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Phone作者 rolajohan (奈奈)標題 Re: [心得] 不知道是賊太笨還是iPad太聰明時間 Fri Feb 22 21:31:17 2013
各位大大對不起
因為案發當時我人在學校,
經過都是朋友轉述,
然後我一聽到1500就氣到來發文了,
實際上是5500!
抱歉誤導大家了><
後來來找朋友知道了過程,
朋友A找不到iPad,四處問附近的人有沒有看到,同時播電話給我。此時我發現離線了,無法定位,室友B跟A在一起説要報案,A帶著原廠盒子前往警局,(這時候我正打給遠傳掛失3G門號,這時傳來find my iPhone),跟B説了以後,B打給A,跟警察説定位位置,接著出動了8個警察(有必要嘛?也太慎重),那區的通訊行挨家挨戶的盤查,在最後一家找到,通訊行也直接讓他們帶走iPad,回警局筆錄時,一個警察一直説要把ipad留下,A不肯,執意帶走。回到家後本來想説沒事了,又接到警方電話,説要還店家!然後他們就把ipad留在家去警局吵架了!
我遇到他們已經是他們吵回來的時候了。
拿到Ipad的時候,3G關、wifi關、英文被改中文、皮套被丟了(皮套也很貴耶!翻桌!),其他都沒有變了。
然後,沒有報案三聯單= =
以上,謝謝各位關心
※ 引述《rolajohan
(奈奈)》之銘言:
: 今天下午接到朋友來電,說我的iPad被偷了,很緊張的問我怎麼辦。
: 我一聽到馬上開了iCloud,但是iPad顯示離線,只查到iPhone的位子,但是距離差很多= =現在只祈禱...希望偷的不是年輕人,不知道怎麼解除定位。
: 就開始心理建設...OS:找不到了,忘了吧!OS:可是我才剛繳完分期阿...orz
: 然後突然想到更絕望的...我的iPad有配門號,還綁約兩年= =
: 就在我打去跟客服掛失的時候,找到我的iPad了!!在遺失的不遠處!!
: 馬上把地圖傳給朋友,他剛好在警局(雖然覺得定位差很多),警察也馬上去指示地點找,是通訊行!
: 但竊賊很笨的留下了身分證給店家,更氣結的是,他竟然只賣了...
: 1500......
: 以上是我今天的iPad驚魂日,
: 但我有疑問的是,只要開機就可以追蹤到嗎?因為平常3G是關閉的。還是店家測試一定會連線wifi看看?
: 不知道能不能po在這,不行的話,告訴我馬上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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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247.201.183
推 PPPGGG:沒三聯單...1F 02/22 21:33
推 z520314:吃案機率有點高 要堅持有三聯單2F 02/22 21:33
今天回去要要看
→ acjo:問題是 這是贓物吧 要也是警察先收著5F 02/22 21:49
→ philiphsu:沒留案底 都想吃案了... 警察要憑啥扣押6F 02/22 21:51
→ z520314:當鋪法 那竊盜這條不辦?7F 02/22 21:54
推 jomwang:當舖業之負責人依本法規定收當之物品經查明係贓物時其物主其物主得以質當金額贖回。8F 02/22 21:55
→ jomwang:他不是合法當鋪的話,應該不用管當鋪法11F 02/22 22:02
推 lemmii:請問轉蘋果了嗎?? 希望你能轉蘋果 這種鳥事一定要報出來13F 02/22 22:08
→ ethenlin:抓不到人也要把警察跟店家公布出來 太扯了14F 02/22 22:09
推 imgkiller:出動八個警察耶 這算吃啥案 台灣警察竟然對這種小案件有那麼高的興趣 應該不是還給店家吧 是警局保留
所以依台灣法律,原po欠當舖5500?15F 02/22 22:12
→ jric:我也想是不是要先留給警局? (不過就要確實拿三聯單了!!)
順便問贓物多久可以從警局拿回來?18F 02/22 22:16
後來填寫贓物領回單,才帶走的。 02/22 22:16
→ tcj7838:被偷的反而欠當舖錢也挺不合理的20F 02/22 22:19
→ jomwang:可是通訊行不是當鋪,不適用當鋪法
如果是當鋪的話,就必須給當鋪550021F 02/22 22:22
推 ethenlin:被偷東西還要給錢 什麼鬼法= =23F 02/22 22:25
→ jomwang:那誰要開當鋪ˊ_>ˋ24F 02/22 22:27
推 imgkiller:一般人如果買到贓物 小偷沒抓到 這損失誰吸收?
買家 還是 被偷者25F 02/22 22:28
→ jomwang:若是不知為贓物通常就是失主跟收購者商討和解吧
一般還是跟偷的人取得賠償27F 02/22 22:35
→ adequacy:當鋪法....
光報案沒給三聯單 問題就不小了........
原PO還是帶著"證物"ipad 再去報一次案吧!!29F 02/22 22:37
是new ipad
推 kidd232:顆顆 這要吵下去一定很好玩
有心要搞上新聞也不錯33F 02/22 23:03
推 higger:等等~我去買個雞排珍奶...35F 02/22 23:15
→ smileray:出動八個警察感覺非常勤勞 不過不給三聯單是怎樣= =
而且為什麼要還店家???真的是鬼島36F 02/22 23:26
推 fyuex:原po有綁兩年 應該是電信專案的新IPAD吧38F 02/23 01:27
※ 編輯: rolajohan 來自: 114.39.14.184 (02/23 05:29)
※ 編輯: rolajohan 來自: 114.39.14.184 (02/23 05:32)
推 DJony:收受贓物無罪?準備上報吧!爛警察!
連當鋪牌照都沒有,敢拿什麼shxt當鋪法出來,腦子進水了嗎!?39F 02/23 08:20
推 ilikebulldog:沒有三聯單,然後誤導法條,警方9成9想吃案變成雙方民事糾紛。這招警察很常用,尤其只要被害人一副社會經驗不足的模樣。
以前公司也是有報案過,結果值班員警只是登記在「值日簿」,後來請的律師去「了解」案情才發現,鬧大後所長親自來說明,結束後順便請我們「幫忙」一些文件重新簽一簽「補辦」。41F 02/23 10:20
推 sosevil:打去督察室檢舉警察吃案 不給報案48F 02/23 10:45
※ rolajohan: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2/23 13:42
推 tsctao:絕對吃案 怕被吃案就是打110!! 絕對不一樣!!
這樣絕對是打算吃案搓掉= =+52F 02/23 22:59
推 cuper:沒三聯單就不對了54F 03/0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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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不知道是賊太笨還是iPad太聰明
02-22 21:31 rolaj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