 05/23 21:36
推 baseball5860: 笑死,某些人真的讓人不敢恭維欸,還認真討論司法院舉的例子跟動畫不符所以很爛?哈哈哈哈哈149F 05/23 21:43
推 Takuri: 還不錯啊,推廣實用法學知識
某些人到底是在悲憤啥152F 05/23 21:47
推 t128595: 我覺得這舉例滿好的阿154F 05/23 21:52
推 usoko: 不是 這法案就今天13週年 還有人嫌蹭的差 你根本看不懂吧難怪台灣這麼多法盲 我還以為會看PTT的人都有閱讀習慣155F 05/23 21:56
推 kuramoto: 事實是同樣問題要是先發在板上大概也會討論熱烈,甚至也不會知道發文的是不是只是在蹭158F 05/23 22:04
推 tlnrs: 司法院沒抵制Netflix 中共同路院?161F 05/23 22:09
→ XFarter: 啊黃昏本來要嘛死在敵人的手下,不然就是死在約兒的胯下,我是不知道這哪裡蹭ㄌ162F 05/23 22:10
推 TAKADO: 還可以啦,給過164F 05/23 22:11
推 s6031417: 我覺得很棒了。
法律在那邊最怕就是當事人不知道
不知道就讓自己權益睡著了167F 05/23 22:16
推 Turas: 還行啦170F 05/23 22:18
推 seer2525: 其實這宣導還不錯啊 國中教過但很多人長大就忘了171F 05/23 22:19
推 psfjcy: 這給過啊173F 05/23 22:21
→ SatoTakeru: 唯一的問題是黃昏跟安妮亞都是在東國 所以不適用台灣法律174F 05/23 22:22
→ loking: 寫個某甲 某乙 正常人第一行就關掉了176F 05/23 22:23
→ SCLPAL: 看來今年cos要出現一堆老臉安妮雅了177F 05/23 22:24
→ Griez: 這很實用阿 比一堆明明沒梗又硬要發的廢文好多了180F 05/23 22:29
推 happyblack: 其實讓不知道的人知道這件事是好事(繞口令喔)182F 05/23 22:38
推 crang: 不同國家適用法律不一樣啊......
但科普給過185F 05/23 22:54
→ Gjerry: 做舉一些大眾能懂的例子,有助於增加民眾的法律常識189F 05/23 22:58
推 Vulpix: 可是背景又不是臺灣,不加一句背景設定就很出戲。190F 05/23 23:00
推 quesent: 沒先依涉民事法定性、沒討論偽造文書的假收養,失敗。193F 05/23 23:07
推 dargen78: 到底在悲憤啥 梗圖、油文只要有助於公共政策普及的都是好事吧,不然說真的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公文誰願意花時間停下來看195F 05/23 23:20
推 p56805: 這也能噓喔 還特地防爆==198F 05/23 23:22
推 jaxer70179: 念過民法的人都知道那法條噁心到看不下去...司法院這樣解釋很容易讓人理解啊==199F 05/23 23:28
推 alen3822: 我覺得例子本來就有拿來方便讀者快速進入狀況的用途,然後如果是為了科普知識蹭熱度有不好嗎?我覺得有些人真的為反而反的很扯201F 05/23 23:34
推 Tr3vyy: 這蹭的還可以啊w205F 05/23 23:35
→ biopdm: 有點硬扯…說實在的要表達的跟裡面劇情一點不相干206F 05/23 23:43
噓 yamikiri: 我們是東國還是西國,這個宇宙法案適用隔壁宇宙?207F 05/23 23:46
推 XFarter: 再噓就很難看ㄌ 不然要去不講民法的辣個西國嗎209F 05/23 23:49
推 WLR: 實用推211F 05/23 23:59
推 linnx: 把枯燥的法律用簡單有趣的例子推廣很好啊,還是噓的比較喜歡看某甲、某乙等等用詞?212F 05/24 00:02
推 loxa87036: 原來台灣是東國阿,地理位置上來看好像也沒錯215F 05/24 00:20
推 penta: 出圈了216F 05/24 00:23
推 zeon19841102: 法普比空口說改革好多了,這反而值得鼓勵欸
不然法律只保護懂的人,條文又這麼硬221F 05/24 00:51
推 Mystiarun: 阿妮亞說不定根本沒辦收養手續,然後約兒的結婚證書也是假的,這根本一群毫無關係的人XDDDD223F 05/24 00:56
推 aquacake: 藉機普及法律知識還不錯阿225F 05/24 01:01
推 Ariadust: 一堆人靠北法條文言文看不懂現在弄成大家都懂的又說蹭根本是在么八炒227F 05/24 01:26
推 DeaGoo: 蹭一下讓較多人願意花時間看也不錯啦229F 05/24 01:26
推 ken1000: 一堆優越宅到底在氣啥230F 05/24 01:30
推 farseer7: 不錯 總比直接砸你本民法好231F 05/24 01:38
→ greed3819: 討厭這種硬要蹭梗,如果好笑就還好…232F 05/24 01:48
推 shawncarter: 奇怪,用大家都知道的例子解釋一下給一般人聽有什麼不對?236F 05/24 02:31
推 mc2834: 這有什麼好噓的,不然你各位喜歡看王澤鑑的書來了解民法嗎?238F 05/24 05:45
推 cj6xu6des: 噓的不知道限定繼承拯救了多少個可能會破碎的家庭241F 05/24 07:49
→ bnn: 這個很硬要啊 你舉別的漫畫比較適合 間諜這部又不是死人243F 05/24 07:58
推 vios: 看到上面有些人 可以理解這國家為何還這麼不入流244F 05/24 07:59
推 ll6a: 欸不是阿,安妮亞又不是中華民國國籍0.0..
更正一下好了,應該要黃昏是中華民國國民才適用,安妮亞國籍為何無所謂246F 05/24 09:14
推 ogami: 我覺得不錯 給推249F 05/24 09:49
推 abucat: 這個蹭感覺沒什麼問題,除了故事背景在合併前德國250F 05/24 09:49
推 Livin: 噓文也太氣了吧,不是說要接地氣嗎?251F 05/24 10:49
推 well0103: 人家在想辦法幫忙大眾了解法律相關知識,有的人就是看到就只會臭,什麼都不會252F 05/24 11:11
推 b0920075: 就跟考試題目有的老師會套用一堆角色名字一樣259F 05/24 12:21
噓 osamu: 依鐵路職工來看,就職前就該知道高風險,奴工及家屬擔負
正確? 資方政府不能公雞變飼主262F 05/24 16:42
推 YiYaochAng: 不錯啊 重要的基本法律常識 而且國高中生也會看到264F 05/24 21:11
推 luckyhsin199: 雖然算是蹭 但是這樣比較淺顯易懂啊 不然法條那麼死板根本看不下去 奇怪某些族群看到別人討論就森七七喔 眼光怎麼那麼狹隘啊265F 05/25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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