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sal60614 (saltics)標題 [閒聊] 嗷嗚龍寶倒了...時間 Sun Aug 31 22:51:07 2025
之前阿龍疑似抄襲的事件結果出來了==
http://i.imgur.com/lNYW0Ne.jpg
http://i.imgur.com/1CAhWpG.jpg
http://i.imgur.com/tu1T6b4.jpg
這個4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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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32.159 (臺灣)
※ 作者: sal60614 2025-08-31 22:51:07
※ 文章代碼(AID): #1ej65T8W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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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osimati: 可是我記得之前新聞沒有寫告蹦世界2F 08/31 22:57
→ zsp9081a: 法律戰出問題吧,只是這事件我們的文化界那邊絕對站不住腳3F 08/31 22:58
噓 Hellery: 台文館之前什麼嘴臉有臉說不知情,反正鬼島司法早死了5F 08/31 23:02
推 rd5186: 看來以後要用免洗員工抄襲了 反正上頭都沒事6F 08/31 23:04
→ haha98: 好了啦 還想跟北檢提出什麼再議 知道台灣法律人怎麼玩的嗎?8F 08/31 23:05
推 AndyJheng: 時間都花在抄襲跟詭辯 這就是文化人嗎13F 08/31 23:12
→ ganganx: 正版告輸盜版 果然同文同種22F 08/31 23:27
推 pt510148: 以後好像也沒資格笑中國正版告不贏抄襲了24F 08/31 23:35
→ mabilife: 果然差不多嗎…變成自己最討厭的樣子…25F 08/31 23:37
推 mc3308321: 唉,無權無勢,怎麼跟有背景的鬥呢?這在中共跟台灣都適用26F 08/31 23:37
推 syldsk: 就跟看到有人在禁菸場所抽菸,可以檢舉喔,不過你要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28F 08/31 23:39
噓 zxc88585: 抄襲喊告 做賊喊抓賊,想不到會有一天看到我們文化產業抄襲對岸的魔幻事件30F 08/31 23:40
→ no321: 這只是認證同文同種32F 08/31 23:40
推 Sheltis: 聽說某個國家的動漫2027要超越日韓ㄛ 某方面來說是超越了 下限的那種33F 08/31 23:40
推 pt510148: 官官相護就是華人的尿性啊,真讓你中國人告贏了政府面子往哪放,當然是不起訴來個冷處理,媒體也不報依台灣人健忘程度一下子就沒人記得了
幾十年前是對岸抄我們,現在換成台灣抄他們,真是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啊35F 08/31 23:41
推 Lhmstu: 關鍵字,北檢,怎麼可能讓你外國人這樣告
正版告輸盜版,嘻嘻41F 08/31 23:49
推 karta018: 這也太扯,還有媒體比法院先宣判的,這到底什麼司法43F 08/31 23:57
→ BILLYBOY: 別懷疑 台灣已經是人治社會了 一堆人還很開心的勒 (誤45F 09/01 00:00
推 lien0972: 話說實務上推給員工就沒事是正常的嗎 這樣公司要負的責任也太小46F 09/01 00:03
→ asd245438: 平行時空創作的說法很適合來刷新下限,好像只要推給沒靠山的人就沒事了48F 09/01 00:07
推 q11010: 之前吵過一輪了 結論就是沒告錯該判抄襲 但法律是__的52F 09/01 00:21
推 yu7777: 畢竟同文同種56F 09/01 00:34
推 hcastray: 個人認為判決不合理 但在這邊風頭過了 原告又是中國人外加可能涉4-11 太多雜七雜八的要素會影響本案的討論61F 09/01 00:49
推 JohnnyRev: 這種就是欺負外國人阿 法律欺負外國人很多次了吧63F 09/01 00:50
→ hcastray: 當然這案子只要有從去年跟到現在的都知道這對台灣文創會是一個污點 有類似案件就會被拉出來複習64F 09/01 00:52
推 Horse129: 正版告輸盜版 同文同種 嘻嘻68F 09/01 01:04
推 mkcg5825: 畢竟是台灣人
假喬丹事件在台灣上演CC69F 09/01 01:29
推 mkcg5825: 2027抄越日韓指日可待
反正抄了不會輸72F 09/01 01:33
推 gargoyles: 員工抄的 傳他沒來 大家可以回家了 鬼島司法74F 09/01 01:38
推 a28200266: 員工抄襲 傳喚不到 哎呀就這樣吧 不然怎樣76F 09/01 01:45
→ a28200266: 台文不知道 你說蹦世界也不知道 你說整個標案只有小員工能負責 你說員工傳喚不到 你說記者比本人更早得知不起訴內容 台灣法律 哈哈78F 09/01 01:48
推 OEC100: 這也能告輸,不愧是文化產業要超日韓的
比商業贏不了那就比法律輸不了
媽媽嘴老闆很羨慕責任能這樣分割的吧81F 09/01 02:33
推 uuu3u: 超扯,台灣喬丹84F 09/01 02:51
推 TT: 這判決真的真的只能說夠瞎,同文同種
台灣找不到被告,所以不起訴,你敢信?85F 09/01 04:27
推 fgjd125hg: 台灣檢察官真的是沒有下限,極度無恥的一群人87F 09/01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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