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7 ( IL DIVO)標題 [新聞] 放棄治療了嗎?「超越法律的男人」蔡正元時間 Tue May 6 13:39:28 2014
放棄治療了嗎?「超越法律的男人」蔡正元仍不刪盜圖照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22308&PageType=1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一則貼文,並使用外國攝影師的「風暴照」,卻被
原攝影師留言警告,指出蔡正元在沒有獲得她的同意下使用該照片,已經違法,要求蔡正
元立即將圖片撤下。但警告至今,蔡正元仍不為所動。
其實這已經不是蔡正元第一次盜圖,網友就列出蔡正元的盜圖清單。一篇名為「手機時代
」的貼文,蔡正元使用了一張黑白、使用手機的照片,就被一位自稱擁有該照片版權的日
籍攝影師留言提醒,「未經過作者本人同意或註明照片來源請勿擅自張貼。」
隨著爭議持續發酵,網友紛紛在此動態下留言:「Sue him!」(告他)更有網友譏諷:
「超越法律的男人」,但蔡正元還是沒有作出處置,仍將貼文與照片放在臉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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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KUKE: ++__一10F 05/06 13:40
推 Beef:台灣的警察敢抓37元?那邱毅的頭髮都長出來了13F 05/06 13:41
推 CP543:衝台灣的國際能見度啦14F 05/06 13:41
→ opces:盜圖元不敢面對笑死人15F 05/06 13:41
推 dacapo:祭止兀:sorry 你們的版權在台灣不受保護呦 ^.<18F 05/06 13:41
推 Szss:請原著作快給三七啦 否則不排除提告22F 05/06 13:42
推 LydiaC:終於成功了 XD25F 05/06 13:42
推 BingLing:支那來的 哪天看到蔡三七在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也不意外了28F 05/06 13:43
推 XECHS:好玩嘛錯了嗎29F 05/06 13:43
噓 urdie:國民黨立委肯用那張圖是給那位攝影師面子 不要不知好歹30F 05/06 13:43
推 Gamer1028:反正也不是他貼的吧 到時候就推給小編工讀生31F 05/06 13:44
推 p200404:沒資格當人的人 祭止兀32F 05/06 13:44
→ wxtab019:之前某官員都說我盜版是我給你面子 表示你做的不錯34F 05/06 13:44
推 Szss:錯了 開網站也負全責 不會只是工讀生的事37F 05/06 13:44
推 miwwgun:37元最後一定推給工讀生,垃圾39F 05/06 13:44
推 STi2011:XDDDD 黨證罩的 你咬我阿50F 05/06 13:46
推 eatpeanut:Kmt的就是帶種 法律就是他寫的 偉哉51F 05/06 13:46
推 dearjohn:就在這個瞬間,這個男人已經超越了刑法了!55F 05/06 13:47
推 chu:有黨證 殺人也不怕 還怕盜圖嗎57F 05/06 13:47
→ jma306:因為還沒簽入TPP58F 05/06 13:47
推 nextpage:黨工:請Mark Zuckerberg出來為圖片錯置負責!59F 05/06 13:48
→ grooving:一堆暴民…那張照片明明原創就是蔡委員 有本事去告啊
看到時候判決你就知道了60F 05/06 13:48
推 j31712:真的覺得有黨證,超越國內外一切法律嗎 ?63F 05/06 13:48
推 alexYu:我的臉書上有警察,我怎麼可能犯法。(手拿車輪證)64F 05/06 13:49
推 Ives20130:殺人未遂都沒在怕了 會怕這區區的著作權法嗎?65F 05/06 13:49
推 slimak:37元表示:來告阿66F 05/06 13:49
推 TSbb:→ jma306:因為還沒簽入TPP 真的很能講 XDDDD67F 05/06 13:49
推 gihunter:都敢開車撞人了這算什麼XDDDD69F 05/06 13:50
推 ashkaze:這標題XDDDDDDDD70F 05/06 13:50
推 BRANFORD:「那張照片明明原創就是蔡委員」 韓國人唷?72F 05/06 13:51
推 bm5apa:XDDDDDD73F 05/06 13:51
推 Oxhorn:都有黨證加持 哪會怕你一個攝影師78F 05/06 13:53
推 eatpeanut:菜症猿:智財法我寫的 我立法 我公佈的 咬我呀79F 05/06 13:53
推 f496328mm:怎麼國民黨都一堆這種咖??犯法永遠沒事80F 05/06 13:54
→ f496328mm:轉貼個文章都會被預防性羈押..就算是轉貼圖....沒事????82F 05/06 13:55
→ fddk:這就是某些人眼裡kmt的"能力"吧85F 05/06 13:55
推 prkfcpr:不是放棄治療,而是無藥可救90F 05/06 14:00
推 j68345517:蔡 :我PO文時智財局官員在我50公尺內,怎麼可能犯罪91F 05/06 14:00
推 ao6qup3:我貼文的時候警察就在旁邊 怎麼可能犯法94F 05/06 14:00
推 rexxar:就看準你跨海提告很麻煩啊zz95F 05/06 14:01
→ xul327:祭止兀︰盜圖而已,大驚小怪,竊國賣台我都已經在做了。96F 05/06 14:02
→ prkfcpr:立法院,警局沒還嗎?盜圖的呢?97F 05/06 14:02
推 Sousake:檢察官: 該圖不具實質影響力 不必調查99F 05/06 14:03
推 kthang:那詐騙集團冒用樓上的大頭照也是給你面子?還是你在反串
我指peter100F 05/06 14:03
推 qaz0314:用你的照片是蔡委員看得起你!到底懂不懂!104F 05/06 14:06
→ s0805744:暴民吵什麼 PO圖的時候警察就在他隔壁 怎麼可能有違法105F 05/06 14:06
推 imasli:被刪文封鎖ING...(  ̄ c ̄)y▂ξ109F 05/06 14:08
推 pagl:為什麼要選跋扈、無視法律的人當民代?110F 05/06 14:10
推 shadeel:祭止兀:不排除對方是DPP偽裝的原作者 準備對留言者提告112F 05/06 14:13
→ cash0101:一刪就等於做賊心虛了 我猜應該會私底下喬價錢吧114F 05/06 14:17
推 Kenta3:垃圾中的垃圾,去中國就不要回來115F 05/06 14:18
推 n64tw:他po圖的那一刻起,版權就是他的了,沒反告算你好運!116F 05/06 14:19
推 ZGMFX09A:霸佔立法院的被起訴了 蔡委員加入不好吧117F 05/06 14:20
推 urdie:不知道有沒有機會看到30秒修改著作權法118F 05/06 14:24
→ TNTKK:垃圾人120F 05/06 14:25
推 LuvA:祭止兀121F 05/06 14:27
推 satyrs05:台灣人對無恥政客包容度是看黨證決定的127F 05/06 14:39
推 nae: O_O!128F 05/06 14:42
噓 omage:祭正元:法律立委訂的,我怎麼可能犯法?131F 05/06 14:48
推 joeful6:他可能只是被派出來坦的132F 05/06 15:00
推 hchw:台灣總統是馬九 祭止兀怎麼可能犯罪134F 05/0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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