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bomda (神奇蹦大)標題 [閒聊] 「進擊的巨人」漫畫被丟兒子提告母罰5000時間 Mon Sep 16 23:01:52 2024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一名60多歲女子與20多歲兒子相處不睦,今年2月時,
母親認為兒子堆在家的漫畫書受潮,直接將32本日本知名漫畫「進擊的巨人(全套為34本
)」扔掉回收,兒子發現憤而提告;案經檢警調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以簡易判決處
刑,依毀損罪判罰母親5000元,得易服勞役。
「進擊的巨人」是日本漫畫家是日本漫畫家諫山創所創作,於2021年4月完結,全套34本
,作品在全世界很受歡迎,全球累計發行量逾1億冊,曾製作成動畫、動畫電影、真人電
影、手機遊戲及單機遊戲。
漫畫故事描述人類與巨人之間的鬥爭,由主角艾連對抗巨人開始,與同伴走出高牆,探索
未知世界之謎,劇情一再反轉,被許多漫畫迷譽為「神作」,網路評論此漫畫反映「當今
社會中青年人所感受到的絕望」,讀者年齡層廣泛,從青少年到成人均有。
據了解,嘉義這對母子同住,但兩人關係不睦,兒子收藏許多漫畫與雜誌,因難以斷捨離
,大量堆放在住家;對兒子的收藏品,母親並不認同,常認為住家空間放不下這些書,頗
為煩惱。
今年2月6日傍晚5點多,母親因認為漫畫受潮,未告知兒子就將32本「進擊的巨人」全數
扔掉回收,兒子發現漫畫被扔,有部分冊數已絕版,難以再買到,氣到報警提告。
警方偵訊時,母親坦承扔掉兒子的漫畫,也表達意願要和解;檢方偵訊時母親未到庭,檢
察官曾詢問兒子是否要再開一次庭,再傳母親到場,讓母子對話和解,兒子表示不用再開
庭,他堅持提告,檢方因而依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兩人為母子關係,但母親應尊重兒子對於其所有物的權利,而不
應恣意犯行,所為未能尊重兒子的財產權,實屬不當;母親有意願與兒子和解,但兒子因
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母親未能賠償兒子損失,考量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價值
非高,判罰5000元。
請尊重私人財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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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omda 2024-09-16 2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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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lic: 死好啦2F 09/16 23:03
推 syldsk: 要拿去回收換錢買更有用的東西才對3F 09/16 23:03
→ Pep5iC05893: 母親坦承扔掉兒子的漫畫,也表達意願要和解;檢方偵訊時母親未到庭6F 09/16 23:04
→ lolic: 不過住爸媽房子我不敢那麼大聲就是8F 09/16 23:04
→ Pep5iC05893: 母親有意願與兒子和解,但兒子因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
無法理解9F 09/16 23:04
推 jack34031: 父母金句:不爽滾出去獨立,怎麼沒有13F 09/16 23:06
推 twic: 20幾歲叛逆大學生吧15F 09/16 23:07
推 gemboy: 放到受潮 這還有價值嗎。。。16F 09/16 23:08
推 tt1034: 20幾歲了還要管東管西本來就不應該了21F 09/16 23:13
推 laugh8562: 巨人有厲害到絕版喔?
*絕版然後買不到22F 09/16 23:14
→ Mikufans: 受潮那也是兒子的問題,父母本來就不應該隨意丟24F 09/16 23:14
推 tonyxfg: 要給孩子尊重,不過……既然孩子已經成年了,那也該搬出去獨立生活了吧,請兒子帶著自己的漫畫離開吧。25F 09/16 23:14
→ Mikufans: 巨人漫畫一直有人在炒價還有人用比較高價金額收28F 09/16 23:14
推 s8018572: 樓下說:搬出去住啊 結果兒子告贏了29F 09/16 23:15
推 jerry00116: 進巨單行本受潮也有人收啦,東立為了賣愛藏版死不再版單行本,單行本現在很貴
這差兩本就一套,就算受潮一樣能賣個三千以上跑不掉30F 09/16 23:15
推 s952013: 這個告下去,父母應該也要求兒子搬離家了吧33F 09/16 23:15
→ Mikufans: 巨人還真的有特裝版
而且某些集數絕版37F 09/16 23:15
推 kinuhata: 告贏跟搬出去住有什麼關係? 想大量收藏搬出去自己住真的39F 09/16 23:17
→ kinuhata: 是最佳解 不然你要被丟一次就告一次這樣很爽?41F 09/16 23:18
推 shargo: 爛尾被丟 合理43F 09/16 23:19
→ shargo: 這個時代房價那麼貴 要獨立生活也不容易...46F 09/16 23:20
推 s952013: 為了漫畫書去告父母,還是佔用家裏的空間,我就算是做兒子也覺得這兒子有問題47F 09/16 23:20
推 Antihuman: 找某些人邏輯,只要沒搬出去物品被任意丟棄毀損或是被家暴都合理啦,50F 09/16 23:21
→ s952013: 吃人家里的本來就是閉嘴,不然呢53F 09/16 23:22
推 tonyxfg: 獨立生活容不容易是兒子自己要煩惱的事,既然不滿意父母的管教,那就是搬出去,凡事靠自己就不用被管了。54F 09/16 23:22
推 dos01: 受潮只是單方面說法 就跟玩玩具會帶壞小孩一樣57F 09/16 23:23
推 laugh8562: 給他告啊 告完記得自己包包款款出去住 不要寄生媽媽59F 09/16 23:23
→ s952013: 漫畫又不是電腦硬碟數據那樣只有一份60F 09/16 23:23
推 FeMoman: 巨人現在單行本很貴欸61F 09/16 23:23
推 laugh8562: 連我都不覺得這東西很貴 60歲老人家 只會更覺得是垃圾== 1本3千真的太瘋狂了65F 09/16 23:24
推 speed7022: 扯到家暴是怎樣XD 不想要東西被丟或是一直互看不爽67F 09/16 23:25
→ speed7022: 你出錢讓老母搬出去,或是你搬出去二選一69F 09/16 23:25
推 sliverexile: 能理解這種告死對方的心情 但是如果還住在別人家是不敢那麼大聲啦…70F 09/16 23:25
推 jerry00116: 我說的是一套啦,不是一本XD
單本的話如果有人缺單集應該會有願意用3、500收的72F 09/16 23:26
推 tonyxfg: 要記住,這案例的原告已經“成年”了,父母已經沒有義務再庇護他,他也必須為自己的未來負責,不能一邊啃老又一邊不受管教,天底下沒這麼好的事。74F 09/16 23:26
→ jpnldvh: 好奇搞完這齣他們還會住一起嗎77F 09/16 23:26
→ ashkaze: 一般人尤其還是老人看到受潮漫畫只會覺得是舊書垃圾,賣78F 09/16 23:27
→ ken30130: 搬不搬出去跟丟掉別人東西是兩件事,混在一起扯幹麻81F 09/16 23:28
→ jpnldvh: 敢這麼大聲就是看準不會被趕出家門阿 一個情勒一個被勒你情我願82F 09/16 23:29
推 s8018572: 家暴的類別很廣內,這例先不講,本來如果持續丟、摔掉你所有的東西就可以算家暴了 精神層面的84F 09/16 23:29
推 speed7022: 你這麼愛惜自己的漫畫要不惜上法院也要告贏,那不是更86F 09/16 23:29
→ Antihuman: 很多恐龍就認為毀損子女財物是小事啊,信不信就算新聞裡的兒子未成年一樣會有一堆推文叫他搬出去住XD87F 09/16 23:30
推 FAQmakeMEsad: 確實 既然重視何不自己找個地方好好收藏 而不是堆在人家家裡90F 09/16 23:31
推 s952013: 能用錢解決的事還真的都是小事,尤其是漫畫93F 09/16 23:31
→ jpnldvh: 要不把漫畫連兒子一起丟出門 不然留他在家就不能隨便亂丟東西94F 09/16 23:31
→ tsubasa0922: 阿就算再怎佔空間真不爽兒也是要用其他方式解決,直接丟,兒子很機掰但法上就站不住腳97F 09/16 23:32
推 speed7022: 同住,沒說住在家,所以我說A搬出去B把老母搬出去102F 09/16 23:33
→ tsubasa0922: 喔看到了,但還是一樣,擅自都有就站不住腳雖然兒子很機掰104F 09/16 23:34
推 tonyxfg: 未成年搬不出去就暫時忍耐,但要做好成年後立刻搬出去的準備108F 09/16 23:34
推 sawa26: 想到少子化大成功的廣告110F 09/16 23:34
推 kazake: 這種廢物小孩趕出家門就沒事了 憑什麼住在家裡114F 09/16 23:35
推 s8018572: 暫時忍耐lmao 如果持續性的 連113都不能打?115F 09/16 23:35
→ tsubasa0922: 當然真不爽要兒子滾出去也可以畢竟成年了,只是丟漫畫這件事就是輸116F 09/16 23:35
推 YOLULIN1985: 以前新北就個女兒告老北,後來老北用民法把兩個女兒趕出去的判決118F 09/16 23:35
推 GBO5: 這不是教育部廣告嗎xd120F 09/16 23:36
推 Roystu: 我的灌籃高手和七龍珠 亂馬...小時候都被丟光了121F 09/16 23:36
推 YOLULIN1985: 管教愛女「推一下」挨告罰5千 父火大要她搬出家門勝訴123F 09/16 23:37
→ abc123kevin: 雖然被丟東西是會不爽沒錯 但都成年了不搬出去住
大概也沒好到哪去 感覺是母親不捨得趕出去127F 09/16 23:40
→ SunnyBrian: 假設兒子平時不會自己整理房間,都由父母親打掃,持續多次且沒有提出過異議的話,那麼毀棄損壞還能不能成立就難說了129F 09/16 23:40
→ jpnldvh: 老一輩對趕子女出家門很抵抗的 估計是期待有人幫長照 現在這點反被拿來利用而已132F 09/16 23:41
→ Mikufans: 有些人本來就成年跟父母住但每個月會付租金
有認識的跟父母同住一個月給父母1萬5但三餐自行處理134F 09/16 23:42
推 wtfconk: 賣掉漫畫才對,把錢拿去買有用的東西 by__部136F 09/16 23:43
推 yuherngshi: 提告好啊 拿到錢還不快搬出去自己快活了XD138F 09/16 23:46
→ zcvxb: 可撥1.7趴仔又乘機找存在感了139F 09/16 23:47
→ zcvxb: 建議1.7趴仔的東西被丟也不要唉唉叫142F 09/16 23:48
推 e2c4o6: 巨人現在超貴欸143F 09/16 23:49
→ kinuhata: 很不爽是一定的 新聞都提到關係不睦了 八成是雙方已經連溝通都不願意了 只剩下激進手段145F 09/16 23:51
→ CJH4412: 幹 現在巨人真的買不到 單行本都被炒到超級貴 如果換成我的漫畫被丟一定抓狂147F 09/16 23:52
→ laechan: 5000認清兒子很划算150F 09/16 23:55
推 efffect: 怎麼推文都把兒子說得像啃老族 搞不好兒子經濟支柱 他媽這樣搞一定牙起來吧151F 09/17 00:04
推 tfoxboy123: 真的2X歲買房買漫畫把父母趕出去實在 還是安佐實在153F 09/17 00:14
推 k12795: 其實說真的 誰住誰家還不一定...154F 09/17 00:16
推 bloodruru: 不管你有什麼道理 你就是把人家漫畫丟掉了阿 XD
人家生氣也不行嗎? 這就是台灣人教育失敗的地方155F 09/17 00:20
推 ralfeistein: 這是刑事的 還有民事求償要判 不知道會判賠多少錢158F 09/17 00:22
推 no321: 住家裡東西放家裡就是啃老,好哦你就全搬出去
桌子沒搬床沒搬全部丟光光
以後再回家睡覺就是啃老160F 09/17 00:27
→ ToTo0305: 看來推文不少人樂意自己的東西隨便就被父母丟掉呢163F 09/17 00:31
→ harryzx0: 新聞沒提到經濟問題 他被丟東西生氣還被網友罵啃老==164F 09/17 00:35
推 no321: 反正就是父母的房子父母最大嘛,管你有沒有賺錢東西是不是自己買的,只要你還住在家裡東西就是隨便父母丟啦165F 09/17 00:37
推 Ian940524: 丟別人物品就是不對啊 跟誰住誰家無關吧167F 09/17 00:38
推 ajjackoo: 應該是次數太多兒子受不了吧,單一次不太可能爆氣169F 09/17 00:44
→ chaos1526: 連兒子有沒有啃老都不知道 一直在帶啃老趕出去是什麼170F 09/17 00:47
推 mdfkmdfk: 房子是父母的吧,趕出去就好171F 09/17 00:51
推 ludoren: 一堆推文是住當事人的家哦?新聞跟判決書透露的訊息也沒有多少 一堆人在那邊補腦172F 09/17 00:52
推 h60414: 啃老的兒子會關係不睦還有膽告人嗎 沒被趕出去就不錯了174F 09/17 00:52
→ dodonko: 這種新聞就是很多想像空間才會一直腦補啊w175F 09/17 00:54
推 fenix220: 40歲還生出這種傢伙 可憐哪˙176F 09/17 00:55
→ groundmon: 一碼歸一碼,這個判決看起來沒問題,兒子也完全有提告177F 09/17 01:00
→ groundmon: 的權利。但如果父母要把他趕出門,也是他們的自由179F 09/17 01:00
→ groundmon: 狠不下心的人就輸,如果要搞到講輸贏的話啦。至親吵架本來就容易變情勒大戰181F 09/17 01:02
推 museangel: 這就是兒子的不對了,全套34本,你只買32本,老媽看到32集就斷尾,當然氣到丟垃圾桶啊184F 09/17 01:11
推 g27834618: 看了一下博客來 有些單行本是不是絕版了啊?186F 09/17 01:17
推 jason7786: 立場交換啦 想想如果你父母 不用講到你買的房子 在你房間空位處就好 囤一堆長輩周邊比如佛像 經書 字畫 盆栽木雕 慈濟扇子佔你空間會怎樣,沒道理年輕人的PVC漫畫掛軸才叫收藏吧188F 09/17 01:33
推 jason7786: 報導寫的是大量雜誌堆放於家中 不是就只有一套漫畫193F 09/17 01:37
→ nono5938: 東西怎麼處理可以討論啊,直接丟掉 還理直氣壯194F 09/17 01:38
噓 AbcPig: 之前有個老婆和親友一起亂摔老公模型的,也該全都告一告,以儆效尤195F 09/17 01:39
→ sdolphinyo: 這麼愛自己的漫畫怎麼還會搞到受潮
難道書本放到受潮發霉還不能丟嗎?197F 09/17 01:52
噓 yahoo2720: 都成年還住家裡又不準父母管?這是養孩子還是伺候老爺199F 09/17 02:05
噓 f92174: 笑死 家務事也能一堆人大談 根本沒人知道他們家情況到底是怎樣200F 09/17 02:13
推 icedwater: 怎麼這麼多覺得住父母家父母就可以隨便丟東西的低能兒,可憐202F 09/17 02:14
→ wetor: 有本事告怎不搬出去住==204F 09/17 02:18
推 catandlion: 老媽60幾歲,兒子20歲,這種家庭一看就很有問題205F 09/17 02:22
推 fgyhk951: 推文可能搬出去時半根毛都沒留在家內吧206F 09/17 02:22
推 ifyoutry: 說受潮也怪怪的吧,難道母親還會幫忙檢查嗎。207F 09/17 02:38
推 rhl21: 我阿姨四十歲就當奶奶了210F 09/17 03:06
→ fishsolo: 覺得成年兒子住家裡==兒子有問題的是沒看過亞洲家長嗎真的叫亞洲家長把小孩趕出門他們還不肯勒深怕長照人力就這樣跑了212F 09/17 03:12
推 icestormz: 未經同意本來就不能亂丟啊 還是有人沒差 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就雙標喔216F 09/17 03:25
推 dearjohn: 公訴罪。
另外這個就活該,沒有什麼好講的。218F 09/17 03:30
推 lucifershen: 不能亂丟合理啊 那你告爸媽不和解自己乖乖滾出去+
以後拋棄繼承也是基本的吧220F 09/17 03:35
噓 saes087364: 放到受潮被當垃圾剛好而已
趕兒子出去又怎樣 還真以為這種兒子會照顧父母喔 笑死222F 09/17 03:51
→ manadrtoto: 以前也被丟過整套漫畫,後來想想畢竟住家裡,就不再收集漫畫了,如果有自己的房子再收集吧?227F 09/17 04:27
→ mopigou: 成年了,可以趕出去了229F 09/17 04:36
推 chocoball: 結婚了也是被老婆丟 台灣人不懂尊重人的230F 09/17 04:57
推 Dayton: 東立就等著賣愛藏版故意不再版原本的231F 09/17 05:07
噓 rikowendy: 一堆連別人家裡狀況是怎樣都不知道的在大談232F 09/17 05:09
推 cc117706: 感覺是故意挑喜歡的丟,這幾本能佔多少空間= =233F 09/17 05:20
→ teras …
推 teras: 無職台灣男主。就靠他啦。還缺一輛大卡車。。。。木可木可235F 09/17 05:34
推 Lupin97: 事情一檔歸一檔,同居還不知道房子記誰名下呢
不過既然如此不睦,還是分居比較好236F 09/17 05:59
推 coiico: 模型漫畫小說這類東西家裡空間有限可以考慮去租倉庫存放花一點錢能少很多家庭紛爭
以台中豐原來說 85材空間(約一個簡易廁所大小)租金是一個月1400
包含保險 還有濕度控制238F 09/17 06:21
→ k254369: 建議快滾出家 幾歲了還看漫畫 還買整套是怎樣243F 09/17 06:29
推 ayaneru: 賠完就可以趕出去了 成年了沒必要再讓你住了
要住就付房租 一個月五千剛好244F 09/17 07:21
推 OsakaLife: 贊成母親對房子有自主權可以處分所有物品
而該男也有人生自主權 可以外出獨立老死不相往來246F 09/17 07:26
推 exca: 既然成年了 又不合那就搬出去吧 輕鬆多了248F 09/17 07:29
推 hidewin200: 20歲了 沒鳥用就自己滾出去住,要怪就怪你那沒擔當的父母會生不會教250F 09/17 07:42
推 lk90410: 為什麼會覺得房屋所有權一定在母親?252F 09/17 07:53
推 Lhmstu: 成年了自己搬出去吧,東西自己管理,別自助餐又要啃父母又要自由自在253F 09/17 07:55
推 chulen: 丟別人東西很雞掰 但住家裡還敢告父母不和解也很雞掰255F 09/17 07:59
推 boooooood: 現在不要說首刷限定,普通版的也不一定收得到不是?257F 09/17 08:25
→ ilove640: 符合這本書的價值觀 等等要送老媽去死了258F 09/17 08:31
→ linzero: 所以建議請改買電子版260F 09/17 09:00
→ Minihil: 住家裡? 5000最多只能抵一個月房租喔262F 09/17 09:18
→ a22345e: 畢竟20多歲大大概率還是住家裡啊
我是覺得新聞中寫法看起來母親願意和解還告下去看起來很不厚道 當然不排除是新聞的問題263F 09/17 09:22
推 DEGON: 愛藏版剛好出來 更大一套兒子趕快買了266F 09/17 09:37
推 hitsukix: 以前被丟就是哭一哭算了,現在告老母267F 09/17 09:46
推 DongRaeGu: 給他看民進黨少子化影片啊 媽媽老婆銩你帶東西合情合理269F 09/17 09:51
推 johnx: 世界是殘酷的270F 09/17 10:01
推 theeHee: 推文都有在現場看到受潮嗎 搞不好他兒子認為沒有受潮 根本是被找理由丟掉書啊271F 09/17 10:04
推 windnduck: 笑死,住家裡還敢這麼邱,那出去吧273F 09/17 10:13
推 Hsu1025: 無法一起生活的人真的是大事 趕快搬出去自己住吧274F 09/17 10:44
推 cor1os: 推 死老人總是認為自己沒錯276F 09/17 10:57
推 clou: 國中的時候被我爸丟過一套封神演義,我到現在都還記得。277F 09/17 11:26
推 iceonly: 走到法律這一步很難看就是了,媽媽丟你漫畫不合法,都20歲了住家裡也沒合法到哪去
都成年了肯讓你住家裡是因為還有親情;既然走到法律那代表也不認親情了,媽媽告回去要他搬出去不知道會怎麼樣278F 09/17 11:27
推 kisaraki: 中文版絕版實在不需要這麼在意,直接收日版還乾脆一點282F 09/17 11:33
→ rickey1270: 家事要鬧到全台皆知,還是為了漫畫,我是覺得不管法理情都很丟臉啦
雖然每個人都有蚊子背後的大象的問題,而且我也被家人撕過漫畫,但要因為這種破事訴諸法律,還是一個六十歲的直系一等血親,真的悲哀283F 09/17 11:39
推 QoGIVoQ: 搬出去就搬出去啊 為啥你們預設他沒錢搬288F 09/17 11:43
推 yujchen: PTT上的人年紀都大了,站在恐龍父母那邊正常啦292F 09/17 12:31
推 MrBlackBao: 亞洲父母 不意外 搞到不願和解八成不是第一次293F 09/17 12:41
→ sunwell123: 20歲住家裡沒合法到哪裡去?現在法律規定20歲以上就得搬出去了嗎294F 09/1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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