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時間: 2011-08-04 03:33:23
看板 Gossiping作者 TOYOTOMI (偷油偷米)標題 Re: [新聞] 20多輛車漠視! 老翁摔倒路上遭輾死時間 Thu Aug 4 02:20:15 2011
我覺得真的很奇怪...
車禍訴訟舉證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不過從上面幾篇被誣陷的文章可以看出來一個共通點
那就是直接把人送到醫院....
這在法律人處理車禍案件中絕對是大忌中的大忌
[現場被破壞]
如果看到車禍現場有被害人
第一件事情絕對先打110報警在由他們通知救護車即可
警察來了以後會先拍照蒐證...
再來會由交通事故處理車作路面測量....並且繪製現場圖
將現場遺留下的一切證據盡可能的保存下來
並且製作筆錄
當然在這過程之中...救護車到達也會把傷患送走
如果經過這樣子的採證過程...
還需要擔心上了法院無法證明自己只是路過救人的善心人士嗎?
上頭也有文章說被酒駕撞到結果對方死了還賠錢的案例
我來說一個我自己在事務所親自處理的案件
我們的當事人在凌晨駕駛小貨車要往台北萬華的環南市場去賣菜
凌晨三點從中華路由北往南走....經過成都路口(西門町路口)
對方是騎乘機車酒駕超速闖紅燈,自總統府方向走衡陽路往成都路(東向西)
撞上我們當事人的貨車車尾尾端角落....當場死亡....
我們的當事人很冷靜的維持現場報警處理....
警察也很快的來照相測量並且繪製現場圖
調解階段對方開價200萬要求和解.....
我們的當事人願意賠償80萬....因此談判破裂
對方以刑逼民用業務過失致死告我們的當事人...
最後我們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這個事故對方應該負100%的責任
最後我們的當事人不起訴處分....民事庭完全勝訴
連一塊錢都沒有賠給對方....
我只是想告訴大家.....遇上交通事故
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保全證據
這是救傷患也保護自己最適當的方法....
而不是什麼都不管直接送傷患去醫院....這是錯誤的做法
請大家盡量去宣傳這個觀念....
不要說法律規定得很爛....
是大家處理交通事故的方式錯誤才會這樣....
希望正確的觀念可以透過大家來宣導....
不要再發生這一類的慘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1.19
推 winchin:你說的只是運氣不錯的例子,若是無賴或流氓你想不賠都不行1F 08/04 02:23
推 season002:推~ 媒體應該多報導這種例子 不是小車.受傷.死人就最大4F 08/04 02:25
→ TOYOTOMI:回一樓...你可以反咬對方恐嚇取財...這不是不行7F 08/04 02:26
推 YHank:你打了110 人家就說是你撞的 不然幹麻打1108F 08/04 02:26
→ TOYOTOMI:二樓....保險必須要對方有錯才會理賠...9F 08/04 02:27
→ YHank:不要把世界想得太美妙10F 08/04 02:27
→ YHank:或者應該說不要把台灣智障法律制度和智障法官想得太美妙12F 08/04 02:27
→ TOYOTOMI:鑑定出來如果只錯在一方...另一方的保險公司不會賠錢的13F 08/04 02:27
→ YHank:也不要以為垃圾警察能保護你 他們光是開單賺業績就忙不完14F 08/04 02:28
→ TOYOTOMI:YHank...警察來的時候你當然要說你是目擊者....
你到場的時候就已經這樣子了....15F 08/04 02:28
→ YHank:如果這樣說就有用 上面就不會有一堆家裡被拖垮的例子了17F 08/04 02:29
→ TOYOTOMI:法庭上一切都是以證據說話...必須要證明被告有犯罪行為18F 08/04 02:29
推 Adlib:黑道才不管是不是勝訴敗訴 = =19F 08/04 02:29
→ TOYOTOMI:而不是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20F 08/04 02:29
→ YHank:另外100%非常難 車禍帝王條款 你不會不知道吧...21F 08/04 02:29
→ TOYOTOMI:我一開頭就說了...那些例子都是直接送傷患去醫院...23F 08/04 02:29
→ YHank:對,黑道也是問題...上法院告得贏 你拳頭也打不贏槍24F 08/04 02:29
→ TOYOTOMI:大忌中的大忌....破壞現場...
我當然知道...要達到100%很難...這是少數案例25F 08/04 02:30
→ YHank:你不破壞現場 被人破壞了 你也是衰小阿...27F 08/04 02:30
→ TOYOTOMI:不過我們現在是在討論路過救人而不是事故當事人28F 08/04 02:30
→ YHank:更衰小的就像我說的 遇到擺明來跟你鬧的黑道 你想怎樣= =29F 08/04 02:31
→ TOYOTOMI:我問你...現場維持車禍當時原狀....路過的人報警
警察來拍照測量的時候...是要怎麼證明是你撞的?30F 08/04 02:31
→ YHank:然後警察還沒來 被另外一個路人破壞現場
上面也沒任何一篇文章有辦法證明是那些衰小的人撞得阿=.=32F 08/04 02:31
→ TOYOTOMI:要怎麼證明是路過的人撞的?
你一直跳針...上面被誣陷的文章共通點是啥?34F 08/04 02:32
→ YHank:我只是想說 真的像你講的這麼美妙 上面那些衰小的都不存在36F 08/04 02:32
推 winchin:不是每個人都有哪個錢跟閑整天跑法院37F 08/04 02:32
→ TOYOTOMI:共通點就是他們用自己的車送傷患去醫院!!!!!!!38F 08/04 02:32
→ YHank:不要相信台灣腦殘法律和法官 也不要相信台灣垃圾鴿子能保護39F 08/04 02:33
推 CP543:上面好像很少人請律師40F 08/04 02:33
→ YHank:你不被黑道搞 就是這樣41F 08/04 02:33
→ TOYOTOMI:YHank....你還是一路跳針...你實際處理過車禍案件嗎?42F 08/04 02:33
→ winchin:我就有聽過一例,女生沒駕照沒戴安全帽還逆向,自撞汽車身43F 08/04 02:33
→ YHank:不管請律師,上法院造成的工作損失都很大 這也是一條...44F 08/04 02:33
※ 編輯: TOYOTOMI 來自: 122.121.11.19 (08/04 02:34)
→ YHank:你有錢有閒有背景百毒不侵 跑法院跑到沒工作也無所謂45F 08/04 02:34
→ winchin:亡,家屬要對方賠200萬,官司打不贏還叫兄弟整天去對方家46F 08/04 02:34
→ YHank:黑道也動不了你 那你想怎樣 都無所謂=.=47F 08/04 02:35
→ winchin:鬧事。你是可以報警阿!但有啥用?警察也只會要你們自己協調,而那些兄弟三不五時就來亂,苦主也只是個普通上班族,48F 08/04 02:35
→ YHank:我只是覺得你很傻很天真 你懂得多 處理得好比較不容易被50F 08/04 02:36
→ winchin:後來只好認份賠了100多萬51F 08/04 02:36
→ YHank:搞死沒錯 但不要講得好像你就吃了無敵星星一樣52F 08/04 02:37
→ YHank:起碼像我說的 人家請黑道搞你 對多數普通人 根本毫無辦法54F 08/04 02:37
→ TOYOTOMI:你還是一路跳針...一開始處理正確...警察知道你是證人
而不是事故當事人...根本就不會把你的資料告訴對方...
你還是沒發現上面所有被捲進案件變成當事人的...
都是自己送患者或者是直接叫救護車送去醫院55F 08/04 02:38
推 rescueme:如果真的要請黑道搞你,那跟有沒有發生車禍何干?59F 08/04 02:40
→ TOYOTOMI:現場都被破壞光了才由醫院通知警方來醫院做筆錄的60F 08/04 02:40
推 YHank:好啦,那我問你,每天10個黑道在你家門口走來走去,去你公司請問如果你是一般人到底怎麼處理?61F 08/04 02:40
→ YHank:你也不要跳針,正面回答我這問題好嗎?64F 08/04 02:41
推 RonaldBBS:說到底就是不懂所以怕是 自以為這樣叫避險吧哈
我看某y問一堆沒邏輯的問題 沒啥好回答的65F 08/04 02:41
→ YHank:討論串裡面不乏被黑道盧小小受不了只好賠的喔67F 08/04 02:42
→ TOYOTOMI:你去看rescueme的文章...他是不是都先報警救很多人68F 08/04 02:42
推 Mahoutsukai:推你的好心宣傳 但我想對鄉民來說 更簡單的是直接無視69F 08/04 02:42
→ TOYOTOMI:討論串裡頭被黑道盧的...是不是自己先送病患去醫院了?70F 08/04 02:43
→ RonaldBBS:誰管黑道阿 倒在路上的人比一般人可能是黑道嗎72F 08/04 02:43
推 rescueme:被黑道盧就報警啊,再不然就讓他們知道你也不是好惹的。73F 08/04 02:43
→ TOYOTOMI:現場被破壞了...然後在醫院做筆錄變成事故當事人?74F 08/04 02:43
→ maykizuki:某Y是有病嗎 原PO只是宣導最好的方式 又沒說無敵75F 08/04 02:43
→ TOYOTOMI:車禍案件的處理一開始就是整個關鍵...一步錯步步錯76F 08/04 02:44
→ sdhpipt:台北市當然可以,外縣市光是抬棺抗議就搞死你.....77F 08/04 02:44
推 YHank:結果你還不是一直跳針,不正面回答我-_-78F 08/04 02:44
→ TOYOTOMI:即使是自己出小車禍也一樣...一開始報警就對了...79F 08/04 02:44
→ Mahoutsukai:別扯黑道啦 那是例外中的例外 遇上了 奉公守法也要怕80F 08/04 02:44
→ YHank:我前面也說過了,處理得好,懂得多,你會多一份安全
但是不要說 o好像就不會被搞一樣.......that's all82F 08/04 02:44
推 relaxcloud:我一路看下來 很多人不是怕法院上輸掉 是怕上法院...85F 08/04 02:46
推 Mahoutsukai:在台灣 上法院沒輸 也沒有補償 但光上法院 就賠很多了87F 08/04 02:47
推 belmontc:某人跳針跳得很難看 明明就有正確作法了還要扯啥黑道88F 08/04 02:47
→ TOYOTOMI:感謝明理董是非的人還是大多數...
確實非法律人聽到要上法院就不喜歡...更別提輸官司89F 08/04 02:47
推 relaxcloud:如果對方要瀨在你身上 是直接法院見 還是原告要先舉證91F 08/04 02:48
→ TOYOTOMI:不過一開始處理的好...警察來照相測量都可以證明你不是92F 08/04 02:48
推 richjf:苦主天天抬棺到你家抗議....93F 08/04 02:48
→ trywish:重點是會卡住時間,如果告失敗能獲得賠償,那或許會好點94F 08/04 02:49
→ TOYOTOMI:肇事者...基本上要你上法院也是當證人而已....96F 08/04 02:49
→ trywish:但是一般連車馬費都沒有,反正對方告也不痛不癢,甚至運氣97F 08/04 02:49
→ Mahoutsukai:原PO推薦的 是給善心人士最好的作法 非善心人士請按←98F 08/04 02:49
推 YHank:天天跑法院被公司扣錢扣光甚至老闆叫你滾蛋也是一點沒錯...99F 08/04 02:49
→ TOYOTOMI:而且如果你根本沒有目擊車禍過程...連當證人的意義都沒100F 08/04 02:49
→ trywish:好還能得到賠償或和解金之類,看有人以告人為職業就懂了101F 08/04 02:50
→ TOYOTOMI:基本上...也是不會要你上法院的102F 08/04 02:50
→ YHank:還有抬棺也是...我覺得家裡還好..最恐怖的是到公司鬧的103F 08/04 02:50
推 scvb:好像很衰小出事就一定碰上黑道106F 08/04 02:50
推 relaxcloud:如果對方不是要你當證人 是要你當犯人.不能避免嗎?107F 08/04 02:51
→ YHank:有人到公司鬧 幾乎等於你工作消失...108F 08/04 02:51
→ TOYOTOMI:relaxcloud...刑事訴訟中...告訴人必須要先負舉證責任110F 08/04 02:52
推 Bourbaki:推 這沒人說我還真不知道...111F 08/04 02:52
→ TOYOTOMI:證明對方的犯罪行為...如果警察一開始的採正就足以證明路過的好心人不是車禍肇事者...那當然根本不可能告你113F 08/04 02:52
→ trywish:前提是警察要站你這邊,有些警察都會懷疑報案人=肇事者115F 08/04 02:53
推 link55531:看以上的對話,我深信台灣需要更多的律師116F 08/04 02:54
→ relaxcloud:了解...所以還是推行車記錄器吧...比保險CP值還高117F 08/04 02:54
→ TurTao:樓上,行車紀錄器能力有限,萬一沒有錄到呢
跟無視而過保證沒事的等級比....還是不要冒險的好118F 08/04 02:55
→ relaxcloud:你可以在快停車的時候用嘴巴說看到一個人倒在那阿0.0121F 08/04 02:57
※ aalexpt:轉錄至看板 FTHS-158 08/04 03:00
推 mayfour:好奇請問一下 民事100%勝訴的話 律師費要自己出嗎?
還是敗訴方要出?中間跑法院的成本可能叫對方一併賠償嗎?另外前面有人說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請問有成功的案例嗎?124F 08/04 03:00
推 lanhow:那有補車馬費 沒上班的損失呢?127F 08/04 03:03
→ TOYOTOMI:是的...律師費還是要自己出...這是很遺憾的點...
如果是原告被告的話是沒有車馬費的喔...證人才有128F 08/04 03:03
推 link55531:因為再準備考試,所以有念法律倫理,律師倫理規範第35條130F 08/04 03:06
推 mayfour:也就是說 如果被告了就一定跑不掉至少要付律師費?131F 08/04 03:06
→ link55531:第2項有規定,不得就家事、刑事、少年事件之結果約定後132F 08/04 03:07
推 Mahoutsukai:唉 這年頭要當好人 就要先掏律師費 也難怪鄉民要冷漠133F 08/04 03:07
→ mayfour:再請問一下這樣律師費大概多少?134F 08/04 03:07
→ link55531:酬,換句話說,車禍民事求償律師得與當事人約定以結果作135F 08/04 03:08
→ TOYOTOMI:基本上如果警方來採證的證據足以證明你不是肇事者
基本上不會成為被告...警方不會把你函送地檢署...
當然如果對方自己告訴的話...那大概會走地檢署一趟吧
但是提出警方的你不是肇事者的證據...就會不起訴處分
這時候就可以反告對方誣告了....138F 08/04 03:09
→ TurTao:樓上的狀況是告不成誣告的.....143F 08/04 03:11
推 mayfour:感謝T大和l大解答 那請問有人最後告對方誣告成功過的嗎?144F 08/04 03:11
→ TOYOTOMI:如果真的要請律師...不用十幾萬啦...沒那麼貴...145F 08/04 03:12
→ TurTao:在合理的懷疑下,被告而無罪,是沒有辦法反告誣告的147F 08/04 03:12
→ spymachine:汙告的成立要件很難....基本上很難告的成 通常只能白148F 08/04 03:12
推 link55531:其實我很好奇誣告有沒有那麼容易...還是當作談判籌碼?149F 08/04 03:12
→ TOYOTOMI:TurTao...警方告知他你不是肇事者...他也明知...卻告152F 08/04 03:12
→ sdhpipt:走法院不和解,就是創造律師就業機會,不賠對方也是付律師費153F 08/04 03:13
→ TOYOTOMI:當然可以反告他誣告...只是通常大部分的人不會有心力154F 08/04 03:13
→ Mahoutsukai:鄉民比較關心的 應該是當好人的期望值 不要損失太離譜155F 08/04 03:13
推 komoro:推這篇,正面的力量。156F 08/04 03:14
→ mayfour:樓上Tur大的意思是 幫助路倒會讓自己變成合理的嫌疑者嗎157F 08/04 03:14
→ TOYOTOMI:其實誣告罪很難說成立與否...重點是當事人不會告158F 08/04 03:15
→ TurTao:是低,只要有一絲可能性,誣告就不可能反告的成159F 08/04 03:15
→ TOYOTOMI:好不容易從一個官司中擺脫...不會有心力再投入另外一個160F 08/04 03:15
→ TOYOTOMI:重點是即使成立了民事賠償還要另外打...很曠日廢時162F 08/04 03:16
→ link55531:T大真的有經驗...希望未來也能考上律師163F 08/04 03:17
推 Mahoutsukai:原來如此...看來當好人的代價不小阿 XD 盡力而為囉164F 08/04 03:17
→ TOYOTOMI:感謝~我在分享一個車禍沒報警的經驗好了...165F 08/04 03:20
推 spymachine:這倒是真的 鄉民動不動就在那起鬨告下去,殊不知訴訟真166F 08/04 03:21
推 mayfour:以台灣這麽愛告好心人的風氣 看來風險很高阿168F 08/04 03:21
→ spymachine:的很礦日費事...至於沒報警 我只能說他蠢..我就聽過被撞沒報警 結果被誣陷成肇事逃逸的...169F 08/04 03:21
→ TOYOTOMI:沒錯...我就是要講一個這樣子的案例...171F 08/04 03:22
推 spymachine:不管怎樣 車禍一定要報警,不管你錯還對方錯,至少有報警保險才會理賠,而且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172F 08/04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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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02:20 TOYOT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