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byMother作者 chikOE ()標題 [新聞] 月子中心照護員滑手機83mins!男嬰嗆奶時間 Tue Oct 4 22:32:50 2022
新聞標題:月子中心照護員滑手機83mins!男嬰嗆奶腦傷...搶救275天亡
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4/2351269.htm
新聞內容: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心該有多痛!北市士林區「康和產後護理之家」盧姓照護員遭控,照顧嬰兒時卻滑手機,期
間未注意入住僅14天的鍾姓男嬰因溢奶發出咳嗽或嗆到等聲響,直到1小時23分鐘後,發現
男嬰唇周發紺、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仍因溢奶、併發肺炎,進而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
衰竭死亡,男嬰父母提起告訴。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將盧女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王姓母親於2019年2月產下男嬰,並於同年月20日入住產後護理之家。3月6日晚
間18時15分,王母餵完母奶後將孩子推回嬰兒室,因男嬰患有新生兒鵝口瘡,30歲盧姓照護
員則將男嬰放在另一個獨立隔間觀察室,6分鐘後未再入內查看,但她卻在照顧鍾姓男嬰及
另名嬰兒之際,滑手機長達1小時23分鐘,再次回觀察室,赫然發現男嬰有溢奶、口鼻發紺
情況,立刻替他拍背、清除鼻腔及口腔分泌物,同時給予腳底板刺激,但男嬰膚色仍發紫無
心跳,她立刻請求李姓照護員協助,並持續執行心肺復甦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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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送往新光醫院急救後恢復心跳,後轉送到板橋國泰醫院、三軍總醫院治療,治療275天
仍因缺氧缺血性腦病變、昏迷需仰賴呼吸器,併發肺炎,進而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死
亡,痛失愛子的父母則提起告訴。
案發後,護理之家等人曾向男嬰父母表達歉意說:「我們確實有錯,監督不周教育不夠、「
針對這個事情我們是有做個內部大型的檢討」等,但仍難以彌補父母喪子之痛。
偵查時,盧女坦承犯行,檢警根據雙方簽立合約、嬰兒室內監視畫面,及護理之家作業規範
清楚告知不得帶手機進嬰兒室等,依過失致死罪將盧女提起公訴。
另外,鍾姓父母認護理之家李姓董事長、江姓負責人、李、劉姓護理師等6人共涉過失致死
罪嫌,檢方認案發時,是因盧女處理個人事務而未對男嬰多加巡視,而非因當時業務繁重,
配置人力不足,或無專業能力處理男嬰溢奶情形,而無法妥善照顧嬰兒,難認被告與男嬰死
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予以不起訴處分。
心得:
最近版上的三民函生護理之家事件,再看到這件新聞
當然不是花錢就是老大,但既然收了顧客的錢,至少要遵守最基本的專業規範吧
真的拜託沒有耐心跟專業知識的人不要從事任何育兒相關職業
這並不是單純一份工作,一個嬰兒的消逝絕對是會毀掉一個家庭的!!!
拜託從業人員真的是有愛心跟耐心才去就職好嗎,完全不敢想像家屬的心會有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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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ying11: 沒有辦法專心做這類照護工作或是缺乏耐心愛心的請自動轉跑道1F 10/04 22:36
→ chikOE: 喔喔是的,主要照護員有起訴,但還是不能彌補什麼4F 10/04 22:47
推 UnaC: 主要照顧者有起訴啊5F 10/04 22:48
→ carefree1028: @UnaC 連帶責任問題,因為雇主未善盡督促員工責任而導致這場憾事發生……6F 10/04 22:55
推 yoyoca: 可以編輯內文心得避免誤導8F 10/04 22:55
推 Laurara: 我覺得能用手機真的表示他們沒有盡到管理責任9F 10/04 22:57
推 cc4: 很多月中隔離室的設置常常獨立隔間又無監視鏡頭確實是有改善空間10F 10/04 22:59
推 makio: 照顧員有被起訴喔,你寫錯了。13F 10/04 23:29
推 crazyL: 真的看了痛心...14F 10/05 00:08
推 ru899: 好可怕16F 10/05 00:42
推 jennyfish102: 雇主不應當沒相對管理責任吧!八里事件的媽媽嘴老闆都被判罰了,法律對孩童保護的部分真的不足18F 10/05 00:44
噓 kiss377017: 看看立委,法案多。但認真的幾位?這還是你們民眾對政治冷感選的20F 10/05 00:50
噓 Serger: 最後一段「另外」是關於董事長、負責人那些人不起訴,不是主要照顧的那個護理師不起訴,妳重點劃錯了。22F 10/05 00:52
推 milu0524: 剛剛查資料查不太到相關的資料... 評價也都是好評 看到這個覺得太可怕了24F 10/05 01:05
推 jilllue0907: 高調QQ 看到這種事件真的是太難過了…而且小寶寶還努力了275天才離開,無法想像他受了多少苦呀!QQQQ 康和名氣很大啊!看到竟然是這家整個嚇到…(當初找月中還有去參觀他們的大安館,而剛查一下發現大安館已經停業了也是又嚇一跳@@)26F 10/05 01:23
推 nh2238: 有起訴啊...要不要更正一下內容31F 10/05 01:25
→ jilllue0907: 對照時間,我是事發後才去參觀康和的(雖然是大安館),但當時完全沒有聽說任何有關康和照護上這個可怕的疏失…對比目前板上三民菡生的事件,月中真的是太會掩蓋負面消息呀…QQ32F 10/05 01:28
噓 annietw: 紅明顯。上面已經多位留言主要照護者有起訴,應該修改內文,避免誤導。37F 10/05 02:53
噓 nanaling: 「依過失致死罪將盧女提起公訴」
其他相關人員不起訴。 最後心得讀錯了吧?39F 10/05 02:53
噓 l88: 這閱讀能力? 主要照護員有被起訴 是公司其他人不起訴 帶風向?41F 10/05 04:03
推 TimCook: 無法想像父母會有多悲痛42F 10/05 04:49
推 A710229: 管理者有多懶散才沒發現員工滑手機80幾分鐘, 監督不周為何不起訴44F 10/05 07:18
推 digodi: 我知道這很憤慨,但是還是修改錯誤資訊吧。46F 10/05 07:31
推 jilllue0907: 現場有監督責任的護理主管督導我認為要論有責比較合理,但出資的老闆也要論進去真的難…只要他們的徵人條件合乎法規、照護比合法、工作守則沒問題(當然實際執行是另一回事QQ),就很難說老闆有過失@@
另外的確心得解讀錯誤,有空修正一下吧!47F 10/05 07:32
→ dever: 為父母的選擇買單的總是...53F 10/05 08:03
推 nanaling: 監督不周可以去告民事, 並非他們過失造成小孩死亡54F 10/05 08:14
推 una283: 應該要禁止使用手機吧55F 10/05 08:17
推 Polyhymina: 護理之家作業規範清楚告知不得帶手機進嬰兒室等56F 10/05 08:44
→ jilllue0907: 嗯嗯...民事責任有機會連帶到雇主與主管,但刑事有難度...不過對業者來說會痛的也是民事求償就是了
雖然不論怎麼賠償對父母的痛來說都不夠QQ57F 10/05 08:45
推 thunder02: 最近這樣看下來月中照顧不佳的新聞好多,媽媽們簽約前一定要打聽清楚阿60F 10/05 09:12
推 dearqq: 是不是罰太輕? ....太可怕了62F 10/05 09:33
→ snowtoya: ????我剛還特地去查了一下,媽媽嘴老闆沒被起訴啊64F 10/05 09:50
推 lch10212: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心覺得支持推動政府制訂管理月子中心的相關法規範65F 10/05 09:56
※ 編輯: chikOE (220.130.229.165 臺灣), 10/05/2022 10:04:18
推 ma820602: 天哪 希望小寶寶回天上可以當快樂的小天使 真的這些護理之家規範是不是有問題…68F 10/0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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