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eautySalon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標題 Fw: [新聞]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時間 Fri Nov  1 12:12:43 2013


※ [本文轉錄自 MobileComm 看板 #1ISmsJwE ]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BearJW ( )
標題 [新聞]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時間 Fri Nov  1 10:10:25 2013



http://goo.gl/kiXQSP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 蘋果日報
【戴安瑋╱台北報導】台灣三星電子因僱用寫手美化自家產品、攻擊對手產品的「寫手門事件」遭公平會開罰,公平會為此再訂「寫手規範」,未來企業僱用寫手撰文,須揭露身分及是否收受報酬,違法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最快下周實施。民眾說:「常被網路薦證文騙,花不少冤枉錢,政府早該管了。」 ...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最高懲處2500萬 下周上路
2013年11月01日

【戴安瑋╱台北報導】台灣三星電子因僱用寫手美化自家產品、攻擊對手產品的「寫手門
事件」遭公平會開罰,公平會為此再訂「寫手規範」,未來企業僱用寫手撰文,須揭露身
分及是否收受報酬,違法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最快下周實施。民眾說:「常被網路薦
證文騙,花不少冤枉錢,政府早該管了。」


須言明身分及報酬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三星寫手門事件,公平會裁處三星及廣告業者鵬泰及商多利公司
1305萬元後,另再擬訂「公平會對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處理原則,明訂部落客、薦證人
、代言人未來透過網路po文薦證、推薦產品等,須言明身分及是否收受報酬。
吳秀明指,三星寫手門事件,公平會只懲處業者,是因《公平法》只能對企業開罰,無法
對寫手開罰,且因僱用僅一、二位職業寫手,其餘為工讀生,只領1、 2萬元酬勞而未開
罰。但鑒於網路愈來愈多產品薦證,因此訂出規範,預計下周公告後即可實施。

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說,企業僱用寫手以隱匿身分美化自家產品或攻擊對手產品,將依《
行政罰法》第18條認定寫手和企業是共同行為人,再以《公平法》第24條規定懲處5萬元
至2500萬元。


「規定要清楚易懂」
民眾鄭小姐說:「公平會早應管網路產品薦證文,很多薦證文都是廣告,但部落客以試用
之名推薦,誤導消費者,很差勁。」美妝部落客大頭寶寶表示,只要貼文充分揭露就不怕
政府罰,但政府規定要清楚易懂,否則很多部落格會被迫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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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25.29
TheoEpstein:以後開箱文要跟美酒文一樣,先加一句警語/言明身分了1F 11/01 10:16
※ 編輯: BearJW          來自: 220.143.125.29       (11/01 10:18)
eddy334246:樓上乾一杯吧(倒2F 11/01 10:21
DiChik:言明身分是要言明到什麼程度XDDD
說沒收錢也是會有人不相信吧= =3F 11/01 10:22
BearJW:寫手說自己不是寫手之後就違法了 交給法律處理5F 11/01 10:25
bailan:不知道那種推完就辦團購得算不算?6F 11/01 10:25
DiChik:我個人覺得訂這規則是麻煩的開始而已7F 11/01 10:26
TheoEpstein:對耶,很多部落客是推完辦團購....
像那個什麼286還是386的?8F 11/01 10:26
DiChik:如果想檢舉沒舉證,怎麼檢舉XD
然後如果薦證的人真的沒收 卻有人硬說有...肯定吵-.-10F 11/01 10:26
BearJW:工讀生收入一兩萬 最低罰5萬 這罰則還滿可以嚇阻的XD12F 11/01 10:28
DiChik:現在我擔心的不是工讀生...是純開箱文的人13F 11/01 10:29
iiverson649:明明是要講486.....14F 11/01 10:29
poju1024:當然看查到的證據說話啊,是要吵什麼?15F 11/01 10:29
DiChik:這真的會搞到部落客不寫部落格了XDDD16F 11/01 10:29
oten:很多文都不能寫壞話 不然會被店家告= =17F 11/01 10:30
DiChik:如果沒有證據 開箱文還是繼續開箱 工讀生繼續工讀啊18F 11/01 10:30
bailan:自己買的純開箱,也不用怕查啊19F 11/01 10:31
DiChik:然後我敢肯定 這樣下去,有人寫..就一定會有人亂XDD自己不用怕查 麻煩的是可能會有人沒事找麻煩XDD20F 11/01 10:31
poju1024:法制社會沒證據就無罪原則,有問題嗎?22F 11/01 10:32
BearJW:某樓是在擔心什麼...= =23F 11/01 10:33
DiChik:現在的粉都很恐怖的XD 尤其現在,版主可能懂那心情
該擔心的是 這樣一來這開箱文會因此減少很多 省麻煩24F 11/01 10:33
Gunslinger:之前美妝寫手推薦文就已經有這規範了 但實際上(略26F 11/01 10:35
DiChik:實際上我知道是要管不管XDDDD
但美妝我不知道粉絲多不多 會不會互相攻擊就是@@27F 11/01 10:36
poju1024:非寫手沒收報酬 怕什麼? 奇怪的邏輯29F 11/01 10:36
DiChik:只是智慧型手機確定有粉絲會互相攻擊XDDDDD
怕什麼? 怕還是被調查啊XD 你想為了一篇文章被調查嗎30F 11/01 10:36
Gunslinger:美妝寫手我記得當初是某知名部落客被踢爆說使用前後的比較照太誇張 有PS裝甲還是時間根本對不起來
風風雨雨後 才承認有收取廠商費用 當初也大張旗鼓說32F 11/01 10:37
poju1024:攻擊時沒證據不就一律水桶?35F 11/01 10:39
Gunslinger:以後廠商贊助要在文中說明 但實際上呢...這都兩三年前的事情了 看看現在的部落客還不是(略36F 11/01 10:39
DiChik:這到時要問版主要不要訂規範了XDDDD38F 11/01 10:39
BearJW:因為之前都沒罰則 道德勸說誰理你 下週開罰之後看看39F 11/01 10:40
DiChik:現在只是擔心 明明沒收錢,卻有粉跑去說有收,製造亂象40F 11/01 10:41
poju1024:沒罰則時沒證據會懷疑他人的人還不是照懷疑?
你的邏輯是定罰則會更多人去懷疑別手? 奇怪的邏輯41F 11/01 10:41
DiChik:然後 如果公平會真要"主動"介入 開箱文肯定少..43F 11/01 10:42
poju1024:打錯@@ 是別人非別手44F 11/01 10:43
DiChik:我只知道三星寫手爆發後 不理性的粉絲愈來愈多
當然~訂這罰則是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不過也會影響其他想純想開箱文的人就是了  ((我才不想無故被調查呢>"<45F 11/01 10:43
poju1024:這邏輯就好像不闖紅燈的人因闖紅燈有罰則就不開車?48F 11/01 10:47
DiChik:差就差在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叫去調查一下" XD
交通規則就是一翻兩瞪眼 罰錢了事49F 11/01 10:48
BearJW:這是法律又不是版規吵一吵就可以改 /_>\
你要不要自己發一篇文阿..XD51F 11/01 10:49
TheoEpstein:其實這不影響管板啊....poju1024也講了:
「攻擊時沒證據就一律水桶」53F 11/01 10:49
DiChik:是沒錯啦哈哈 只是怕以後會看不到開箱QQ55F 11/01 10:49
TheoEpstein:但法律上我想到的是跟美酒文一樣,得加警語56F 11/01 10:50
poju1024:是不是寫手也看證據一翻兩瞪眼嗎  囧.....57F 11/01 10:50
TheoEpstein:加一句就好了啊:「本人沒收錢,謝謝指教,依法行政現在是看公平會是不是要「強制規定加上警語」58F 11/01 10:50
DiChik:你知道有些粉絲要亂時..根本不管有沒有證據的XDDD60F 11/01 10:50
TheoEpstein:因為文中祇寫「有拿錢的要先承認自己拿錢」61F 11/01 10:51
Gunslinger:我記得美妝事件主管單位當初也有訂出罰則 但也沒聽說62F 11/01 10:51
TheoEpstein:但「沒拿錢的要不要先表明自己清白」?63F 11/01 10:51
DiChik:聽公平會之前說 可能還不會採取主動調查64F 11/01 10:51
Gunslinger:有哪個部落客或寫手被罰過的...65F 11/01 10:51
poju1024:我們都在討論法律層面不是嗎 而不是管版...66F 11/01 10:51
TheoEpstein:DiChik講的應該不是板規,是去公平會檢舉吧
他說粉絲要亂,也應該指的是去公平會檢舉開箱文。67F 11/01 10:51
poju1024:管版來亂 沒證據一律桶 還有什麼問題....69F 11/01 10:52
DiChik:我講的 不只是這版 這版有版規管,應該還好XDD70F 11/01 10:52
TheoEpstein:管板不是問題,但公平會那邊比較是問題....
其他板的事就不用拿來這篇講了吧(汗) 混淆71F 11/01 10:52
DiChik:而且要真的訂罰則 影響的是整個生態..73F 11/01 10:52
Lsamia:我覺得基本上是無關痛癢74F 11/01 10:53
poju1024:沒證據會接受檢舉? 三星寫手門有證據才查75F 11/01 10:53
DiChik:我只知道現在的粉絲要攻擊的話 攻擊都亂無章法XD76F 11/01 10:53
Lsamia:沒有舉證就沒有提告 公平會也沒那個能力去案案驗證而且公平會也沒那個資源77F 11/01 10:54
DiChik:但寫開箱文的人基本上 不想惹上這種麻煩79F 11/01 10:54
poju1024:公平會會接受沒證據的檢舉? 如果是的話再擔心吧80F 11/01 10:54
Lsamia:雖然說把公平會代換成需要主動稽核的單位都差不多(ㄟ81F 11/01 10:54
DiChik:也是 沒證據的話公平會不會介入
但如果以寫開箱的角度想 我的確不想再寫以免被攻擊XD82F 11/01 10:55
Lsamia:不會啦因為部落客還是要吃飯的或兼差的84F 11/01 10:56
DiChik:公平會介入是其次 主要是怕會有人來部落格亂XD85F 11/01 10:56
Lsamia:小白就交給戰龜跟板龜處置惹86F 11/01 10:57
poju1024:這罰則對行得正的人哪有影響 你多慮了...87F 11/01 10:57
DiChik:兼差..XD  這不是...剛好成為攻擊的點嗎@@88F 11/01 10:57
Lsamia:對行的歪的人也無理阿 想歪的人還根本不須收錢89F 11/01 10:58
DiChik:你行得正 但別人不一定會"坐直"跟你講...90F 11/01 10:58
poju1024:就好比我前面舉開車例子...你真的想太多91F 11/01 10:58
Lsamia:要知道網路上管理者跟網民的權力是很不對等的92F 11/01 10:58
DiChik:我只覺得這下想攻擊的 也因此多了一個理由=>"公平會"93F 11/01 10:59
Lsamia:來亂的人連聖旨都不用下就可以被警總帶走(誤94F 11/01 10:59
DiChik:網民是很恐怖的>"<95F 11/01 10:59
Lsamia:網民是很弱的 民氣最大的2ch連個納烏西卡1/100的力量都沒有qq96F 11/01 11:00
DiChik:我只是不希望開箱文減少 QQ98F 11/01 11:00

 我查一下資料 兩年前就有針對美妝部落客訂定十倍酬勞的罰則
 http://goo.gl/xpFrRv
收錢代言 部落客亂誇將罰 | 蘋果日報
【朱正庭╱台北報導】包含部落客在內的素人(一般民眾),在網路上做不實薦證恐受罰。立法院昨一讀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認定部落客只要收受報酬,就須負連帶責任,最高可處收受金額的十倍罰鍰,最快年底前就能實施。社群網站認為,恐影響網友發表感想的意願。網友則說:「如可開罰,會讓部落客更謹慎。」 ...
 
 不過是產品出問題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就是名人代言不實的素人條款
 所以應該是寫了沒事 出問題追究責任時可能會有事

※ 編輯: BearJW          來自: 220.143.125.29       (11/01 11:07)
isoxxxxx:三星才不會怕...罰部落客他又不用負責99F 11/01 11:01
poju1024:有影響是有收錢的人好嗎.......100F 11/01 11:01
DiChik:是部落客會怕 所以因此不寫 => 減少開箱文QQ101F 11/01 11:01
Lsamia:我覺得有收錢也不用怕阿@__@
簡單說至今開箱文也沒變少阿(呃102F 11/01 11:02
DiChik:有收錢但不造假是還好 不過粉絲就可以貼標籤了XDD
好啦 還是希望我的擔心別成真XD104F 11/01 11:02
Lsamia:那就會被反貼義和團之類的標籤了106F 11/01 11:03
DiChik:這不必說 一定會啊107F 11/01 11:04
NPITGOD:看01那群早上出門會踢到一箱東西來測試的還能踢到嗎?108F 11/01 11:24
DiChik:01的文..可能沒啥參考價值XDD 至少我已不太相信了QQ頂多看看圖吧109F 11/01 11:25
hiro1221:沒收錢的話有什麼好怕的...
有收錢的,就當作廣告在看就好了111F 11/01 11:29
tipe:著名:葉姵文113F 11/01 11:37
DflowerT:加個*我沒拿錢*的附註.會讓我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114F 11/01 11:51
LakerLoser:怕什麼  如果不是寫手幹嘛怕115F 11/01 11:56
erician:很多人看起來很害怕啊116F 11/01 11:59
moris:那些有對價關係的"推文" 不知道要如何註明XDDD117F 11/01 12:01
XperiaArcS:搜尋 化妝品 罰五萬 ,就會知道政府很能罰的118F 11/01 12:02
erician:有收錢推文也要揭露,有證據檢舉也是可以罰的
所以很多人會害怕 XD119F 11/01 12:05
LakerLoser:那很好啊  要不01 跟這邊或多或少都會有寫手 偏頗
的報導 只會讓買東西的人買到不是她喜歡的東西
搞不懂為什麼有些人這麼害怕  莫非是寫手嗎XDDDDDDDD121F 11/01 12:0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ottsuan (111.223.87.199), 時間: 11/01/2013 12:12:43
gottsuan:終於管那些愛假心得真廣告的了1F 111.223.87.199 新加坡 11/01 12:16
centerfield:覺得有這樣的規範很好阿~不過不知道抓不抓得到假推薦真寫手就是了2F 61.60.127.24 台灣 11/01 12:23
Narcissuss:廣告不實要不要開罰阿4F 58.114.240.184 台灣 11/01 13:19
linche:只怕牽連一些純分享的人吧5F 49.181.221.182 澳大利亞 11/01 13:28
phophy:美保板很多阿@@ 根本是網軍6F 114.40.169.174 台灣 11/01 13:43
sppiou:http://tinyurl.com/m3b2xff7F 175.182.193.22 台灣 11/01 14:01
po美妝心得 部落客遭約談 | 蘋果日報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雄部落客Eleven在網路分享DHC化妝品使用心得,遭檢舉有廣告之嫌,高市衛生局約談後認定她文章內容談及產品效能與使用效果,初步認定違法,但是否開罰函請衛生福利部討論。DHC強調未付部落客酬勞,非置入行銷。化妝品公會則呼籲,廣告送審已侵害言論自由,呼籲廢止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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