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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標題 Re: [問題] 我是今天下午國道三號被麥拉倫推撞的車主
時間 Thu Aug 30 09:01:24 2018


※ 引述《asd4603340 (sheng)》之銘言:
: 目前對方又說我隨意變換車道
: 目前警方是希望我可以找出當時有人經過那個地方的車主有行車記錄器的 可以幫忙
: 時間是在2018/08/27 下午14:15-14:20左右經過
: 國道三號 58.4k路段
: 能否有人可以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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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上法院是這樣,你以為對你有利的證據,常常是被對方屌打的點

以小弟跑過幾次法院的經驗,所有的證據能不拿出來就不拿出來,除非必要。

像你這Case,除非對方能拿出你隨意變換車道的證據,不然就算你徵到影片

最好還是好好收著不要拿出來,就從頭到尾說你沒有任意變換車道就好了。



舉個例子:

你提供影片說你好好開沒有變換車道會有什麼不好呢?

對方律師可以從影片找出你一堆沒開好的地方
像是離前車太近、方向燈太晚打、胎紋可能不夠深、煞車燈不夠亮、未保持車到中線
應注意未注意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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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我是今天下午國道三號被麥拉倫推撞的車主
08-30 09:01 bebehome.
roc074: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當年大一上法律與生活的法官說其他東西你可以不要記,就這句話他X的給我記清楚!證據用的不好在法律上很容易出事的。1F 08/30 09:07
lemonsaint: 對,就說你沒有任意變換車道,請對方舉證。4F 08/30 09:24
WTF555666: 沒錯,不要自己拿出來,免得被找機會刁難5F 08/30 09:25
mp60707: 法律真的是被拿來玩的6F 08/30 09:35
Lineage: 看完這一篇,有一種"原來如此阿"的感覺~~感謝分享7F 08/30 09:36
streit: 胎紋不夠深? XD8F 08/30 09:37
ChungLi5566: 民法每個人都要學一下9F 08/30 09:37
nctudaniel: 感謝分享10F 08/30 09:40
TTTTv: 學習一下~11F 08/30 09:46
weakerman: 這篇正解,沒必要就算有證據,也握在手裡別拿出來
蒐集證據是可以的,但沒必要別拿出來12F 08/30 09:56
dastinc: 推這篇 真的不用去幫他蒐集證據出來給人挑毛病14F 08/30 09:57
bitlife: 你講的都和[變換車道]無關,也和肇事主因無關,頂多屬於違規罰單,雖然也要吐錢,但無關肇責
在別的案例可能有影響,但這案是後撞前,除非是突然插入後15F 08/30 09:57
weakerman: 無關罩則,但上法院可以爭取法官的印象分數,很多法官18F 08/30 09:59
zong780405: 樓上,恐龍法官沒你想的這麼簡單。19F 08/30 09:59
bitlife: 車安全距離不足無法應變,否則和事故無因果關係20F 08/30 09:59
weakerman: 是看奇魔子判案的21F 08/30 10:00
bitlife: 還有最好看行車記錄能看出高速滾動輪胎的胎紋過淺,這要通靈才行
法官看奇摩子辦案是因為證據無法一刀斃命才讓心證有所發揮,他的判決書要能違背錄影明確證據而掰出影片中不存在的22F 08/30 10:00
throwcup: 專業,先出手的就輸了26F 08/30 10:02
bitlife: 事實,也要考慮法官評鑑的問題.還有一審完還可以上訴,這種27F 08/30 10:03
id41030: 原原po就跟麥拉倫車主說,要是你100%責任不賠就法院見28F 08/30 10:03
bitlife: 已經到了爭眼說瞎話的判決,二審不會讓他過的
如果煞車燈不夠亮會讓前車有肇責,那事故停下來的車陣,最後一輛沒踩著煞車也會有肇責. 有些事用常理想就好,不要想得太極端,ptt聽恐龍一詞聽久了就認為全世界充滿恐龍29F 08/30 10:03
不不不,不是Ptt恐龍法官聽久了
而是法院多跑幾次,就會發現,在台灣恐龍法官絕對不是多

而是,每一個都是。

你講的那堆當然有95%機率不被叛肇責,但有80%會被對方律師拿來用,有5%機率會被判
但是,只要你不拿出影片,就100%沒這些鳥事。
goodevening: 百分之99的法官都很認真 不用在意那上新聞的判決 再說新聞都只擷取聳動的地方判決理由都沒說 我認識的法官真的大部分時間都奉獻給國家 非常辛苦的工作33F 08/30 10:10
法官都是辛苦,恐龍法官指的不是法官不好不認真
是完全依法條判案,不管明顯事實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0:17:07
rojin: 推,這篇實用36F 08/30 10:17
floriany: 長知識推,原來實務上是這樣37F 08/30 10:18
joybarbarian: 推實用38F 08/30 10:20
anson8901: 這系列下來真的學到很多 讚讚39F 08/30 10:22
sunkiswei: 完全依照法條判決 李宗瑞就是一個40F 08/30 10:23
EnzoFeLali: 感謝分享,恍然大悟41F 08/30 10:24
bitlife: 法院本來就不一定能判定事實真相,而是以證據說話.你的明42F 08/30 10:25
DirkMavs: 推 法條跟現實差距過大 所以才會有恐龍一詞43F 08/30 10:25
bitlife: 顯事實若沒有證據支持,就只是個人陳述. 換個觀點,假設事實真的是大家煞車,原譒因為己線車陣較長突然切進後車這線導致被撞再撞及前車,然後大家都沒行車記錄器,後車也會覺得冤枉. 在本板搜尋[停車場],就有一篇文寫出有證據和沒證據的差別,沒找出證據前是肇責五五分,努力找出錄影證據後是零肇責. 所以大家才會一再強調行車記錄器是必備,就是避免這種百口莫辯的情形44F 08/30 10:26
adaris: 實務是這樣沒錯,一堆剛畢業的法官連車都不會開就來判@@51F 08/30 10:32
bitlife: 這系列發文者說他沒變換車道.如果換做是後車先來發文,說是前車突然插進來. 兩邊都沒證據,你該相信誰? 大家不就是選擇相信先發文的? (八卦著名的督割事件)52F 08/30 10:32
kenness1019: 不依法條難道聽你的?要怪的應該是法條與現實的差異吧...怎麼會怪到法官頭上呢?55F 08/30 10:33
我沒怪法官啊,法院就是這樣
我是教原PO,"沒有"不需要舉證
能不舉證的就把證據藏好,你以為的證據其實就是你的弱點

最強的防禦不是建造一堆防禦工事,而是讓人家不知道你在哪。
Tomie: 推~這篇學起來57F 08/30 10:34
leftwalk: 中肯XDD58F 08/30 10:36
cashyu: 看車版學知識59F 08/30 10:40
sondanla: 毛這麼多,難怪大家都說上法院一定要找律師60F 08/30 10:46
cattgirl: 專業61F 08/30 10:51
goodevening: 法律是保護懂的人阿 你生病都知道找醫生 被告怎麼就不知道要找律師??62F 08/30 10:52
vokey: 長知識推64F 08/30 11:06
ChildX: 長知識65F 08/30 11:08
b642897: 也是啦 只要凹到3成到5成的修車費分攤也是贏了66F 08/30 11:23
jyekid: 每一個都是? 撲撲
到現在還有打地圖砲的 還能說甚麼67F 08/30 11:26
每一個都是啊,不然你說台灣哪一個法官不是100%根據法條和證據判案的
orange7986: 推69F 08/30 11:33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1:39:13
gtsandevo: 話說你為何常跑法院...70F 08/30 11:35
insist520: 中肯建議71F 08/30 11:37
a060146252: 長知識72F 08/30 11:58
airsky12: 這篇受用73F 08/30 11:59
Bigcookie2: 真的 沒到最後關頭 不要出招74F 08/30 12:26
CkMichael: 感謝分享 長知識推75F 08/30 12:26
asd4603340: 感謝知識分享76F 08/30 12:30
wang4320: 很重要的分享,可以M了77F 08/30 12:35
ABCDEFGH1: 長知識78F 08/30 12:35
livability: 長知識推79F 08/30 12:37
shinkiro: 實用80F 08/30 12:39
xheath: 元po講的對啊 某樓也不用幫法官講話了
能看見莫名奇妙的判決一堆 有啥好護航的81F 08/30 12:41
m996360: 紅的明顯!這篇才正解,實際跑過聽過就這樣83F 08/30 12:49
bitlife: 呵呵,光本板或八卦就一堆檢察官看完行車記錄器後不起訴的最近mobile01又一篇高架橋的,看完影片大家都相信發文者會無肇責,如果這些案件沒有影片,看看檢察官會不會移送法院不能拿出來一刀斃命的證據,其實也隱含了自己可能有肇責,既然如此,最後被判有肇責又有什麼好意外?
補文章代碼 #1RSgSnPg
攻防就是看利弊得失,牽涉到大筆金錢或刑責,本來就要考慮這證據價值是否壓過弱點的後遺症,但若有明確證據怕被抓小毛病而不提出,很可能最後出了意外判決,又再來說法官恐龍84F 08/30 12:53
ericekin: 看證據說話及真相
明顯事事,都是個人所說的
推,看證據及法條93F 08/30 13:02
bitlife: 再補一個,撞死過馬路行人能脫身的,要找到無影片證據的案例,可說天方夜譚,有影片才有辦法科學推算無法反應無過失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0&t=5556605
mobile01昨天下午的案件,沒影片要不起訴都很難,即使撞擊點在己方車道,對方打滑入侵96F 08/30 13:04
porterlevis: 法官真的是看證據跟法條判的 很多看起來很恐龍的
判決,我去翻判決書出來看就覺得很合理101F 08/30 13:15
Garbolin: 感謝分享 豁然開悟103F 08/30 13:24
hcshin: 結果孫家花了上億律師費還是全盤認罪 囧104F 08/30 13:43
o760823: 推,某樓真的很無聊,搞不清楚原PO的重點105F 08/30 13:53
somia012: 一個案子都會有兩方當事人,不論判誰勝誰負,必定有至少一方不滿。上網各說各話就變成100%恐龍法官了,呵呵106F 08/30 14:00
d88647511: 長得比較壯的應該奪刀不能反擊
法官判案108F 08/30 14:12
nicayoung: 台灣司法有口皆碑110F 08/30 14:26
syngejassmin: 推111F 08/30 14:47
skylightwen: 推112F 08/30 15:07
Loki1230: 以我實務經驗這篇方向正確113F 08/30 15:29
walk1987: 車板還可以長知識   讚辣114F 08/30 15:29
meles: 其實這是舉證責任的問題,今天舉證責任不在原PO,當然不用主動提出證據
假設是其他案件,舉證責任在你,你又聽這篇的不提出證據,那就等著收敗訴判決,到時候不要怪法官恐龍
至於舉證責任怎麼分配,可以寫一篇論文,這裡就不講了115F 08/30 15:41
s9911704: 推120F 08/30 15:43
ShibaTatsuya: 推 長知識了121F 08/30 15:47
meles: 奇怪,大家會讓跑過幾次醫院的人幫你開藥單嗎?不會的話,為什麼會全盤相信跑過幾次法院的人告訴你怎麼打官司呢122F 08/30 15:48
zxc6975197: 推知識124F 08/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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