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作者 a93103921 (阿伯)標題 [新聞] 誠信何價?-談林子偉和王柏融交易案可時間 Thu Aug 10 23:08:16 2023
誠信何價?-談林子偉和王柏融交易案可能引發的意外風險
2023年8月10日 週四 下午4:26
文/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中華職棒,震撼彈。
林子偉換王柏融,而且還可能再多帶更多包裹,我想大家應該都很想知道「還有誰」,而
且
球迷應該也想看這些討論,不過在這裡,我想提出另一個切入的層面,就是大家可能不太
喜
歡的法律野球。
先說在前面,不管這個交易最後是否能成功,我認為在報紙報導為真的前提下,會長應該
要
出面喊停。
https://i.imgur.com/R4BAa93.jpg
至於為什麼呢,理由很簡單,在中華職棒規章的交易規則裡,並沒有談到如何交易「還沒
加
入,但是確定必須加入」的球員,因此才會切成兩筆交易。
有一位先進大德對這筆傳聞中的交易做出非常準確的評價,就是:「規章沒寫可以,知道
沒
寫可以而故意拆成兩筆規避,這是擺明了違規,跟期約賄選的意思一樣,一個正常的聯盟
是
不會准的。」
中華職棒該不該是個正常的聯盟,這可是個好問題。
可能會有人說,交易有什麼不好,不是平常都嫌沒有交易,現在交易來了不是嗎?
誠然,有交易是好事,可是還是希望在規則內交易,而不是憑默契、憑私約規避應該負擔
的
權利和義務,同時也可能衍生有害球員權益的狀況下進行交易。
至於該怎麼說呢,先從交易最理想的狀況談起吧。
https://i.imgur.com/nlVsroE.jpg
交易是好事,但是要正規的交易才是好事
首先要先說明,根據中職規章,王柏融回歸中職就是樂天所屬球
員
,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所以不存在「出售議約權」,因為他的契約權是由承接Lamigo的
樂
天所有,說「議約權」應該是方便解釋王柏融現在的狀況。
如前所述,中華職棒並不允許交易「確定會加入,但是還沒加入」的球員,林子偉勢必要
和
臺鋼先談合約,成為簽約之後成為臺鋼球員,然後再和樂天交易,接著王柏融回歸中職,
依
據旅外球員辦法規定,他仍然是樂天所屬球員,臺鋼可能會支付一筆現金,用現金得到王
柏
融。
最理想的狀況是:實際上林子偉和王柏融分別直接和樂天以及臺鋼談合約,雙方最後走個
過
場,交易圓滿結束,大家各取所需,球迷戰成一團,討論誰賺到誰大虧。
那不理想的狀況呢?
問題就來了。
首先,林子偉和臺鋼談合約,確定加盟臺鋼進入中職,接著發動交易,一切都很順利,問
題
是如果樂天這時候提出的合約和當初談的不一樣呢?
比如說,原本答應月薪百萬,還有激勵獎金若干,也說好「會承接臺鋼的合約」,結果交
易
發動以後直接翻臉,月薪先減30%,獎金也縮水,那,林子偉能怎麼辦?
答案是「不能怎麼辦」,對,這就是中職的現況,他頂多說「七十萬有七十萬的打法」然
後
消極打球,不然就是直接任意引退,而且任意引退還得要球團同意。
之後頂多去走仲裁把想要的薪水要回來,不過仲裁路漫漫,大家等著看。再不然就真的打
法
律野球,提出當初樂天有答應的證據,告上法院去要薪水,不過告完東家的球員以後在球
隊
裡該如何自處,這就真的是個好問題了。
假設到這邊都很順利,樂天沒有吃書,臺鋼拿到想要的球員,也和王柏融談好條件,甚至
跟
日本火腿談妥,讓王柏融今年回歸中職,年底以擴充選秀選走的形式交易,或是稍微等一
下
,明年再來,改以交易形式處理。
這時候問題又來了。
假如樂天反悔,怎麼辦?
王柏融提早回來,結果樂天一試成主顧,沒放到18人名單外,臺鋼選不到。又或是王柏融
真
的明年才回來,樂天想一想還是決定把人留下,撕毀跟臺鋼的約定,這時候臺鋼該怎麼辦
?
答案是:臺鋼必須經由法律途徑,要求樂天履行之前的約定,假如臺鋼凶猛一點,可能會
請
求法院做一些動作,比如「在合約解決以前,王柏融和林子偉都不能上場打球」,這個是
可
以做到的。
不管是「林子偉簽約以後再交易,結果權益受損」,還是「樂天突然吃書,拒絕讓出王柏
融
」,最終的結果都是球員的權益會受到衝擊,這就是憑默契靠私約做成交易的風險,而且
風
險竟然是球員必須承擔,這不是很奇怪嗎?
講到這裡要先強調,交易成立的話,樂天吃書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因為以後大家還是要
見
面,這種事情搞出一次可能就會讓球隊陷入無法再進行任何交易的窘境。
不過仔細想想,中華職棒的交易一向都非常不活躍,真的要說有損失什麼倒也未必。認真
說
就是在一個交易並不活絡的聯盟失去交易可能,對球隊真的算損失嗎?
我們很願意相信人性,但是也知道人性經不起考驗,凡事都要有規則,有規則,才有公平
可
言。
誠信、公平、合法是任何職業體育聯盟應該秉持的原則,而這次交易的可能產生的爭議,
正
是由於其中的不確定性和遊走灰色地帶的手法所引起的。球迷對於聯盟的期望不僅僅是球
場
上的精彩比賽,更是希望見證一個公平競爭、法制健全的比賽環境。
更重要的是:看來看去,最後可能承擔最大損失的是球員,覺得「應該要存在這種交易形
式
」,那就應該要修改規定讓他可以交易。私下要約規避規章,如果允許這種事情發生,規
章
就形同虛設,等於是中華職棒打了三十幾年,最後還是走回聯盟草創,人治聯盟的路子,
這
怎麼說都不是好事。
我很願意相信會長堅持改革,既然是這樣,不管交易是否成立,都應該明確表態「不允許
這
種交易方式」,以維護過去改革的成果和堅定未來改革的道路。
如果存在最糟糕的可能性是:球員工會出來嚴厲譴責,但是除了嚴厲譴責以外其他協助都
難
以奏效,球員權益受到影響,聯盟形象大打折扣,那麼就應該在發生以前予以斷絕,這才
是
一個健全的聯盟應走的正道,而不是去問「誠信何價」,這個價格可能很高,高到大家都
不
願意付。
https://reurl.cc/94mA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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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93103921 2023-08-10 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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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93103921 (39.14.42.190 臺灣), 08/10/2023 23:09:51
※ 編輯: a93103921 (39.14.42.190 臺灣), 08/10/2023 23:11:41
→ waijr: 中華職棒是人治聯盟 只要領會會議默契就算通過規章不重要6F 08/10 23:11
推 Hsu1025: 也不能出來講不允許阿 人家就沒違規阿 你自己要補規則7F 08/10 23:12
→ i4303348: 主委談薪那段根本就硬湊的,沒交易還不是可能發生8F 08/10 23:12
推 BJshow: 領隊會議會討論這個吧 這次就被鑽個洞了 中職就是人治聯盟9F 08/10 23:12
推 vvw5555: 為了證實樂天的誠信,明天再補上阿誠當同捆包11F 08/10 23:13
→ Puye: 領隊會議 喬一下就OK啦12F 08/10 23:13
推 VIC0418: 有點鑽規則露洞也不能怎麼樣吧,聯盟先自己補起來吧13F 08/10 23:13
推 sandiegopadr: 外面顧慮到這個正常 合作伙伴毀掉還有很多 但這裡是中職 合作伙伴只能是另外五隊 無法說丟就丟 沒啥好擔心的14F 08/10 23:13
→ cena0605: BJ 說不定這就已經是領隊會議討論過的呢17F 08/10 23:13
推 arm370x: 這篇寫的好好笑喔台灣是什麼成熟的法制國家嗎 台灣不是違法就修法就好了嘛 一切合法!18F 08/10 23:13
推 fuyu1112: 都問過聯盟了 而且用字都用的很固定 明顯就是合法的 你現在才要阻止才是莫名其妙20F 08/10 23:13
推 jimgene: 除非王柏融不回中職,哪來的誠信問題22F 08/10 23:14
→ VIC0418: 阻止也要理由啊?現在聯盟也沒理由23F 08/10 23:14
→ sorrycar: 這菜逼八吧 中職本來就各領隊>>>>聯盟
其他領隊都沒講話了 就是小事24F 08/10 23:15
推 sandiegopadr: 然後我以為現代法治觀念應該是沒說不行=可以 交易又不需要特許什麼叫沒寫可以=不行?26F 08/10 23:16
推 ui: 我也認為領隊會議應該針對這類case進行討論,下不為例28F 08/10 23:16
推 TenRings: 今天這交易的確沒違規啊,鑽漏洞而已29F 08/10 23:16
→ aalittle: 主委的部分倒是還好,中職以前早就有選秀簽不下來的先簽後換的情況30F 08/10 23:16
推 finalstar: 最大變數是火腿續簽,樂天應不會反悔,否則就真血流成河33F 08/10 23:17
噓 jbmn: 笑死。硬要寫耶34F 08/10 23:17
推 goldseed: 內文的理由跟要表達的完全不搭XD35F 08/10 23:17
推 BJshow: 規章沒寫到下次補起來就好 畢竟中職才3X年 近期才公布全部規章36F 08/10 23:18
→ sinepitt: 這篇作者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39F 08/10 23:19
→ i4303348: 聯盟本來就不允許這種權利交易,但球團就拿沒涉及到的部41F 08/10 23:19
推 JimmyBlue: 這筆交易對勞方有利吧...公會為什麼要譴責?42F 08/10 23:19
推 TenRings: 現在發生了就補起來,下次就沒有了43F 08/10 23:19
推 VIC0418: 很多聯盟也是發生後規則才補起來啊46F 08/10 23:20
→ inb: 中職沒擋因為現在是一換三,有照規定,並沒有人治
之後出事中職也可以說干我屁事,沒有人治47F 08/10 23:20
→ TenRings: 今天的交易就只是1換3而已,王那個是私下讓約49F 08/10 23:22
→ iusocute: 結果盤子火腿續簽 小玉也決定續留 台鋼就搞笑了50F 08/10 23:22
→ sorrycar: 檯面就一換三 買蔥送半年後的魚 怎麼管51F 08/10 23:22
→ swfaem: 先當作人性本善不會有任一方反悔 萬一王在日本受傷戰力大減 台鋼收不收幾乎都等於1換3 正常交易要是體檢沒過就不成立 這個漏洞在於王受傷或體檢沒過就只能吞下1換352F 08/10 23:23
推 alex8725: 其實很多規章本來就是被鑽漏洞才改的
要不要叫停無所謂 但必須針對這種行為給予規範55F 08/10 23:25
噓 weng: 哪裡來的不知名大記者啊 寫這篇有夠硬要跟吧看不懂在寫什麼57F 08/10 23:28
→ alex8725: 至於這種走過場的「簽換」 國外已經行之有年 直接照抄就可以了58F 08/10 23:28
→ BJshow: 對啊所以覺得下次領隊會議就會討論這個 不然出現一堆無條件轉讓怎辦==60F 08/10 23:28
推 IIEII: 其實如果想成林子偉換<
>王柏融+藍88好像就沒那麼虧了吧 再送兩個老殘投手62F 08/10 23:29
→ swfaem: 看到漏洞後有補至少讓人覺得有想要處理 而不是雙手一攤我管不著然後繼續過日子64F 08/10 23:30
推 alex8725: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把議約權變成可交易標的 同時把選秀時母隊所取得的權力改為該球員的議約權 就馬上解套啦
因為這些東西在國外都是行之有年 照抄就可以了66F 08/10 23:31
→ aalittle: 其實別說國外,單論中職,後半段大王的旅外fa回台是首次但是前半段主委的部分,中職早就有過選秀簽不下來而透過先簽後換跟別隊交易的情況了
所以瞎扯樂天會跳票原先給主委的約,根本想太多了71F 08/10 23:34
推 hearry: 文中提到的法律途徑幾乎不可能 領隊會議就會喬完了75F 08/10 23:38
→ TenRings: 走法律很麻煩,球團不是笨蛋76F 08/10 23:39
→ financial911: 沒寫不行就是可以
隔壁棚還有選到狀元最後一場空的
那種才真的是幹77F 08/10 23:46
推 Hsu1025: 沒寫不行就是可以 法治精神的話沒錯啊
沒寫可以=不行 這叫做道德勒索80F 08/10 23:49
推 Nobita: 交易要承接原合約 當然約滿你要砍30%是聯盟允許的82F 08/10 23:51
推 sandiegopadr: 順帶一提 期約賄選是紮紮實實的犯罪 跟這個case沒禁止的狀況完全不同 「先進大德」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83F 08/10 23:55
推 benxyz: 真的開領隊會議,其他4隊會笑看樂天爽拿林子偉?
看看之前羅力條款,我是不信啦
對其他4隊而已言,林子偉留在台鋼或air都比去樂天好86F 08/10 23:56
推 zilkle: 印象中美國才搞更大,哪有誠信,中職這規則漏洞都稱不上89F 08/10 23:59
推 sfw0199: 就規章訂得不清楚啊 讓球團可以玩文字遊戲92F 08/11 00:40
推 smmg: 真的懂法治?93F 08/11 01:03
噓 NXT0614: 聯盟不可能禁止球團不能有默契啊 要怎麼禁止?96F 08/11 02:04
噓 eedy8888: 台鋼準備air,依火腿跟小玉尿性,一定想辦法留下來就算開個掃廁所工作人員小玉也是真香,他根本就不想打球了只想移民日本而已97F 08/11 02:37
推 lovemanado: 有道理,但走私可以變成超買的國家…還是算了吧100F 08/11 06:53
噓 dummy5566: 這篇就是不相信人性,認為資方很可能違約詐害球員101F 08/11 06:55
噓 ymwen: 會長用什麼立場喊停?102F 08/11 07:33
噓 dragle: 沒規定可以,也沒規定不行,何來違規?違哪一條規?103F 08/11 08:29
推 hsangel: 發生了再來修正,很正常104F 08/11 09:39
噓 davidrick: 會長憑什麼規定阻止合規的行為?這種思想更人治吧?105F 08/11 09:58
噓 FayeFaye1: 雙方合意完成民事契約,是怎樣不行106F 08/1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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