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charles0939 (charles0939)標題 [新聞] 噴火絕命畫面曝!38歲工程師「停等突時間 Mon Mar 6 14:31:31 2023
原文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453223
原文內容:
噴火絕命畫面曝!38歲工程師「停等突左轉」挨撞 頭部重創亡
2023年03月6日 13:30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工程師半夜騎機車沿著中正路要左轉化成路時,原本停在左轉停等區等
左轉燈,不明原因突然左轉,一部綠燈直行的小客車剎車不及,直接將他連人帶車撞飛,
在地上滑行,噴出陣陣火花,造成騎士頭部重創、肋骨骨折及下巴粉碎性骨折,送醫搶救
不治,詳細原因待警方調查。
https://i.imgur.com/nX1jwNz.jpg
▲▼呂男突然騎機車左轉,遭直行汽車撞飛,機車滑行冒出火花,呂男原本在藍色區塊
停等左轉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呂男突然騎機車左轉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警方表示,在一家電子公司擔任工程師的38歲呂姓男子,
5日凌晨2時許,騎機車停在新莊
區IKEA旁的機車停等區要左轉化成路,不明原因未等候左轉號誌燈亮時,就直接左轉。
▼呂男突然騎機車左轉,遭直行汽車撞飛,機車滑行冒出火花, 。(圖/記者陳以昇翻
攝)
此時33歲黃姓男子開車要載朋友回去三重,綠燈直行經此路口時,突然呂男騎機車從右邊
衝出,直接將他連人帶車撞飛,機車在柏油地上滑行,還冒出陣陣火花,造成呂男頭部出
血、肋骨骨折及下巴粉碎性骨折,當場倒地不起。
警消救護人員趕抵,緊急將他送往部立台北醫院救治,經1個多小時的搶救仍傷重不治,
雙方經酒測均無酒駕,警方後續通知家屬到院,詳細肇事原因待警方調查。
▼呂男原本在藍色區塊停等左轉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呂男突然騎機車左轉,遭直行汽車撞飛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https://i.imgur.com/sEFZnMp.jpg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看了監視器畫面
很難判斷肇事汽車的車速
不過車輛行經路口
還是要減速、注意車前狀況
否則撞死人
官司還有得打。
https://i.imgur.com/nKjNiv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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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arles0939 2023-03-06 14: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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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4:32:12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4:33:57
別亂說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4:36:59
推 Gwendaline: 全世界也只有台灣要綠燈減速通過 真是悲哀的國家2F 03/06 14:37
經過路口本來就要減速,古早美國的馬車通過路口也要減速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4:38:29
→ dslite: 股票賠錢吧?3F 03/06 14:41
推 henryrita: 本來= =....看不懂你是反串還是認真4F 03/06 14:41
推 sam861kk: 不要說沒減速 你時速20撞死人也一堆問題啦5F 03/06 14:41
推 hanchueh: 交通規則是只有視線無法全面的路口才要減速
四面八方都看得到的路口 綠燈是不用減速的7F 03/06 14:43
推 moon13: 靠右左轉,真是天才的設計11F 03/06 14:47
是不是新北才這種設計?我們市區沒這樣的
推 coox: 超速了吧13F 03/06 14:47
→ Bimmer3698: 待轉區在右邊,但是他沒等左轉燈亮就自己轉,真寶14F 03/06 14:48
→ leocs: 綠燈還要減速,代表紅綠燈根本不能信賴,這是什麼落後國家的思維?15F 03/06 14:48
推 sweetpage: 這種道路設計瑕疵引發的車禍,是不是管理單位都可以推給駕駛不負責啊?18F 03/06 14:52
→ Bimmer3698: 有人會拿考題說綠燈路口要減速,但是執法跟法院是拿考題還是法條當量刑依據?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解惑一下。
公務機關擅長的就是互踢責任、模糊解讀,卸責給民眾,每天接觸公務體系十幾年來的心得。21F 03/06 14:53
即使沒有違法交通法規,但有無違反刑法過失的要件,仍須法院個案審判。
刑法過失: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推 reallocust: 多時向號誌某一邊變紅燈就開始往前衝的可能性?27F 03/06 14:59
推 hanchueh: 去年北投有一個看錯燈號闖紅燈的28F 03/06 15:05
推 ayuhb: 藍藍路29F 03/06 15:05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5:10:56
推 dalyadam: 國外是有斑馬線就要減速,台灣幾乎每個紅綠燈路口都有斑馬線
所以用國外看還是要減速30F 03/06 15:08
推 Goldx5: 看推文那幾個低端就知道台灣駕駛多垃圾33F 03/06 15:10
推 snailking: 看有沒有符合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有肇責問題吧
好多人說的以為自己沒違規就可以為所欲為似的34F 03/06 15:12
→ Bimmer3698: 法治本來就是法條該明確,而不是什麼都隨人解釋37F 03/06 15:15
推 kitkat1051: 應該是看錯 待轉的燈號在右前方那邊 我自己以前也不小心搞錯38F 03/06 15:17
→ hmt17: 這種在登輝大道好幾個40F 03/06 15:17
噓 labiron: 我搞錯了嗎,駕照是警察局發還法院發的?41F 03/06 15:17
→ Bimmer3698: 所有事情都要刑法,交通法規乾脆廢掉就好了,反正都是出事之後看誰刑法贏,違規的也是受傷就先贏一半。42F 03/06 15:18
→ labiron: 既然考照是公路總局決定 那要駕駛遵守考題有問題嗎所以才說台灣駕駛人都拿雞腿換駕照 反正多數人就是44F 03/06 15:19
→ LFD: 靠右左轉 天才46F 03/06 15:20
→ Bimmer3698: 考題有法律效力?搞不懂探討的點就急著裝高尚沒有比較不寶。那國道警一直宣導不要佔用超車道,怎麼沒見你大力譴責那些堅持巡航內線的駕照雞腿拿?一樣是執行機關的宣導啊!49F 03/06 15:24
→ labiron: 路口不想減速的請直接回監理站領回雞腿53F 03/06 15:25
→ labiron: 內線龜車視情節可罰啊 四輪大爺也歡迎開110追撞56F 03/06 15:26
→ Bimmer3698: 法條就是不明確,所以他們有理由堅持自己可以最高速57F 03/06 15:27
→ labiron: 反正你們的邏輯就是對方違規 所以你們可以為所欲為58F 03/06 15:27
→ Bimmer3698: 巡航內線車道,如同宣導路口減速,但實際法條沒有列明有紅綠燈得路口綠燈也要減速通過,但出事的時候再來隨人解讀,法治不該是這樣。59F 03/06 15:27
噓 jackorz: 綠燈要減速?難怪說台灣紅綠燈只是參考用的62F 03/06 15:28
→ Bimmer3698: 我了解你只想把別人套上你所想的,來凸顯自己好高尚,沒什麼好討論的了。63F 03/06 15:29
→ labiron: 綠燈只表示可以通行 要減速的是路口 懂?
有人在宣導行經綠燈要減速嗎?65F 03/06 15:29
推 snailking: 影片看起來是沒啥反應時間,但前題是要知道車速多少67F 03/06 15:31
→ Bimmer3698: 所以台灣大部分的綠燈不是在路口,是在封閉道路?68F 03/06 15:32
→ labiron: 所以啊 你們腦袋是哪裡轉不過來 減速通過很難嗎69F 03/06 15:33
→ Duc916: 智障藍藍路70F 03/06 15:33
→ labiron: 也沒不讓駕駛通過 叫你減速是哪個環節聽不懂71F 03/06 15:34
→ labiron: 太感謝四輪大爺不殺之恩'73F 03/06 15:35
推 colorbest: 靠右左轉 台北市也有這樣設計阿@@74F 03/06 15:36
→ labiron: 這種看起來是慢車道和快車道號誌是分開的'
但是下班應該不太可能是看錯?
應該是凌晨貪快以為沒車才直接過吧75F 03/06 15:37
推 syldsk: 騎車靠右才安全78F 03/06 15:39
推 fjuting: ikea路口晚上一堆靠右看沒車就直接左轉的79F 03/06 15:40
→ labiron: 會這樣設計 多半是因為設待轉區 尖峰時刻會塞滿
所以不如設左轉專用道吧80F 03/06 15:40
推 Brioni: 基本上速限得宜綠燈是不用減速的,限速45用時速45過路口不會有什麼問題
倘若開到時速70過路口當然要減速82F 03/06 15:41
→ labiron: 恩 路口其實速限內很難出事 這次真的駕駛衰
台北市小路40 巷弄30 基本上不必減速也很慢85F 03/06 15:42
→ Brioni: 時速50以上,路口有什麼動靜很難短距離反應煞停87F 03/06 15:44
→ labiron: 台灣路肩那麼多阻礙視線的東西 真不曉得怎麼敢開快89F 03/06 15:45
→ Brioni: 但若照速限時速40幾,就算來不及完全煞停,動量也不太會造成嚴重傷害90F 03/06 15:45
→ Bimmer3698: 搞得好亂啊,這樣速限內通過綠燈路口要不要減速啊?92F 03/06 15:47
→ Brioni: 整路開40不會有人要你路口減速啦,但就是有一堆87在住民區非封閉道路開8~90,還過路口不減速,不噴說不過去93F 03/06 15:48
推 nakaru: 綠燈號誌,原則不用減速
例外比如積水、雨霧、有行人時的行人穿越道96F 03/06 15:48
→ Brioni: 綠燈不用減速的前提是在速限內….98F 03/06 15:49
→ nakaru: 你乾脆說,前提是開車沒睡著好了
討論事情就盡量針對爭點,不然沒邊沒際99F 03/06 15:50
→ labiron: 我就算有信心不減速 腳也一定是在煞車上嚕過去101F 03/06 15:52
推 Brioni: 中正路速限50公里102F 03/06 15:52
→ labiron: 最痛恨的就是看到轉黃燈 後車一直逼近103F 03/06 15:53
→ Bimmer3698: 但上面那位的說法是都要減速啊,而且法條都沒寫,如果40公里通過綠燈路口,沒減速,偏偏一個寶抓對時間也速限內違規衝出來撞上你,如何舉證對方或自己速限內?還是一律說你通過綠燈路口沒減速,一樣乖乖扛?104F 03/06 15:53
推 berryc: 內湖的堤頂港墘路口也是這樣108F 03/06 15:54
推 snailking: 新莊中正路敢搶快的都很勇,一堆紅綠燈看你能多快109F 03/06 15:54
推 Brioni: 速限內且綠燈撞擊,肇責怎麼可能自己扛
那個撞飛距離一看就超速110F 03/06 15:55
→ berryc: 但就沒人敢這樣騎, 那裡是平面快速公路,車子一台比一台快的112F 03/06 15:56
→ labiron: 發生事故當然看鑑識報告啊 路口減速是預防事故好嗎114F 03/06 15:56
推 nakaru: 不要把舉證跟已知事實攪在一起
比如主張要減速的,有沒有減速,還不是要舉證115F 03/06 15:57
→ Brioni: 但超速又撞死人,當然要扛,這例開40幾應該不會撞成這樣117F 03/06 15:57
→ nakaru: 而且這張通過路口要減速,反而是提高該駕駛人的注意義務119F 03/06 15:58
→ labiron: 你守規矩發生事故為什麼要擔心站不住腳或舉證問題121F 03/06 15:58
→ nakaru: 不用減速,撞到人,就不必討論肇事者有沒有減速122F 03/06 15:59
→ Bimmer3698: 法條就不會是針對單一事故,很多事故也是沒有噴遠啊,難道法條會因為不同事故而改寫?法條也沒說綠燈路口要減速,出事了都是各自解讀,但上面那位高尚人士123F 03/06 15:59
→ labiron: 事實就是撞死人 剩下責任只剩為什麼他會死126F 03/06 15:59
→ Bimmer3698: 說的是就算綠燈,路口一律要減速,講到現在又出現了速限內不用的說法,用路人如何遵守?責任歸屬如何界127F 03/06 15:59
推 tokyoto: 停那邊待轉看得到號誌嗎?他是看錯還是搶快?129F 03/06 16:00
→ Bimmer3698: 定?如果遇到一個就是說你就算沒超速,但是你綠燈路口沒減速你有責任,那該依誰的解讀判定?130F 03/06 16:00
→ nakaru: 需要減速,撞到人,必須要判斷是否有減速,未減速則很可能是過失因素132F 03/06 16:00
→ Bimmer3698: 看你講守規矩就算事故就都不用怕,那就不難理解你活在自己的想像中,台灣多少事故就是法條不明確的模糊134F 03/06 16:02
推 new2488: 不想設待轉區機車就好好排隊等轉灣136F 03/06 16:02
→ Bimmer3698: 解讀造成沒違規的人也要扛很多責任跟損失,甚至違規137F 03/06 16:02
推 nakaru: 法律就沒說要減速,就問檢察官恣意起訴,或法官判138F 03/06 16:02
→ nakaru: 決是不是違法140F 03/06 16:02
噓 steel: 聽說在日本綠燈直行路口減速算危險駕駛喔141F 03/06 16:04
→ labiron: 聽誰說呀?給大家聽聽呀142F 03/06 16:04
→ steel: 落後的鬼島143F 03/06 16:04
→ labiron: 我去過日本和新加坡 他們人行道很大 很多還有柵欄144F 03/06 16:05
推 nakaru: 有號誌路口減速其實不太合理的145F 03/06 16:05
→ labiron: 你要同等待遇 請先有相同先進的道路規劃吧
我在這些地方看到的路邊停車格一眼就數得出來146F 03/06 16:05
→ nakaru: 司法對應減速路口,是認為必須要減速到足以煞停的速度
以省道多數限速70來講,等於你綠燈通過每一個路口,可能起碼要減速到30以下
甚至像台中台灣大道也是一樣148F 03/06 16:06
→ nakaru: 我是覺得說,台灣人先學會閃光黃燈、無號誌路口先有效減速,閃光紅燈跟指示停車路口先停車再開157F 03/06 16:10
→ steel: 之前在日本我闖紅燈走人行道被車狂按喇叭(我紅燈,但想說沒車想直接過)結果我看左邊以為沒車…忘記日本是左駕,車是從我右邊開過來,呼嘯而過,差點被撞飛。159F 03/06 16:11
推 Ivan210: 說國外有斑馬線就要減速的是在雲?163F 03/06 16:11
推 steel: 上面我寫錯,是要走斑馬線過馬路 不是人行道164F 03/06 16:13
→ kcey: 路口要減速是講給超速的人聽的
直行車大爺 :閃開我直行大爺 撞到不負責165F 03/06 16:14
推 nakaru: 路口減速跟超速無關啊,難不成不到路口就可以超速168F 03/06 16:14
→ Brioni: 綠燈跟其他閃燈、無號誌路口不一樣169F 03/06 16:15
→ steel: 先進國家都覺得大家都不會任意違反交通規則,只有171F 03/06 16:15
→ kcey: 不能啊 要不要看本版對於神風機車看法172F 03/06 16:15
→ steel: 落後鬼島在那邊防禦性價駛173F 03/06 16:15
→ kcey: 先進國家不會違反交通規則 有這國家嗎 外星球嗎175F 03/06 16:16
推 oiolo: 突然想不開?176F 03/06 16:21
→ kcey: 而且路口減速跟這篇又無關 他是快到突然出來的178F 03/06 16:23
→ labiron: 不曉得 只是有人在推文吵路口該不該減速179F 03/06 16:26
推 nakaru: 就總有人對速度有意見,覺得如果該直行車通過路口,時速夠慢(路口減速)就能避開這件事故180F 03/06 16:27
→ labiron: 日本行人走出人行道會被警察廣播趕 台灣是人行道被182F 03/06 16:27
推 steel: 我待日本時間不長,但沒看到什麼違規就是了(除了我183F 03/06 16:28
日本福島縣郡山市
逆向行駛
https://youtu.be/IOJQ3YSCzZ4
→ steel: 自己…走路闖紅燈,車開成逆向,轉彎沒打燈差一點被高速追撞)184F 03/06 16:28
→ labiron: 違停、小吃攤 和變電箱佔滿 甚至有合法的停車格186F 03/06 16:28
→ maniaque: 大概就跟蠻牛廣告類似吧,值班到凌晨,頭腦昏昏騎車在停等時突然想到什麼急事,沒看路就直接一催轉向...然後......就沒有了187F 03/06 16:28
→ kcey: 理論上速度會影響沒錯啊 但篇視野沒被遮蔽 不超速就還好190F 03/06 16:29
→ Bimmer3698: 希望能找到法條舉證綠燈路口沒減速是違規的,讓用路人能有遵守的依據。不然各說各話,怎麼開?我速限內是要不要減速?減速了被追撞算誰的?萬一連警方都說是我責任,時間、金錢甚至跑法院的損失,那我遵守這192F 03/06 16:29
→ labiron: 這個案件絕對是避不開呀 但撞死人就另當別論196F 03/06 16:30
→ Bimmer3698: 個跟白癡一樣?還是那個說「沒違規就不用怕有責任」的高大上願意全部負擔?197F 03/06 16:30
→ kcey: 本版上最常出現是 外側直行機車被左轉撞 這種199F 03/06 16:30
→ labiron: 減速追撞當然事後車沒保持安全車距的責任啊200F 03/06 16:30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6:35:03
→ kcey: 因為視野容易被同向車遮蔽 這種就該減速通過
但在本版 這種機車一樣說 直行最大 呵呵201F 03/06 16:31
→ labiron: 被追撞沒什麼好爭論的 反而你撞前方物比較有得輝
反正四輪大爺最愛說 我直行 我左右有A柱 看不到
(先說 我不是指這件 純指行經路口該不該減速
只要有死角 我是一定減速
後方追撞一定是後車的錯 我不懂為什麼會怕這個
想也知道只是拿這個當藉口
減速沒叫你急煞耶 到底是為什麼會追撞203F 03/06 16:32
推 gg0079: 路口該裝的是測速,在規定限速內不用特地減速210F 03/06 16:35
→ kcey: 這篇這狀況我上週連假就遇過 遇到一台給我路肩左轉的轎車 那條速限70 也是我快到才給我轉 害我急煞
不過因為是白天 視線算好 而且我經過路口都是滑行所以反應過來沒事211F 03/06 16:35
→ Bimmer3698: 是喔,法條沒有規定綠燈路口要減速的話,你減速,發生任何事故,敢保證不會說你要負擔?就算對方全責,法條沒規定減速,我減速了,每起車禍你真以為都能獲得全額賠償?我遵守這個沒有規定的規定,然後自己吞損失?別人預期外的行為才是最容易導致事故的,交通法條如果沒有規定通過綠燈路口要減速,別人也是可以合理主張他認為他在速限內直接通過,誰知道前車突然減速,責任一回事,損失就是造成了,還是請您先翻出法條來宣導遵守吧。215F 03/06 16:36
→ labiron: 你怎麼不說你遵守了這個規定 避開了很多不必要的224F 03/06 16:38
→ kcey: 我個人在速限內不會在路口減速 但我會腳放在煞車上225F 03/06 16:38
→ labiron: 突發事故
你也知道路口路權有模糊空間會怕 那後車追撞那麼226F 03/06 16:38
→ Bimmer3698: 你怎麼不說路上應該絕大多數車在通過綠燈的時候是不228F 03/06 16:39
推 nakaru: 這樣說吧,不要講法院,就這件的狀況,哪個檢察官229F 03/06 16:39
→ Bimmer3698: 會減速的,如果像你所說那樣,台灣應該人口剩不到五230F 03/06 16:40
→ nakaru: 會寫被告有於綠燈號誌通過路口未減速的過失231F 03/06 16:40
→ labiron: 你擁有那麼明確的路權 你在怕什麼
你權衡的邏輯也太奇怪吧 還是四輪大爺都習慣233F 03/06 16:40
→ nakaru: 行車被要求遵守很多規範,以及萬用未注意車前狀況235F 03/06 16:41
→ labiron: 把不殺的大權掌握在腳下 不是在後一個駕駛的腳下236F 03/06 16:41
→ nakaru: ,所以一旦發生事故,會有很多情形被認為有過失
請不要把告種狀況都攪在一起237F 03/06 16:41
→ kcey: 我認為路口減速沒有問題啊 不急煞滑行的話又沒問題而且提前預備踩煞車 反而可以更快反應
講那麼多 這裡是台灣 就是會有奇奇怪怪的用路人239F 03/06 16:42
→ labiron: 沒錯 路口減速是權衡之際 台灣道路設計對四輪已很242F 03/06 16:43
→ kcey: 本來就是要防三寶啊243F 03/06 16:43
推 Ivan210: 台灣法規其實沒太嚴重的問題,問題在執法者、學者244F 03/06 16:43
→ labiron: 寬容 你看光是撤個路邊停車格就可以有人抗議245F 03/06 16:43
→ Ivan210: 、協會還有相關單位首長只會叫大家做聰明的用路人、限縮檢舉、注意別人違規、防衛駕駛、別人違規你要閃,而不是想辦法減少交通違規,才會有跟國外不同的用路習慣246F 03/06 16:44
推 f051372: 中正路的車速都不慢的250F 03/06 16:44
→ labiron: 汽機車幫你分流 總量沒管制 持有稅金低251F 03/06 16:45
推 nakaru: 那你不要開車出門就不會撞到東西了252F 03/06 16:46
→ Bimmer3698: 開口閉口四輪大爺,拿一些非法規的東西在嘴別人不守法?法治還是人治?還是你說了算?法的不明確跟疏失,可以檢討,但你只是要逼別人照你想像的,或許哪天真的像你想的只要綠燈路口不減速就會血流成河的話,會聽吧,事實是,法條沒有明訂,實際路況也沒有因為綠燈沒減速就血流成河,你講的都只是建立在「別人超速、別人違規,所以綠燈路口要減速」這本來就不切實際。連結車就算5公里都能碾死人,要不要聯結車速限每小時100公尺?253F 03/06 16:46
→ nakaru: 不然,總有行人直接穿越馬路,那你是不是整路都開超慢262F 03/06 16:47
→ labiron: 車禍死亡率高 國外評為行人地獄 要說血流成河也對到底是誰只評一己之見在評論264F 03/06 16:48
推 nakaru: 麻煩主張要減速的,就真的試試綠燈通過路口都減速到30看看,不要什麼腳放煞車滑行266F 03/06 16:51
→ labiron: 我當然是活在自己理想的交通環境 因為台灣不存在
要都市汽車減量很簡單 打擊違停 撤路邊停車格268F 03/06 16:51
→ nakaru: 你時速70給你滑行50公尺,自己看一下時速還有多少270F 03/06 16:52
→ labiron: 像信義區一樣部分巷弄變徒步區 不就成了271F 03/06 16:53
推 leo255112: 就一堆不守規矩的,怪綠燈路口沒減速真的莫名其妙272F 03/06 16:57
→ Bimmer3698: 汽機車綠燈直行跟行人綠燈本來就是幾乎不可能有交集,到底拗什麼?綠燈通過路口要減速,照你的邏輯最大立論基礎是「會有別人違規」這很可笑好嗎!女人不該穿短裙,因為會有強暴犯!有本事你立法啊!就沒有法條規定啊!拿甚麼嗆人啊?273F 03/06 16:58
→ labiron: 我也沒強制你一定要減速啊 是你一直抱怨撞人要扛責你要少扛點責 就要用地板上煞車痕來證明你來不及注278F 03/06 17:00
→ Bimmer3698: 那你一直嗆別人駕照雞腿換的?別人綠燈通過路口沒減280F 03/06 17:02
→ labiron: 你路口放慢速度 甚至不會有事故281F 03/06 17:02
→ labiron: 錯在駕訓班考題告訴你路口要減速 你偏不聽283F 03/06 17:02
→ Bimmer3698: 你也說不出如果速限內通過,沒減速有沒有責任,有減速是不是就沒責任?284F 03/06 17:03
推 kobe7610: 這一看畫面就是騎車的不知道在騎啥洨 自己找死怪誰286F 03/06 17:03
→ labiron: 我當然有資格嗆你雞腿換的啊 因為你明知故犯
我當然說不出啊 我又不是交通警察
但出車禍多得是方法用你未減速證明你應注意未注意288F 03/06 17:03
→ Bimmer3698: 現在推駕訓班出來扛了?駕訓班大還是法條大?聽駕訓班的或聽你的,出了事故被說有責任,而且還是因為照你的說法進行的話,你要不要負責?291F 03/06 17:05
推 labiron: 找陌生人負責才叫淦話吧...294F 03/06 17:06
→ labiron: 你駕肇是監理站發的還是警察局?法院?296F 03/06 17:07
→ Bimmer3698: 於法無據,卻一直說不聽你的做法就是錯,嗯…297F 03/06 17:07
→ labiron: 你這麼不滿他們 去把雞腿贖回來呀298F 03/06 17:07
→ labiron: 我沒有要你聽我的 我只能苦口婆心勸告300F 03/06 17:08
→ labiron: 我不曉得耶 至少金融監理機關是金管會 媒體是NCC
這些執照都是特許 駕照也是特許 本來就有更多責任302F 03/06 17:09
→ MK47: 突然想到時間到了304F 03/06 17:10
→ labiron: 請更看重你手上的駕照吧
而且我小時候只是罵髒話就被爸媽打到趴在地上
我猜我父母應該也比法律更嚴格吧305F 03/06 17:11
→ labiron: 感謝你的了解 至少我開車到現在還不必動用到法律309F 03/06 17:15
噓 longtimens: 國外是斑馬線無號誌減速= =
有燈號就照燈號310F 03/06 17:25
推 ming791218: 所以綠燈路口不用減速啊,法規就沒寫當然不用314F 03/06 17:29
發文字號: 交通部74.10.14.交路字第21990號函
公(發)布日: 074.10.14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
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交通部74.10.14. 交路字第二一九九0號函)
推 berryc: 綠燈過路口本來就不用減速,撞到人你要想辦法證明你有注意到了但反應不及315F 03/06 17:33
無罪推定原則,檢察官要拿出有罪證據
推 ming791218: 一直有人在說駕照考題說綠燈過路口要減速,我搜尋不到耶,可以來個截圖嗎?318F 03/06 17:39
→ ASKA: 撞人的被放過、撞人的判罰 都會被叫恐龍法官...只是一個是被撞的叫 一個是撞人的叫320F 03/06 17:41
→ s9209122222: 日本都規定紅綠燈路口不可減速了,還有不懂的人在那邊要求減速
一堆法盲322F 03/06 17:52
推 ming791218: 找不到題庫直接去考,刷了三次只發現閃黃燈說要減速啊325F 03/06 17:53
推 leo255112: 可以理解防衛駕駛的心態,但root cause還是因為三寶太多
防衛駕駛治標不治本,比較不會出事但不表示這應該要是常態327F 03/06 17:54
推 syldsk: 左轉靠右設計安全下莊,謝囉331F 03/06 17:56
推 BMHSEA: 左轉靠右 穩的333F 03/06 18:04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53 臺灣), 03/06/2023 18:30:40
→ labiron: 隨便找了一下汽車考題 公路總局題庫標號TC-00203,更新日期112-01-07 是非題第450題。
O 綠燈給你行的權利,但不一定給你行的安全,所以行車至交岔路 口,還是必須放慢車速行駛。335F 03/06 18:46
→ youkisushe: 不管怎麼撞 絕對不會是設計左轉靠右的人有責任 一定是機車的錯 還有汽車沒減速 腳痛部又安全下莊339F 03/06 18:46
→ labiron: 公路總局題庫標號TC-00202,選擇題。更新日期112-01-07
Q:汽車行經交岔路口,行車管制號誌為綠燈時:(1)通行權在我,應 加速通過。(2)應停車,再重新起步行駛通過。(3)應減速並小心行 駛通過。
答案是3
要不要計算這裡有多少根雞腿341F 03/06 18:48
推 lolicat: 台灣就是落後國家啊懷疑嗎?348F 03/06 18:56
→ syldsk: 公路總局出考題就能減少車禍真棒349F 03/06 19:02
→ labiron: 出考題也沒用啊 你還有多少人不屌它
*看351F 03/06 19:06
→ KY1998: 你要期待台灣交通能改善不如自己早點移民到美加地區,我敢說台灣100年內都會維持這鳥樣353F 03/06 19:13
推 windrealm: 我路口必減速,因為這裏是台灣,我寧可被罵三寶也不想被判刑356F 03/06 19:25
→ labiron: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可惜最擅長鑽洞的就是有錢人和台灣用路人
老外看到台灣人的駕駛習慣哪個不是嚇到吃手358F 03/06 19:29
→ s9209122222: 不就是台灣交通規則比國外落後的意思,總喜歡和別國不同耶
綠燈減速,嘻嘻361F 03/06 19:36
→ labiron: 嘻嘻 不用擔心 反正不違法 也不會有人遵守364F 03/06 19:42
推 hcshin: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法官說了算!!!365F 03/06 19:45
噓 eric00169: 我在日本開車綠燈根本沒減速過好嗎 就台灣這種環境才要減速366F 03/06 20:16
推 labiron: 也不用吵台灣交通畸形是法規的錯啦 明眼人都知道是違停和都市規劃不善
連信義區大眾運輸這麼發達的地方 都能看到一堆違停和停車格
重點停車場明明一大堆
走路也10分鐘可以到
讓一堆不必要的車輛湧入市區 開車人口降不下來369F 03/06 20:26
噓 stemcell: 違規爛人多到正常綠燈路口要停下 真好意思376F 03/06 20:30
推 sazabijiang: 推文有人真的駕照拿雞腿換的。不能超速本來就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基本中的基本,沒有解釋空間用最速度上限巡航內側車道,是高速公路局官網寫的從來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允許你超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https://reurl.cc/b7G3Xl
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持續以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是妨礙他人甚至造成塞車的情況,絕對不可能。
唯一有可能妨礙到的,是超速行駛的違規駕駛。
一個違規仔在那邊吵交通法規,不是很可笑嗎?377F 03/06 20:33
→ labiron: 的確是對牛彈琴 但台灣本來就是積非成是的地方386F 03/06 20:46
推 kalapon: 市區內速限已經很慢,先要求駕駛人不超速過路口吧,說不用減速的人是偷換概念,其實已經超速了387F 03/06 20:48
→ labiron: 你Po這也只會拿德國來砲你啦 別再開戰線了389F 03/06 20:49
→ Bimmer3698: 邏輯哪裡有問題?我也問了請問速限內通過綠燈的話要不要減速?減到多少算符合規定?法源?不要跟內線龜一樣只會說反對佔用內線的就一定是超速很多的。叫人遵守不用明訂?各自解讀不也是亂源?
那請問綠燈直行會像某人說的造成行人地獄是用路人的問題還是政府的問題?綠燈直行跟行人穿越的綠燈同時發生,不也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出現的狀況嗎?綠燈直行通過路口要減速的立論始終建立在他認為別人會違規,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明定,我也希望找出法條來遵守啊!
沒有法源依據的事情,依照自己的想法要求別人要遵守,不然就是別人有錯,這個思維才是有問題的吧?每個人都用這種方式要求別人,請問誰對誰錯?那要政府跟各種法條幹嘛呢?390F 03/06 21:03
→ labiron: 綠燈時的確非常有高機率 依舊有行人在馬路上
不一定是闖紅燈 也可能是來不及過馬路的行人
這時候你覺得行駛40~50的駕駛正好通過 看到綠燈404F 03/06 21:12
→ Bimmer3698: 你停紅燈時也很高機率有人自己來撞你,甚至撞死,然後呢?所以你要自訂規定,然後發生事情以你的規定做裁量?407F 03/06 21:15
→ labiron: 所幸多數人都會選擇在綠燈前停下 偶爾會發生撞上
但如果撞上 在速限內 也頂多受輕重傷
這時候再討論駕駛是不是來得及注意
到底誰在自訂規定 不就告訴你行經路口要減速嗎
你如果連自己車輛的煞車距離 能不能應付突發狀況
都搞不清楚 你還是別上路吧
監理站的建議是以不發生事故為出發 行政法維持秩序都到刑事責任就是釐清責任歸屬了410F 03/06 21:16
→ Bimmer3698: 所以你哪位?你代表法律?別人沒違反法條但違反你想的,就不能上路?418F 03/06 21:21
→ labiron: 沒壓 我只是上路要避開你這種人而已 我不想把自己淪落到要靠刑法或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來辨明是非
反正您就是擺明 監理所的考題是垃圾
我講再多次 你也覺得是我唬爛 自創法規420F 03/06 21:24
→ Bimmer3698: 就按照你的邏輯,相同煞車距離跟反應時間,A的車可以開到50,B的車35就不行了,請問一樣速限50內,一樣減10公里通過,有人這時候衝出來,B撞到人了,他錯了嗎?又,減多少才算合格?減多少才叫符合安全?到底是為什麼沒違規的人要為了違規的人被檢討跟負責?
就問你,上路之後的各項規定跟責任歸屬判定,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主還是考題?我也很希望公務機關能明確答覆讓想守法的人有一個基準去遵守。424F 03/06 21:29
→ labiron: 這些當然都會參考 全看車禍鑑定和判決 台灣肇責會照比例分配呀
我不太懂 難道你以為車禍鑑定是說A對 B錯嗎
你真得出社會了嗎
真的433F 03/06 21:39
→ Bimmer3698: 只會講一些似是而非的來掩飾,法律像你這樣,冤案只多不少,講到底比較像是你很常違規過馬路,所以怕被撞
你前面還說沒違規何必怕責任歸屬,現在怎麼我說人家照你要求既沒超速也路口減速了,根本沒違反什麼規定,你講起來卻還有責任了438F 03/06 21:40
推 labiron: 你要我憑你想像的狀況來自辦法官或警察 不是平常用路習慣太傲慢就是自以為444F 03/06 21:45
推 leo255112: 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吧....這條就是超篇違規仔的
他違規你撞到他你還是有事446F 03/06 21:45
→ Bimmer3698: 應注意未注意至少還是法條,這位仁兄的要求請他翻出法條他都沒辦法,卻一直罵別人違規三寶?448F 03/06 21:46
→ labiron: 車輛本來就是要把它當成殺人兇器來對待 戰戰兢兢行駛 要是我真的肇事 不論對錯我一定會很自責 所以用高標準約束自己是理所當然 至少要做到自己問心無愧450F 03/06 21:47
→ labiron: 依你的標準 根本就不必考試 直接滿18就送駕照455F 03/06 21:50
→ Bimmer3698: 呵呵,又來了,不符合你要的就代表別人一定都錯,成長遭遇真的會影響一個人很深。456F 03/06 21:52
→ labiron: 法律沒告訴你做人要禮義廉恥 你就不需要啦? 更何況公路總局都明定要你減速了 你是瞎了眼嗎
還是你無照上路?
所以才說你駕照雞腿換到的 麻煩還給監理站
當大家都在想方設法避免車禍 卻有人只以車禍該怎麼卸責為出發
除非有視線遮蔽 不然道路淨空情況 以行人行走速度 根本不可能有駕駛看不見的狀況 如果你看到路中央有行人 強行駕車通過致人死傷 當然有合理理由推估過失458F 03/06 21:53
→ Bimmer3698: 正常公民守法還是守你想要的?怎麼不說那些違規穿越馬路的更沒禮義廉恥?違規穿越馬路,自己的命都不負責,還把風險跟責任強加在別人身上,卻反過來檢討別人應該要預見跟負責他的不負責。照你的邏輯,你開車沒違規,但是你開車就是有機率撞死人,你敢說沒機率?看你擔心成這樣,你要不要乾脆別開車?還是講這麼多你也只是想要催眠自己問心無愧的撞死人?因為最好的避免方法是你別駕駛上路,但你不願意啊!
看到有人但強行通過,跟你說的過綠燈路口一定要減速468F 03/06 22:06
→ labiron: 但台灣用路環境惡劣 違停 違建 電桿 甚至是過黑的477F 03/06 22:08
→ Bimmer3698: 不然就是有錯,有什麼關聯?你只是找盡理由相信你想478F 03/06 22:08
→ labiron: 隔熱紙 都增加駕駛判斷難度 這種環境大家都知道 所479F 03/06 22:08
→ labiron: 以行經路口減速就算是台灣特有規定 也是目前提高駕駛注意最有效的方法
放心吧 以我開車習慣 除非從國道從天而降 不然應該是撞不死人481F 03/06 22:08
→ Bimmer3698: 可見你經驗不足,機車逆向撞來連聽都沒聽過?死人一定要速度快?照你邏輯不論對錯,都是你該扛不是嗎?這樣你唯一避免駕駛狀態下撞死人的方法就是不要上路,這都是依照你的邏輯。但你自己也不願意做到呢。485F 03/06 22:12
→ labiron: 之前也有吵過 ncap其中的測試就是保護行人 只要你在速限內注意車況 要撞死人基本上難上加難
現在又把機車逆向扯進來 這種狀況除非你酒駕超速
不然你覺得會有肇責嗎 減速是為了應付突發狀況 真避不了 事故鑑定會還你公道
一直用極端的狀況來吵 你的常識在哪489F 03/06 22:12
推 sazabijiang: 交通法規就是用來維持交通秩序用的,預防意外發生的成本遠低於意外發生後兩造在法院上舉證對方過失有人就想用生命來支持他的理念,這種事情只要遇到一次,人生可能就毀了。
遇到路口想要大腳踩油門通過,也是個人的事,
但別以為自己鐵包人撞到行人不吃虧,你很大的機率會遇到搶黃燈闖紅燈的另一台車,汽車的車頭再怎麼能潰縮吸收緩衝,從側面被撞基本上都沒什麼好下場為什麼非得堅持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測試汽車的安全495F 03/06 22:17
→ Bimmer3698: 是你說你開車撞不死人,我有跟你說肇責問題嗎?每次質疑你的論述,就開始講別的。504F 03/06 22:22
→ Bimmer3698: 就像你罵不照你講的就是三寶,請問人家沒有反道路交通法條的情況下,如何定論人家錯?考題說這樣,但上路遵守的法不是,如何明確的認定人家有錯?507F 03/06 22:23
→ Bimmer3698: 你更好笑,請問通篇我哪一句在說應該要能超速?兩個511F 03/06 22:24
→ Bimmer3698: 我都是在針對他的回應回覆,你看不懂真的不怪你515F 03/06 22:25
→ sazabijiang: 我哪一句推文說 Bimmer3698說應該要能超速過?516F 03/06 22:25
→ Bimmer3698: 那我幹嘛要管你講什麼?我有去質疑説應該要能超速嗎?你裝熟?517F 03/06 22:26
→ labiron: 我的論述很清楚 行徑路口須減速 公路總局這樣說 聽不懂就代表你沒資格領照519F 03/06 22:26
→ Bimmer3698: 哦,原來你那句 不能超速,你有問題嗎? 是在問他啊? 抱歉喔,我多情了521F 03/06 22:27
→ labiron: 你能上路不是警察、法官核可 是公路總局524F 03/06 22:27
→ sazabijiang: 說的,因為你要譴責一個合規的駕駛人,我才糾正你。以上限速巡航內線從來就是合規的,你有什麼意見嗎?525F 03/06 22:27
→ labiron: 只有在違規 發生事故 你才有可能碰到警察和法官527F 03/06 22:28
→ Bimmer3698: 內線續航的爭議不就是各自解讀造成的,舉例就是在回覆前面問他的,明訂出來不要有空間才不會有問題,看不懂真的不要勉強跳出來528F 03/06 22:29
→ labiron: 所以你的前提很特別 我是以不想碰上他們上路 你卻532F 03/06 22:30
→ labiron: 一直要逼人陷入這種窘境 很特別534F 03/06 22:30
→ sazabijiang: 有宣導不要一直占用超車道。
內線巡航沒有各自解讀的問題,法規寫得很清楚。
你要是敢對一個在內線以上限行駛的汽車逼車,絕對535F 03/06 22:30
→ labiron: 所以才覺得奇怪 他一直說別人活在幻想 但貼證據也看不進去538F 03/06 22:31
→ sazabijiang: 100%是你違規,除非你是救護車、消防車。
「法條就是不明確,所以他們有理由堅持自己可以最高速」這句也是錯誤觀念,本來就不能超速。
除非你是公務車在執行公務。
法條一直都很明確,覺得不明確的,建議駕照重考。至於一般口要不要減速,跟你肇事有沒有責任,本來就可以分開看待。比方說你本來時速100,經過路口
時減速到40,然後還是撞到了斑馬線上的行人,當然還是你有責任阿,除非行人是天上掉下來或草叢跳出540F 03/06 22:31
→ Bimmer3698: 請問上限是速限還是速限+12345678910?如何判定?更549F 03/06 22:37
→ Bimmer3698: 多人連自己低於速限都以為有在速限上,然後持續佔用,這不就是不明確?我問他通過綠燈路口減速的法條?速限內通過要不要減速?減速多少算合法?都沒有答案,不算不明確?551F 03/06 22:37
→ sazabijiang: 那也只是你自以為他人低於速限以為自己有在速限上阿也可能因為前方車流多,所以每一條車道的車速都降低難道每逢假日高速公路塞車,你在內側車道也堅持要以110公里的速度前進?
你要檢舉前方汽車沒有以最高限速行駛,可以阿,
首先你要有通過檢驗認證的儀器,並具備檢舉的資格然後證明前車的前方並沒有其他車輛妨礙他最高速行駛法規就是這樣運作,不需要一堆假設情境來舉特例
至於行經路口減速,就跟你說考駕照時的題庫有阿
當然你可以故意答錯這題,並不妨礙你拿到駕照。
講這麼多其實也沒意義,發生交通意外時,你要講話555F 03/06 22:38
→ Bimmer3698: 同理啊,請問綠燈路口減速通過的法源?速限內減速多566F 03/06 22:42
→ Bimmer3698: 少合法?速限內不減速合不合法?如何判定?都提不出標準,如何說別人違規?568F 03/06 22:42
→ sazabijiang: 你可以不減速阿~就跟你要不要超速或者闖紅燈一樣
我常講,可不可以殺人?當然可以,只要你付出代價。法律完全無法阻止你殺人,真的。570F 03/06 22:43
→ labiron: 剛剛不就說了 不減速也不違規啊 只是發生事故容易吃上應注意未注意573F 03/06 22:44
→ labiron: 啊 那是跟別人講 忘記你不看別人說話了576F 03/06 22:44
→ sazabijiang: 其實不只應注意未注意這條,車道的速限都有他的用意就拿黃燈秒數來說,如果你按照速限行駛,看到綠燈變黃燈時立刻踩煞車,一定能在停止線前完全停止。而後車如果有按規定保持該有的安全距離,他看你煞車後跟著踩煞車,一定也不會追撞。反之,如果你是超速行駛的狀態,那就有可能變燈時來不及煞車導致超線,後車如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有可能追撞。所以行經路口不減速(本來就沒超速的話)當然合法
但請自己衡量是否有足夠的餘裕面對各種突發狀況577F 03/06 22:45
→ Bimmer3698: 坐捷運也不違規啊,但你坐捷運遇到鄭捷,活該你受傷死掉,有責任,你們的邏輯就是這樣。
就算沒責任,吃虧也是怪你自己
你不要坐捷運,或是你坐捷運遠離鄭捷就好了嘛!
看到鄭捷要趕快跑啊!586F 03/06 22:55
→ labiron: ??????
真是不可理喻 真的馬路惡霸 把路自己家開591F 03/06 22:58
→ Bimmer3698: 法規沒規定通過綠燈路口要減速,你認為要,然後你也說沒減速不違規,但是通過綠燈路口遇到任何違規的人車,若有事故,你就有責任,或是沒責任但吃虧也是你的事,誰叫你三寶不減速。卻沒有看你們費盡心思的去思考如何減少違規或是譴責違規的人。只看的找盡理由要指責沒有聽你們的,但同時也沒有違反法規的人有錯。匪夷所思的邏輯。
我好好的開在路上,沒超速沒違反任何交通法規,突然間為了保護違規的人車,我變成馬路惡霸了?噗,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講什麼?593F 03/06 23:01
→ labiron: 就說了不是我說的 是公路總局
第一個 道路規範都有容錯機制 一個小錯絕對不會致人於死 在市區更是如此603F 03/06 23:03
→ Bimmer3698: 算了,你只會跳針,另一位至少翻法規,你找不出法規,卻能指責別人違規,凌駕法律之上了,我佩服。606F 03/06 23:06
→ labiron: 我列舉了這麼多環境的負面因素 要你行經路口減速
減少事故風險上策 你只在乎你行路順不順暢 真是服了你
要法規是吧 車碰車沒什麼好說 但對行人你絕對沒路權
光一個44-2就有你受
103條更是要你無論號誌都要停讓行人 我就問你憑什麼行徑路口不多注意點
馬路是為了人的腳開的 不是為了四輪大爺開的608F 03/06 23:08
推 inuwanwan: 太累看了某處轉綠燈然後就起步,在O島騎車請自求多617F 03/06 23:27
→ labiron: 如果想要不受束縛 就把雞腿領回去 過馬路邊走邊吃 闖紅燈你也有路權啦618F 03/06 23:29
→ s9209122222: 噗,難怪台灣人觀念會落後給日本,連日本人都知道綠燈要踩油門通過路口,絕對不能放開油門620F 03/07 00:05
噓 KY1998: 扯鄭捷幹嘛,台灣的捷運是每個禮拜都會出現這種人喔,要舉例也拿好一點的例子622F 03/07 00:41
推 berryc: 煞車距離反應時間就是科學計算+法官自由心證
本來就沒必要減速、但你要做好煞車或閃避的準備啊624F 03/07 03:43
→ labiron: 四輪大爺就覺得法律要訂好幫他脫責 但路口就是行人路權第一 路權排後面就自己減速 不爽就去當行人
路口撞到行人肇責就是三成起跳626F 03/07 07:20
推 jdkcupid: 撞到時候筆錄講說你加速通過路口,
你可以試試看肇責會變成怎樣629F 03/07 10:08
→ wisdom: 綠燈通過路口不用減速,不要再亂講了632F 03/07 11:36
→ labiron: 是 是 大家亂講 交通部亂講 警察亂講 公路總局亂講634F 03/07 12:17
推 dog22: 左轉靠右真的很瞎635F 03/07 14:50
推 steel: 理盲濫情是我鬼島 哈哈636F 03/07 15:17
推 phstudy: 這條路騎機車不專心的話很容易判斷錯誤以為可以走了637F 03/07 16:56
推 tokyoto: 影片頭剪掉了很難判斷 但依文字敘述他是有停車的 看來是某原因讓他誤以為可以走了 才會看都沒看就轉
再車少的時段或地點 反正也沒人會催你 變綠燈後最好再看清楚來車再過638F 03/07 16:57
推 hanchueh: 在國外考駕照 綠燈路口無故減速是直接扣分或不及格642F 03/07 17:46
推 sazabijiang: 以後不幸撞到人的時候 記得要堅稱你順順開沒減速
因為你有路權所以沒有義務注意前方是否有行人
是台灣的法規太白癡,法官太理盲濫情,四輪好委屈644F 03/07 21:29
推 hdw: 靠右待轉,之後可以直接左轉很方便又安全阿
如果要開放機車直接在大路口左轉,這設計其實不錯,也符合使用習慣647F 03/0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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