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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e5930 (willie5930)
標題 [問題] G2給錯支
時間 Wed Oct 16 03:11:52 2013


稱著大省熱  我也去辦了之G2

辦了辦之後拿回家把玩了1天   隔天接到神腦的電話說我這支有瑕疵

要我回去換一支全新的 可是也沒講說哪裡有瑕疵 怕用了1年後會有問題

之後我發現我這支G2是32G的  疑  大省不是只有16G嗎?

是他給錯假瑕疵名義換16G給我 還是真的有瑕疵

我該繼續保留這之32G嗎還是乖乖的拿去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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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22.33
energie9999:應該就是給錯...1F 10/16 03:13
cherrywish:不是你的就不該拿 你有簽約白紙黑字不要鬧著玩2F 10/16 03:14
energie9999:不然若真有瑕疵你也可以自己仔細找看看在哪...3F 10/16 03:15
aot41147:假如是給錯.版大假如不歸還可能是店員賠錢 也有可能鬧上官司之類的~~我覺得沒必要為了 那個容量而自己收起來4F 10/16 03:15
babo9413:原來是你,我同事哭好久,我可代收此件7F 10/16 03:25
ErnestKou:犯錯就講明不就好,隔空發現有瑕疵勒......8F 10/16 03:30
yaiwuyi:假瑕疵名義沒錯阿9F 10/16 03:38
kevin20541:叫他到你公司或你家裡跟你換10F 10/16 03:45
wctoymr:去隔壁徵個16g還給他,再賣出去11F 10/16 03:46
hyde7621:售出的IMEI對不上也沒用阿12F 10/16 03:49
r02182828:找找看瑕疵 真的沒有看他要不要講真原因13F 10/16 04:16
dylanlee:很明顯是店員耍笨因為拿到32G的給你...沒聽過店員主動要求換機.如果原PO不退還店員應該是自己賠吧.畢竟他也沒確實告知其實是耍笨給錯機.不過建議應該要退回14F 10/16 06:04
ktan:可以很白的去講,你用過也是輪迴到整新的市場,變等值了17F 10/16 06:15
dl41o3i:退回去 然後要個小禮物19F 10/16 06:32
parkpre:不誠實就給他一點教訓。他再打電話來就問瑕疵在哪裡?他不說實話就說已經轉手賣掉,逼他講出事實。還有退換不能要你白跑一趟,請他配合你時間地點。20F 10/16 06:37
aaabbbcccdd:神腦的妹妹也沒賺多少錢,做做善事吧23F 10/16 06:57
kevin092178:有什麼好不拿去還的==24F 10/16 07:02
aaabbbcccdd:而且不知道會不會有不當得利的問題25F 10/16 07:03
pardini:不該你的不要拿,但時間是你的叫他們自己來換26F 10/16 07:04
DrZoung:要還,但是凹點小東西也OK啦27F 10/16 07:22
OrzstO:發票寫幾G?會不會有被告侵佔之虞呢?叫他自己來換吧28F 10/16 07:23
kaletra:這跟提款機多給錢可能一樣,或許有法律的問題29F 10/16 07:24
chris1281:時間是你的,無償跑這一趟也太瞎了30F 10/16 07:34
davy60205:拿錯就換啊。。。我會換31F 10/16 07:39
cowranch:民事有不當得利,刑事有侵占(明知不當得利而不返還,),店家的疏忽他們追究會傷形象,這不用怕。但萬一老闆要店員自己賠,他可能寧願走法律途徑。不過,你多花的時間成本可以要他們補償32F 10/16 07:40
dendi:今天不po出來也不會有不當得利,照自己時間去安排就好36F 10/16 07:48
poju1024:貪這個幹嘛= = 就不是你的,還回去就對了,還用問嗎37F 10/16 07:48
flypower:有點同理心吧,叫神腦自己來把手機拿回去就好了
如果不快點還回去,這幾天手機遺失的話,你要賠錢的38F 10/16 07:49
WMX:還比較不會有糾紛、但是要攤開講名40F 10/16 07:57
Chuan5566:笨蛋,當然是要趁機要個電話阿,16G換電話划算阿41F 10/16 07:59
epsonc45:還手機,不過請他們誠實告知你換手機的原因42F 10/16 08:07
snowcs:還回去,過的心安理得43F 10/16 08:28
bcharles:你是站不住腳的一方 32G的不要碰了, 有損失你要擔責44F 10/16 08:32
puretd:有夠瞎 因為他們的過失還要多跑一趟45F 10/16 08:34
danceking:原PO已經知道"瑕疵點"在哪? 建議貼一千~二千當作升級46F 10/16 08:36
SDUM:貼一些就能 大省升32G ?47F 10/16 08:41
danceking:貼錢只是減少職員的損失~職員的錯沒道理客戶要幫忙扛48F 10/16 08:43
caii7871:等他老實說再還他,記得拗東西,時間是你的,憑什麼他錯不用承認又浪費你時間
推parkpre處理方法49F 10/16 08:44
psdcgb:店員現在應該急死了!不過不誠實這點我覺得是怕老實說你會覺得32G是你給我的幹嘛還她52F 10/16 08:46
Chuan5566:說實在的店員這樣說也是迫不得以的做法,因為他不知道你是哪種人54F 10/16 08:57
Nappa:說實話顧客可能還會還得乾脆點 瞎扯瑕疵56F 10/16 09:04
phix:你就說沒有瑕疵啊 等他說實話再說57F 10/16 09:07
flypower:先不談店員的事,原po發現是32g還不歸還,其心可議58F 10/16 09:11
Nappa:先談店員的事59F 10/16 09:12
doom3:沒去換 就店員自己賠錢而已吧60F 10/16 09:12
flypower:先談店員的事,也不代表原po有權保有32g61F 10/16 09:12
parkpre:一定是要還的,但是瞎扯瑕疵是那招,通訊行都靠胡鄒吃飯嗎。要他說實話再還。62F 10/16 09:13
entercool:覺得要等說實話再理她,因為她誤導讓人以為店家那麼感心會主動告知客戶有瑕疵更換新機很可惡!自己的過失不承認還往自己臉上貼金,服務好好喔這樣,不誠實根本不用理她
我的重點是等對方說實話,不是不用還64F 10/16 09:17
jas1123kimo:你就說你出國了,或去外地,這樣你就沒事了
法律就是這樣69F 10/16 09:20
flypower:我的重點是對方說不說實話那是一回事,不是你的就要71F 10/16 09:21
jas1123kimo:不然你就說,這樣回去你要1000車錢,你們可以支付嗎若他們說要用郵寄的,你就問說,這郵寄的天數,我工作都會需要手機,這樣錢妳們要負責,他們就不會為難73F 10/16 09:21
ting31823:將心比心吧!就像你手機掉了也希望別人撿到還你一樣!76F 10/16 09:24
minikai:我也覺得沒事為難個小店員沒意義77F 10/16 09:26
balaman:提醒一下,侵佔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簡單來說,我把這篇文備份,ID及IP提供給警察,就可以告發了。78F 10/16 09:27
t1329kimo:原po真的要相信那些出餿主意又不負責任的鄉民嗎80F 10/16 09:30
balaman:一旦告發,就算談成和解, 警察辦案,還是移送地檢署81F 10/16 09:31
bcharles:法緒不要翹課阿~82F 10/16 09:32
balaman: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到警局或地檢署,可是沒有交通費領83F 10/16 09:32
lovelongg:炫耀~~為什麼 不給我32 G ...怒84F 10/16 09:36
poju1024:在這邊如何教人要佔人家便宜 也為免太好笑,她不誠實是一回事,並不代表你可把手機就裝傻佔為己有...85F 10/16 09:37
FallenAngelX:想想如果你是那個店員你會希望自己怎麼做87F 10/16 09:39
hsinyeh:不當得利?訴訟上對方要怎麼證明XD
刑事上應該沒有侵占,本來就基於所有權移轉意思交付88F 10/16 09:41
balaman:超簡單的啊,上面推文不是有神腦店員的同事嗎
本文備份就足以證明囉90F 10/16 09:42
hsinyeh:你說不當得利我還說是帶物清償哩....
所有權已經移轉沒有啥侵占的問題啦92F 10/16 09:43
a22155721:我也是拿到32g的 不過我準備拿去換了94F 10/16 09:45
poju1024:不用辯什麼法律問題,將心比心很難嗎......95F 10/16 09:46
hsinyeh:將心比心的結果就是我覺得對方應該要自己來收,或是提供來回計程車車資  另外他32G拿回去要幹嘛?
包一包變成新的再賣給下一個人嗎96F 10/16 09:46
a22155721:店員是有跟我講他拿到32g的就是了99F 10/16 09:47
epsonc45:侵占罪…我笑了…呵…亂引用法條…100F 10/16 09:48
poju1024:不用在這邊猜人家要怎麼做,難道如你說再賣給下一人101F 10/16 09:48
epsonc45:我相信原PO也沒有要占便宜的意思吧,只是店員如果不102F 10/16 09:49
poju1024:就可以理直氣壯不還嗎?103F 10/16 09:49
eric03092000:推將心比心,人家都打電話來了,別佔這個便宜104F 10/16 09:49
hsinyeh:所以我說大家依照規矩來啊 補貼我的損失不然自己來收105F 10/16 09:49
epsonc45:認錯的話…我覺得這樣就有問題,道個歉,一切好解決106F 10/16 09:49
ErrethAkbe:學點法緒就可以當鍵盤檢察官了?107F 10/16 09:50
balaman:那個為了避免離題,就不多做解釋。有興趣去唸民法總108F 10/16 09:50
ericlapse:拿錯就大方承認阿 是在哭三小 不過賠點錢就崩潰噢109F 10/16 09:50
balaman:則和刑法侵佔罪章。110F 10/16 09:50
epsonc45:有人說將心比心,有聽過一句話嗎,道歉有用的話要警111F 10/16 09:51
ericlapse:還有那位同事 什麼叫做原來是你 拿錯的又不是原po-.-112F 10/16 09:51
hsinyeh:XDD  民法88條告訴我,錯誤要非由表意人過失才能撤銷113F 10/16 09:51
epsonc45:察幹嘛,何況連道歉都沒有><114F 10/16 09:51
hsinyeh:侵占罪要易佔有為所有,一開始就是以所有意思取得
還會有侵占罪喔?115F 10/16 09:52
x850519:不當得利,有人被告過喔,和解賠更多117F 10/16 09:53
poju1024:辯法條有夠無聊,說穿了是叫人佔得心安理得是嗎???118F 10/16 09:54
zx09192939:推將心比心119F 10/16 09:55
hsinyeh:是怎樣就是怎樣,不用搬一堆無關的法條來恫嚇別人120F 10/16 09:55
ILOVEWADE:刑事和民事要分開來討論 不能混在一起121F 10/16 09:56
psdcgb:店員親自帶著新手機(16G)至原PO家中更換,結案122F 10/16 09:56
hsinyeh:一開始說有侵占的也不是我起頭123F 10/16 09:56
x850519:民法179~183
他可以不找你換直接告你,拿一筆和解金124F 10/16 09:59
hsinyeh:不當得利也就只有返還不當利益而已...敗訴就是賠價差126F 10/16 10:01
ILOVEWADE:如果賣你手機的店員是正妹 先賠罪要個電話,LINE,FB然後有空吃個飯就好((菸127F 10/16 10:02
WMX:我覺得你可以直接講明,然後請他到你公司或家幫你換129F 10/16 10:03
charles716:你跟他說沒瑕疵 在等他出招 看他會不會說拿錯支130F 10/16 10:04
flightleaf:一堆人那麼挺店員幹嘛,店員出包本來就要自己吸收後果,讓上頭知道的話那個店員就不用幹了,而且32g原po都用不少天了,收回去也是要店員自己吸收掉,除非店員無良趁機推銷其他客戶那台32g131F 10/16 10:06
charles716:店員假如說謊 一堆人還幫店員想告原PO 顧客權益何在135F 10/16 10:06
flightleaf:強烈建議原po不用理他,反正店員也只說瑕疵機,打電話來就說你已經出差到其他縣市一個月,他如果這時坦承是拿錯,就狂噹他店員出包還要客戶犧牲時間力氣拿回去喔??還對客戶說謊喔??你要客訴,店員就自己閉嘴
這店員又出包又說謊,還敢叫客戶自己拿回去,客訴下去直接明天不用來上班了,提告??他要告什麼??因店家疏失或標示不明而使顧客受惠,其多餘價值歸於客戶好嘛??沒讀過這條啊??樓上幾個大學通識修過法緒的136F 10/16 10:08
bcharles:存證信函 可不可以破樓上的招?  請大大幫開釋一下145F 10/16 10:15
flightleaf:題外話,新機要開給客戶的流程之一,不是要和客戶校對型號規格,以防日後爭議??店員沒做到這流程??還是店員馬虎帶過去??怎樣都是店員的錯,不還也不是奧客,是法條保障你的多餘優惠146F 10/16 10:16
bugu666:店員疏失犯錯,如願意補償消費者,有需要搞到這樣?150F 10/16 10:17
fallsvilla:看來店員是正妹 幫她說話的網友很多...151F 10/16 10:18
flightleaf:因標示不明或疏失而產生的多餘價值應當歸屬顧客152F 10/16 10:18
charles716:我看是有許多手機業者OR工讀生常駐此版吧153F 10/16 10:19
alorn:大家都是路不拾遺的...然後恨自己沒撿到154F 10/16 10:19
fallsvilla:拿錯就拿錯說什麼有瑕疵 這樣騙客人原PO才可以告他吧又不是那種1萬元買法拉利跑車這種case 如果那個員工155F 10/16 10:20
superbatman:你可以打去跟他說"我明天出國需要手機" 瑕疵沒關係157F 10/16 10:22
fallsvilla:繼續不承認跟裝死 我想原PO也不用花心思理他158F 10/16 10:22
epsonc45:結論:店員道歉,原po還手機,結案^^159F 10/16 10:22
superbatman:看他有甚麼反應 再決定要不要換160F 10/16 10:22
ILOVEWADE:能不能請7樓給幾張同事的圖給我們看看是不是正妹XD161F 10/16 10:23
puretd:竟然扯到侵佔162F 10/16 10:23
fallsvilla:要就自己拿來換 要原PO方便的時間地點
要不然就原PO搭計程車去 外縣市+高鐵 然後還要記得算自己的時薪喔 走路工時薪五六百不為過吧163F 10/16 10:23
hsinyeh:扯完侵占以後還叫別人回去讀書...166F 10/16 10:25
fallsvilla:來回都要算喔....^^167F 10/16 10:25
lawview:你告訴他有要換,但最近沒空,然後等著看他補償什麼168F 10/16 10:26
justo180:推文超好笑的,還查ip哩,又沒指名是哪一家門市169F 10/16 10:27
ILOVEWADE:店員圖勒XDDDDD170F 10/16 10:27
justo180:最好這要會申請的過可以查 ip,理由是"我覺得描述跟171F 10/16 10:27
fallsvilla:然後最近記得裸機用 反正都有瑕疵了 原廠會回收吧 哈172F 10/16 10:27
poju1024:佔便宜派出籠了......173F 10/16 10:28
justo180:我遇到的很像"? 結果根本不是同一檔事要怎辦?誣告?174F 10/16 10:28
comicduo:樓上貼標籤幹嗎?175F 10/16 10:28
Andosinjo:【用換瑕疵來包裝自己造成的錯誤,店員才是問題原點176F 10/16 10:29
poju1024:要求合理車馬時間損失費正常,不用去教人如何佔便宜178F 10/16 10:29
fallsvilla:沒有想占便宜 我們又沒要原PO留著那32G 只是換回總179F 10/16 10:30
comicduo:我說poju1024,店員出包+說謊,網友莫名就變佔便宜了180F 10/16 10:30
fallsvilla:不能還要自己出錢出力吧 錯在原PO嗎 而且店員不誠實181F 10/16 10:30
poju1024:不用特別寫我ID,看也知道你在說我= =182F 10/16 10:31
fallsvilla:我說poju1024 樓上的網友大部分都是希望店員先誠實183F 10/16 10:31
DiChik:店員其實可以誠實以告 不過原PO小心別觸法還是還回去184F 10/16 10:32
justo180:今天如果是原po問"店員說拿成32GB的耶,我該還回去嗎?185F 10/16 10:32
fallsvilla:面對 說真話 再來慢慢討論換機流程 重點是誠實好嗎?186F 10/16 10:32
linarina:我還真的沒看過這條法條,求解!187F 10/16 10:32
DiChik:如果真的上法庭 是兩邊都有問題188F 10/16 10:32
poju1024:我說fallsvilla可以推文不用寫我id189F 10/16 10:33
justo180:一定被噓爆不用懷疑,但店員說謊耶,為何要縱容以說謊掩飾自己過錯的人?不是先該誠實再繼續進行之後的事嗎190F 10/16 10:33
DiChik:通常 這都是一事論一事 合約簽了也會算進去的192F 10/16 10:34
kuwai:要換也是他找你有空的時間自己來換  沒必要浪費時間193F 10/16 10:35
DiChik:畢竟只要店方拿出合約書 原PO事情也不小(假設)194F 10/16 10:35
fallsvilla:哈 我跟樓上學的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何來侵占之有195F 10/16 10:35
justo180: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是有侵占可能啊196F 10/16 10:36
fallsvilla:要是我今天是現金買空機 發現給錯 警察會受理嗎?197F 10/16 10:36
hsinyeh:上法院的話基本上店員敗訴機會高多了198F 10/16 10:36
DiChik:你跟誰學啊 (/‵Д′)/~ ╧╧199F 10/16 10:36
justo180:不然提提款機凸槌導致溢領,銀行就不會告客戶了200F 10/16 10:37
supertalker:瑕疵沒錯啊 規格和你買的不一樣不就瑕疵嗎 結案201F 10/16 10:37
kuwai:為了那一點差價上法院值得嗎202F 10/16 10:37
fallsvilla:現在手機這麼像 說不定G2 32G系統內建扣一扣也16G多203F 10/16 10:38
kblover:屁啦  怎麼可能32G扣一扣剩16G204F 10/16 10:38
justo180:她說的一年後會有問題,可能是說,一年後原po發現買的205F 10/16 10:38
fallsvilla:我的PF2就差不多 哈 也不是每個人都會注意自己容量多206F 10/16 10:39
DiChik:而且重點是 原PO已經知道規格不同 不是"不知者"207F 10/16 10:39
justo180:明明是16G,竟然裝到25GB了,會太過驚嚇嗎?208F 10/16 10:39
fallsvilla:提款機凸槌應該是追回來 而不是告客戶吧209F 10/16 10:39
DiChik:既然知道跟合約不同 卻沒有處理 店方告是有理由的210F 10/16 10:40
justo180:提款機凸槌發生過的新聞都是用告的..211F 10/16 10:40
kblover:.........你當別人沒看過PF2?212F 10/16 10:40
DiChik:提款機那件是告溢領 賠償213F 10/16 10:40
kblover:怎麼可能一開始拿來就剩下16G阿
況且就算是16G應該也是剩下10~11左右214F 10/16 10:41
hsinyeh:提款機出包那個是因為對方明知提款機領一千吐五千
還拿提款卡領了很多次,還找朋友來領...216F 10/16 10:41
fallsvilla:可是原PO是被店員告知後才知道 之前完全都是不知者218F 10/16 10:41
poju1024:G2那些原裝軟體只佔5g多,要唬也查一下吧...219F 10/16 10:42
DiChik:就算他沒找朋友來 就算他只領這一次 罪名還是成立的220F 10/16 10:42
fallsvilla:我只是說 不是每個人 都會檢查自己容量有多少 能塞就221F 10/16 10:43
DiChik:他多領 他找朋友來 只是讓罪名加重...222F 10/16 10:43
justo180:所以半夜溢領,沒辦法馬上通知銀行,還不是得隔天乖乖223F 10/16 10:44
fallsvilla:那請問我遇到提款機凸槌該怎樣 啥都不做 等著被告嗎?224F 10/16 10:44
flightleaf:店家拿合約出來就好笑了,店家跟人簽16g卻拿32g,明顯店家"違約",這筆違約怎麼解決呢哈哈225F 10/16 10:44
justo180:親自再跑一趟銀行才不會被告?但提款機事後不會說謊227F 10/16 10:44
linarina:真的不要再隨便亂教原PO了.........................228F 10/16 10:44
flypower:推樓上XD229F 10/16 10:45
DiChik:這是店家的問題 但當事者也已經知道問題所在230F 10/16 10:45
fallsvilla:如果我領六萬 個人習慣不好又沒有當場點 還得被告嗎?60張多個四五張誰看得出來231F 10/16 10:45
DiChik:提款機如果是隔天主動告知去還 銀行也不可能去告XD233F 10/16 10:46
flypower:原po:我究竟該不該還?鄉民把我搞得頭好痛啊(誤234F 10/16 10:46
DiChik:追款是必要 但是不是要追究刑責 就看狀況235F 10/16 10:47
flightleaf:國有財產和民有財產不能相比較啦=_=236F 10/16 10:47
kreites:還回去有很難嗎237F 10/16 10:47
fallsvilla:還是要還 等他們說實話再還 然後保全自己的權利238F 10/16 10:47
DiChik:不過法院對這種事件  通常都是叫你們自己和解239F 10/16 10:48
justo180:原po可以說,我不急,發生問題再送修好了240F 10/16 10:48
supertalker:領錢的例子是舉證問題吧 銀行虧銀行要舉證你多領241F 10/16 10:48
justo180:逼出實話才有辦法後續,反正就不要讓店員以為出錯242F 10/16 10:48
DiChik:我只能說 不想惹麻煩 就乖乖還回去243F 10/16 10:48
supertalker:你虧你要舉證銀行少給 舉證不出來就應該無罪244F 10/16 10:49
justo180:還神不知鬼不覺靠謊言掩飾,至少要打她臉245F 10/16 10:49
flightleaf:反正原po於情於理於法,都不需要還回去
店員也賠個幾千學教訓,以後出機校對要確實246F 10/16 10:49
kuwai:店家先出錯告人 快告   真想知道結果248F 10/16 10:49
kreites:所以如果店員不承認是他拿錯 就可以不用還嗎?
認真問一開始簽的約就是16G拿了32G沒有義務要還回去?249F 10/16 10:49
flightleaf:店家簽16g卻給顧客32g是店家違約喔251F 10/16 10:50
DiChik:如果店家知道原PO已知合約不同 卻沒主動告知252F 10/16 10:50
hsinyeh:成立,甚麼?提款機涉及到自動付款設備,見解可能會比較多分歧253F 10/16 10:50
DiChik:他只需提出原PO已知的證據即可255F 10/16 10:50
flightleaf:無論價值增減,店家明顯違反契約內容256F 10/16 10:50
fallsvilla:如果不承認 可以說我已經給selina簽名 瑕疵我接受257F 10/16 10:51
hsinyeh:違反契約內容,所以呢?258F 10/16 10:51
DiChik:不過店家是應該據實以告沒錯 所以法院會傾向自己和解不要鬧到法庭上來259F 10/16 10:51
hsinyeh:這種case根本不會上法院,時間成本就不只261F 10/16 10:51
fallsvilla:不想換新機 這樣可以嗎XD262F 10/16 10:51
justo180:說,我機子摔到了,逼出實話,討厭說謊的人263F 10/16 10:52
kreites:所以這樣是店家違約?264F 10/16 10:52
flightleaf:原po可是回去後,店員說謊才知道店家違約,可惜這契約通常只會叫消費者賠錢,沒提到店家違約該賠多少,不然早就叫店家吐違約金出來了265F 10/16 10:52
linarina:flightleaf說的到底是哪一條啊?268F 10/16 10:52
DiChik:原PO可以先告訴店家"我不想換機" 看他會不會誠實告之269F 10/16 10:52
sanro0509: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270F 10/16 10:53
poju1024:在這裡主張人家佔不是你的東西,很高明嗎......271F 10/16 10:53
fallsvilla:是有違反契約內容 但是給得更好 就請專業網友解釋了272F 10/16 10:53
hsinyeh:違約不怎樣啊,重點是違反契約的法律效果是什麼阿273F 10/16 10:54
DiChik:我覺得兩方皆有錯274F 10/16 10:54
kreites:我也覺得兩方275F 10/16 10:54
DiChik:1.店方沒誠實以告 2.原PO已知此問題所在276F 10/16 10:55
fallsvilla:人家花錢買的耶 又不是撿到 那店員佔有原PO的16G277F 10/16 10:55
kira925:flightleaf不要亂教....278F 10/16 10:55
supertalker:這篇應該要m起來嗎?呵 看後果會怎樣 我也很想知道279F 10/16 10:55
fallsvilla:是這樣嗎? 互告侵占?280F 10/16 10:55
poju1024:看可否凹個原廠quick window皮套,不用再教人凹機了281F 10/16 10:56
justo180:原po的錯要等店員誠實告知,後續不還才彰顯的出來
癥結在店員"不誠實告知"282F 10/16 10:56
hsinyeh:不要再侵占了,本案沒有侵占..284F 10/16 10:56
DiChik:如果店方一開始就表明問題所在 原PO就真的要處理了285F 10/16 10:56
linarina:連店員侵占都出來了,拜託別再誤導XD286F 10/16 10:57
kuwai:都拿回家了還叫一開始告知287F 10/16 10:57
DiChik:店員如果有看到這篇 證明這篇就是他的事主 就好玩了288F 10/16 10:57
fallsvilla:誰要原PO凹機 都在等店員講實話阿...實話後一切好談289F 10/16 10:57
justo180:店員要如何證明這篇?原文內線索並不多290F 10/16 10:58
DiChik:不過合約都簽了 如果真的告了,兩方責任追究還是會有291F 10/16 10:58
justo180:總不能情況類似就申請查ip吧?292F 10/16 10:59
poju1024:最好是講了一堆凹下來不會怎樣的理由再說要等對方
實???293F 10/16 10:59
fallsvilla:說不定一個店員就給了不只一台32G295F 10/16 10:59
DiChik:對 現在重點在店員無法提供此證據XD296F 10/16 10:59
poju1024:誠實?297F 10/16 10:59
sanro0509:就舉證問題啊298F 10/16 11:01
DiChik:如果店方無法證明原PO已知 告上去是店方有問題
所以我才說是"店方沒誠實以告"299F 10/16 11:01
pennymarkfox:世風日下啊(笑)301F 10/16 11:01
DiChik:如果店方已告知 原PO沒處理 告上去原PO也會有事
雖然錯是店方錯在先 但責任原PO跑不掉302F 10/16 11:02
fallsvilla:所以先誠實說"我不小心給錯了"再說304F 10/16 11:03
kuwai:快告...   鍵盤法官都判完了305F 10/16 11:03
justo180:所以一開始店員不誠實的目的是什麽?怕上面知道自己出錯?用此藉口換回?不然實際上可追回何必用騙的??306F 10/16 11:03
DiChik:通常店員此作法目的皆是:規避責任308F 10/16 11:03
supertalker:不誠實的目的 可能就上面說的 怕原po買支16g還他吧309F 10/16 11:04
DiChik:只不過他沒想到這是一步錯步步錯310F 10/16 11:04
justo180:為何要讓她用騙的規避責任?店員如果請求原po換回311F 10/16 11:04
sanro0509:若店家有告知給錯貨 原po不還 之後才有不當得利討論312F 10/16 11:04
fallsvilla:出貨單有IMEI 應該是看得出來是不是同一隻313F 10/16 11:05
DiChik:不過 還有一個盲點 店家要怎麼證明拿32G的給原PO?314F 10/16 11:05
justo180:不要讓她被上面究責,語氣誠懇,未嘗不會還吧?315F 10/16 11:05
DiChik:IMEI查得出來的話 是好辦啦XD ((我忘了這個..316F 10/16 11:05
fallsvilla:可是都有刷條碼了還可以出成32G 可見系統審核不佳XD317F 10/16 11:05
sanro0509:不過也是看舉證了 而且用騙的方式告知也不對318F 10/16 11:06
kevinee:說不定原po拿到的是DOA準備送修的瑕疵機 店員不小心319F 10/16 11:06
supertalker:喔 對喉 有imei320F 10/16 11:06
kevinee:交給原po 原po也沒發現瑕疵..事後店員才發現交錯機321F 10/16 11:06
fallsvilla:看來合約跟庫存系統沒有一起跑 就變成簽大省出32G322F 10/16 11:06
DiChik:我只能說 店方錯在先 但事實上兩方皆有責任323F 10/16 11:07
justo180:刷條碼還出錯機子,說不定店員根本不知32g出到誰那了324F 10/16 11:07
DiChik:剩下就看舉證會造成什麼結果XDD325F 10/16 11:07
justo180:點貨時發現不對,把那天辦的都call回來檢查是哪支326F 10/16 11:07
DiChik:真的查出來 店員應該會走路的XD
核心:店員處理不當327F 10/16 11:08
fallsvilla:請問G2新機外盒有封膜嗎 有的話拿送修機來賣就大條了329F 10/16 11:08
supertalker:原po還是應該追問什麼暇疵吧 可能有的人真的怕麻煩會說我可以接受 就不想再回去換貨了330F 10/16 11:09
DiChik:我是覺得怕麻煩的話 還是還回去 省事多了
畢竟沒人想走上法院...332F 10/16 11:10
fallsvilla:推樓上的su網友 幫老人家設定手機不容易阿XD334F 10/16 11:11
justo180:原po就語氣嚴肅的問她"妳誠實告訴我,是真的有瑕疵335F 10/16 11:11
supertalker:嗯 我的話當初應該會一直問是什麼暇疵 因為好奇啊336F 10/16 11:12
justo180:還是有其他原因?"她在掩飾就不用理她了337F 10/16 11:12
ILOVEWADE:而且假裝是瑕疵告知送回 這種告知是有問題的((菸338F 10/16 11:12
DiChik:同supertalker大339F 10/16 11:12
flightleaf:說亂教的,還不是一直站在店員立場
或者什麼道德缺陷,就要逼人下台
真正有錯的還被力挺呢,ㄎ。340F 10/16 11:12
justo180:畢竟原po已經確認過沒其他原因了,但若承認就去換343F 10/16 11:12
chrisorange:不知道為什麼這讓我想起金斧頭銀斧頭的故事344F 10/16 11:13
ILOVEWADE:忘記flightleat大之前提到的法條是哪條了?345F 10/16 11:14
flypower:女神:幸好我沒有說斧頭有瑕療
                疪346F 10/16 11:14
linarina:所以法條是哪一條啊?很認真的想知道XD348F 10/16 11:14
flypower:                           疪349F 10/16 11:15
kreites:瑕疵是儲存空間大小裝錯了.....350F 10/16 11:15
flightleaf:「你掉的是這台32g黑,還是32g白?」
「我的是16g白...」
「你很誠實,這三台泡水機都給你吧!」351F 10/16 11:15
flypower:哈哈~修正得好爛,字一直對不到354F 10/16 11:15
flightleaf:晚上回家我再翻書,以前考試考過這條,等我蛤355F 10/16 11:16
chrisorange:XDDDDDDDDD356F 10/16 11:16
ILOVEWADE:不過題外話一下 腦神店員業績壓力來了確實辛苦 之前有跟一個要過電話的正妹店員有聊到過((菸357F 10/16 11:16
justo180:隔天,女神:金斧頭銀斧頭有瑕疵,來換回鐵的359F 10/16 11:16
flypower:F大幽默啊XDDDDDDDDDDD360F 10/16 11:17
kuwai:不如趁機跟店員吃個飯好好聊聊?361F 10/16 11:17
TheoEpstein:目前原PO提供的資訊,祇看到店員說謊騙消費者而已。362F 10/16 11:18
justo180:我怎記得之前板上有類似這種給錯容量上來問的案例
不知那個的後續是怎漾363F 10/16 11:18
ILOVEWADE:順便要過電話,加line,要FB 我以前辦手機就很順便的要了((菸365F 10/16 11:18
TheoEpstein:消費者是自己察覺到容量有異的,店員方未曾提出過。雖然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怎麼出得了貨?會刷條碼耶367F 10/16 11:19
DiChik:核心:店員處理不當369F 10/16 11:19
TheoEpstein:原PO最後應該還是必須返還手機,也許是對方主管出來講店員出錯貨,願意負責車馬費等損失,但還是要還。370F 10/16 11:20
justo180:都刷條碼了,原po不回去換,店家好像也沒辦法吧372F 10/16 11:20
TheoEpstein:所以如果有備用機,又覺得這店員說謊要給他教訓,這373F 10/16 11:20
justo180:店員誠實以告苦苦哀求為自己的過失和說謊彌補才對374F 10/16 11:20
TheoEpstein:支G2就先放著不要用,拿來給教訓就是。375F 10/16 11:20
DiChik:如果沒刷就更...扯了376F 10/16 11:21
TheoEpstein:如果真的搞到上法庭,一來麻煩,二來結果難講。377F 10/16 11:21
ttc768160:店員也太離譜了378F 10/16 11:22
flightleaf:要開封給顧客要一起校對規格,店員當時在??379F 10/16 11:22
OrzstO:這麼多板友都挺你不要還,那就不要還嘛~
之後如果真的發生事情你看看有幾個會跟你一起面對的380F 10/16 11:22
TheoEpstein:疏失這種事不能直接跳到不要還.....382F 10/16 11:23
ILOVEWADE:要加倍奉還和土下座嗎XD383F 10/16 11:23
flightleaf:我真的覺得不用還,店員賠幾千當教訓學費384F 10/16 11:23
justo180:所以真的有瑕疵店家主動告知的機率應該是0吧?385F 10/16 11:23
TheoEpstein:最終還是要還的,不然對方真的可以搞到上法庭。
至於上法庭後會怎樣,誰知道...纏訟很煩人又費時386F 10/16 11:23
flightleaf:除非店員自己坦承出錯機,不然目前沒有任何問題388F 10/16 11:24
phix:他是說瑕疵 你不認為有瑕疵都能接受了 那有什麼問題389F 10/16 11:24
TheoEpstein:講難聽點,一學年法緒+憲法上完,一審搞不好還沒完390F 10/16 11:24
justo180:各位有遇過那麽貼心的店家在貨品售出後告之有瑕疵追391F 10/16 11:24
TheoEpstein:祇是店員說謊騙消費者,這種事真的很不可取。392F 10/16 11:24
phix:他老實說給錯就好了啊393F 10/16 11:25
ILOVEWADE:搞到法院可能連民事的部分能否勝訴還是疑問呢((菸394F 10/16 11:25
justo180:回的情況嗎?覺得這很違反經驗法則耶395F 10/16 11:25
TheoEpstein:板友多半也祇是站在「要教訓店員」的立場在講話396F 10/16 11:25
flightleaf:當初我告人也告了一年半,但每次出庭都有1200車馬費超爽der397F 10/16 11:25
TheoEpstein:搞到法院麻煩的是出庭、纏訟,打過官司就知道那很煩1200...你到外縣市開庭?399F 10/16 11:25
ILOVEWADE:請不然能不能聘請古美門來辯護了((菸401F 10/16 11:26
cherrywish:這篇文可以證明原po已知蓄意侵占吧?402F 10/16 11:26
flightleaf:其實還好欸,只是要看到被告臭臉,影響心情
不然出庭一次一小時就有1200403F 10/16 11:27
justo180:但這篇文無法證明原po是誰405F 10/16 11:27
TheoEpstein:等查出IP是誰,G2都變下兩世代手機了,現實不是CSI406F 10/16 11:27
flightleaf:因為我戶籍在外縣市,他車馬費以外縣市算407F 10/16 11:27
TheoEpstein:PTT又不是臉書還實名制那樣躲不掉408F 10/16 11:28
DiChik:日費是500 其他的是交通費409F 10/16 11:28
justo180:這種情況有辦法查ip嗎?內文敘述人事地都沒有410F 10/16 11:28
TheoEpstein:喔喔喔果然是外縣市!  (可惡我才祇能領500....)411F 10/16 11:28
DiChik:700是交通費的話..f大你跑不遠喔XDD412F 10/16 11:29
justo180:只有事情類似,這樣有辦法申請查嗎?
如果結果不是這個人,怎辦413F 10/16 11:29
TheoEpstein:告下去看檢警啊XD  大概最快要等半年後才會有下文415F 10/16 11:30
DiChik:可是如果坐交通工具 通常交通費是不夠的XD416F 10/16 11:30
flightleaf:我騎車10分鐘而已啊,因為第一封是寄到老家,之後我地址填戶籍地,每次爽領1200417F 10/16 11:30
DiChik:開車的話比較划算
...................=   =419F 10/16 11:30
flypower:侵佔罪有沒有成立不重要,重點在不當得利的返還421F 10/16 11:30
OrzstO:不用嘴砲啦,這事解決方法可大可小,如果最後變大,422F 10/16 11:30
TheoEpstein:有人講出重點了XD    (民/刑要分啊)423F 10/16 11:31
OrzstO:也是被大家說:『哈哈,你看看你..』,有幾個會幫你?424F 10/16 11:31
flypower:民事和刑事一起提,和車禍事件提侵權行為和過失傷害425F 10/16 11:31
TheoEpstein:「可大可小」等法律恫嚇一直是嚇消費者的好工具。426F 10/16 11:31
DiChik:所以我跟原PO說 不想惹麻煩的話 還是還回去427F 10/16 11:31
ILOVEWADE:好像是我講的((趁機自肥XD428F 10/16 11:31
flypower:有異曲同工之妙429F 10/16 11:32
TheoEpstein:店員疏失還可以拿法律恫嚇消費者,歡迎來到台灣^^430F 10/16 11:32
DiChik:因為不管如何 最後還是得還....431F 10/16 11:32
justo180:原po內文有提到神腦,神腦清查各店後後統一告好像可以432F 10/16 11:32
flightleaf:原po可以放心裸機使用保護貼都省了,等店員坦承再來提相關補償問題433F 10/16 11:32
justo180:只是這樣那店員也把事情鬧大了,本來想偷偷換435F 10/16 11:33
ILOVEWADE:在米國的話 上法院是家常便飯((菸436F 10/16 11:33
GameGyu:不用管他 把他當詐騙電話437F 10/16 11:33
mogo:一堆鬼島人  都不能有點同理心嗎438F 10/16 11:34
cherrywish:我猜是店員自己發現主管不知道439F 10/16 11:34
justo180:是不該說謊騙人的同理心嗎?440F 10/16 11:34
flightleaf:去法院跟去醫院一樣,只是心情不好
但該去不要怕去441F 10/16 11:34
TheoEpstein:同理心:身為消費者,店家疏失還要被恫嚇,真慘443F 10/16 11:34
bill0730:現在把他賣給第三人 價金就行情價不會有不當得利這問444F 10/16 11:34
DiChik:臺灣這還是很講究人情的445F 10/16 11:34
TheoEpstein:基本上最後搞到什麼主管出面坦承,這支手機還是得還446F 10/16 11:35
bill0730:題 所以趕快找個人賣掉他就可以了 哪來的不當得利XD447F 10/16 11:35
cherrywish:要不然直接說明就好何必找藉口448F 10/16 11:35
flightleaf:什麼同理心啊,原po買完新機,設定調整半天灌完之前常用的app和檔案多累人,怎麼不同理心原po449F 10/16 11:35
TheoEpstein:但現在鄉民的意見還是「因為店員說謊,要教訓他!」451F 10/16 11:35
fallsvilla:說實話就會有同理心 講謊話只會越補越大洞 還用騙的452F 10/16 11:35
OrzstO:該還還是得還,請他自己來拿就好,不必送過去453F 10/16 11:36
justo180:那種辦大省手機隨即脫手的情況也是很常見454F 10/16 11:36
TheoEpstein:然後反對派的就會刻意忽略「店員說謊騙人」這件事455F 10/16 11:36
justo180:就算今天原po不存故意,店員也有可能因為給錯機疏失456F 10/16 11:37
TheoEpstein:通常搞到主管出面時,很可能會多一些小禮物就是
雖然送的也往往都是雞肋.....457F 10/16 11:37
justo180:面臨到機子已轉手第三人的情況,如果是這種情況459F 10/16 11:37
cherrywish:原po自己沒有檢查清楚自己也是有責任的460F 10/16 11:37
TheoEpstein:怪原PO了XD461F 10/16 11:37
justo180:店家該如何處理呢?462F 10/16 11:37
flightleaf:不用教訓啊,反正店員下場不是(不追回)賠錢就是(追回)fire,原po做好本分好好享受新手機就好463F 10/16 11:37
cherrywish:不需要把原po講得多可憐一樣465F 10/16 11:38
TheoEpstein:@flightleaf:如果主管出面坦承疏失,原PO還是留不住手上這支。466F 10/16 11:38
justo180:也不需把店員講的都沒責任是受害者一樣468F 10/16 11:38
cherrywish:店員說謊是不應該 報復性處理就對嗎469F 10/16 11:38
TheoEpstein:當然如果你要陪他跑法院又是另一回事了470F 10/16 11:39
flightleaf:當初出機要和顧客一起校對,是店員馬虎,現在怪顧客不叮嚀店員確實校對囉?471F 10/16 11:39
justo180:那讓她說謊得逞就應該?473F 10/16 11:39
fallsvilla:原PO好可憐 店員沒檢查還要怪他 難道我買車要把所有474F 10/16 11:39
TheoEpstein:我祇能說歡迎來到台灣XDDD475F 10/16 11:39
DiChik:責任追究 應該是通通有 不過原PO那支肯定留不住476F 10/16 11:39
bcharles:原po可以先把這篇文備份, 假設你確定不還, 也有人可以陪你結伴477F 10/16 11:39
TheoEpstein:店員疏失還怪原PO沒檢查479F 10/16 11:39
hsinyeh:開庭可以不去啊,遞狀就好了.....480F 10/16 11:39
fallsvilla:零件都檢查一次才能交車嗎? 機械系都做不到好嗎?481F 10/16 11:39
flightleaf:鬧到主管來要手機當然得還,但店員應該也知道自己來日不長了482F 10/16 11:40
DiChik:一碼歸一碼 該還的還是得還484F 10/16 11:40
TheoEpstein:基本上現在包括我在內很多ID都講了:原PO那支留不住485F 10/16 11:40
Jason0813:今天真是大開眼界 XDDDDD486F 10/16 11:40
flypower:想到上次到家樂福,買雙鞋帶回家。店員忘了拆防盜器487F 10/16 11:40
TheoEpstein:有哪個ID是堅持「一定不要還」的?488F 10/16 11:41
flypower:而我發票也遺失了,事後帶回去,家樂福:不能幫你拆喔489F 10/16 11:41
OrzstO:原po看清楚有多少人挺你不還了,以後可以請他們出面^^490F 10/16 11:41
lovemost:恩....這算是不當得利吧,不過你也可以合理要求對方491F 10/16 11:41
cherrywish:真鬧上法院看幾個鄉民出來挺你XD492F 10/16 11:41
TheoEpstein:祇是看到這種店員明顯疏失還欺騙消費者,卻有人替店493F 10/16 11:41
DiChik:開庭就要看是刑事還民事.. 刑事案件當事人得去唷XD494F 10/16 11:41
TheoEpstein:員講話,還怪到原PO身上,真的不得不說:歡迎來到TW495F 10/16 11:41
lovemost:自己去拿496F 10/16 11:41
flightleaf:看店員敢不敢讓主管來幫忙修補自己捅的蔞子497F 10/16 11:41
justo180:明明七成以上的意見都是說要還,但店員不對498F 10/16 11:41
ILOVEWADE:半澤都追回五億了 請店員好好努力追回手機吧499F 10/16 11:41
TheoEpstein:@OrzstO:哪個ID挺不還的?要不要講講看是誰500F 10/16 11:42
flypower:我們不知道你有沒有購買?我os:你們忘了拆,還怪我囉501F 10/16 11:42
justo180:但怎麼有人一直在攻店員說謊就可以不還嗎?502F 10/16 11:42
TheoEpstein:@cherrywish:同上,哪個ID挺不還?503F 10/16 11:42
fallsvilla:不會鬧上法院啦 難道神腦想要當法院認證的騙子嗎?504F 10/16 11:42
bcharles:誰說不還, 自己判斷505F 10/16 11:43
cherrywish:沒有說店員對原PO錯 事情要看全面506F 10/16 11:43
TheoEpstein:@justo180:就很有趣的站在疏失又說謊的店員一邊啊XD507F 10/16 11:43
DiChik:不會鬧上法院 不是你說了算啊XD508F 10/16 11:43
hsinyeh:告上法院店員吃不到便宜啦  舉證責任全部都在他身上509F 10/16 11:43
TheoEpstein:會不會鬧上法院我倒是不敢講那麼肯定.....510F 10/16 11:43
fallsvilla:原PO需要我可以幫忙爆給蘋果...511F 10/16 11:43
TheoEpstein:基本上這種事通常最後都是主管出面收尾512F 10/16 11:43
flypower:店員:我要你雙倍奉還!!!513F 10/16 11:43
flightleaf:店員出包本該自己吸收,除非他不想花幾千保住自己工作前途514F 10/16 11:44
cherrywish:我沒在跟你爭執退還問題好嗎XD516F 10/16 11:44
yeh1518:可以發存證信函請店家自行取回 並賠償精神損失嗎XDDD517F 10/16 11:44
TheoEpstein:如果主管已經出面並承認疏書,消費者還是堅持不肯還518F 10/16 11:44
OrzstO:呵呵,繼續嘴砲無妨阿,反正後續又不是我要處理XD519F 10/16 11:44
TheoEpstein:那下一步會怎樣還真是說不得準.....520F 10/16 11:44
hsinyeh:刑事我也不去,有本事你叫監察官拘提我~521F 10/16 11:44
TheoEpstein:然後挺店員的網民,也都會用法律來恫嚇消費者,有趣522F 10/16 11:44
justo180:覺得至少要讓主管知道,因為店員不誠實,不需同情她523F 10/16 11:44
poju1024:爆給蘋果主張不還嗎?524F 10/16 11:44
TheoEpstein:祇能說在台灣當消費者很可憐,店家跟網民都愛用恫嚇525F 10/16 11:45
fallsvilla:坦承疏失就可以換啦 很可憐店員連這點都做不到526F 10/16 11:45
hsinyeh:檢察官可能連船都不傳就簽結527F 10/16 11:45
TheoEpstein:買個東西,店家出錯,結果是消費者被恫嚇要負責528F 10/16 11:45
justo180:她要私下追回也可以誠實啊,什麽瑕疵追回爛藉口529F 10/16 11:45
flightleaf:原po好好享受新機就是了,等到主管出面再說530F 10/16 11:45
TheoEpstein:稍微有一點同理心的人,都應該會覺得消費者很可憐
我是覺得現在這支最好不要用,到時候備份資料麻煩...這支基本上是留不住,萬一CANDY玩到三百關,還得重玩531F 10/16 11:45
justo180:可以用看看是不是真有瑕疵(誤)534F 10/16 11:46
flightleaf:有人總覺得資方很可憐,資方出事還幫忙說話535F 10/16 11:47
TheoEpstein:蘋果標題這樣嗎?「店家疏失還欺騙消費者,劣!!」536F 10/16 11:47
cherrywish:有人說原PO灌好APP了就很可憐 我是針對這句回應不要亂扣帽子 事情責任歸屬兩造都有責任 單純表達這個537F 10/16 11:47
fallsvilla:來個標題"XX員工手機給錯規格 說謊有瑕疵要求換機"539F 10/16 11:47
OrzstO:恫嚇?給意見結果可能會這樣,就被說恫嚇,鬼島無誤540F 10/16 11:47
DiChik:刑事案件不去 後果真的就是當事者自己負責了541F 10/16 11:47
flightleaf:我覺得如果原po不還,店員也不敢上報542F 10/16 11:48
cherrywish:誰說消費者要負全責 我只說原PO也有部份責任543F 10/16 11:48
DiChik:不過我忘了會不會有這類的懲罰就是了 ( ′-`)y-~544F 10/16 11:48
fallsvilla:那連資料備份的時薪都得算下去了...545F 10/16 11:48
supertalker:要中午啦 原po考慮好下一步了嗎?546F 10/16 11:48
Jason0813:我看這下子食品安全不會進步的經典名言可以出來了547F 10/16 11:48
TheoEpstein:給意見都是什麼「可大可小」然後用上法院來嚇人啊,這不是恫嚇那什麼才是恫嚇?548F 10/16 11:48
OrzstO:店員最後自己吞事情就小,他們不想吞提告事情就大550F 10/16 11:49
cherrywish:哪來恫嚇消費者 板主你這這帽子扣大了551F 10/16 11:49
TheoEpstein:目前板友意見幾乎都是一致:店家一方承認疏失時,還552F 10/16 11:49
hsinyeh:被拘提還有專車坐,犯不著自己坐車553F 10/16 11:49
OrzstO:不管結果誰對誰錯,原po都要承擔這過程,不可大可小?554F 10/16 11:49
flightleaf:上報後,被上頭和顧客聯繫知道自己出包的處理方法,不fire以後也難過了555F 10/16 11:49
bcharles:恫嚇 這字用很重喔557F 10/16 11:49
cherrywish:恫嚇是情緒性用語 你覺得適當嗎(笑)558F 10/16 11:49
fallsvilla:試問 原PO在發現手機為32G"前"有什麼責任?559F 10/16 11:50
TheoEpstein:這樣子會搞到上法院?是店家永遠不承認疏失吧560F 10/16 11:50
slent67:可能這邊很多人是電信業的吧(?)561F 10/16 11:50
supertalker:原po一直 閱讀文章 中,還是你要繼續等店員來電嗎?562F 10/16 11:50
flightleaf:還扯到拘提勒Orz563F 10/16 11:50
TheoEpstein:拿「不去還就被告」來嚇人,這不是恫嚇那什麼才是?564F 10/16 11:50
balaman:如果我的推文所談到涉及的法律問題,讓版友感到被恫565F 10/16 11:50
fallsvilla:再問 原PO在發現手機為32G"後"有什麼責任?566F 10/16 11:51
TheoEpstein:有哪個ID是堅持原PO不管怎樣都不要還的?幻想ID?567F 10/16 11:51
DiChik:沒啦 我跟h大在講別的事情XDD 拘提與本件無關XD568F 10/16 11:51
pardini:沒想到這篇竟然會爆569F 10/16 11:51
cherrywish:我十分不滿板主曲解我意思 恫嚇二字很重570F 10/16 11:51
balaman:嚇,那我深感抱歉。但我認為凡事都要考量最壞的情形571F 10/16 11:51
TheoEpstein:店員疏失還說謊,結果檢討起原PO責任,真是奇觀?572F 10/16 11:52
ILOVEWADE:刑事不去出庭等著出事...573F 10/16 11:52
cherrywish:有被告的可能性也不能討論?574F 10/16 11:52
supertalker:原po下線了 柯柯 中午後看有沒有後續吧 意見太多他也不好整合575F 10/16 11:52
DiChik:恫嚇是情緒性用語?577F 10/16 11:52
flightleaf:當然等店員來電啊,除非她承認缺失,並且由主管負責後續,因為你已經不信任這店員的處理能力以及信用破產,並和主管談好賠償,在以上之前,不能把手機交還!!578F 10/16 11:52
cherrywish:討論法律問題就說是恫嚇 這才奇葩!582F 10/16 11:53
Jason0813:被告知有瑕疵 結果含淚吞下去繼續用 這能告什麼 XD583F 10/16 11:53
TheoEpstein:在台灣,好好的買東西,還會被網民當被告,這真是...584F 10/16 11:53
fallsvilla:樓上經典Ja網友XD585F 10/16 11:54
sanro0509:不過刑事無故不出庭確實會被拘提586F 10/16 11:54
TheoEpstein:不過我也很尊重各位表達的自由啦XD  請繼續鍵盤法官587F 10/16 11:54
hsinyeh:用一個看起來很嚴重的罪名,灌在一個根本不會成立的案子就是恫嚇了588F 10/16 11:54
DiChik:當然啊..拘提是一定的 ((題外話了590F 10/16 11:55
hsinyeh:雖然說檢察官也常常用偽證招來恫嚇犯嫌....591F 10/16 11:55
fallsvilla:通訊行可能自己也常發生這樣的事 多想有個例子可說嘴592F 10/16 11:55
ILOVEWADE:我走到法律板了((誤593F 10/16 11:55
cherrywish:anyway 我的本意已經被曲解沒有回文的必要,我在此打住。594F 10/16 11:55
hsinyeh:拘提也不會怎樣,再加上這種程度的case大概....596F 10/16 11:55
TheoEpstein:我覺得最好用的就是「可大可小」講完暗示這會變大喔597F 10/16 11:55
deedreet:就回電 瑕疵沒關係 本人願負擔 不需換貨 XD598F 10/16 11:55
DiChik:檢察官是反將一軍XD599F 10/16 11:56
TheoEpstein:然後都大到一個看到罪名就會怕,且通通是刑法的程度600F 10/16 11:56
fallsvilla:以後iphone5s給錯 還可以跟客人說 有人因為這樣被告601F 10/16 11:56
Skyblade:不就很簡單嗎? 既然店員是用「瑕疵」來要求換貨
那你覺得沒瑕疵就不要換阿,如果店員是說給錯了要求換貨,那你發現真的錯了再去換阿  不就降而已...602F 10/16 11:56
TheoEpstein:這種最後都是主管出來解決啦XD 帶個小禮物登門道歉等605F 10/16 11:57
deedreet:不然就請止義的網友們 向檢調舉發該員不當行為吧XD606F 10/16 11:57
flightleaf:不要回就直接不回就好,還要特地回文說不回XD607F 10/16 11:57
puretd:有些怪原po的完全莫名其妙 店家自己沒有處理好為什麼要消費者負責 最後還說到侵佔最好笑608F 10/16 11:57
DiChik:同Sky大610F 10/16 11:57
TheoEpstein:不過也很多時候是消費者自己認衰,主動跑一趟611F 10/16 11:57
Skyblade:我不太懂因為沒有瑕疵不換貨會有什麼法律問題...?612F 10/16 11:58
fallsvilla:我倒是很想先PO給神腦或是中華 看他們會怎麼想613F 10/16 11:58
DiChik:不過自己想息事寧人的話 自己去還比較快614F 10/16 11:58
TheoEpstein:                              鍵盤法律問題615F 10/16 11:58
Jason0813:以後網購被掉包 會被控告侵佔蜜豆奶或紅茶嗎616F 10/16 11:58
flightleaf:cherrywish也太多此一舉617F 10/16 11:58
fallsvilla:Di大要加註 是店員自己跑啦XD618F 10/16 11:59
TheoEpstein:侵佔蜜豆奶或紅茶XDDDDDDDDDDDDDDDDDDDDDD619F 10/16 11:59
cherrywish:我一直站在討論是否構成侵占的問題上620F 10/16 11:59
TheoEpstein:嗯,侵佔蜜豆奶或紅茶也是侵占呢621F 10/16 12:00
hsinyeh:我也一直站在侵佔不可能的問題上...622F 10/16 12:00
cherrywish:一堆人咬定我說原po就是侵占自己要負責623F 10/16 12:00
TheoEpstein:網購被掉包還會被告侵占,這台灣真是太可怕了624F 10/16 12:00
mikebb:店員傻傻的 直接講給錯就好了 那原PO回答就要小心了625F 10/16 12:01
sivle01:不是你的 就不要貪了  一輩子的事626F 10/16 12:02
tidworker:不當得利627F 10/16 12:02
cherrywish:我該說什麼XDD 提個問題都會被當箭靶了628F 10/16 12:02
hsinyeh:這手機原PO應該沒打算用一輩子629F 10/16 12:02
flypower:法官:各位說這麼多幹麻?還不是我說了算。狀遞上再談630F 10/16 12:02
justo180:店員應該是被教的,或許這種情況常發生每次都這樣呼631F 10/16 12:03
TheoEpstein:刑事的,檢察官表示:勿忘我632F 10/16 12:03
ILOVEWADE:這可能檢察官找久利生 律師找古美門來攻防了((菸633F 10/16 12:03
TheoEpstein:所以說民刑要分XD634F 10/16 12:03
deedreet:店員一開始就說給錯不就沒這麼多推文了XD635F 10/16 12:03
justo180:客人跑一趟回店裡這樣私了,不承認自己錯誤是連親自上636F 10/16 12:03
TheoEpstein:拿刑法講跟拿民法講是不一樣的637F 10/16 12:04
justo180:門去跟客人換都懶?這樣就沒什麽值得同情的638F 10/16 12:04
TheoEpstein:我也相信這是神腦出錯貨的SOD
                       SOP639F 10/16 12:04
fallsvilla:這樣就叫不當得利? 我如果去賣手機都加容量 再來告XD641F 10/16 12:04
Jason0813:去果菜場千萬買便宜的瑕疵蔬果 算不當得利嗎642F 10/16 12:05
fallsvilla:樓上 你.........是想跟店員.....?643F 10/16 12:05
pardini:SOD一定是下意識644F 10/16 12:05
Jason0813:怎麼多了兩個字 冏645F 10/16 12:05
HideoNomo:店員誠實說原因,姿態擺低還有機會挽救,但不老實說,想虎爛消費者,就得承擔,只要不誠實,就千萬別給店員好過。就說送給親人出國使用了,摔壞了,賣掉了...646F 10/16 12:05
TheoEpstein:...................一推完我就知道完蛋了....650F 10/16 12:06
kuwai:十倍奉還651F 10/16 12:06
flypower:版主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崩毀....652F 10/16 12:06
Jason0813:不過說真的還是去換回來吧 以免男女板出現新文章(誤653F 10/16 12:07
tidworker:這跟銀行AMT多吐你錢感覺是一樣的654F 10/16 12:07
flightleaf:版主色色的(雙馬尾跑開)655F 10/16 12:07
kblover:那天我賤賤的有意識醒來  發現G2被鎖在神腦的盒子裡656F 10/16 12:08
sanro0509:強迫得利也是不當得利的一種 只是這案件能否構成都657F 10/16 12:08
Jason0813:G2裡單純的愛情?!658F 10/16 12:08
justo180:不要再誣衊提款機會說謊了!!!659F 10/16 12:09
sanro0509:還是疑問 至於調包偏向詐欺 跟侵占無關吧660F 10/16 12:09
kblover:鄉民都大聲的告訴我你侵占! 我從來就不是堅強的人QQ661F 10/16 12:09
kuwai:提款機只是手殘662F 10/16 12:09
ttc768160:店員的錯、但是原po東西要還,搞錯的是店員就請他負任,到原po方便的地方把東西取回。這樣不就好了=_=663F 10/16 12:09
TheoEpstein:所以大家都有個前提啊:「原PO這支手機最後留不住」665F 10/16 12:10
flightleaf:店員坦承疏失>>叫主管來>>跟主管說店員說謊>>
要求大量賠償>>慢慢殺價>>全新16g到手~~666F 10/16 12:10
TheoEpstein:不過如果貼了保護貼或包膜,這又是麻煩668F 10/16 12:10
cherrywish:ATM多吐鈔不當得利比較符合問題669F 10/16 12:11
TheoEpstein:尤其是現在很多包膜都嘛破千的價格...消費者自己吞?justo180    :不要再誣衊提款機會說謊了!!!670F 10/16 12:11
sanro0509:民刑事確實要分開看 當然附帶一起上訴的部分是另回事了672F 10/16 12:12
cherrywish:保護貼問題可以請求賠償啊 這站得住腳674F 10/16 12:12
flightleaf:提款機是自己手殘,出錯機是店員腦殘675F 10/16 12:12
fallsvilla:就請店員送到家裡交換 現場用店裡最貴的重貼重包676F 10/16 12:13
TheoEpstein:也許這樣店員算一算發現賠償金額還超過32跟16的價差?677F 10/16 12:13
fallsvilla:然後賠償備份回覆系統的時薪 我覺得可以接受678F 10/16 12:13
tidworker:ATM是電腦當機跟手殘有什麼關係?679F 10/16 12:13
TheoEpstein:因為ATM沒有說謊680F 10/16 12:14
fallsvilla:我剛剛也是這樣想 應該會超過成本的價差681F 10/16 12:14
tarjan33167:他如果是用有瑕疵的名義叫你拿去換你當然可以拒絕阿682F 10/16 12:16
TheoEpstein:不過是我的話,應該不會給神腦的包膜師重包。683F 10/16 12:16
fallsvilla:ATM不會說 我給你的16000是有瑕疵的 (兩張兩張黏住)684F 10/16 12:16
tarjan33167:這也站的住腳 因為你手機根本沒問題685F 10/16 12:16
cherrywish:ATM多吐鈔新聞我記得是判定消費者返還 罪名有沒有成立忘了686F 10/16 12:16
fallsvilla:請你來銀行 我換沒有瑕疵的你唷~XD688F 10/16 12:16
TheoEpstein:我會拿XX名模發票要求賠償,讓我可以再去重包一次
         膜
怎麼今天一直打錯字....689F 10/16 12:17
flightleaf:店員自己賠幾千很難嗎692F 10/16 12:17
ILOVEWADE:銀行的問題請找半澤((菸693F 10/16 12:18
tidworker:爭店員說謊沒啥意義!他改口承認給錯還是得還694F 10/16 12:18
TheoEpstein:有哪個ID說了店家一方承認疏失後不還的嗎???695F 10/16 12:18
justo180:那何必說謊696F 10/16 12:19
TheoEpstein:凹消費者自己跑來門市啊XDDDD697F 10/16 12:19
tidworker:包膜的問題找消保官找調解打民事都可以698F 10/16 12:19
flightleaf:就算上報主管,主管應該還是叫店員自己賠錢吸收699F 10/16 12:19
fallsvilla:承認可以好好交換(不是還喔) 不承認跟騙有啥兩樣700F 10/16 12:19
TheoEpstein:說謊就是嚇消費者「有瑕疵」
這也是一種恫嚇,騙消費者手上那支手機有問題
所以說,在台灣當消費者很可憐,處處被恫嚇
照tidworker的說法,也是消費者要自己吞了,自己去找消保官。
買支手機真的很辛苦,店家疏失,消費者還得自己找官701F 10/16 12:19
justo180:在台灣.按賣場規則退貨都會被罵奧客了707F 10/16 12:21
TheoEpstein:如果是某些可換電池手機,店家也許還可以恫嚇爆炸?「先生不好意思,我們把C4出成S4了,請盡速更換」708F 10/16 12:21
Jason0813:下次要記得蜜豆奶不能喝掉710F 10/16 12:23
ErnestKou:哪尼,竟然爆了711F 10/16 12:25
ILOVEWADE:不過現在古美門看起來比久利生強多了((菸712F 10/16 12:26
Rainlilt:真好XD713F 10/16 12:31
Verlander35:我也是給32G,但隔天他們就打電話給我老實說給錯了,因為神腦總公司每天都會對帳,一定查的出來714F 10/16 12:31
TheoEpstein:樓上今天難得敗投耶716F 10/16 12:32
WMX:如果被搞到不爽可以拿真的有瑕疵的去換...
至於瑕疵是怎樣的瑕疵,可以問問看店家XD717F 10/16 12:33
ErnestKou:叫店長自己拿16G來你家跟你換32G回去吧,為什麼要自己去719F 10/16 12:36
Verlander35:我是換回,反正我沒損失,而且我也不確定不換32g大省約有没有過or要和神腦玩多久,才多16g,不想再浪費時間和他們搞==721F 10/16 12:40
ErnestKou:樓上是自己跑去換還是他們來你家換?
真的是鬼島耶,明明就店員疏失還有人怪原PO自己不檢
啊是所有智慧型手機使用者都會看手機容量多少嗎?724F 10/16 12:43
gargamel:用到爽再拿去換 誤728F 10/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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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3:11 willie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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