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paiopapa ()標題 [新聞] 惡行畫面曝!台中18歲男開租賃BMW 撞死時間 Sun Oct 27 12:44:20 2024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319030
惡行畫面曝!台中18歲男開租賃BMW 撞死行人不停輾過去逃逸
2024-10-27 12:13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今天上午9時許,疑駕駛由家人租賃的BMW轎車,行經北屯區時,撞上
一名年約50多歲的行人後,開車逃逸,附近監視器拍下,白將行人撞飛後,沒有停車,還
開車輾壓過行人,行人送醫不治,白後來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自撞後,遭警方查緝到案
,全案目前仍在警詢中,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附近民宅監視器拍下案發一瞬間,當時白男駕駛BMW行經該處時,先將行人撞上擋風玻璃
,行人被撞飛後,掉落到路面,但白沒有停車,還將行人輾壓在車輪底下,前後輪都壓過
行人後逃逸。
台中市消防局在今天上午9時許獲報,北屯區北屯路240巷發生一起汽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救護車到場時,年約50、60歲的男行人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
警方查出,肇事駕駛是18歲的白姓男子,駕駛租賃車,肇事後行經北屯區環中東路、太原
路自撞,已將白男帶回警詢,白無駕照,白初稱該輛租賃車是由家人租賃,警方將追究相
關責任,全案暫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另將查明死者身分後,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
因。
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規定,汽機車的所有人,若同意讓沒有駕照的人駕駛自己的汽機車
,會被處6000元至1.2萬元的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另記違規記點一次。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39.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監視器拍下,白撞行人後沒
有停車,還將行人輾過。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40.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警方今循線將人查緝到案,
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另報請檢察官相驗死因。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41.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監視器拍下,白撞行人後沒
有停車,還將行人輾過。記者陳宏睿/翻攝
附註/心得/說明:
最後一段道交條例規定
感覺如果租賃公司是租給有駕照的家人
好像也不會有違規問題
而家人讓肇事者開好像也不算車輛所有人同意而違規
不過不管怎樣這種人大概根本也是沒錢可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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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aiopapa 2024-10-27 1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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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arl0928: 真好,這樣也是「過失致死」,台灣真是加害者天堂1F 10/27 12:46
推 yocobra: 89越來越多 無照 假牌 酒駕 無死刑 法官幫求情減刑 無期徒刑並非真無期 可賠錢換減刑 各位投票選出來的體制 各位承擔3F 10/27 12:51
推 llHAY: 交通過失致死刑罰過輕應修法,並且此種行為不適用過失致死8F 10/27 12:55
→ li04: 交通部長:人民與讓汽車違停的罰單600,讓汽車免罰600元比人命重要多的11F 10/27 12:57
噓 magensky: 一般善良居民怎麼避免?就活該?
看了真難過13F 10/27 12:58
推 godchildtw: 看好了,那些被廢死的受害者家屬們,你們知道可以怎麼18F 10/27 13:01
推 asiu: 有酒測嗎?19F 10/27 13:01
噓 ChildX: 爛政府 豪無作為24F 10/27 13:11
→ lahugh: 盧媽媽妳怎麼看?25F 10/27 13:11
噓 kobe7610: 操你媽的ㄌㄜ ㄙ ㄅ
垃圾27F 10/27 13:14
推 mouz: #行人出門簽生死狀 #別讓鈑金大爺不開心29F 10/27 13:15
→ abyssa1: 真的是意外嗎?說不定有其他內幕31F 10/27 13:18
→ sactar: 台灣交通部跟司法不意外33F 10/27 13:23
→ gy206578: 可惜沒撞死權貴不然就會重視了34F 10/27 13:29
推 BrandonMai: 不停車還輾過去 這也叫過失致死? 鬼島真殺人天堂35F 10/27 13:29
→ overno: 現任大法官:釋憲結果,可教化,免死刑38F 10/27 13:31
推 ByJE5566: 沒撞死法官的家人都過失致死啦39F 10/27 13:32
推 a09154658: 無照開車 一律死刑好了 反正長大也對社會沒貢獻40F 10/27 13:40
推 libramog: 沒事 就算雙手一攤都不賠也就兩年 最高五年就是裝飾43F 10/27 13:44
推 jansan: 這是殺人罪 不是過失44F 10/27 13:45
→ chi17: 240巷走路超恐怖47F 10/27 13:50
→ ETJohn: 法官:非罪大惡極,給年輕人一個機會50F 10/27 13:55
推 PR58: 過失致死 = 沒事52F 10/27 14:01
推 ludoren: 有要上手銬移送嗎?55F 10/27 14:10
推 neil1103: 這算蓄意殺人吧 什麼過失致死56F 10/27 14:20
推 PR58: 台中公車司機也是用過失致死 根本罪犯保護傘59F 10/27 14:24
推 VSshow: 台灣殺人真的判很輕62F 10/27 14:29
推 rtew36: 18歲就開雙B,真是上進的年輕人63F 10/27 14:36
→ z030060374: 買兇殺人然後找人扛 妥妥出來一條好漢繼續詐騙放貸64F 10/27 14:36
推 gametv: 台中市政府接下來會不會發公文要求不要放有人被撞死的新聞,呵68F 10/27 14:41
→ abyssa1: 巷弄高速撞人 撞到路邊去 看都沒看 這買兇殺人吧70F 10/27 14:41
噓 YChromium: 阿就藍白不做事啊
反正正要報仇開車撞就好了
撞完再喝酒71F 10/27 14:45
推 PHME317: 這根本蓄意殺人了吧74F 10/27 14:46
推 t88002: 垃圾鬼島真他媽沒救了 感謝垃圾法畜們76F 10/27 14:51
→ brans: 台灣真的要殺人開車就好 那個拿刀拿槍的都太笨了77F 10/27 14:52
噓 fonce: 全都垃圾80F 10/27 14:58
推 OSDim: 行人帝王減一,謝謝四輪老師的教育。81F 10/27 14:59
推 lplpyy: 碾過去太扯83F 10/27 15:04
推 MK47: 這樣也只算「過失致死」 根本蓄意殺人吧 希望法匠也體驗到XD85F 10/27 15:06
推 boggy: 這種根本就不能算過失致死吧….87F 10/27 15:12
推 ghchen1978: 很像買兇殺人,出租車,不煞車,加速逃逸一氣呵成88F 10/27 15:13
→ TSUBO: 應該開放亂刀捅刑
台灣人口過剩要只留精英90F 10/27 15:23
→ lesnaree2: 在台灣 敢殺人的才會留下來
不敢殺人的遲早被底層殺光92F 10/27 15:26
推 drcula: 過失致死,初犯有悔意,念佛經,重判三個月,緩刑2年end96F 10/27 15:35
推 steany: 開車撞死人法官都會輕判 。。。。
過失致死 緩刑2年 台灣法官會幫犯人減刑97F 10/27 15:54
推 sumo: 又是垃圾猴子 真的滿街低端耶100F 10/27 15:56
噓 lonelysin: 幹你娘民禁洞的行人地獄,世界之光!四輪合法殺人島!101F 10/27 15:57
→ steany: 在台灣就是犯人有人權 法官都是佛心來的102F 10/27 15:57
推 wwinterall: 台灣開車真的爽,不撞死4-5個看不順眼的都划不來103F 10/27 16:01
噓 anajal: 交通部長無感啦 又不是他被撞104F 10/27 16:02
→ lonelysin: 今年已經第幾個撞完+碼輾過碾好碾滿碾到死的?105F 10/27 16:04
噓 facebookig: 臺灣連人行道都做不好,做了也一堆違停路霸,錢賺再多走在路上早晚被車撞死,有啥屁用?
「行人地獄、交通煉獄、酒駕天堂、詐騙強國、洗腎王國、黑道治國、民代誤國、食安入口,低劣盤子觀光品質,違規停車路霸充斥,爭道插隊左轉搶快切西瓜,假車牌橫行霸道,高房價少子化,中華民國醜陋美學,頂加違建騎樓營業,自私自利民族性,水準低落劣根性,車禍年死三千人,車權永遠大於行人,整天自誇自由民主年收三萬美金,竟是這種生活環境,鬼島臺灣!」106F 10/27 16:08
→ heronesby: 交通/人行道想改善的選不上,選上要改還會被當地的反對117F 10/27 16:29
噓 legendrl: 不是暖市,那不用找市長負責,那麼沒事兒119F 10/27 16:31
推 d1438a: 坐等鬼島法官秀下限122F 10/27 16:38
→ kalapon: 用車殺人比拿刀的CP值高很多124F 10/27 16:39
噓 zxzx443: 宮廟 殯葬業 無照 18歲米漿 太多關鍵字只會謝謝党的司改大成功 謝謝交通部長126F 10/27 16:41
噓 pf775: 不然你要投_ _ _嗎128F 10/27 16:46
→ lesnaree2: 別說台中 這幾年下來哪裡沒8+9130F 10/27 16:54
→ kgkg0057: 台中89 不ey ...132F 10/27 17:07
→ william826: 長得有夠醜 一臉下賤樣
開車騎車完美反應一個人人品 這種畜生生來敗的133F 10/27 17:07
推 kofpp: 這種人應該要公佈他的臉,讓大家全部都記住這種禍害一輩子136F 10/27 17:19
推 notime: 大法官都保證不會判死了138F 10/27 17:39
→ oicla: 該規定無照不適用過失致死139F 10/27 17:44
推 kiwi350: 是不是89朋友還要在IG PO刑安這類的低能文 刑責過輕 未成年buff上好上滿根本沒在怕 唉140F 10/27 17:45
推 beergap: 還修法勒,等等大法官又出來吠了142F 10/27 17:46
噓 john5601: 這根本蓄意殺人 過失個鬼 以後都開車報仇就好是不是 過失啊144F 10/27 17:48
→ iansrc: 重機又調皮了149F 10/27 18:19
→ PtT0615s: 某群人整天鼓勵亂生亂養 這問題無解151F 10/27 18:41
→ brella: BMW的程度153F 10/27 18:42
推 AndyMAX: 台中廣三sogo爆掏空 台中不愧是台灣高壇154F 10/27 18:54
→ bravery1117: 18歲垃圾8+9,職業自己猜。
法官會說為啥路人不躲開~155F 10/27 19:04
推 dick929: 家裡做葬儀社
不用廢話先驗尿吧
只做酒測根本沒屁用157F 10/27 19:09
推 cmchiu: 這才是真正為所欲為的廠牌吧160F 10/27 19:13
→ sactar: DPP德政162F 10/27 19:46
推 Csir: 希望以後權貴和法律人出門被撞一次看看163F 10/27 20:03
推 e44444: 又是台中,好像也不意外167F 10/27 21:06
→ SSSONIC: 四輪大爺就是霸氣168F 10/27 21:13
推 sorkayi: 檢察官送過失 這真的超廢173F 10/27 21:52
推 WuKong: 最暖的國家178F 10/27 22:45
推 DarylMorey: 一堆智障講得好像國民黨執政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一樣179F 10/27 23:20
→ Killercat: 輾過去還叫做過失致死喔....
這已經是不確定殺人故意了180F 10/27 23:52
推 JAY711230: 幹你娘過失啥小啦,雞巴垃圾敗類畜牲隨機殺人都被台灣垃圾司法當過失183F 10/28 00:25
→ LiamTiger: 台灣用車撞死人不用擔心啦,刑責會比拿刀砍人還輕185F 10/28 00:30
推 LoseToWin: 感謝冥進党八年的改造,現在的台灣我很喜歡。要報仇付出的成本超級低,買兇都不用以前那麼花錢了。酷
很可惜國民黨這八年沒得執政沒有辦法看到,唉186F 10/28 00:48
→ aaboutt: 台中、雙B、無照、18歲,關鍵字都到了!這個不會是過失殺人,這個百分百蓄意殺人,輾過去了。還好18歲了,要負全責跑不掉了189F 10/28 02:45
噓 Superspy: 其實已經完整示範如果想殺人 開車就對了192F 10/28 04:05
噓 delhuang: 過失致死…呵呵 偉哉鬼島193F 10/28 07:20
噓 ston12: 無照上路是明知故犯,怎麼還能用過失偵辦?而且犯後逃逸,根本就應該用故意殺人起訴吧?194F 10/28 07:32
推 mellopaw: 我們需要 來自地獄的法官 台灣無法無天了199F 10/28 11:24
推 windlll: 當然用過失啊,你沒有證據證明他主觀犯意殺人200F 10/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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