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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unbank (玉山)
標題 [新聞] 內政部不排除祭出預防性羈押
時間 Fri May  2 02:03:12 2014


內政部不排除祭出預防性羈押 新形態抗爭 江揆:堅定執法

中國時報 【楊舒媚、陳文信/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後,抗爭行動遍地烽火。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當前群眾運動與以
前世代明顯不同,如何有效因應是治安單位重大挑戰,政府需保障合法集會遊行,
但也要堅定執法,以免導致嚴重後果。


街頭運動一波波,內政部有意採取強勢作為,甚至不排除祭出「預防性羈押」,但
引來侵害人權的批評。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昨日表示,警方只會針對反覆違法的特定
人士移送相關事證,且須經檢察官評估、法官裁定,才能決定是否羈押。


內政部在昨天行政院治安會報中,提出「當前群眾運動因應之道」與「當前治安情
勢及分析」報告。江揆指出,近來在反服貿、反核的抗爭活動中,民眾陸續出現包
圍警察分局、占據交通要道、阻擋立法委員、政府官員通行、毀損車輛,甚至在

網路上號召癱瘓捷運等行動,站在維護全國公權力的角度,違法行徑令人憂心。

他表示,政府絕對會在憲法與法治的框架下,保障合法集會遊行的權利;但對蓄意
破壞法治、危害社會安定的抗爭行徑,也必須堅定展現執法作為,維護社會秩序與
公眾權益,以免讓民眾對公權力失去信心,導致嚴重後果。


此外,江宜樺請警政署持續精進警察同仁對群眾運動的執法技能。他特別強調,近
來幾次事件的執法過程中,外界對於警察執行公權力都會用放大鏡加以檢驗,甚至
質疑或惡意扭曲,「請警政署轉達基層第一線執法同仁,在採取各項強制力作為時
,務必要依法執行,不要過當或逾越法律界限,傷害執法者的公信力;對於不實的
指控、報導,各級執法單位應立即對外澄清,以免導致民眾同情群眾運動的非法行
為。」


對於網友po文號召群眾搭捷運,藉著癱瘓捷運輸運來表達反對訴求,隨即遭警方約
談;陳純敬指出,相關人煽動、教唆其他人做違法的事,妨礙公共秩序,影響多數
人民權益,警方本於職權須依法調查。


不過,有人質疑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日前邀請市民一起搭捷運、談市政,
那麼網友是否也可號召群眾一起到捷運「談國政」?陳純敬表示,每個個案都有程
度上的差異,發起者若蓄意要做妨礙社會秩序的事,「法律看的是實質面,不會接
受你宣稱只是路過。」


陳純敬說,外界對內政部採取的作為有些批評,但這些批評省略了「已經違法在先
」的前提,如果是合法的集會遊行,根本不需要擔心。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4050200077.html 
內政部不排除祭出預防性羈押 新形態抗爭 江揆:堅定執法|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太陽花學運後,抗爭行動遍地烽火。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當前群眾運動與以前世代明顯不同,如何有效因應是治安單位重大挑戰,政府需保障合法集會遊行,但也要堅定執法,以免導致嚴重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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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daddy:不要逼我1F 05/02 02:03
Dong0129:來了來了,要戒嚴了嗎2F 05/02 02:04
sheng76314:納粹.tw3F 05/02 02:04
costello:記者用詞愈來愈不精確 第二句就錯了 哪有烽火? 戰亂喔?4F 05/02 02:04
hsiec:三牲都齊惹不錯不錯5F 05/02 02:04
silentence:白狼就合法路過了??  都你們在說阿  戒嚴喔
幹  對中時的費文認真  輸了6F 05/02 02:05
a840901:小心網軍監控8F 05/02 02:06
senior:講的好像羈押內政部說了算 當法院死人喔9F 05/02 02:06
ny8656:不怕不小心抓到太多人把警局塞爆嗎?10F 05/02 02:06
tcp:請問~預防性羈押~可援引的法條是什麼?還是他們說了算?11F 05/02 02:06
windthun:那這些人是不是政治犯?12F 05/02 02:06
Ayreon:只好推動預防性造反13F 05/02 02:06
Plants:啊不就好棒棒~鴨鴨看啊^____^14F 05/02 02:07
senior:還有 陳純敬最後一段言論這麼可笑 前面竟然還敢大談法律15F 05/02 02:08
pipatel2008:                  馬狗屁眼洗好在恭候習老頭了16F 05/02 02:08
senior:最後一段顯然基本的比例原則只會看第一層 不知道誰教的17F 05/02 02:08
netmouse:內政部好大的官威,再給他做兩年官 恐怕連馬狗都不放眼裡18F 05/02 02:09
tmsz:好怕喔19F 05/02 02:09
kfactor:毀憲亂政的政府有資格談法律,司法獨立行政院說了算?20F 05/02 02:11
bugbook:現在的體制根本已經完全混亂了,法不像法、規不像規,結果甭談「律」在哪邊。21F 05/02 02:11
kiergh:開了白浪的先例 現在不可收拾了吧 垃圾政府23F 05/02 02:12
mirza:自己當的比漢代官員還差,不檢討自己的施政,害怪民怨24F 05/02 02:13
none024:政府繼續濫權 只會讓我們對公權力更沒信心啦 白癡政府25F 05/02 02:13
laba5566:有種就宣布戒嚴啦 甚麼狗屁雞鴨魚肉根本沒用26F 05/02 02:16
MattiaPasini:白狼路過就可以  怕黑道的政府27F 05/02 02:17
borriss:假釋的到處路過啊28F 05/02 02:18
piercingX:地院現在優秀的年輕法官一大票 等著被打臉吧 最好會給押29F 05/02 02:19
dz01h:預防性羈押需要法官簽,所以他們是要派法官去巡街?30F 05/02 02:19
cafopupu:摑民黨超愛這一味 趕快戒嚴吧31F 05/02 02:19
olddadwind:32F 05/02 02:19
cafopupu:大法官釋憲然後國賠賠死你33F 05/02 02:20
HELLDIVER:跟支那越來越像了34F 05/02 02:23
supervisorz:  2006煽動罪  快去抓  不然就是 煽動無罪35F 05/02 02:31
a5178934:操你嗎 言論還可以事前審查哦 幹
想要戒嚴就說啊 搞這半套36F 05/02 02:32
chuchuen:好啦好啦38F 05/02 02:44
dicky749:煩死了39F 05/02 02:58
alice1226:中時 給噓是唯一正解40F 05/02 03:33
IDfor2010:內政部 你哪根蔥 你有權力和本事僭越法官的羈押權嗎41F 05/02 04:43
whitezealman:汪汪  汪汪汪42F 05/02 08:13
simon0702:標準因人而異,可笑43F 05/02 08:28
Taizu:給國民黨的內政部一個噓,幹44F 05/02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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