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rkerkerbe (科)標題 Re: [新聞] 撿到女大生錢包親自送返 公車司機反被控時間 Tue Jan 21 15:14:29 2014
※ 引述《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之銘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 【裁判字號】 102,易,2765
: 【裁判日期】 1020918
: 【裁判案由】 侵占
: 翻譯:告訴人對於所有金額及交易細節瞭若指掌,且有所佐證,再加
: 翻譯:被告因為帶著皮包回家了一趟、又對於時間交待不明,再加上
: 有人舉證被告提及拾獲地點時有假造之疑,不足採信。
: 結論:
: 1.以後見到遺失物,除非無任何雜事纏身,不然不要輕易拾取。
: 2.拾取後,一定要沿路將拾獲物高舉,並選擇有監視器之路段"以最短路徑"
: 送交遺失者或公單位,最好全程錄影。
: 3.若非當面交予遺失者,記得以最大音量將拾獲地點昭告天下,並錄影存證。
: 遇到這種事,真的不要太熱心,打電話給警察來處理就好。除非有辦
: 法全程採證,不然風險就會像這樣要到高院才解決。
八卦是
公車司機可以跟女大生索取三成報酬
其實這就跟路邊車禍好心人幫忙報警送醫
結果還反被誣告為肇事主一樣可惡
所以人心還是冷漠一點比較好
君不聽大飛哥所言: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補路無屍骸
順便問一下
看完你的翻譯
明明就很簡單的幾句話
為何法院一定要寫成那樣文鄒鄒,落落長,浪費紙張呢?
不是都主張節能減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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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6.71.61
噓 GHTang:八卦是 瑞凡 2012年修法了3F 01/21 15:18
噓 aa133456:判決書寫得那麼簡單有人就要哭法官不認真了4F 01/2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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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撿到女大生錢包親自送返 公車司機反被控
01-21 15:14 kerkerkerbe.
01-21 21:34 BlueBird5566.
01-21 21:47 eastern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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