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
作者 sam92084 (電腦球評)
標題 [專欄] 以圖文探討岳政華是否妨礙守備!
時間 Mon Aug 15 00:24:53 2022


【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49】以圖文探討岳政華是否妨礙守備!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96836
【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49】以圖文探討岳政華是否妨礙守備! - 中職 - 棒球 | 運動視界 Sports Vision
兄弟與樂天在洲際球場交手,五局下,岳政華執行短打戰術,在即將踏向一壘時被守備方的傳球擊中,裁判第一時間認定安全上壘,曾豪駒總教練上場認為是妨礙守備,裁判組經過簡單討論後維持原判,究竟岳政華有沒有妨礙守備呢?透過圖文一起來探討! 標籤:棒球規則, 棒球裁判, 妨礙守備 ...

 

Vol49判例檔案
事發日期:2022/8/14 洲際棒球場
對戰組合:中華職棒例行賽  樂天桃猿V.S中信兄弟
事發過程:五局下,兄弟一人出局攻占一壘,岳政華突襲短打將球點在一壘邊線,在跑近
一壘時被投手傳球擊中,第一時間裁判認定安全上壘,曾豪駒總教練上場爭取是否妨礙守
備,裁判組經過討論後維持原判。


https://youtu.be/kWBYqFPS3FQ

首先,這類的判決與我們一個老朋友息息相關,也就是在我的專題中常常提到的--三呎線


哪裡的三呎線?一壘的。

何謂三呎線區?

一壘的三呎線與壘間的不同,是一個真實有形有框架的區域,本壘到一壘之間的壘距為90
英呎(27.43公尺),到達一半時在界外區會有另外一條線與壘線間隔有三英呎(90公分)的
距離,將這兩條線框起來就是我們俗稱的三呎線。


也就是下圖黃色的區塊:
https://i.imgur.com/D6j1YT4.jpg

三呎線區的規範:

棒球規則 5.09 出局 Making an Out

(a)擊球員出局 Retiring the Batter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11)跑在本壘與一壘之間的後半段,跑出三呎線外側(Right of the three foot line
)或跑入界外線內側(Left of the foul line),裁判員認為對一壘的傳球採取接球動
作之野 手產生妨礙。此時為比賽停止球。


但為閃避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而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 界外線內側時,不視為妨礙。

【5.09(a)(11)原註】 三呎區之形成應包括三呎線在內,跑壘員之兩腳須在三呎區內或形
成三呎區之線上。擊球跑壘員為達觸及一壘之目的, 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
之距離前或滑壘前,跨出三呎線。


這些規則大家應該都很熟悉了,直接使用因為三呎線妨礙守備的判例影片作為示範:

https://youtu.be/YePY4GZj2hI

關於三呎線區的規定在規則補述中有更詳細的說明:

規則補述3.07 【擊跑員跑離一壘區三呎線外干擾守備之妨礙】

擊跑員跑向一壘偏離三呎線外,遭野手最初(第一)傳球碰觸時,經裁判認定影響一壘手守
備時,妨礙守備成立,比賽停止球,宣告擊跑員出局,壘上跑者返回原佔有壘;若不是遭
最初守備傳球碰觸,除宣告擊跑員出局外,妨礙前之守備行為算,壘上跑者應返回 妨礙
當時之佔有壘。


(1) 壘線為三呎線一部分,若碰觸時一腳位於壘線上,不視為偏離三呎線。 【2021 總教
練會議】

什麼情況下不會構成妨礙守備?

(2) 因壘包設於界內區,必須考慮最後一步踏壘的情況, 雖為三呎線外其行為是被允許
的正常踏壘行為,若 碰觸該傳球不視為違規跑壘。若經認定擊跑員跑壘 途徑為明顯偏離
三呎線外,企圖攔遮野手守備行為 時,則喪失最後一步的權限。


(3) 若球傳偏致使一壘手須離開壘包進行守備,即使球碰觸跑離三呎線外擊跑員身體,經
裁判認定造成失 誤原因,並不是擊跑員跑離三呎線而造成一壘手守備困難,而是野手傳
偏造成無可避免的碰觸時,不應以違規跑離三呎線為由而宣告擊跑員妨礙,比賽仍為進行
中。


除此之外還有一條類似違反運動道德的條文:

(4) 妨礙一壘手(包括補位野手)守備行為,無論擊跑員 是否跑離三呎線外,經認定不以
正常跑壘為目的, 而故意用手、身體攔遮或臨時改變進壘路線,企圖徒增守備困難等行
為,仍視為妨礙守備。此行為擊 跑員雖未碰觸傳球、未跑離三呎線,但仍視為妨礙 守備
。【棒球規則 5.09(a)(11)】


是否妨礙以妨礙發生(碰觸的)當下相對位置認定。

我們直接把畫面快轉到曾仁和快要接到球開始:

岳政華的跑壘路線是在三呎線區內側的邊線上,右腳很明顯採在線上,但是左腳在跑動中
偶爾會踩進界內區。
https://i.imgur.com/hFfnwrQ.jpg

曾仁和快要撿起球時,岳政華的左腳從畫面來看幾乎是貼著邊線,大部分踩在了界內區。
https://i.imgur.com/DViTSRU.jpg

曾仁和撿起球後,岳政華的右腳踩在邊線上。
https://i.imgur.com/NsyKDlw.jpg

曾仁和抬手準備傳球時,岳東華的左腳也與上一步一樣非常貼近邊線。
https://i.imgur.com/CgFvhS7.jpg

球傳出後岳政華的右腳非常明顯踩在線上,抬腳時地上也有白粉濺起。
https://i.imgur.com/zeIiK7C.jpg
https://i.imgur.com/JU0H1Ff.jpg
 

接著就是最關鍵的點,在曾仁和的傳球擊中岳政華時,岳政華的左腳很明顯踩在了界內區
,隨後銜接上了踏一壘的最後一個踏步。
https://i.imgur.com/sjuUzLk.jpg

到此,我們回歸規則條文上的敘述。

擊球跑壘員為達觸及一壘之目的, 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之距離前或滑壘前
,跨出三呎線。

岳政華在這一步之後才踏出了規則上所說的最後一步,如果以畫面上來說,我會更傾向以
妨礙守備判定岳政華出局,畢竟他是在規則保護他進入最後一個跨步之前就違規了,並且
也影響到了陳俊秀可能可以接到的傳球。


曾仁和自己球傳偏也是妨礙嗎?

規則上指出:「若球傳偏致使一壘手須離開壘包進行守備,即使球碰觸跑離三呎線外擊跑
員身體,經裁判認定造成失誤原因,並不是擊跑員跑離三呎線而造成一壘手守備困難,而
是野手傳偏造成無可避免的碰觸時,不應以違規跑離三呎線為由而宣告擊跑員妨礙,比賽
仍為進行中。 」


這次的傳球並沒有迫使陳俊秀一定要離開壘包接球,因此我認為還沒有到可以認定是守備
方自己失誤的狀況。

https://i.imgur.com/MpSNito.jpg

與其說是「誤判」,不如說是「尷尬」。

當然如果是以規則條文加上影片畫面去認定,我認為宣判妨礙的機率很大,以傳球路徑來
講,岳政華不管踩在哪裡都有可能會影響到陳俊秀的接球,他如果沒有踩出三呎線區內有
很大的機會可以安全上壘,但是他就是已經先違規了。


以裁判的實務來講,一壘審幾乎不可能協助三呎線區妨礙守備的宣判,因為一壘審的眼睛
會專注於即將發生Force Play的一壘壘包上,同時他的角度也不會在邊線上,宣判難度相
當困難。


主審雖然在邊線上,但是不可能完全跟在跑者屁股後面,距離感以及重疊視角,主審不一
定可以明確地確定擊跑員何時開始最後一個跨步,主審可能可以發現擊跑員影響到守備(
或是被打到),但同時要可以肯定他當下腳到底是踩在三呎線區的內外是相當困難的,畢
竟人眼不可能同時對焦兩件事物。


https://i.imgur.com/yifF1W3.jpg

如果是非常明顯的一定沒太大問題,今天的狀況主審要先確定界內界外還要觀察擊跑員
踩踏路徑再來必須注意是否有妨礙發生妨礙當下跑者是否踩在三呎線區內緊接著還
要認定是否為最後一步,這些東西單獨分開來好像非常簡單,但是全部重疊起來就是一個
大問題了,因此我才覺得特別「尷尬」。


老話一句,究竟有沒有妨礙還是屬於裁判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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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71.9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I7OgA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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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nosuke75: 先推再看1F 08/15 00:26
sf88911: 為啥這個play沒辦法挑戰?2F 08/15 00:27
usercode: 其實就是中職裁判水準低落才會老是在這類判決上出錯3F 08/15 00:28
痾....我是不是有寫這次的事情很困難很尷尬...
而且我看影片都很掙扎怎麼寫了
sam92084: 認定上的東西 沒辦法 一壘也沒有PLAY可以偷渡過去4F 08/15 00:28
※ 編輯: sam92084 (180.217.71.96 臺灣), 08/15/2022 00:29:22
usercode: 是否跑在線內不能挑戰吧
我的意思是中職出現類似的情況也不是第一次了,但裁判們似乎沒有加強這塊的專注力5F 08/15 00:29
sam92084: 說真的這也很難加強就是了..畢竟這很極限了8F 08/15 00:31
whalefirst: 以後各隊列為教科書 都照岳這樣跑法就好了
今天裁判認定這樣跑不算妨礙了,大家都可以左腳線內右腳踩線上跑9F 08/15 00:37
這個就太多了
還是要看裁判認定
很多狀況有困難度
ChenTzuHao: 專業文就給推12F 08/15 00:41
leonumber01: 這球不就跟以前廖健富那球一樣嗎?13F 08/15 00:46
不太一樣
廖一直都在線上 然後最後一步進去
這個是最後一步之前就踏進去了
※ 編輯: sam92084 (180.217.71.96 臺灣), 08/15/2022 00:48:30
whalefirst: 看其他人從頭到尾左腳踏線內,右腳踏線上,裁判會怎樣判囉14F 08/15 00:53
linto: 只能看什麼時候一壘要加安全壘包了16F 08/15 00:53
tommyshu: 你把這種跑法列為教科書 到時候另一位裁判判你妨礙守備 吃虧你會乖乖吞嗎 不會的話我建議是不要把這次的跑壘當教科書啦 不然到時候又要翻舊帳很麻煩餒17F 08/15 00:54
chugliang: 其實如果跟壘球一樣~有衝壘壘包,就相對安全和單純了這種判例不一致,還是要看裁判的心證
一定還有得吵就是...20F 08/15 00:54
ji31g42go61: 說服改變不容易,還有不小的距離要努力。23F 08/15 00:55
whalefirst: 如果另一位判妨礙守備 那代表這次有問題阿,表示裁判水準差
有沒有跑線內妨礙守備只看右腳不看左腳落點?24F 08/15 00:56
ccf5299: 這判決真的太難了 先加強裁判好球帶判決的能力吧 一直幫大大想文章也不是辦法啊27F 08/15 00:58
sam92084: 想文章是啥?
話還是要說好吧XDDD
你是說搞出題材給我寫嗎29F 08/15 00:59
tommyshu: 原PO都幫忙上紅色的字了 「裁判裁量權」你直接認定這次有問題 那下次自己隊的跑壘跟岳一樣結果被判妨礙跑壘
你一定很支持一定不會翻舊帳 因為妨礙跑壘才是對的判決對吧32F 08/15 01:07
chugliang: 樓上~其實你結論不太對,裁判裁量權會變成心證決定結論就是說,可能因為裁判的不同,而認定的結果不同才對
這狀況就跟好球帶判決一樣了。36F 08/15 01:09
tommyshu: 是啊 我是說給24樓聽的 裁判裁量權就是不同裁判會有不同的判決 這次岳沒事不代表之後也沒事 所以不要把這次跑壘列為教科書 不然到時候吃虧又不乖乖吞 還要挖今天的例子出來吵39F 08/15 01:13
chugliang: 對阿~認同~這種案例應該是吵不完了XDDD43F 08/15 01:14
whalefirst: 球迷怎麼看不重要吧,重點裁判認定岳這樣跑合法,下次其他人這樣跑當然也合法
難道可以岳合法 其他人就妨礙守備嗎?44F 08/15 01:23
chugliang: 有阿~更前一次的廖建富就被判OUT47F 08/15 01:24
whalefirst: 那就好玩了,廖妨礙守備,岳沒有XDD48F 08/15 01:25
lanlove0102: 我相信未來有相同狀況 判決還是可能不一樣 但不要有利的時候說尊重裁判 不利的時候說裁判偏袒49F 08/15 01:38
leegogo: 你截到踩在界內的那張就是最後一步了 下一步就是踩壘包了如果踩到壘包才叫最後一步根本不用有這條規則
另外只要踩在線上就算合法51F 08/15 01:40
rain0212: 最後一步其實也有往一壘壘包右下角去,也是比較尷尬的算往外跑了的模糊地帶54F 08/15 01:49
leegogo: 他第一次踩離三呎線就是踩在"最後一跨步之距離"56F 08/15 01:51
rain0212: 更前一次的廖是哪一次?我只記得20那次丘跟昂菇兩個吵超久吵到被罵,這兩次有沒有不一樣就看倌自行判斷了57F 08/15 01:51
leegogo: 因為下一步就踩到壘包了 就醬59F 08/15 01:51
HSNUYang: 我也覺得好球帶的判決先搞好比較重要,今天這個play沒有到真的很明顯的違規(至少左腳還是離線非常接近),的確裁判很難精準的判決60F 08/15 01:53
rain0212: 跑線上應該就最底線啦,未來這種剛好角度的認定一定還是會再出現的63F 08/15 01:53
leegogo: 廖那次連最後一步都有壓線 標準跑壘
是兄弟吵很久 緯來主播跟著起鬨 賽後還說要申訴65F 08/15 01:53
rain0212: 之前抓到線內印象是右腳都在線左邊的
廖是從線右邊往左邊到壘包,岳是左邊往右邊到壘包67F 08/15 01:54
leegogo: 線畫出來後踩進三呎線就行69F 08/15 01:57
jordan1227: 我有疑問(舉手) 照規則補述3.07的寫法 是一腳在壘線上就不視為偏離 這case岳的右腳如果一直在壘線上 要說岳在之前就違規了感覺也不太對?70F 08/15 01:59
leegogo: 樓上 雙腳都必須踩在三呎線內 左腳離開就算違規了
但是他最後左腳踩下去的點 是最後一跨步的距離 所以沒違73F 08/15 02:05
yccm: !原來我搞錯意思了,我還以為最後一步指的是左腳那一步,原來是右腳踩上壘包那一步才算嗎,感謝解說76F 08/15 02:18
beaver0211: 其實這種當下沒有看影片,裁判討論完就是裁量權了,但這個可以當一個誤判的案例影片,以前考籃球裁判前有看過一個北美籃球裁判網站,都會放很多影片,不全是正確的判例,也會有錯誤的來提醒大家。聯盟應該也要找機會說明一下,不然以後可能都會用這個判例來吵。78F 08/15 02:38
jimluvssally: 推83F 08/15 02:51
lemonsong: 果然識象,84F 08/15 03:08
fernand: 推專業,就這個play說真的就是尷尬,safe也有理,out也有理,而且這麼短時間就要做出判決,裁判也真的辛苦了85F 08/15 03:37
BENCH5566: 看是誰得利就知道對不對了,這球很明顯沒有妨礙守備。87F 08/15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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