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作者 snowcat168 (雪貓)標題 [討論] 同居費用分擔時間 Wed Jan 6 17:39:38 2021
情侶以a,b代稱
兩人討論同居費用分擔問題(目前尚未同居)
共同費用有 水電網路第四台管理費 買菜 生活雜支等
a,b 兩人收入差不多(b 略高一些)
房租部分
a 有自己購入,仍在貸款中的一房一廳小公寓
目前是以兩人共同住在a的公寓來討論
a認為應該視當地房租平均值/2來分擔,
但是a 不是想要盈利,所以會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
a的想法是:住在某處本來就應該要負擔住所費用(無論是叫做房租或者其他名目)
認為情況跟兩人去找一個新住處,一起分擔所有費用是差不多的
b認為a想要收取房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並不想要把a視為房東
b覺得這跟兩人一起找一個新住處的情況完全不同
b願意付共同費用/2 再加上一些錢,但是仍然比a認為的費用低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
目前兩人共識是先不同居,若要同居可能會一起找一個新住處,a 把目前公寓出租
請問大家的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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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同居費用分擔
01-06 17:39 snowcat168.
推 a0913: 計較這麼多 是想不想結婚 不想結婚乾脆不要同居阿1F 01/06 17:47
→ rie779: 為什麼住A的房子,房租必須和B的現有租金相同再/2,佔A便宜2F 01/06 17:50
→ mina046777: 不懂房子a買的b來住,為何b覺得要付錢很奇怪??4F 01/06 17:52
→ yaokut: 不同居,直接另外找地方住,省得還要處理麻煩事5F 01/06 17:56
→ ahello: 今天是a的房子就要少付?房東換陌生人可以接受平分?6F 01/06 17:56
→ ff44: 另外找地方住7F 01/06 17:59
→ Levesque: b死也不想AA多付一點錢搬進a的公寓,這樣是有打算要結婚嗎?還是結婚要再另外買一棟?8F 01/06 18:15
推 mj2124: a的房子繼續出租,找新的房子AA的話房子位置要在上班地中間,沒有誰佔便宜10F 01/06 18:15
推 dabiann: 沒結婚打算的話分清楚,要結婚的話別收錢了12F 01/06 18:16
→ mj2124: 不管結不結婚,a婚後一樣可以收租,b就AA吧13F 01/06 18:16
推 ForgerEames: b如果去住a的房子當然要付費啊。而且以a的立場,自己有房子為什麼還要去住別人的房子...?14F 01/06 18:26
推 kaki1231: 出租A公寓 另找地方租來慢慢算最沒爭議
另外是我發現跟這對象要這麼計較我也不想太有瓜葛,租外面最保險,雙方都有後路
不對 算成這樣連同居都懶,可以慢慢找下一個了16F 01/06 18:27
推 molamolajump: 分手 a去找一個同意使用者付費的
b去找一個沒房可以跟他AA房租的21F 01/06 18:44
推 a0652qj: 錢是多少寫出來 金額大小差很多
換個翻譯說就是凹女方一起繳剩下的房貸 房子還不是她的而且才一房一廳 外面同樣價錢能住更好的誰要住這裡23F 01/06 18:45
噓 vince4687: 就男生不夠有錢 女生愛計較啊 我的房才不會跟女友收什麼房租zzz
a0652的言論典型這種無聊問題的低能詭辯 付租金幫不認識的房東繳房貸可以 然後付租金給男友繳房貸不行
凹個屁 超好笑26F 01/06 18:46
推 a0652qj: 所以金額很重要啊 誰知道他是多少
一樣價錢住別的地方更好 當然選別的31F 01/06 18:49
推 paj: 只有錢,就跟錢交往就好了33F 01/06 18:55
推 a0652qj: 15000跟8000差多多? 直接講金額就知道哪個有問題了 這篇明顯是房主角度 訊息缺失小心站錯邊35F 01/06 18:57
推 tsunade802: 先不算房租,如果分手了B還得摸摸鼻子自己滾出去,這種我不會想同居XD38F 01/06 18:59
噓 vince4687: 那你是在凹個屁 房租行情高的地方兩個人一起享受同樣的環境優勢 房價低的地方也是兩個人一起住 講凹的真的很可悲40F 01/06 19:02
推 k3997: 共同持有房子 房貸對分 頭期款一樣對分43F 01/06 19:06
→ LadyTomato: A的房子地段好,所以b需要付出比現在更多的金額嗎?44F 01/06 19:08
推 hakkiene: 不要同居 各住各的 不然到時候誰趕誰出門46F 01/06 19:14
推 MimiCatLover: 如果a房子地段好 可能房租會提高 考量預算不住a家是可以 畢竟每個人對住的需求標準不同 這可以直說
不過b覺得a收房租很奇怪 這無法認同!今天a如果不收錢 b肯定就搬過去了吧47F 01/06 19:15
推 kaki1231: 觀念不同沒啥好說的,A當然可以收他想收的 找到人願意付就好
但個人是覺得要這樣收寧願自己住 找下一個也方便51F 01/06 19:16
推 MimiCatLover: 真的觀念不同 不住一起的決定也很好 A再找一個願意share的對象就好啦w54F 01/06 19:18
→ ra88872: 就不要同居就好了,需要再上床,結束。56F 01/06 19:22
推 lookers: 要這樣算還當什麼情侶58F 01/06 19:32
推 rondo21: a是想找人幫忙付房貸吧......
然後房子依舊在自己名下,a超會算59F 01/06 19:35
推 Hertz52: a的房租出租,去租低廉一點的房子跟b aa61F 01/06 19:36
→ pillooow: 我覺得不收租,但是共同費用b出8成甚至全出較合理62F 01/06 19:39
推 korgh413: 當然另外找別的地方住,想分手的除外63F 01/06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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