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suki (想一想全球性)標題 [新聞] 鼎王廣告不實燒到部落客?立委:寫食記時間 Tue Mar 11 09:48:14 201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鼎王廣告不實燒到部落客?立委:寫食記推薦出包要罰
東森新聞陳又寧、梁偉勛/台北報導
有越來越多部落客或美食節目主持人,會在網路或電視節目推薦美食,但其實不少是廣編
稿食記或是廠商邀稿,民眾卻被蒙在鼓裡。加上近來鼎王鬧出的造假風波,對此立委提議
,部落客與主持人應比照藥粧廣告代言人,產品不實應該負起部分責任,並要求食品藥物
管理署嚴加管理。
一張張美食照片讓人看得食指大動,有時民眾不曉得吃啥,都會上網找一下部落客文章。
只是現在小心了,立委提議部落客跟主持人如果寫出誇大不實的食記,推薦不實產品,就
得負起部分責任,等同於代言人,消息傳出後評論家直呼這並不公平。
有些部落客會在評論寫上太好吃了,或是吃了絕對不會後悔這類誇張的字眼,很有可能會
遭到檢舉,因為食藥署注意到現在廣編稿的食記越來越多。但有部落客持不同看法,美食
評論家費奇說:「我自己是吃三次以上才會寫出來。」試吃三次,部落客對自己的文章有
信心,不過也是有時會踩到地雷。
像是曾經紅極一時的鼎王,當時也是不少部落客極力推薦,不過現在隨著鼎王湯頭廣告不
實,大家也悄悄禁聲,包括知名美食家葉怡蘭吃鼎王後寫過兩篇文推薦,出事後文章神隱
。儘管刪掉,網友若找到庫存頁面檢舉,還是得受罰。還有部落客因為推薦鼎王,而在臉
書專頁上說「自己舌頭笨」向粉絲道歉,只能說未來推薦美食儘管是主觀感受,也得盡量
保持中立。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11/333276.htm
4.備註:
不曉得檢舉這個可以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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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曰、善悪の論甚むづかし、本来を論ずれば、善も無し悪もなし、善と云て分つ故に、
悪と云物出来るなり、元人身の私より成れる物にて、人道上の物なり、故に人なければ
善悪なし、人ありて後に善悪はある也
『二宮翁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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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22.153
推 upbed:會不會管太寬= =1F 03/11 09:48
推 Hifana:化工材料吃得出來? 當人人小當家2F 03/11 09:49
推 b187:滿多都是假推薦真廣告。實際去吃都很......3F 03/11 09:49
→ xbit:很多食記是有收錢的寫手寫的拿人錢財就要與人消災4F 03/11 09:49
推 jbdada:管太多了,自己網站上隨便唬爛也會被抓 ? 幹9F 03/11 09:50
推 cacacacat:這主觀意識很重,像店家說不好吃免錢,不退錢也拿他沒輒12F 03/11 09:51
→ tort:有拿錢出包本來就該罰13F 03/11 09:51
推 kingaden:有拿錢動筆的連帶罰下去沒啥意見 但這要怎麼判定啊14F 03/11 09:51
推 netsc:食記如果寫的"主觀"內容不實就叫詐騙了吧15F 03/11 09:52
→ callmeanswer:最好寫太好吃這種主觀會被罰辣= = .................16F 03/11 09:52
→ lingsk:不能批評 不能讚美 以後每個人寫這些都要帶科學儀器化驗17F 03/11 09:52
→ enjoyyou:所以寫的要先詐欺說自己是自費嗎 科科18F 03/11 09:52
噓 Ec73Iwai:幹你娘機掰 只會管這種小事 更大的媒體亂象放任不去管?20F 03/11 09:53
→ auskin:媒體 現在就是一定要給鼎王倒!.. 應該是鼎王得罪誰了21F 03/11 09:53
→ Obiwan:我猜是不實廣告要罰,但廠商花錢請人寫不實廣告或在節目上22F 03/11 09:53
→ archon:鼎王就算是用料不實,跟好不好吃也沒相干吧...23F 03/11 09:53
→ Obiwan:宣傳卻沒有事情...24F 03/11 09:54
→ archon:湯寶雞湯塊用來燉湯,本來就蠻好吃的呀 :p25F 03/11 09:54
推 cacacacat:怎樣叫主觀內容不實,食記說超好吃,但只吃過一次嗎?26F 03/11 09:54
推 bowup:沒拿錢也該罰 誰叫你要推薦 有人逼你推薦嗎 欠罰27F 03/11 09:54
→ Obiwan:花錢請人寫廣告美食文,這樣算廣告嗎?28F 03/11 09:54
推 KUNI0202:那633該不該順便罰一下????????????????31F 03/11 09:55
→ bowup:有種敢推薦就不要怕出包 這個社會就是缺少有證據說真話的人32F 03/11 09:55
噓 XECHS:記者亂抄亂報不用罰喔33F 03/11 09:55
→ cacacacat:還是私底下跟朋友說不好吃,部落格卻推薦@@34F 03/11 09:55
→ Skabo:要是寫食記的人就是喜歡吃雞湯塊怎麼辦? 也沒說謊啊35F 03/11 09:55
→ bowup:吃過一次可以說好吃啊 但不要放在網路上變相替業者宣傳好嗎37F 03/11 09:56
推 CREA:這年頭相信食記的是腦袋有洞嗎38F 03/11 09:56
推 archon:意思是全世界都不准寫食記哦?不然都算宣傳嗎?39F 03/11 09:56
→ smallx3:就洪仲丘案的替死鬼啊41F 03/11 09:57
→ CREA:一堆收錢再不然就是接受招待的 寫出來的是真的才有鬼42F 03/11 09:57
→ bowup:就算沒收錢 出包後也會落人口實 自己私下講當然ok43F 03/11 09:57
噓 Leo4891:立委很腦包, 除非那人收錢, 不然憑什麼開罰?44F 03/11 09:57
噓 Ec73Iwai:講633的那位王八蛋第一個該罰 還一直搓出ECFA 服貿騙局45F 03/11 09:57
→ VVizZ:爽! 該罰46F 03/11 09:57
→ master0101:講難聽點 一堆貼在自己部落格 要貼甚麼 別人管得著?47F 03/11 09:57
→ cacacacat:那我覺得某火鍋湯頭不錯,你吃了覺得太鹹很難吃,算不實嗎48F 03/11 09:57
→ Leo4891:寫個東西好不好吃都要開罰, 這已經抵觸言論自由了49F 03/11 09:58
→ VVizZ:查到有收錢就是代言人阿 跟不實電視廣告一樣50F 03/11 09:58
→ bowup:你寫ok啊 請不要放在公開的地方任人瀏覽 要害自己的朋友請便51F 03/11 09:58
→ VVizZ:沒收錢的可以免責
新聞台有收過錢的也該罰阿 美食節目也是53F 03/11 09:58
→ dswchen:我大學同學的美食家老婆被點了55F 03/11 09:59
→ bowup:問題是有的人已經不是單純說好吃了 而是一種變相的廣告.炫耀57F 03/11 09:59
→ cacacacat:但我就覺得真的很好吃想推薦,有哪個食物是所有人喜歡的?58F 03/11 09:59
→ Leo4891:當然寫出療效保健方面的資訊也不行, 其它根本不用管60F 03/11 10:00
→ laechan:非凡除了做鹽選燒肉的報導, 連鼎王跟無老鍋也做過, 超挺啊61F 03/11 10:00
推 archon:要是這樣... 美食、旅遊、彩妝,想得到的 blog 都要收了62F 03/11 10:00
噓 airasuka:寫食記也要管這已經侵犯言論自由了...63F 03/11 10:00
噓 master0101:有些也只是覺得好吃 把官網文字貼上 算不算不實?64F 03/11 10:00
推 chopinlee:贊成,那些收錢的有幾個是發自內心的評論66F 03/11 10:00
→ archon:寫到要花錢的東西,有哪樣不會廣告到的(茶67F 03/11 10:01
→ bowup:對喔 新聞台和雜誌統統該罰 看你以後還敢不敢亂寫 blog也是68F 03/11 10:01
噓 kinki999:食記而已,難道藝人在fb打卡說好吃,照標準也要被罰嗎?71F 03/11 10:02
→ laechan:google "yilan 鼎王" 然後點庫頁存檔72F 03/11 10:02
推 DJY:應該滿門抄斬73F 03/11 10:02
推 qmaper:哪天寫日記唬爛要不要罰一下74F 03/11 10:02
→ master0101:就像在家裡討論偶電好不好吃 鄰居跑來偷聽 結果就告你75F 03/11 10:02
→ bowup:你敢亂寫就不要怕被檢舉 抓到 或出包 看以後還無人敢亂說話76F 03/11 10:02
→ Ec73Iwai:我看以後鄉民寫食記記得先約貴儀的一堆設施算了XDDDD78F 03/11 10:02
→ master0101:簡單講 在自己部落格 想要寫實麼 有人可以管 就算不實79F 03/11 10:03
→ bowup:你管誰愛看 那你怎麼不檢討自己要放在公開的頁面讓人看80F 03/11 10:03
推 archon:food 板也可以收起來了,在學網公開打廣告這樣...81F 03/11 10:03
→ Leo4891:寫好不好吃本來就主觀意識, 我搞不懂要開罰什麼?82F 03/11 10:03
→ bowup:你舉錯例子了吧 你家又不是公開場所 網路上是公開地方83F 03/11 10:04
→ Leo4891:又不是吹噓有醫療保健功效, 要開罰啥?
要是可以開罰, 那大概食記負雷文都要被商家告慘慘了84F 03/11 10:04
→ archon:也不准發開箱文了,講得多好用,都是在做廣告吧~?86F 03/11 10:05
→ simga:有點莫名其妙阿~~這也在罰~89F 03/11 10:05
→ Ec73Iwai:說穿了就是本末倒置 跟原料出問題先罰店家一樣腦殘90F 03/11 10:06
推 bowup:罰死這些亂說話的人 端正社會風氣92F 03/11 10:06
→ Ec73Iwai:釜底抽薪 源頭抓一抓就行了 不過想也知道政商勾結不敢動93F 03/11 10:06
推 Xhocer:不往上罰反而往下罰...乾脆罰消費者好了94F 03/11 10:06
推 asstitle:收錢的寫手本就該視同代言 罰死妳96F 03/11 10:07
噓 kevinking:.....................97F 03/11 10:07
推 kunstart:這麼主觀認定的東西 要怎麼罰?提案的立委太好笑了= =98F 03/11 10:07
→ Ec73Iwai:幹你娘一堆跳票政見 不知道每位民眾平均可以分到幾萬99F 03/11 10:07
→ master0101:就像我說我吃到32種中藥材的味道 這樣算不算不實?100F 03/11 10:07
推 Leo4891:"部落客與主持人應比照藥粧廣告代言人" 如果收錢支持開罰101F 03/11 10:07
→ Leo4891:但沒有收錢, 一般部落客不知要開罰什麼?103F 03/11 10:08
噓 erotica:烏龍爆料的要不要抓去關???104F 03/11 10:08
→ master0101:一種東西 我也可能吃出兩種味道 這你要怎麼說不實?105F 03/11 10:08
→ Ec73Iwai:還好我沒宣傳馬英九英明神武 不然可能被關到長頭蝨了XDD106F 03/11 10:09
推 archon:喜歡雞湯塊的味道錯了嗎?部落客不能喜歡雞湯塊燉湯嗎?107F 03/11 10:09
噓 kunstart:真的阿 大家都吃不出夢幻麻婆豆腐不是肉做的 只有小當家吃的出來。所以要罰大家 還是要罰小當家? 這太瞎~~108F 03/11 10:10
噓 gundan:那立委幫罪人關說是不是也要開罰?111F 03/11 10:12
→ master0101:那馬英九 推薦014 李朝卿 劉政鴻 推薦不實 要不要罰?112F 03/11 10:12
推 master0101:推薦錯縣長 立委都沒事了 推薦錯食物算甚麼?115F 03/1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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