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cherryinger (櫻桃小女王)標題 [問題] 車禍肇責比例請教時間 Sat Sep 4 07:16:34 2021
發生在昨天早上 新竹縣竹東鎮工業二路 跟東寧路路口 路口沒有監視器 也沒有紅綠燈
我是左轉車車速很慢
直行的機車車速很快 我車頭已經轉到對向
礙於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 但我自己有行車記錄器
我本身沒受傷但摩托車左手裂傷 還有一些擦傷
想請問肇責比例大概會是多少呢
本身有保全險
後續賠償的部分請問各位有什麼建議嗎
https://youtube.com/shorts/HQblB7Bi4mA?feature=share
我車子的損傷
https://i.imgur.com/VIJUGE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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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erryinger (180.217.33.247 臺灣), 09/04/2021 07:28:19
→ dhtsai: 就算原PO不是全責,光是對方用過失傷害,就可以讓原PO全扛2F 09/04 07:41
推 d8613518: 這不是同車道狀況嗎?按之前的講法,是後方的機車全責不是?3F 09/04 07:45
→ dhtsai: 不是同向同車道,原PO從工業二路左轉東寧路,對方東寧路直行轉彎車讓直行車,閃紅燈讓閃黃燈,右側優先於左側,每一點都是原PO要讓對方。事實上原PO有停車再開,但沒注意對方速度5F 09/04 07:46
→ d8613518: 那就是汽車全責了,原PO認賠吧8F 09/04 07:49
→ dhtsai: 閃黃燈對機車是有減速及注意義務,但過失傷害擔子很重9F 09/04 07:51
→ d8613518: 有保險就交給保險處理,不過最好準備個10萬左右準備付給政府或額外賠給對方當和解金10F 09/04 07:52
→ dhtsai: 有的調解庭法官直接講:拘役十天每天兩千,你要拿兩萬賠人家還是兩萬繳國庫,再加刑事犯罪紀錄一條?
有保險也要盯理賠進度,有的理賠專員請對方把所有單據備好再跟理賠專員聯絡,然後就不主動聯絡對方。對方當成不關心過半年直接提告12F 09/04 07:53
→ d8613518: 不知原po車是否是百萬等級且是新車?如果都是,可以拼拼看肇責鑑定,只要讓機車吃上一些責任,或許能用修車費壓對方
如果不是,那還是姿態低一點,免得被告上法院徒然增加自己麻煩17F 09/04 08:00
→ cherryinger: 昨天有去Toyota 估價了維修費大概10-15萬跑不掉
之前有發生類似的事情只是狀況對調,我給我朋友載直行然後有車要回轉 我也是飛出去鎖骨斷裂
那時候肇責是判我朋友3對方7 所以我想也爭取一下22F 09/04 08:06
→ d8613518: 對方有骨折嗎?沒有那你可以拼一下,如果有骨折,那還是算了吧26F 09/04 08:13
→ cherryinger: 沒有骨折 只有裂掉而已 我昨天去看她她馬上就出院了我車都毀成這樣對方明顯超速很多 我全責的話真的很衰28F 09/04 08:15
→ d8613518: 年初和三寶車禍,我3她7。我修車花了十萬,對方骨折開刀。最後用修車費壓她,只用強制險理賠和解掉。你的肇責比例高,很難照我的模式處理30F 09/04 08:17
→ dhtsai: 是可以公開徵求現場影像算對方速度,也可從刮地痕推算速度33F 09/04 08:19
→ d8613518: 超速至少要20以上才會影響肇責,其實光用閃黃燈沒減速就夠了34F 09/04 08:22
→ dhtsai: 但若沒辦法推算對方速度,強制險賠傷害,能讓對方自負修車就算達到蠻大的調解理想狀況。36F 09/04 08:22
→ d8613518: 呃,超速要有可信的佐證喔,或者對方自行承認也行^_^39F 09/04 08:26
噓 almostreal: 你行車記錄器完全沒拍到對方車,你又是轉彎車…保重…42F 09/04 08:29
→ d8613518: 既然對方看起來只有輕傷。那你最好的處理方式是讓對方吃上肇責(初判或事故鑑定)。然後儘量拉高自己的修車費用,以此來壓迫對方只拿強制險理賠就和解掉。不過態度還是要好一點,免得對方賭爛硬要告人43F 09/04 08:29
→ dhtsai: 原PO所謂的全險,第三人責任的額度多少?到時候比較麻煩的是保險公司只賠對方具體單據額度,再扣對方責任比例。
對方如果不接受,半年內都能提告,就很麻煩49F 09/04 08:31
推 kutkin: 路口監視器調出來再說52F 09/04 08:41
→ dhtsai: 如果談到不需要出險,sienta應該找的到殺肉門板,可以比原廠用全新門板來報價省很多。53F 09/04 08:43
→ kutkin: 好好跟對方和解比較實在
既然沒有監視器,你也沒拍到對方,如何舉證超速58F 09/04 08:48
→ dhtsai: 也不用到超速,光是閃黃燈沒有減速注意就夠了60F 09/04 08:51
推 kutkin: 你講這些都要舉證呀 還在閃黃燈61F 09/04 08:51
→ dhtsai: google路口照片,東寧路不是有閃黃燈嗎?62F 09/04 08:53
推 kutkin: 你要怎麼舉證對方沒有減速63F 09/04 08:53
→ dhtsai: 交通部解釋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64F 09/04 08:56
推 kutkin: 我問的是 你如何舉證對方有過失
我連街景都挖出來 我會不懂?65F 09/04 08:57
→ dhtsai: ,小心通過。 無法舉證減速,但注意安全,小心通過,有成立67F 09/04 08:57
→ d8613518: 所以說讓機車自己說就好,警察筆錄或車禍鑑定時自然有人會問他,讓機車駕駛自己去說。他不夠精明就會自證有錯。反正,現在對原po來說最糟就是全責,不會再更壞了,沒什麼好怕68F 09/04 08:59
推 kutkin: 我是覺得,這邊這種路口 沒有什麼太快看不到72F 09/04 09:00
→ dhtsai: 當時視線清晰,原PO在路口至少4秒,機車在遠處口明視,還撞上73F 09/04 09:00
→ kutkin: 就自己轉太慢而已
不會左轉麻煩走別的路口74F 09/04 09:00
→ d8613518: 汽車太慢被撞上,不就證明機車根本也沒在看?XDD76F 09/04 09:02
→ dhtsai: 原PO在路口停下來是對的。台灣壞習慣:閃黃燈不減速,不注意77F 09/04 09:03
推 kutkin: 目前的狀況,就完全沒有有利的畫面
嘴巴講講誰也會
不是說 我路口有停就免責尼 停是你要確認沒車才能轉
既然會撞到 還是你沒有確認好78F 09/04 09:05
推 shin30: 你最少7吧82F 09/04 09:08
→ kutkin: 機車沒有事情就好,還在那想爭取什麼鬼
你不可能凹到沒肇責 保費係數都一樣
為了這個讓和解速度變慢,意義在哪?83F 09/04 09:09
→ d8613518: 反過來說,路口有減速就免責?XDD86F 09/04 09:11
→ dhtsai: 汽車撞成這樣,機車殼跟三角台大概不樂觀,這樣就七千起跳87F 09/04 09:12
推 kutkin: 大方的賠償 讓對方爽快接受和解比較實在88F 09/04 09:12
→ d8613518: 機車有肇責就有機會壓到用強制險就能處理好嗎,用不到第三人89F 09/04 09:13
→ kutkin: 強制險又不賠財損
而且我方車也要出車體險
車體險才是大條的91F 09/04 09:13
→ dhtsai: 若傷到車架鈑不回來,跟原廠請購車架,全部一萬五起跳94F 09/04 09:14
→ kutkin: 車禍出了就處理好 當買菜在那殺價
多數人都是上班族 沒有必要這樣95F 09/04 09:14
→ kutkin: 你要是那種社會人 自己准假卡的當我沒說
你可能會覺得自己想凹個7:3 但那對你沒意義
只有保險公司負擔有差98F 09/04 09:16
→ tom49: 如果我是機車騎士,汽車停了4秒,我怎麼知道妳會停5秒6秒101F 09/04 09:20
→ dhtsai: 原PO就有沒有出險的差別,有出險就保險處理,自己盯理賠進度102F 09/04 09:20
→ tom49: ,我減速往前騎,結果妳轉彎車以為我減速是要讓妳而衝出來,算誰肇事則任大?103F 09/04 09:20
→ dhtsai: 出險的懸念就保險公司只賠機車財損算折舊,再扣肇責比例105F 09/04 09:22
→ d8613518: 除非機車騎士不用上班否則大家條件都一樣。這時候就是比誰負擔得起成本106F 09/04 09:23
→ dhtsai: 機車不接受保險公司估算方式,跑來跟原PO求償,談不攏提告108F 09/04 09:23
→ kutkin: 真是愈講愈幹話了
機車有受傷就可以告你刑事了
沒受傷的壓力比較大109F 09/04 09:24
推 Arashi0731: 超速你又沒辦法佐證...除非監視器有拍到可以大略換算112F 09/04 09:25
→ dhtsai: 不是機車看到原PO在路口停幾秒,若原PO在工業二路停車線停113F 09/04 09:25
→ Arashi0731: 速度,不過也要超速40以上才有機會,發生車禍咬對方超速是不理性的行為。114F 09/04 09:25
→ d8613518: 所以才要讓機車也吃肇責外加拉高自己修車費啊XDD 。116F 09/04 09:26
推 dika: 我覺得如果你有全險就乾脆賠一賠就好了,反正你還是要出險117F 09/04 09:26
→ dhtsai: 機車可以說不知道原PO打算在停車線停幾秒,但原PO已進路口118F 09/04 09:26
→ dika: 修車,又不會因為少陪一些,保費就會減少119F 09/04 09:27
→ dhtsai: 還沒進路口的車要讓已進路口的車先行,特別是有閃黃燈提示120F 09/04 09:27
推 kutkin: 公三小? 是轉彎要讓直行
不然照你這樣說 每個轉彎的都可以說他已經在路口慢慢轉121F 09/04 09:28
→ dhtsai: 轉彎讓直行是指同時抵達路口;但今天原PO在路口,你說停止或緩行都可。 但目前台灣的認定方式是轉彎讓直行,把時序放到最不重要的考量因素123F 09/04 09:29
推 kutkin: 我是覺得請不要誤導
就算你轉到一半 都是要讓直行車126F 09/04 09:31
→ dhtsai: 其實閃黃燈的意義,就是要注意已經在路口的其他車輛
轉到一半是要注意其他車輛,但機車的問題就是還沒進到路口128F 09/04 09:32
推 kutkin: 誰跟你路口 法規拿出來吧
你這種邏輯很有問題...
照你這說 每個轉彎車都比直行車靠近路口了130F 09/04 09:34
→ dhtsai: 不小心注意路口中的其他車輛。不過就算鑑定也不會著重時序133F 09/04 09:35
→ kutkin: 所以 請不要把你個人的標準當建議134F 09/04 09:35
→ dhtsai: 轉彎車讓直行車,是各自在停車線前的避讓作為,過了停車線在路口中避讓,是不得已的作為。盡量在停車線避讓,但台灣變成停在路口避讓,反而成常態。這其實是比較混亂危險的作法你看東寧路閃黃燈下的停車線,為什麼要在閃黃燈下畫停車線?135F 09/04 09:36
推 kutkin: 因為那邊有斑馬線
另一邊沒斑馬線沒有停車線139F 09/04 09:45
→ dhtsai: 東寧路兩邊閃黃燈下方都有停車線啊。把街景拉遠就看的出來141F 09/04 09:48
推 kutkin: 街景就我找的 你在那邊哈囉
「斑馬線」142F 09/04 09:49
→ dhtsai: 就在閃黃燈桿正下方。這停車線告訴來車:進入路口,注意小心144F 09/04 09:51
推 kutkin: 一直在那碎念你的閃黃燈145F 09/04 09:51
→ dhtsai: 機車端沒斑馬線但有停車線146F 09/04 09:51
→ kutkin: 我就講那是因為斑馬線147F 09/04 09:51
→ dhtsai: 機車端有停車線也有閃黃燈,這個閃黃燈及停車線有注意提示斑馬線不是重點,因為雙方都不是行人148F 09/04 09:52
→ kutkin: 你要不要去看法規
不要一直活在自己世界150F 09/04 09:54
→ game0502: 好好笑,肉眼測速,你去跟法官說他騎很快看看152F 09/04 09:56
※ 編輯: cherryinger (49.216.225.93 臺灣), 09/04/2021 09:59:26
推 k5792688: 出險包個二萬和解 搞的那麼複雜?154F 09/04 10:05
推 Afoe: 就影片看來比較像是你在不該轉的時間左轉了,機車騎士真的衰155F 09/04 10:05
→ hu850712: 唉這種問肇責的文,勸你不服氣就花錢去鑑定啦,省得事主被大家鍵盤唬爛或是只撿自己想看的參考緊抓不放反而誤事
老實說在沒有監視器,你行車記錄器拍的畫面又是如此,情況真的對你不利,你除非指望對造犯傻承認,不然你甭想一直說人家超速了158F 09/04 10:10
推 kutkin: hu大說的沒錯164F 09/04 10:16
推 TCdogmeat: 我曾經問過警察 如果轉彎到一半 後方機車加速 還是汽車的錯嗎? 警察說 是 因為現階段沒有規定前面有車不能加速 這才是為什麼要提倡廣設左轉燈號的原因
台灣機車有嚴重趨光性 看到方向燈就想上去挑戰一下165F 09/04 10:22
推 kutkin: 是你慢了才覺得後車加速
也是有的169F 09/04 10:25
推 gamer: 調解那會有法官?171F 09/04 10:28
推 mathrew: 對方很快? 你有什麼證據? 看影片 我反而覺得你全責172F 09/04 10:31
→ dhtsai: 制式(官式)調解有兩種,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庭
法院調解庭就由法官主持
至於路口有閃黃燈及停止線,且已有前行車輛正在路口中173F 09/04 10:32
推 Danto18: 順序是要先調解委員會才到法院吧,如果到法院調解那就是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的下一步,而且那好像不是法官我記得176F 09/04 10:34
→ dhtsai: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211:...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1款一目最後一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前方路口已有車輛進入自己的動向,要在停車線暫停,等對方離開始可進入,是從這條來的178F 09/04 10:35
推 a923675: 問你保險公司的“經辦”阿184F 09/04 10:44
→ dhtsai: 調解庭法官可以自己來調解或指派調解委員,都可以
原PO七成以上,是不會有問題。先跟理賠專員溝通好,雙方車損保險公司會不會算折舊及責任比例,傷害會不會算責任比例?有的理賠專員會考量對方受傷,全部認賠對方提出單據186F 09/04 10:47
→ dhtsai: 有的先砍折舊,再砍對方責任比例,就看對方是否接受被砍價191F 09/0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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