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W
作者 terievv (wotupset.bbs@ptt.cc)
標題 [轉寄][爆卦] 關於徐志皓割喉案背後的大八卦...
時間 2010年12月10日 Fri. PM 04:45: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etz ("與絕望奮鬥"5/1上市)
標題 [爆卦] 關於徐志皓割喉案背後的大八卦...
時間 Fri Dec 10 14:21:51 2010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這個案子,就是那個嗆聲說要殺法官的徐志皓,
被害少女的父母親"展現大愛",說要寬容他,讓他改判無期徒刑,"重新做人";
廢死聯盟知道之後很開心,在他們的網頁上把這篇"展現大愛"的文章給列了上去,
不過事實真是如此嗎?
在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我寫了信給我的筆友,也就是方小妹妹的表姐
(因為她人不在國內,所以一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結果她知道之後,
寫了這樣一篇文章:
===========================================================
本來看見平面新聞報導我還不相信.我不相信方芳的爸媽會原諒那個兇手.
後來看到新聞影片我真的是一整個啞口無言.新聞裡面方爸爸說,
他夢到他女兒叫他放下要再追究.....我在心裡大罵三字經!!!
你該不會是喝酒喝到腦袋酒精中毒了吧?
你的夢真那麼準,你女兒也不會被棄屍將近大半年還沒人知道.
最後還不是因為同行的鄧姓少女報警才破案的!
生前很疼愛方芳的姨媽打電話給方芳的媽媽,問她是否真的如電視上說的,
因為聖經上教人要原諒,所以就原諒虐殺方芳的王八蛋了嗎?
姨媽問她,妳們還替這王八蛋求情,萬一將來他放出來之後又害死人,這妳也有責任的!
方芳的媽媽開始哭.
她說,事情都是方爸爸在做主的,她根本也沒有權利說話.她當然無法原諒這個王八蛋.
只是,開庭至今,律師費已經花了三十幾萬,
她爸說, 被告要是不服判決(死刑)就可以一直上訴,
這樣一直上訴下去錢不知道還要花多少,所以就算了....
聽到這裡,我已經忍不住爆粗口了.
很多內情我想說可是不能說.不能說的原因不是因為不敢說,
而是因為那個人畢竟是她的父親.
現在我只能說,
這絕對不是什麼狗屁大愛感化殺人魔的故事.
我現在不說是因為三審還沒有定讞,
如果再讓我知道他還是繼續幫那個殺人魔求情,我一定會把所有事情都說出來的!!!!
=============================================================
所以方家選擇"原諒"徐志皓的原因,一個是"錢不夠打官司",另外則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1.215
推 NTUkerker:1F 12/10 14:22
推 frozenmoon:2F 12/10 14:22
推 tinkerbell:徵勇者轉雙和板3F 12/10 14:22
推 iamboring:4F 12/10 14:23
推 sagax:幫高調 記者快來抄吧5F 12/10 14:23
推 ronanlin:6F 12/10 14:23
推 hkc112:推7F 12/10 14:23
推 Goog1e:8F 12/10 14:23
推 snowduke:告訴人其實不必請律師......9F 12/10 14:23
→ owenkuo:跟蘋果講 有料它們會有興趣做大10F 12/10 14:23
推 a1091100075:另一個是立委幫忙申請國賠嗎??11F 12/10 14:23
推 QUIBECK:12F 12/10 14:23
推 mazda323:真八卦 給個推13F 12/10 14:23
推 popoallan:高調!14F 12/10 14:24
→ Balders:律師費? 民事官司?15F 12/10 14:24
→ sagax:廢死:等下次砍我的時候我要想想怎麼微笑原諒你16F 12/10 14:24
推 SSSLuffySSS:ㄎㄎY17F 12/10 14:24
推 bg00004:高調了喔...但是另一個是什麼啊??恩....有點半信半疑18F 12/10 14:24
→ DOOHDLIHC:之前還有鄉民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19F 12/10 14:24
推 SgyMirage:幫高調 好黑暗喔.....20F 12/10 14:24
推 maniaque:刑事庭是檢察官告,跟律師有啥關連??21F 12/10 14:24
推 AHL1111:原來是這樣...真內幕 給個推22F 12/10 14:24
→ Balders:另一個啊 大概猜得到吧...23F 12/10 14:25
推 Doracacazin:有八卦給推!24F 12/10 14:25
→ maniaque:而且此類多半以刑事附加民事訴訟,也不需要特別針對民事告25F 12/10 14:25
推 busgoer:高調26F 12/10 14:25
推 colinham:snow正姐 告訴人其實不用請律師27F 12/10 14:25
推 menshi:請律師?由檢察官訴追就好了,為何要請律師?28F 12/10 14:25
推 vcvca:為什麼要請律師 不是公訴罪嗎??29F 12/10 14:25
推 light20735:廢死真會吠30F 12/10 14:25
推 Francix:這是公訴罪,不用律師費,檢察官會負責訴訟的!31F 12/10 14:25
推 kinnsan:有八卦 給推32F 12/10 14:25
推 brent43:高調~~快點讓那個垃圾死一死吧33F 12/10 14:26
→ p3800:小心你這樣影射某集團 到時候被他們告到生不如死34F 12/10 14:26
推 sagax:久利生公平表示:35F 12/10 14:26
→ colinham:這跟公訴不公訴無關 任何罪(包括告訴乃論)都是"公"訴36F 12/10 14:26
推 bg00004:另一個到底是什麼?可以說嗎?37F 12/10 14:26
→ MisterHappy:公訴罪幹嘛要請律師阿?!38F 12/10 14:26
推 pigcat1315:廢死的聯盟 家裡 到底有沒有人被殺過阿~39F 12/10 14:26
推 wholmes:這要律師費嗎?40F 12/10 14:27
推 aaax2:吠屎:他爸真是義人41F 12/10 14:27
推 any1643:檢察官的法袍跟律師袍有這麼難分嗎?42F 12/10 14:27
→ sagax:快說出來吧 等一下徐放出來又多砍兩個人43F 12/10 14:27
推 yayakaka:這個徐姓人渣如果最近沒被槍決的話,法官請自我了斷吧44F 12/10 14:27
→ bg00004:如果另一個是他門 那接不接受也是他門自己不是嗎?45F 12/10 14:27
→ yayakaka:最後46F 12/10 14:27
推 SgyMirage: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47F 12/10 14:27
推 snowduke:告訴人想請是可以請啦!但是案情很明朗不複雜的,其實沒有48F 12/10 14:28
推 ggsuperda: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49F 12/10 14:28
推 Isoroku5566:集團施壓?50F 12/10 14:28
→ snowduke:請律師的必要,民事部份掛個附民可以省裁判費,如果真的51F 12/10 14:28
推 CRAZYWAYLIVE:這就是社會的不公感.剝奪感52F 12/10 14:28
→ bg00004:我還是想知道來龍去脈..到底另一個原因是什麼?53F 12/10 14:29
推 d90493:幫高調54F 12/10 14:29
→ snowduke:請不起,可以申請法扶!55F 12/10 14:29
推 ColdP:等一下,這"律師"是跑出來做什麼的? 刑案不是都由檢察官主動56F 12/10 14:29
→ berth:沒邏輯= =57F 12/10 14:29
→ fanrei:科科,疑點很多耶,律師費到底是花在什麼上面?58F 12/10 14:29
→ bg00004:還有這篇文章的可信度.....59F 12/10 14:29
撰文者的確是當事人的表姐沒問題,這點我可以保證。
不過她究竟知道些什麼,我並沒有過問。
推 david7928:高調60F 12/10 14:29
推 jknm0510a:有八卦,希望詳細61F 12/10 14:29
推 Ertha:62F 12/10 14:29
→ ColdP:上訴的嗎? 怎麼會跑出個律師,還花了30多萬!?63F 12/10 14:29
所以花花姐(原PO)是不是知道了什麼我們所不知的內幕...
但被害者的母親是這樣說的。
推 mirce:吠屎:這是大愛 人民:全是狗屎 橫批:全都該死...64F 12/10 14:30
→ CRAZYWAYLIVE:殺了人嗆法官 居然還有團體要聲援他 社會有甚麼公義65F 12/10 14:30
→ Ertha:可以m了66F 12/10 14:30
推 Fairytale929:人渣還能上訴 台灣法律真的該修一修了67F 12/10 14:30
推 scedbo412:高調..68F 12/10 14:30
→ snowduke:他被判死刑或無期的還不用上訴勒!終局後直接移到上級審!69F 12/10 14:30
推 Invincibleme:確實難以接受70F 12/10 14:31
推 ggsuperda: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71F 12/10 14:31
推 hsinyuet:這個社會~有了人犬團體...早就沒有什麼公義了....72F 12/10 14:31
推 white75724:方小妹妹長的還不錯耶 可惜了73F 12/10 14:32
推 chunguan:噓廢死聯盟 台灣一堆假仁義道德74F 12/10 14:32
推 SgyMirage: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75F 12/10 14:32
推 fanrei:科科,不就有憤青不干心想要再挑起來而已,講也講不清楚76F 12/10 14:33
呃,人家
當事人媽媽和表姐的話,叫做"憤青不甘心"喔????
我再怎樣也沒有天大本領,去偽造被害者家屬的話,這是會吃官司的...
推 TVBShit5566:拿了錢河蟹了吧?77F 12/10 14:33
推 mirce:人本之於教育=廢死之於法律... 真是無奈... 台灣不愧為鬼島78F 12/10 14:33
推 chspfang:邦高調79F 12/10 14:33
推 skyguilt:幫高調 這種人渣竟還讓他活著80F 12/10 14:33
推 ClassicLayla:有卦推81F 12/10 14:34
推 okiayu:雖然可以體諒寫完整可能會有麻煩,但寫得這樣含混不清的...82F 12/10 14:34
三審之後如果還有後續訊息,我會持續關注的。
推 dg0292001:幫高調83F 12/10 14:34
→ brainpowered:鬼島這種還可以上訴84F 12/10 14:34
→ wholmes:看起來內幕最多也只是被害者父親唬爛被害者母親而已85F 12/10 14:34
推 FLJX:這時候就要請殺手 月 出場了86F 12/10 14:34
推 mouth5566:原諒三小 幹87F 12/10 14:35
推 Benjamin901:幫高調88F 12/10 14:35
推 fanrei:又沒人說你偽造緊張什麼,只是你「轉述」的東西很奇怪而已89F 12/10 14:35
我也只是說明一下,被害者的母親並沒有原諒徐志皓而已。
推 juneday:落網的時候還很嗆秋 現在就知道懺悔了?鬼才相信90F 12/10 14:35
推 kgh:告訴人好像不用律師..有檢察官?91F 12/10 14:35
推 rsy:被告的人權重要 被害人的遭遇 家屬心理的傷痛 誰來彌補92F 12/10 14:35
→ wholmes:事實上就被害者父親有所同意罷了93F 12/10 14:35
→ kaky:八卦就是拿一篇不知道詳情的人轉述不知正確與否的文來說新聞94F 12/10 14:36
原文確定是被害者家屬發表的,有人要我斬雞頭發誓嗎?
推 yoshiki78529:自從有了人犬 殺再多人都不怕被判死刑了呢~^.<95F 12/10 14:36
推 yenfeng:幫高調 平常最喜歡抄新聞的記者還不快來抄96F 12/10 14:36
→ kaky:是錯的?這樣操作難怪叫做信者恆信.......97F 12/10 14:36
推 REFRIGERATOR:高調!!殺生為護生!!98F 12/10 14:37
→ kaky:科科 記者寫的不可信你的就可信? 你斬雞頭 動保團體會出來的99F 12/10 14:38
我只是不想把人家的網址貼過來而已。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38)
推 powerword: 高調!!斬業非斬人!!100F 12/10 14:38
推 Eclivan:哦?不知道詳情的人? 所以k大認識"知道詳情的人"囉? ^^101F 12/10 14:38
→ airlow:不是不用請律師嗎?102F 12/10 14:39
推 DDRMIX:廢死團體不就只是自以為清高的"聖人"團體嗎?103F 12/10 14:39
→ CN091118:動機可疑?104F 12/10 14:39
→ dlevel:好多人犬躲在推文中,一隻、二隻......105F 12/10 14:39
推 Carpenter33:106F 12/10 14:39
推 s851959:幫證明 這是表姊寫的 她有貼在BLOG裡107F 12/10 14:39
推 foxs9:和解金阿 用X想都知道108F 12/10 14:40
→ CN091118:帽子來了 快快帶下來!!109F 12/10 14:40
推 m6990400:高調!110F 12/10 14:40
推 ayufly:嘴砲推文不用理他啦111F 12/10 14:40
推 mirce:人渣 幹...........112F 12/10 14:41
推 ColdP:不過從內文來看,原撰文者聽到的似乎也是四手消息了,113F 12/10 14:41
→ mazda323:現在記者都嘛做表面報導而已 是有幾個會做深入追蹤???114F 12/10 14:41
推 SgyMirage:台灣真正的亂源不是這些殺人強姦的犯人 而是他們背後的X115F 12/10 14:42
→ kaky:光律師費哪來的都說不清楚元PO也說PO文者不在國內 父親不可信116F 12/10 14:42
推 tina1007:幫高調! 記者快來抄啊!!117F 12/10 14:42
→ CN091118:當然要有點保留阿 通通都相信然後被打臉也不是第一次了118F 12/10 14:42
推 m6990400:推文這麼多人護航啊~119F 12/10 14:42
推 hsinyuet:隨便抓一句對話Google...確實有個部落格是這麼寫的...XD120F 12/10 14:42
→ kaky:表姊轉述可信? 這不是叫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這也叫"事實"121F 12/10 14:42
→ ColdP:方父->方母->姨媽->表姊,其中後三者尤其可能在傳遞訊息時產122F 12/10 14:42
噓 eshew:死刑無期徒刑是法院強制上訴,無待被告提起上訴123F 12/10 14:42
推 ClubT:黑道嗎?124F 12/10 14:43
推 LOLIVA:可以捐款給他們打官司嗎?125F 12/10 14:43
推 Eks:高調! 下地獄吧!!!126F 12/10 14:43
→ Ricrollp:小朋友 我們今天一起來數人犬 請大家一起來 1隻.2隻.3隻127F 12/10 14:43
→ eshew:就算被告沒有不爽,案件還是要經過最高院審理128F 12/10 14:43
推 louis90795:129F 12/10 14:44
→ ColdP:生誤差,所以原文內容有些詭異不解之處或許也是情有可原(?)130F 12/10 14:44
我想花姐應該知道這個方爸是怎樣的人(從她給我的信裡可以感覺得出,
那個方爸不是什麼對孩子很好的好人)。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44)
推 okiayu:推那些X本還是廢O聯盟是台灣的亂源131F 12/10 14:44
推 Simakui:唉...132F 12/10 14:44
推 horse175:高調,但這不只是台灣,全世界打官司都是這樣....133F 12/10 14:44
→ CN091118:太複雜了酸民不懂強制上訴喔^.<134F 12/10 14:45
推 bg00004:我會想知道另一個原因和真實度...所以算是有興趣的135F 12/10 14:45
這就得等待案件的進一步發展了。
推 trace5566:糟了 你意圖使人不廢死136F 12/10 14:45
→ bg00004:所以原諒我現在半信半疑...雖然我也很討厭廢死...137F 12/10 14:45
總之,我只能說,花姐當年懷孕八個月的時候還在為方小妹力爭,
我很信任她的話。
→ CN091118:當年爭取自由的人多少也會被認為是亂源吧 亂源 科科138F 12/10 14:45
→ eshew:信裡太多BUG,導致這位表姐是否真的了解被害人家屬,容有疑問139F 12/10 14:45
bug很有可能是方爸亂編的藉口,而非表姐的謬誤。
推 rhyhaven:高調140F 12/10 14:46
推 clover1211:高調141F 12/10 14:46
→ max52001:她老爸一定被錢砸得佛心大開142F 12/10 14:46
推 WizZ:強制上訴上去隨便發回高院 這種制度是哪個白癡設計的143F 12/10 14:46
噓 anper:垃圾!144F 12/10 14:46
→ bg00004:廢死派的的確是台灣的亂源之一啊145F 12/10 14:46
推 yonglove:高調146F 12/10 14:46
→ bg00004:這和自由無關係 別把死刑犯和自由混唯一談147F 12/10 14:47
推 yipy:吠屎最好家裡就不要有人出事才出來靠北148F 12/10 14:47
推 neil16:廢死團體根本就是垃圾149F 12/10 14:47
→ eshew:就算被害人不請律師,案件被發回還是會持續更審下去150F 12/10 14:47
推 kana0228:媽~~~~~我在這裡!!!!151F 12/10 14:47
→ eshew:因此表姐說的律師費似乎根本不成問題152F 12/10 14:48
推 ColdP:而且檢察官如果對法官裁決不滿自然會自行上訴,方父非但沒必153F 12/10 14:48
→ bg00004:還有一個疑問為什麼他爸爸要這樣做?是什麼原因?154F 12/10 14:48
所以才說內幕重重,方媽說的話疑點很多...
花姐應該是知道了什麼,但是目前不能說。
推 flysonics:爆155F 12/10 14:48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48)
→ bg00004:除了文中所述的錢不夠之外 那很令人好奇156F 12/10 14:48
→ dlevel:很好啊,廢死繼續爭取罪犯的權利看某天會不會惹火上身。157F 12/10 14:48
推 kent8207:沒錢打官司就可以變成無期徒刑...制度問題好大..158F 12/10 14:49
→ bg00004:因為錢不夠 並不代表就會有這樣的舉動159F 12/10 14:49
→ ColdP:要找律師也沒權力決定要不要上訴;先不說那30萬,光是"一切160F 12/10 14:49
推 princetamaki:為什麼要轉雙和?161F 12/10 14:49
→ ColdP:都是方父在做主"就很詭異了,方父是能做什麼主? 莫非......162F 12/10 14:50
推 dsa:沒錢不得以接受為什麼要幫對方求情 你都不覺得矛盾嗎?163F 12/10 14:51
→ eshew:若制度真有缺陷,即便不請律師,還是會一直更審下去166F 12/10 14:52
噓 callmeanswer:先把律師費這個問清楚再來爆掛吧~不然後面又要道歉167F 12/10 14:52
我只是轉述被害人母親的話而已,這樣不犯法吧???
推 notea:記者快來抄168F 12/10 14:52
推 e761031:高調!!!!!!!!!!!!!!!!!!!!!!!!!!!!!!169F 12/10 14:52
推 jayhang:爆170F 12/10 14:52
推 vvvccc2d:171F 12/10 14:52
推 clarafly:大台南的新市長不是也有幫徐爭取國賠172F 12/10 14:53
推 CN091118:連法律都搞不清楚 還能嗆廢死也著實厲害173F 12/10 14:53
→ keepwild:有檢察官當公訴人 誰說一定要再請律師當告代174F 12/10 14:53
→ dlevel:問一下,張議員這次選舉有上嗎?175F 12/10 14:54
有上,而且還高票當選。
推 shunchao: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176F 12/10 14:54
推 aa0213:刑事的部分檢察官會告,民事的賠償就需要律師了177F 12/10 14:54
→ callmeanswer:刑法沒有人在找告代的啦= =178F 12/10 14:54
推 akirakid:推 =,= 為什麼這時沒有人來做選民服務?179F 12/10 14:55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56)
推 CarelessWind:難怪包青天永遠不會停播~~~~180F 12/10 14:55
推 krajicek:殺人罪是公訴罪,不管打幾審,被害人原告這邊都不用自己181F 12/10 14:55
推 nash1way:有內幕182F 12/10 14:56
推 any1643:發生這種事 應該是要討個公平正義回來吧 民事賠償可以不183F 12/10 14:56
→ krajicek:出錢打官司,交給檢察官這邊就好了184F 12/10 14:56
→ eshew:若表姊陳述為真,可能方父要更多賠償但被法院打槍才找台階下185F 12/10 14:56
推 lanhow:民事的賠償 等刑事判了 再轉民事不就好了 根本花不了什麼錢186F 12/10 14:56
→ any1643:要阿 為什麼堅持要錢?y187F 12/10 14:56
推 chienk:這種新聞我都看不下去 心太痛了188F 12/10 14:57
推 youku1:有八卦m189F 12/10 14:57
→ callmeanswer:看來八卦應該是方父__要錢~190F 12/10 14:58
推 BuzzStyle:真讓人心痛191F 12/10 14:58
推 hatenese:民進黨張瑞山議員該選區第三高票當選。192F 12/10 14:58
→ eshew:白話一點,可能方父把律師費當作一本萬利的投資,獅子大開口193F 12/10 14:59
推 dichotomyptt:u可能是卡民事這邊194F 12/10 14:59
推 iceroy:鄉民有意願樂捐訴訟費嗎XDD195F 12/10 14:59
如果方某真是個酗酒又貪財的惡父親,那捐錢也只會被他拿去喝酒吧???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00)
→ eshew:然後法院越判越輕之後,自己就開始找台階下196F 12/10 15:00
推 bg00004:被M了...197F 12/10 15:00
→ callmeanswer:顆顆 這種捐訴訟費? 應該跟前幾天那個差不多吧198F 12/10 15:00
推 tiara:我早就知道原諒是唬爛的 廢死團體最愛製造大愛的假新聞199F 12/10 15:01
→ eshew:若此為真,則整篇重點在被害人家屬需索無度,與廢死無關200F 12/10 15:01
推 inelson:廢死聯盟真的住在台灣嗎? 還是他們生活的環境都很和平?201F 12/10 15:01
→ dlevel:捐了也被拿去買酒。202F 12/10 15:02
→ hsinyuet:原PO的最後一句話~難不成方父拿了不少?203F 12/10 15:02
推 virus42928:有八卦 推~ 被害人都是居於弱勢 可悲的司法204F 12/10 15:02
推 silveryfox99:八卦魂!205F 12/10 15:03
→ eshew:真要譴責,則應非難被害家屬把死刑當作籌碼,大開賠償價碼
也就是說,我不原諒你,你就多一分被判死刑的機會206F 12/10 15:03
如果是這樣,那廢死聯盟拿方家"寬恕"出來大作文章,
也並非是正確的舉動,就這麼簡單。
推 ttfznp:看到好幾個吠屎的走狗在質疑可信度耶,工讀生錢領的心安嗎?208F 12/10 15:04
推 f1234518456:殺人還不用陪? 去你的209F 12/10 15:05
推 yesfish:開個帳戶就會有人捐錢了 如果真像真的如此210F 12/10 15:05
→ WizZ:酷喔 看到有人在譴責受害家屬了呢~211F 12/10 15:05
推 mncr:法律都保護壞人的 一直往上告浪費大家時間212F 12/10 15:05
推 MichaelKiske:八卦推213F 12/10 15:06
推 corona:goetz大 有八卦有推214F 12/10 15:06
推 bg00004:有記者會寫這篇嗎?215F 12/10 15:08
推 lwei781:有鄉民要出錢打下去嗎?216F 12/10 15:08
→ lisoukou:看來私下河蟹的可能性超大的217F 12/10 15:08
推 dspswen:只有推了218F 12/10 15:09
→ lisoukou:合理懷疑加害者家屬『疑似』給了被害者的父親一筆錢219F 12/10 15:09
推 abscented:殺人罪是公訴罪耶 檢察官有職權自動偵辦 哪需要律師220F 12/10 15:10
推 superbatman:這不是公訴罪嗎?有檢察官就好不是?為什麼還要請律師?221F 12/10 15:10
→ lisoukou:要被害者家屬封口不告人吧222F 12/10 15:10
→ abscented:八成是被唬爛到223F 12/10 15:10
推 EX37:廢屎聯盟都是雲端科技的愛用者,腦袋都放在雲上224F 12/10 15:11
→ superbatman:八成真的是被錢砸到佛心大開~225F 12/10 15:11
→ any1643:徐家都沒錯? 我不相信226F 12/10 15:11
→ abscented:就算打民事好了 訴訟費也可以叫對方出227F 12/10 15:12
推 WizZ:律師一個審級就拿一次錢 等你等到定讞?他乾脆關門算了228F 12/10 15:14
→ eshew:文章BUG真多,連推裡都要一番工夫229F 12/10 15:14
推 flames:推230F 12/10 15:14
推 ElvesDaniel:台灣是殺人犯的天堂~~~準備騎歐兜賣出去砍人囉 ^_<231F 12/10 15:15
推 newper:232F 12/10 15:16
→ eshew:廢死會知道家屬寬恕的背後動機才有鬼233F 12/10 15:17
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大放厥詞,結果事實真相並非如此...是這樣嗎?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17)
推 lisoukou:→ eshew:廢死會知道家屬寬恕的背後動機才有鬼234F 12/10 15:18
推 jg338:有律師的八卦!235F 12/10 15:19
→ lisoukou:廢死就是一個超愛拿少數案例不擇手段要求廢除死刑的團體236F 12/10 15:19
→ eshew:你是能從媒體得出對別人的寬恕包含了哪些負面動機的揣測?237F 12/10 15:19
推 groupie:原po這個掛很大 為什麼人渣可以上訴 那大家都去殺人好了238F 12/10 15:20
→ eshew:廢死應該有你這種筆友,才知道家屬背後的陰謀239F 12/10 15:20
你的論點還是有問題的。
如果殺人犯拿錢去買被害者家屬的"寬恕",那不是更證明了廢死聯盟所謂的"寬恕"
是可以用金錢買到的嗎?
如此一來,他們長期以來的立論(所謂寬恕包容)又站不住腳了。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2)
推 Swashbuckler:天理何在240F 12/10 15:21
推 vistar:這時候不是應該有正義律師義務幫忙的嗎241F 12/10 15:21
推 kimgordon:我真的覺得台灣妖魔當道242F 12/10 15:22
推 groupie:es大既然說這文章bug多 那請另回一篇說明 我想聽243F 12/10 15:22
→ abscented:費斯是在高興三洨 一群自嗨又不正視國內問題的XX244F 12/10 15:22
推 BeefNoodles:為什麼被害人要請律師啊? 應該是檢察官來告才對呀245F 12/10 15:22
→ abscented:寬恕是三洨 我只聽過該死的就得死246F 12/10 15:23
→ gygyggg:因為方爸__了廢死團體的__?247F 12/10 15:23
→ eshew:bug都被推文的網友抓出來了,有必要發文嗎?248F 12/10 15:23
那是
方爸的說法有bug,也就是事實真相絕對是有黑幕存在,就這麼簡單。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4)
→ BeefNoodles:這父母我不太相信夠盡責 盡責父母不會讓兒女交壞朋友249F 12/10 15:24
推 sooyin:應該把這篇給廢死聯盟看看250F 12/10 15:24
推 smallx3:e大可以發一篇舉出來啊251F 12/10 15:24
→ eshew:重點是,廢死沒有你這種筆友,從媒體新聞稿裡怎知家屬有收錢?252F 12/10 15:24
e先生真是神通廣大,能夠斷定一定是"被害者家屬需索無度",
而非"徐家去收買被害者家屬",偉哉...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5)
推 ak50:高調推253F 12/10 15:25
→ eshew:你從有BUG的文章裡得出了"寬恕事實上背後顯有陰謀"的結論?254F 12/10 15:26
→ callmeanswer:不是方爸有bug就是方母在壕小255F 12/10 15:26
推 WizZ:廢死沒筆友也不是當事人 也不是被告委任律師?那站到黃線裡幹啥阿 有准你進來看熱鬧嗎?256F 12/10 15:26
→ eshew:基本上,你這篇BUG文章裡可以做出一堆天馬行空的假設258F 12/10 15:26
簡單說,事情就是"這事件絕對不是什麼大愛寬恕的好例子",
背後有著醜陋的真相,就這樣了。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7)
推 any1643:論這篇文會成為日後法庭證據的機率...259F 12/10 15:27
→ WizZ:做出受害者家屬寬恕的先驗假設比較愚蠢260F 12/10 15:27
→ callmeanswer:理論上需索無度=收買失敗吧~xddd~261F 12/10 15:27
推 BeefNoodles:光光父母會因為未判死刑上訴要花錢...我就很存疑262F 12/10 15:28
→ WizZ:認為需索無度的人同時也認為人命是有價的摟263F 12/10 15:28
推 gcshin:張議員在該選區為第三高票當選。很遺憾的是我這選區,抱歉264F 12/10 15:28
→ eshew:我再說一次BUG:1.死刑是強制上訴,被告願受死也得上訴三審265F 12/10 15:28
推 brooksmile:幫高調266F 12/10 15:28
→ eshew:2.三審發回後就要重新審判,無待被害家屬花錢聘請律師267F 12/10 15:29
推 silveryfox99:好啦好啦﹐知道費死神通廣大法力無邊了﹐別再debug了268F 12/10 15:30
→ eshew:所以最有可能請律師的狀況是方父嫌棄法院判的錢太少269F 12/10 15:30
推 ttfznp:上訴花錢那段話是受害者父親說的,原po只是轉述,bug在哪?270F 12/10 15:30
推 BeefNoodles:那也是民事賠償,跟判不判死刑沒關271F 12/10 15:31
→ abscented:像這種"強姦殺人犯" 還"蓄意衝撞"員警的人 可以有啥期待272F 12/10 15:31
→ ttfznp:原po也說了她爸有問題,只是內幕還不知273F 12/10 15:31
→ abscented:費x的請出來吠一下 我聽聽看274F 12/10 15:31
→ BeefNoodles:Bug就是上訴花錢跟判死沒關係,自然也牽扯不到原不原275F 12/10 15:32
→ eshew:你轉述有BUG的文章,自己本身就沒有BUG了?這是卸責276F 12/10 15:32
這是當事人家屬的話,沒什麼卸不卸責的。
至於這些話到底隱藏多少真相,這還要等待時間釐清。
推 shonedevil:這件案子檢察官如果沒上訴的話,就定讞了吧!(更一)277F 12/10 15:32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33)
→ shonedevil:話說有人知道這件高院的判決書,剛去查了一下判決書簡索,找不到相關資料... 如果誠如新聞的報導內容,檢察278F 12/10 15:33
→ eshew:所以意思是你轉述筆友的電話回憶錄是要鼓勵板友腦力激盪?280F 12/10 15:34
→ shonedevil:官因該不會上訴...281F 12/10 15:35
→ ealvis:吠死偽造文書都是大愛了, 原文轉述討論......./笑282F 12/10 15:38
推 HornyDragon:八卦回來了283F 12/10 15:39
推 xiaoyu:有錢判生的意思嗎284F 12/10 15:39
推 swatch2:告訴人不需要律師吧?由代表公權力的檢察官去追訴.......285F 12/10 15:40
推 foolwind:另一個原因就是他爸是李剛286F 12/10 15:40
→ ryanwen:阿啥都不說你是在po個x..廢文嗎??!!287F 12/10 15:41
→ callmeanswer:那要不要請該筆有去問清楚這一點 釐清真相阿~288F 12/10 15:44
推 swatch2:這篇是被害人的表姊的我相信,只是你也說他人在國外....所以會不會他的消息也不正確呢???289F 12/10 15:44
推 pingsky:某人好跳針..291F 12/10 15:45
推 mew2:河蟹好吃 吞下去292F 12/10 15:49
推 dsilver:高調! 多少被Ptt爆料的 最後還不是回去爽爽過293F 12/10 15:52
推 haycheese:出生率這麼低,再多放一些殺人煙毒犯出來,人口就很好控制294F 12/10 15:56
推 wuching:去你媽的狗屁大愛,看到就火 怕殺人嚐命那就不要殺阿!295F 12/10 15:56
噓 hsiaoyoshye: 就是方爸愛錢啊...為了有錢享樂寧願原諒他296F 12/10 15:56
→ wuching:人笨:廢除狗屁死刑都是我的錯!297F 12/10 15:56
推 Maybetrue:太黑暗了。298F 12/10 15:57
推 RIVENSODA:那個噓文的實在是...299F 12/10 15:59
推 ettt668:高調300F 12/10 16:03
推 kis28519:所以犯案挑廢死跟窮人就對了 絕對不會被判死刑301F 12/10 16:07
推 ienjan:媽的 我開始懷疑吠死的各種大愛根本是搽脂抹粉的結果302F 12/10 16:08
推 chenyoyo:夢要是那麼準女兒被殺了都不知道喔..爛人303F 12/10 16:09
→ ienjan:殺人放火金腰帶 記得要挑窮人殺.....304F 12/10 16:09
→ dsa:要譴責廢死應該要拿點具體的東西吧 被質疑就說我也是聽人家說反正廢死噁心啦305F 12/10 16:13
推 koko147:借轉臉書307F 12/10 16:19
歡迎大家轉載。
推 MCmail:請版主置底吧308F 12/10 16:20
推 Elmore:以後可以跟銳寶貝還有開槍殺老大的一起組少男團體 喔耶309F 12/10 16:21
推 AhUtopian:1.哪來律師費 2.上三駁掉後就確定啦 而且上三跟非上書面審理而已 當然對方高興天天提非上那也認了
但非上也不是那樣好過低...310F 12/10 16:21
推 ijtm:記者盡量抄 這個多抄多公德313F 12/10 16:23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6:24)
噓 Ryushuier:廢死的真的很不尊重死者;只會亂告人
好討厭廢死喔=314F 12/10 16:25
推 aoioa:316F 12/10 16:27
推 ypron:這個人一定要給他死,我覺得他比陳瑞欽、陳金火都可惡317F 12/10 16:28
推 ItsTimeToGo:補一發318F 12/10 16:29
→ loven51:不過真的好慘....居然是因為沒錢要選擇原諒319F 12/10 16:32
推 mcwagamama:廢死本來就...320F 12/10 16:32
推 Cadia:記者快來抄321F 12/10 16:36
推 ShinozakiAgi:殺人是公訴罪,為什麼方爸方媽要花錢打官司??322F 12/10 16:37
推 kess:費死聯盟死光算了 另類殺人323F 12/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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