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lamwater (slamwater)標題 Fw: [新聞] 洪仲丘禁閉慘死 律師:「特別權力」悲劇時間 Wed Jul 10 18:53: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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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Militarylife作者 SeungYeon (我愛勝妍)標題 [新聞] 洪仲丘禁閉慘死 律師:「特別權力」悲劇時間 Wed Jul 10 17:52:23 2013
還差2天就退伍,成大高材生洪仲丘竟然慘死軍中禁閉室!案發後,雖然國防部立即為了
平息輿論壓力火速道歉,但相關懲處名單以及詳細驗屍報告卻遲遲沒有出爐,更遑論追究
相關涉案軍方人員的刑責;對於洪仲丘的慘劇,以及整起事件背後所勾勒出的軍中黑幕,
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感嘆,這一切都是「特別權力關係下的產物」。
「欣欣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宏彬表示,一般國家對人民的侵害行為都會透過所謂的「法律
保留」來保障,因此可以受到法律高度的保護;但由於軍方組織有其任務性質的特殊性,
往往都是以「非公開」、「高壓」並且「不受一般普通法律羈束」的「特別權力關係」來
運作,因此自然會形成所謂的「軍中黑幕」,讓許多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義務役官士兵投訴
無門,就算飽受欺凌也沒有正常程序可以尋求救濟。
就成大高材生洪仲丘在退伍前三天慘死一案,陳宏彬律師認為,其實這就是典型的「特別
權力關係」和「欠缺救濟程序」雙重夾殺下所釀成的悲劇;他指出,「關禁閉」本身其實
就像被關進看守所「羈押」一樣,是一種對人身自由的侵害。依據一般的法律,就算殺人
,可不可以羈押都還必須經過法院召開羈押庭合議審理裁定,而且就算被羈押,也還可以
提起「抗告」聲請撤銷羈押;但反觀軍中禁閉制度卻什麼配套措施、救濟途徑都沒有,僅
憑幾位不具軍法官身分的「長官」就可以決定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阿兵哥被「整死」
自然也就不足為奇。
對於國防部僅道歉卻沒提出具體調查或懲處結果,陳宏彬律師表示,雖然他對於軍方的態
度並不抱任何期待,但對於軍方是否有包庇縱容涉入該起案件的軍士官,只要看未來軍檢
署偵辦該起案件的法條就能清楚知道軍方的態度。
陳宏彬律師表示,依目前所知的諸多疑點看來,包括為何僅是帶手機進入營區就硬是要把
一位即將在10多天後退伍的下士關7天禁閉?以及平常需要數天時間跑完流程的體檢報告
竟只花不到半天時間就完成?再參酌知名法醫高大成的說法,認為中暑脫水死亡,臉部不
可能腫脹,只有在高溫環境下激烈運動超過20分鐘才會導致急性腎衰竭死亡,那刻意「不
當管教」、「凌虐致死」的可能性就明顯相對提高了。
因此,陳宏彬律師認為,如果未來軍檢署並非朝《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規定:「長官凌
虐部屬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
不為舉發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等罪嫌進行偵辦;
而是朝刑責較輕的《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千元以下罰金。」進行偵辦,就可以清楚知道又是一場「只道歉、不給結果」、「大事
化小、小事化無」的軍中戲碼。
http://www.nownews.com/2013/07/10/301-2961184.htm#ixzz2YdQJ8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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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14.191.156
推 slamwater:法律專業人士出來說話了,推推推!!!
還把軍方的後續計畫都給說破了,爽!!!3F 07/10 17:58
→ honorstar:律師也很瞭~要出來幫忙洪家人嗎@@@
高大成+陳宏彬 雙管齊下好了 看他們怎麼辦..5F 07/10 17:59
推 s761400:請問有人發起相關抗議活動嗎?8F 07/10 18:01
推 winghsu:關禁閉是可以用特別權力關係去解釋嗎?那已經是憲法位階10F 07/10 18:02
→ bluewindwmg:如果洪家人,去法院提出告訴呢?會有檢察官介入調查嗎?11F 07/10 18:02
推 jsai:推
法條都寫至少七年以上 大家就看他怎麼判13F 07/10 18:08
推 GazerLahn:我不要求拔掉這種垃圾的工作,但把終身俸拔掉好不?17F 07/10 18:15
推 Szss:我覺得家屬要去法院按鈴控告國防部包庇犯罪嫌疑犯19F 07/10 18:17
推 Szss:家屬是要去告國防部22F 07/10 18:22
→ lampardoRio:..........你這樣告的成 你就可以當大律師了23F 07/10 18:22
推 grafan:有沒有人想要發起抗議活動?好想走上街頭T_T24F 07/10 18:24
推 jyekid:乾脆告馬英九好了 身為三軍統帥 督導不周25F 07/10 18:24
推 cloudlife:可以送人禁閉這項權利真的太扯,根本是濫用私刑27F 07/10 18:38
推 TraVIsEIddY:帶敵國的人上軍艦沒事帶MP3入營門被弄死這甚麼世界??29F 07/10 18:47
推 slamwater:真的要抗議目前軍事事件都軍方自己人調查自己人的方式..31F 07/10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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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lamwater (125.224.119.179), 時間: 07/10/2013 18:53:16
推 realmd:反正高官也不痛,要關也是這幾個出包的士官5F 07/10 18:56
推 SentoS:其實體檢要快的話1小時就能完成了吧,又不是健檢...8F 07/10 18:58
推 kbten:加油!幫高調!9F 07/10 18:59
→ cloudlife:把他們的薪水和退伍金都賠出來,浪費人民的錢養群垃圾11F 07/10 19:01
推 rice760:推陸海空軍刑法44條科以刑責!15F 07/10 19:03
→ BaRanKa:違反比例原則吧 因為他都要退伍了因手機犯錯是事實 但是該部隊所裁量的權限卻這樣子行使20F 07/10 19:09
推 Jomai:幫高調,也多歡迎法律專才針對此案做分析22F 07/10 19:12
→ BaRanKa:完全失去部隊一直以來號稱以人為本的"口號"這批人要黑一輩子。 可以檢討的點隨便看不必看軍方證據就一堆23F 07/10 19:14
推 avgirl:推啦!律師要出名趁現在!!!!!!!!!!!!!!!!!!!!!!!!!!!!!!!!!!25F 07/10 19:19
→ huamin:一定要用法律解決!軍中那些「懲處」都是屁26F 07/10 19:24
推 math99:順便把一堆國軍廢物整肅掉28F 07/10 19:25
→ mc12355:敢動用軍法職權軍法 現在就接受軍法審判吧31F 07/10 19:28
推 dorce:推阿!!!!!45F 07/10 20:59
推 shgb5055:八卦版第一推就獻給本文了!!推阿!!!!51F 07/10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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