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ermesKing (Hermes)標題 Re: [爆卦] 杜氏兄弟死刑之爭議時間 Wed Apr 30 19:40:18 2014
杜氏父子是不是無辜還是清白的我不清楚也不敢肯定
所以單純擷取部分判決書內容,大家來討論討論
目前沒有疑慮的事項如下:
一、被告兩度前往中國
二、被告臨時更改原訂的返台時間
三、被告託人保管大筆現金
四、被告對前條現金來源無法說明
撇開計程車司機的證言、帶有指紋的膠帶等不談
就談談前幾篇有人推文說杜氏父子不事生產又有大筆現金很可疑
既然很可疑又有比較多資料,我們就來談談這些款項
--
一審 台南地院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二五號
證人地○○於本院審理時證稱:
(問:大陸公安有扣到一批現金,你們會計有沒
有去指認過鈔票?)「有去指認過。有部分是她綁的,有部分不是,
是用她自己
綁的方法、打結、留線等的方式認出的。其中伍健成那部分因大陸公安要求匯回
,有動過,所以她只有指認出部分是她綁的。而午○○那部分都沒有動過,所以
她指認出全部都是她綁的。」
(參見本院九十一年三月四日審判筆錄),依此,
被害人地○○之會計係以綁錢的方法、打結、留繩等方式指認證人午○○及乙○
○所提出之款項為其等失款。
惟證人謝家鳳、陳碧儀以尼龍繩綑綁出雙十字之綁
鈔方式,並無特異之處,尚不足認為係其獨有之方式,此觀證人地○○於本院審
理時所提出其雇用之會計謝家鳳、陳碧儀捆綁鈔票之方式照片十八張即可得知。
且參證人陳碧儀於大瀝分局應訊時亦稱:問:
(假若給你辨別橡皮筋著的錢,你
能否認出事你綁的手法?)答「一般能認得出的。因為我綁第一圈時,是比較緊
的,第二圈時就相對比較鬆,但我不敢肯定能認出。」、問:
(綁錢時,是否有
其他的特別之處?)答「我數錢時,當是以一百張為一打『即一萬元一疊,五十
元面額的就是五千元一疊,十元面額的就是一百元一疊』,一打為一捆,最後以
十捆為一捆,
用紅色塑料繩綑綁,用井字型綑綁好,然後再交給葉老闆。」、
(
問:那對方交來的貨款有否井字型綁錢的方式?)「有的,對方交來的錢都有這
樣綁法的。」等語
(參見附表編號筆錄)、證人地○○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
(
問:會計綁鈔票方法,請再重述?)「答:我們都是百元鈔票,用點鈔機先點好
,
用黃色小橡皮圈將一百張先圈起來,全部都點好了,十小捆綁一起,用我們工
廠專門買來的紅色尼龍繩綁起來,所以一捆十萬元。
這是會計他自己處理的方式
,也是大陸都習慣這樣綁。」,證人即亦在大陸地區經商之戌○○亦到庭證稱亦
有廠商以尼龍繩綁鈔,可能亦與聯窖五金廠綁法相同等語
(參見本院九十一年三
月四日審判筆錄),是
證人地○○之會計僅以不具特殊性之綁鈔之方式指認證人
乙○○、午○○提之款項為聯窖五金廠之失款,其精準度是否確實無誤,已非無
疑。況遍
查大陸地區政府檢送如附表一、二所示文件中,亦無證人謝家鳳、陳碧
儀二人指認於證人午○○、乙○○等處查獲之款項確係聯窖五金廠失款之相關紀
錄,其二人如何指認,依據何特徵認定證人午○○提出之款項為聯窖五金廠之失
款等情,本院均無從審認。
--
更六審 台南高分院
(證人的證言與前相同,故前略)
而在張文華所有保險櫃內所取出被告杜清水交給張文華贓款70萬元人民幣,
與之
捆綁方式相同,亦與伍建成證述被告杜清水所交給伍建成75萬元人民幣,
其捆綁
方式相符,
堪認被告杜清水所交給伍建成、張文華、許中飛之款項,係在被害人
葉明義、侯國利處強盜取得無誤。亦足以佐證被害人5人為被告3人所殺害無疑。
--
一份證據,兩種表述。
失款究竟是否為強盜所得,以一個慣用的綑綁認定妥當嗎?
為什麼不直接查驗該筆失款上是否有會計的指紋?
這不是更容易確定,也更沒有疑慮?
杜氏父子是有過前科,對現金來源也確實無法交代
不知道,鄉民比較能接受哪一個審級的判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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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杜氏兄弟死刑之爭議
04-30 19:40 HermesKing
→ best31403:就我國目前實務來說,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決是比較受到肯定1F 04/30 19:41
推 goetze:錢哪來這點很重要2F 04/30 19:42
推 qooisgood:地院都是新人 而且普遍法學素養較好 層級越高就越老3F 04/30 19:42
→ best31403:比較敢作出具創造性的判決,簡單的說就是高院跟最高院4F 04/30 19:42
推 a126sam01:推這篇,但是還是有些人會繼續請大家看判決書wwwwwwwwww5F 04/30 19:43
→ goetze:目前看到的說法都是父子三人不事生產~根本不可能有大量金錢8F 04/30 19:43
→ goetze:且在案發當天還錢?這種巧合..
問題是他們交待不出來~不是嗎?殺人耶~不是殺一支狗11F 04/30 19:43
→ potionx:如果都敢殺人搶劫了,還跑去還錢...好像心態有點奇怪。13F 04/30 19:45
推 qooisgood:交代不出來又如何 是法院要證明這錢是殺人用來的吧14F 04/30 19:45
→ best31403:你也知道殺人不是殺狗喔?沒有明確證據就判死刑你OK?15F 04/30 19:45
→ qooisgood:無罪推定是用到不爽的人就直接轉彎嗎?16F 04/30 19:45
→ goetze:放又如何這種大絕?17F 04/30 19:46
推 pieceofcake:是阿 就算他們殺人搶劫 結果搶的是B呢?搶的是其他人呢他們也可能真的該被判死 但直接證據呢?18F 04/30 19:46
→ colapola:基本上錢來源交代不清楚 大概就十之八九了20F 04/30 19:46
→ goetze:不懂嗎?今天他們被指控殺人罪~可是仍舊對錢的來源講不出來21F 04/30 19:46
推 Pony5566:你他媽到底懂不懂法院是要檢官拿證據說有罪不是被告要23F 04/30 19:47
→ colapola:你硬要挑說中國那邊證據怎樣怎樣 也是雞蛋裡挑骨頭24F 04/30 19:47
推 egghard29:把更六審50多個法官都出來人民公審好了 然後全部判死刑25F 04/30 19:47
→ pieceofcake:是阿 我講不出來啊 我搶劫另外一個人 但這個人死了甘27F 04/30 19:47
→ goetze:被指控殺人罪耶!但還是交待不出錢哪來?28F 04/30 19:47
→ qooisgood:014也講不出來啊 我們應該指控他有殺人的29F 04/30 19:47
→ han72:講不出來的話 據我粗淺的法律認知應該是檢察官的工作吧31F 04/30 19:47
→ egghard29:要會子手我來 剛好我對於唸法律的人都非常討厭加鄙視32F 04/30 19:48
→ colapola:簡單來說就是有殺人 又不知道如何推拖掉33F 04/30 19:48
→ goetze:可以呀!他們可以説搶劫另外一個人~但問題是..搶劫誰?34F 04/30 19:48
→ potionx:錢有比人命重要嗎?對某些人好像有耶。35F 04/30 19:48
→ dannyao:覺得有問題的鄉民就快幫忙翻案阿 嘴砲有什麼用???36F 04/30 19:48
噓 ivorysoap:我不知道交代財產來源就能免死的情況下有誰不會交代37F 04/30 19:48
→ goetze:他們之所以無法交待~是因為如果說出來源就可以追查39F 04/30 19:48
→ uka123ily:沒有簡單來說,間單來說只是你個人覺得。40F 04/30 19:48
→ egghard29:現在就是證據讓50多個法官證明他有罪了阿41F 04/30 19:48
→ ivorysoap: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們知道交代了一樣要死42F 04/30 19:49
→ goetze:一追查下去~是真是假還不難嗎?43F 04/30 19:49
推 fanrei:好好笑蘇建和也一堆法官判死刑呀45F 04/30 19:49
推 a126sam01:go大.....請問錢跟人命有直接關聯性嗎????46F 04/30 19:50
→ goetze:再次強調~面對殺人罪的指控~卻仍無法交待錢的來源?不難懂吧47F 04/30 19:50
推 Pony5566:連家財產來源不明是不是也要說他們殺人通通該判死刑48F 04/30 19:50
→ a126sam01:.........................49F 04/30 19:50
推 weipoyen:居然會出現不交代財產來源就得死的情況...50F 04/30 19:50
→ goetze: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不是嗎?51F 04/30 19:50
推 egghard29:是阿法官都亂判 要不要路過法院一下阿53F 04/30 19:51
→ uka123ily:犯人有義務證明財產來源?我以為這是檢察官的工作耶?54F 04/30 19:51
→ a126sam01:有沒有聽過罪刑法定原則??請問殺人罪的要件是???55F 04/30 19:51
→ goetze:面對殺人罪~還不交代財產來源?56F 04/30 19:51
噓 best31403:...欸,來個人去北檢告發連勝文殺人好不好?57F 04/30 19:51
噓 ivorysoap:如果今天拿死刑來恐嚇連家我相信他們一定會老實交待的58F 04/30 19:51
→ pieceofcake:他也一堆前講不出哪裡來的 哪個給他錢的死了 他就該判59F 04/30 19:51
→ egghard29:然後這跟廢死到底有什麼關係 叫亂判的法官償命比較重要60F 04/30 19:51
→ colapola:今天又不是沒有其他證據說他沒有殺人61F 04/30 19:51
→ best31403:問題是你每個證據都不能證明他們殺人啊,再多要淦麻?63F 04/30 19:52
推 qooisgood:拿金錢當犯罪認定太遷強 兩者沒有因果關係64F 04/30 19:52
→ uka123ily:沒有人有義務證明自己「沒有」殺人好嘛==65F 04/30 19:52
→ goetze:如果真有人給他錢~他為什麼不說?67F 04/30 19:52
→ colapola:是一定要看到youtube上面放個影片說他直接殺人這樣才算?68F 04/30 19:52
→ rahim03:不是只有金錢當證據 是金錢 加上經過刑事局鑑識科長認證的70F 04/30 19:52
→ qooisgood:他有錢不想講為何不可以 再者如果以這樣的脈絡72F 04/30 19:53
→ goetze:持槍被捉的人都還知道把槍說成是某死掉的人的73F 04/30 19:53
→ uka123ily:他要不要說又無關,本來就沒有一定要交代。74F 04/30 19:53
→ colapola:連媽媽嘴的案件都是要犯人自己承認 直接證據沒這麼好找OK76F 04/30 19:53
→ a126sam01:所以你把南院的判決閱讀完了嗎XDDDDDDDD77F 04/30 19:53
→ goetze:所以面對殺人罪的指控?還在有錢不想講?????????78F 04/30 19:53
→ qooisgood:那把錢拿回去還又要幹嘛 都敢殺人了 還怕欠錢?79F 04/30 19:53
→ rahim03:早就看完了 在你們還沒發現這件案子時就看完了 加油好嗎80F 04/30 19:53
噓 loveswim:捆錢跟捆人手法相同??? 這什麼說法?81F 04/30 19:54
→ zorroptt:掰說是搶的 那也得生出個被搶的人給查吧w83F 04/30 19:54
→ goetze:要你你會不想講嗎?84F 04/30 19:54
→ best31403:沒證據就是不能判,這麼簡單的道理...85F 04/30 19:54
→ qooisgood:我想表達的是 它們有沒有殺人 我不知道 也許有也許沒有86F 04/30 19:54
→ rahim03:欠錢是欠其他一直討債的台商 被殺的那個一直供養杜清水
杜清水對工廠很熟 運作狀況很熟87F 04/30 19:54
→ goetze:錢都有了怎會沒證據?89F 04/30 19:54
→ qooisgood:但證據的論證過程充滿瑕疵 這樣要判人家死刑90F 04/30 19:54
→ potionx:這個例子可以讓我們發現我國法律教育觀念很不足...91F 04/30 19:55
推 han72:推文這堆這實在是很神奇的一個辯論...92F 04/30 19:55
→ colapola:講出來就是死 不講就會有一堆人衝出來說他是無辜的...93F 04/30 19:55
→ qooisgood:跟無罪推定原則完全違背 你要訂人家罪 就要有100%的把握94F 04/30 19:55
推 Simonfenix:如果講不出錢哪來就要被判刑 那我想該死卻沒死的可多了95F 04/30 19:56
→ qooisgood:而不是用關聯性薄弱的證據定罪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96F 04/30 19:56
推 goetze:他是講不出來的問題嗎?97F 04/30 19:56
→ qooisgood:你可以判他無期徒刑阿 等新事證出來證明他有殺
改判他死刑又有何不可 但問題是這個案子的論證大有問題然後又判死 你能接受? 這是人命耶不是狗ㄟ98F 04/30 19:56
→ rahim03:就像台南地院法官說的 這件殺五個人 只有死刑或無期
說錯 死刑或無罪101F 04/30 19:58
噓 best31403:到底關錢屁事...今天是起訴殺人罪不是強盜103F 04/30 19:59
推 bg00004:無不無辜大家其實心中有個底....104F 04/30 20:00
推 qooisgood:我想表達的是 法官就算在心證上已經確定他有罪 可是證據105F 04/30 20:00
推 LoveFood:錢增加不論如何都不是殺人的直接證據,106F 04/30 20:00
→ bg00004:但是大家自己心中的想法不是法律不是法官就是了107F 04/30 20:00
→ han72:法官在判案不是看心裡有沒有底的 是看證據力108F 04/30 20:00
→ fongling:只因為無法說明金錢來源........109F 04/30 20:00
推 end81235:幫你啦,錢的來源有問題是檢察官該查的事,現在人死啦案110F 04/30 20:00
→ qooisgood:上無法支持他的心證時 斷然判死刑 誰能接受?111F 04/30 20:01
推 Pony5566:連家公務員三代財產上百億來源不明 應該通通判死113F 04/30 20:01
→ rahim03:不是只有 錢 這個證據 台灣法官沒遭到大陸公安講什麼都相114F 04/30 20:01
→ goetze:bg00004~你太老實了115F 04/30 20:01
→ han72:證據不足就算法官明知某人有犯案也會釋放116F 04/30 20:01
噓 eiriyuki:錢=殺人證據? 怎麼推論的阿?117F 04/30 20:01
→ linzayin:應該很多電影有拍無罪推定原則吧 去看看思考一下118F 04/30 20:01
→ a126sam01:那這跟臆測的差別在哪?????????119F 04/30 20:02
→ qooisgood:正常來講是要判無罪沒錯 但如果他真的想判他有罪121F 04/30 20:02
→ a126sam01:拜託go大重新發一篇給大家討論吧= =a122F 04/30 20:02
推 wmtsung:財產來源不明是該判財產來源不明罪還是殺人罪?123F 04/30 20:03
→ qooisgood:也不應該以死刑的方式 這根本違背刑訴基本法理阿124F 04/30 20:03
推 tfgrace:12怒漢看一下 不要再腦補了125F 04/30 20:03
→ qooisgood:無罪推定 你要打個折扣也不是只接判死吧
這樣他永遠沒有翻案的機會126F 04/30 20:03
→ rahim03:因為在邏輯上 不能這樣做 要馬有罪 要馬無罪 沒有灰色
這件殺五個人 有罪幾乎等同死刑128F 04/30 20:04
→ qooisgood:法理上是這樣沒錯 但他要這樣搞 反正爭議更大
因為證據上就無法直接證明是他殺的130F 04/30 20:06
推 goetze:他們的罪是財產來源不明嗎?133F 04/30 20:07
噓 best31403:可是你們定他們得罪不是用財產不明嗎XD134F 04/30 20:08
推 goetze:噗!這好笑!
面對殺人罪,卻仍舊無法交待錢財來源~甚至案發後的行為
一樣無法交待,這些事這裡講得還不夠嗎?135F 04/30 20:10
噓 best31403:你們知不知道證人要經過具結、詰問之後證詞才有證據力?138F 04/30 20:11
推 a126sam01:所以這樣就要判他殺人罪,請問殺人罪的要件是?????139F 04/30 20:11
→ han72:真的還不夠140F 04/30 20:12
→ a126sam01:b大請多用推,這樣這篇文章財部會被需下去XD141F 04/30 20:12
→ peiring:你當這麼多法官都是笨蛋嗎?142F 04/30 20:12
→ goetze:所以你們要講程序還是講事實?143F 04/30 20:12
→ a126sam01:那蘇建和呢?
這樣不就一堆法官是笨蛋???144F 04/30 20:13
推 best31403:先程序後實體妳有沒有聽過?要不要推薦你刑訴的教科書?147F 04/30 20:13
→ goetze:我只請問~什麼原因會讓人面對五條人命的殺人罪還不交待清楚148F 04/30 20:14
→ han72:法律不講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149F 04/30 20:14
→ a126sam01:你連"事實"都是臆測的了,還跟大家戰???150F 04/30 20:14
→ goetze:五條人命!151F 04/30 20:14
→ peiring:蘇建和真的是冤枉的嗎?153F 04/30 20:14
→ han72:我以為不用在這裡講這個 沒想到還是講出來了154F 04/30 20:14
→ a126sam01:所以交代不清楚就要背上殺害五條人命的罪嗎???????155F 04/30 20:14
→ best31403:他高興也可以一句話都不說阿,你可以因為這樣判他死刑?156F 04/30 20:15
→ han72:算了到此為止 反正人死了也不能做什麼了157F 04/30 20:15
→ goetze:如果連面對五條人命的殺人罪都無法對自己辯護,你覺得?158F 04/30 20:15
→ a126sam01:那至少檢方也要找出其他證據補充啊,沒有辯護就可以死刑159F 04/30 20:16
→ han72:不要再"覺得"了 法庭上不是用"覺得"的160F 04/30 20:16
→ goetze:你們學法律的可以大講程序,但對我們這種人,看到這種事實161F 04/30 20:16
→ best31403:你要不要去買一本刑訴的書看看再來?162F 04/30 20:16
→ goetze:實在沒辦法跟進你搞文字163F 04/30 20:16
推 nube3315:應該有比他們更確定的死囚,但為何羅瑩雪要在這個時間拿165F 04/30 20:16
→ goetze:拿出讓大眾懂的邏輯說法來~不用耍啥刑訴167F 04/30 20:17
→ a126sam01:"對你們這種人"恩是指懂"王法"的嗎XDDD168F 04/30 20:17
→ best31403:實在無法跟你講感覺,法官不是用感覺判案的170F 04/30 20:17
→ peiring:大家好像都看過卷宗的樣子171F 04/30 20:17
→ goetze:面對五條人命的殺人罪都無法對自己辯護~還需要懂啥?173F 04/30 20:17
→ deepsummer:在沒有足夠證據之前就槍決,這是我們追求的公平正義?175F 04/30 20:18
推 gogoegg:九成九是這三個殺的 但死刑要有力的證據才行176F 04/30 20:19
→ deepsummer:法律寧可錯放一百也不願誤殺一個
這我以為是全民共識,但看來我錯了177F 04/30 20:19
噓 best31403:你應該會GOOGLE吧?來,去GOOGLE刑事訴訟法第154條179F 04/30 20:20
→ han72:不是 其實民眾心理通常是反過來的 只是不會明說 還有不要倒楣到自己就好(反正機率也很低)180F 04/30 20:20
推 monica0812:台灣人一直都是情理法阿,法學素養差意外嗎?182F 04/30 20:21
推 monica0812:方神女兒出來哭哭大家就拋棄憲法了,為什麼還要有錯誤185F 04/30 20:24
→ Belialdeng:我也覺得一直幫法院說話很可疑你該不會是真凶吧?186F 04/30 20:24
推 yuuirain:有錢到有殺人 這中間很遙遠耶 某些推文是怎麼回事…190F 04/30 20:27
推 a126sam01:對於少部分人來說,禮貌與感覺遠勝於國家法條wwwww192F 04/30 20:28
→ a126sam01:樓上覺得這樣算是"罪證確鑿"嗎??194F 04/30 20:29
→ monica0812:我沒有阿,我只是想問要到什麼程度的鏈接才可以196F 04/30 20:30
→ a126sam01:abcd差在哪www
如果要我選,我寧可選A,而且要相當充分197F 04/30 20:30
→ a126sam01:或者是要像014那種讓嫌疑人"一刀斃命"的證據wwwww200F 04/30 20:33
→ tzq:被告知要事交代錢的來源 家中親人家母阿公阿罵都有性命危險呢201F 04/30 20:48
推 Bookdaily:推這篇原PO及強調無罪推定原則的人,你們也太有耐心了吧202F 04/30 21:55
推 celtie:真是見識了某些人的邏輯耶 !推薦看CSI增長一些常識唷205F 04/30 23:27
噓 NewCop:噓一樓,法律是給你"創造性"用的?206F 04/30 23:30
推 after1:1F說的是判例吧... 樓上在崩潰什麼?207F 04/30 23:47
推 Cytsakana:就算可以判死刑,有必要這麼快槍決嗎?208F 05/01 00:01
推 julia66:記得蘇建和也是有一些"錢"的來源交代不出來 居然還有人
主張被告要交代錢的來源 否則判死 = =210F 05/01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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