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anLong (尋夢者)標題 Re: [爆卦]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時間 Wed Nov 20 00:26:00 2013
唉唷,想不到我的ID上八卦板了耶
不過我想說的是,「訴訟專家」還是釣魚高手也會踢到鐵板的
先前我和某位江嫌交戰兩年
目前一共有四個案子還在訴訟中
為什麼我會告他,之前的文章都還在
上次妨害名譽沒能起訴成功
結果他告我時承認了自己,重啟偵查
所以「訴訟高手」不是那麼容易當der
在此說明一下,有幾個點在PO文或是推文要注意
1.不要指名道姓
2.如果真的被告,請多搜集積極事證
3.法院不可怕,不要在板上大放厥詞,結果看到檢查官就詞窮了
以上,供大家參考
話說這個和我ID很像的PO文者
有一次在某個板告了一百多個人
結果好像也沒什麼事,刑事沒告成
現在還來和我提民事損賠
這順序還蠻特別的
剛好最近在上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
也來學習一下
不過如果先前的案子如果起訴或定讞的話
這個仁兄,我可以提3萬到5萬以上的訴訟費
12月中如果要開庭辯論,我只好再加碼了
勸你一句,別再浪費司法資源
回頭是岸啊...
如果明年妨害名譽確審定讞,我請前100推文者捷運七張站波特曼雞排一份
忘了說,我現在還在貓沒有大學法律系修習中,有疑問歡迎大家指教
謝謝各位
※ 引述《YonLang (慵懶)》之銘言:
: ※ 引述《LLsolo (鍵盤法官)》之銘言:
: : 像我家妹子也只推了一行 "推原PO所說"
: 我覺得這種情況是要看那個原PO說了什麼,
: 你願意提供更詳細的前後文嗎以資公評嗎?
: 例如下面這段真實的情境:
: 原PO:甲
: 推 苦主:BALABALA
: 我覺得你根本智障
: ※ 編輯: 甲 來自: XXX.XXX.XXX.XXX
: → 乙:我越來越認同原PO補充的最後一段話,說的真好
: 推 丙:推樓上
: 甲絕對公然侮辱了這應該殆無疑義,
: 問題是乙跟丙呢?
: 這可不是像臉書只是按讚還可以推說只是代表看過了,
: 或是PTT純噓或純推而已沒有任何內容,
: 自己都把「推」和對象打出來了,
: 除了明確表達推薦和認同的意思外,
: 難不成還能拗說幫樓上推拿?
: 如果是這樣被集體覇凌羞辱的話,
: 還能夠誣賴維護自己人格尊嚴和法律權益的人是訟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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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23.138
推 hibbb:雞排^Q^3F 11/20 00:27
推 snane:還在貓是什麼意思阿???8F 11/20 00:28
推 abian:雞排!!11F 11/20 00:28
推 pttac:推推14F 11/20 00:28
→ abian:貓空大學18F 11/20 00:28
推 peine:雞排+1謝謝20F 11/20 00:29
→ snane:夜深了沒用腦子,感謝解答26F 11/20 00:29
推 pida:雞排<331F 11/20 00:30
推 GUYDA:雞排先推32F 11/20 00:30
→ Voldemar:好險有搶到XD 我記得你的事件 在政黑板置底過34F 11/20 00:30
推 koukai2:刑事輸了告民事的多得很啊42F 11/20 00:30
推 ccccch:雞排確定~~~!!!44F 11/20 00:30
推 coon182:WOW 話說怎麼沒去Violation檢舉註冊相似ID 0.0?52F 11/20 00:31
推 k8527:雞排留名54F 11/20 00:31
推 RS232:謝大大雞排56F 11/20 00:31
推 BRANFORD:雞排給需要的人 推你一個 相信正義可以昭彰60F 11/20 00:31
推 WASIJLA:雞排 YOOOOOOO67F 11/20 00:32
推 Voldemar:農委會網路票選最好吃雞排冠軍新店波特曼雞排...好想吃78F 11/20 00:32
→ season002:EugeneStoner你小心等下有個人跳出來說足以令人心生畏懼93F 11/20 00:33
推 hsinyeh:訴訟費那邊你是在說啥103F 11/20 00:33
推 anper:雞排推105F 11/20 00:33
→ coon182:ㄟ,某個檢舉個檢舉個屁,有八卦還算祭品文嗎?107F 11/20 00:33
推 Juder:雞排+1 要辣要切113F 11/20 00:34
→ season002:有個人有個令人十分厭惡的習慣,就是隨便跳出來亂插話118F 11/20 00:34
→ coon182:匿名管理編號: 923731 ←出來面對!!122F 11/20 00:34
推 chevalierxd:板上明明司法官也不少 訟棍還跟亂槍打鳥也算滿有種的133F 11/20 00:37
推 a410046:NOOOOO我慢了134F 11/20 00:37
推 sakura000:古美門~~~~~~~~~~~~~~~~135F 11/20 00:37
推 akirk0823:之前盧XX的案子纏了我三年 弄了兩次不起訴137F 11/20 00:37
推 rogerbjh:現在來領雞排還來的急嗎XDD140F 11/20 00:38
推 YU0158:貓大好像只有派克可以請141F 11/20 00:38
→ YanLong:我用手機沒辦法回推文啦,有心的施主可以去谷歌我的ID144F 11/20 00:38
推 Sign:先候補了 雞排小辣要切 胡椒粉多一點147F 11/20 00:39
→ mmnnm:告到法律系的~~~149F 11/20 00:40
推 kuoht:推150F 11/20 00:40
推 rayray:推推!!給訟棍一個教訓!!155F 11/20 00:42
推 licc:推~!156F 11/20 00:42
推 hkop123:可以照顧一下高雄人嗎??推一個...158F 11/20 00:43
推 ssssk:推推!!159F 11/20 00:44
推 anti56:10倍奉還!!!!!!!!!!!!!!!!!!160F 11/20 00:44
推 abckk:加油 純推不領162F 11/20 00:45
推 L2N:雞排排的到沒163F 11/20 00:46
推 aotin:喵喵大學推164F 11/20 00:47
推 seabox:某人室友會出來嗎 ㄎㄎ166F 11/20 00:50
→ YanLong:古美門是500倍奉還喔!訴訟費是民事損害賠償要付的167F 11/20 00:52
推 ETTom:純推不下 願你成功~XD171F 11/20 00:53
→ YanLong:10萬以下不收裁判費,10萬以上要收,100萬到1000萬每萬元179F 11/20 00:57
→ YanLong:收99元,所以3到5萬大概多少,自己算吧182F 11/20 00:58
推 avgirl:水喔!!!!!就說他們只懂一些皮毛要嚇嚇人而已~.~183F 11/20 00:59
→ YanLong:X反正最後裁判費也不是我出XD184F 11/20 00:59
→ s89808:重點是最後賺了多少185F 11/20 01:00
→ palajuice:應該是指訴訟中必須要支付的額外費用~像影印之類的~190F 11/20 01:03
→ YanLong:對不起,我把裁判費說成訴訟費,感謝網友更正194F 11/20 01:06
→ YanLong:我有點忘了,只記得民事告訴狀有一句訴訟還是裁判費用由X由被告承擔196F 11/20 01:08
推 BKD:祝你成功XD198F 11/20 01:11
推 lf9nettw:ㄎㄎ 告到法律系的 另外板上有律師法官檢察官 他也敢告真是太有種了205F 11/20 01:20
→ palajuice:是民訴78~不是被告,而是由敗訴的人~而裁判費用一開始是208F 11/20 01:20
→ lf9nettw:原po有沒有興趣讓鄉民參觀開庭啊209F 11/20 01:20
→ palajuice:由原告負擔~
如果想跟對方玩下去的話,還是要去問一下老師學長姐意見~210F 11/20 01:21
→ YanLong:好,星期四我再去公企中心問一下某位當過民事法官的老師212F 11/20 01:27
→ YanLong:歡迎參觀,我也很想和古美門一樣XD214F 11/20 01:29
推 lf9nettw:可是什麼時候開庭啊 地點呢216F 11/20 01:31
→ YanLong:我檢舉過了,只要知道他為逃避刑責故意註冊就好218F 11/20 01:35
推 TSbb:yo220F 11/20 01:37
→ YanLong:快的話明年春暖花開時,在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損賠在新店簡223F 11/20 01:38
推 zerox12345:原po加油支持你 你政黑的戰績我朝勝過了 真是厲害!224F 11/20 01:38
→ YanLong:我很弱,謝謝;厲害的是莊先知227F 11/20 01:43
推 jaid:深夜還這麼多人230F 11/20 01:48
推 a1982213:大致上來講就是個吃飽沒事幹不務正業的在玩弄法院?
歹年冬宵郎多,希望原po能夠早日結束這件事情232F 11/20 01:53
推 BRANFORD:我剛剛喝了一瓶老台啤 一瓶黃澤豐金剛藥酒 一碗魚湯
兩串孜然羊肉串 一個鮭魚飯糰 對雞排的誘惑處於聖人234F 11/20 01:56
推 TSbb:原來又是政黑包? 政黑真的很奇怪,本世紀初的時候是
它們的板友版主嘴巴不乾淨被路過的鄉民告;後來政黑變成小圈圈是自己人互告,或是故意寫釣魚偏激文告跑進來的新警察236F 11/20 01:57
→ BRANFORD:所以是忽然那邊有人發現八卦這邊魚又多又好釣?239F 11/20 01:59
推 Ofianse:雞排!!!終於有人戰到本系學生!!!!243F 11/20 02:31
推 Xianrule:戰神給推,開庭可以參觀嗎XD244F 11/20 02:32
推 xyz2:推!!!先感謝你的雞排!!!255F 11/20 06:33
推 lovebbcc:還記得二戰猶太律師說過啥話嗎 你現在不幫人說話 日後需要人家幫你說話的時候就發現都沒人可以說話了 到現在還有人在分哪一板的 要告人的人 是不會挑日子選顏色才決定告今天在他板告他板網友 明天就可能到天下第一板來釣魚(啊不是可能 是早就過來了XD 當然覺得都被同一個人告了還要分你哪板我哪區的你走你的路我過我的橋的 日後被個個擊破不要在那出庭付和解金的時候再怪人情冷暖沒人願意幫個忙259F 11/20 07:48
→ kolokolo5566:喔喔~若是3~5萬指訴訟費.民事只有第三審律師費才算入若是指裁判費.一般案件可能無法求償那麼多.且依描述266F 11/20 08:10
→ kolokolo5566:應該是用184第一項(前或後)請求.請注意舉證之證據.畢竟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切記~~但亦祝你請求賠償成功269F 11/20 08:17
推 nosay:雞排阿277F 11/20 09:16
推 MADDUX31:上PTT還有實務練習的機會 你太過分了!!280F 11/20 09:45
推 kenyun:戰人不放主詞是基礎啊281F 11/20 10:08
推 nammy:推XD282F 11/20 10:20
推 ji2my:推!!283F 11/20 10:33
推 keyboy:沒雞排也給推 祝你官司順遂287F 11/20 11:26
推 lf9nettw:貓沒有=貓空=119=政大289F 11/20 11:36
推 g1409:推你!294F 11/2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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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
11-20 00:26 Yan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