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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ievv (wotupset.bbs@ptt.cc)
標題 [轉寄][新聞] 狗仔侵犯隱私? 6月憲法大辯論
時間 2011年04月29日 Fri. PM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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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iyuberg (牛)
標題 [新聞] 狗仔侵犯隱私? 6月憲法大辯論
時間 Fri Apr 29 17:21:57 2011
狗仔侵犯隱私? 6月憲法大辯論
記者王文玲、陳金松/台北報導
「狗仔隊」採訪的界限為何?司法院大法官將在六月十六日召開憲法法庭,就「新聞媒體
」、「新聞採訪行為」的界定,舉行言詞辯論。依規定,大法官必須在辯論結束的兩個月
內,即八月十六日以前作出解釋。
憲法法庭於一九九三年啟用,至今開過六次辯論庭。這件釋憲案,是大法官首度為了新聞
自由的相關議題,召開憲法法庭;由於許多名人對於「狗仔」偷拍、跟拍都困擾不已,預
料屆時將是各界矚目的一場大辯論。
二○○八年七月十九、廿五日,蘋果日報的記者王煒博兩度跟蹤神通集團董事長苗豐強的
長子苗華斌。苗不勝其擾,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勸阻。王不聽,同年九月七日繼續整天
跟蹤苗及他的名模女友孫正華。
苗華斌受不了跟拍,決定向轄區的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報案,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八十九條第二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的規定,對王煒博開罰一千五百元
。王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被法官駁回確定。
王煒博認為社維法的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違憲,限制他的新聞採訪行為,並侵害他受憲
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工作權,聲請釋憲。
大法官於本月廿二日受理王的聲請,認為本件聲請案涉及新聞記者的採訪權、公眾人物的
隱私權,影響重大,決定於六月十六日召開憲法法庭,邀集聲請人、社維法的主管機關內
政部,鑑定人(三位公法學者)、媒體代表,就四個爭點說明辯論。
四項爭點為:
一、社維法的相關規定,是在保護「被跟追人」的何種權益,此是否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
利?
二、媒體工作者的新聞自由或工作權,是否因社維法受到限制?
三、社維法是否應依「被跟追人」或「跟追人」的身份,或跟追目的而有所不同,以平衡
新聞自由及被跟追人的權益?
四、如果媒體工作者的採訪行為,在一定條件可不適用社維法的規定,那應該如何界定「
新聞媒體」及「新聞採訪行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9/2/2qnx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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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87.17
推 Lyon9:這則新聞應該是今天所有新聞裡面最重要的2F 04/29 17:28
→ sese5566:但也許卻會是推文數一數二少的 鄉民啊3F 04/29 17:29
→ Riyuberg:沒辦法啊 有幾個鄉民聽過憲法法庭5F 04/29 17:31
推 rookiecop:新聞自由是台灣媒體自己喊出來的啦 還不是混口飯吃8F 04/29 17:34
推 rubyshia:很重要的訊息!! 但推文真的很少耶XD 真悲哀~9F 04/29 17:44
推 dingcross:哦 有趣了
為什麼會推文數一數二少啊我覺得標題很吸引我啊XD10F 04/2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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